一種醫用霧化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用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醫用霧化器。
【背景技術】
[0002]醫用霧化器主要用于治療各種上下呼吸系統疾病,如感冒、發熱、咳嗽、哮喘、咽喉腫痛、咽炎、鼻炎、支氣管炎、塵肺等氣管、支氣管、肺泡、胸腔內所發生的疾病。霧化吸入治療是呼吸系統疾病治療方法中一種重要和有效的治療方法,采用霧化吸入器將藥液霧化成微小顆粒,藥物通過呼吸吸入的方式進入呼吸道和肺部沉積,從而達到無痛、迅速有效治療的目的。醫用霧化器類型有三種,主流類型為壓縮式霧化器和超聲波霧化器,還一種是網式霧化器(兼具壓縮式霧化器和超聲波霧化器的特點,體積小,攜帶方便)。常見的霧化器在霧化后的藥物進入面罩的量不可控制,無法針對不同的患者控制藥物的劑量。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了一種醫用霧化器,其特點是霧化器上設置有調節閥,從而可以控制藥物劑量。
[0004]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0005]一種醫用霧化器,包括霧化機、面罩,所述面罩通過輸送管與霧化機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機上設置有放置藥物的藥管,所述霧化機與面罩之間設置有三通,所述三通上設置有氧氣接口,所述輸送管上在三通與面罩之間設置有調節閥。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面罩上設置有橡膠帶,借助橡膠帶可將面罩固定在患者頭部。
[0007]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技術方案,所述藥管上設置有余量顯示窗口,余量顯示窗口上設置有刻度,通過刻度可觀察藥物的余量。
[0008]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技術方案,所述輸送管為軟橡膠管。
[0009]與現有的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其特點是霧化器上設置有調節閥,從而可以控制藥物劑量。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中:1、橡膠帶;2、面罩;3、調節閥;4、輸送管;5、三通;6、氧氣接口 ;7、藥管;8、霧化機。
【具體實施方式】
[0012]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13]請參閱圖1,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4]所述一種醫用霧化器,包括霧化機8、面罩2,所述面罩2通過輸送管4與霧化機8連接,其特點是所述霧化機8上設置有放置藥物的藥管7,所述霧化機8與面罩2之間設置有三通5,所述三通5上設置有氧氣接口 6,所述輸送管4上在三通5與面罩2之間設置有調節閥3。
[0015]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較佳實施例,所述面罩2上設置有橡膠帶1,借助橡膠帶I可將面罩2固定在患者頭部。
[0016]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較佳實施例,所述藥管7上設置有余量顯示窗口,余量顯示窗口上設置有刻度,通過刻度可觀察藥物的余量。
[0017]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較佳實施例,所述輸送管4為軟橡膠管。
[0018]與現有的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其特點是霧化器上設置有調節閥3,從而可以控制藥物劑量。
[0019]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醫用霧化器,包括霧化機(8)、面罩(2),所述面罩(2)通過輸送管(4)與霧化機(8)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機(8)上設置有放置藥物的藥管(7),所述霧化機(8)與面罩(2)之間設置有三通(5),所述三通(5)上設置有氧氣接口 ¢),所述輸送管(4)上在三通(5)與面罩⑵之間設置有調節閥(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醫用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面罩(2)上設置有橡膠帶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醫用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藥管(7)上設置有余量顯示窗口,余量顯示窗口上設置有刻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醫用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管(4)為軟橡膠管。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醫用霧化器,包括霧化機、面罩,所述面罩通過輸送管與霧化機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機上設置有放置藥物的藥管,所述霧化機與面罩之間設置有三通,所述三通上設置有氧氣接口,所述輸送管上在三通與面罩之間設置有調節閥;所述面罩上設置有橡膠帶,借助橡膠帶可將面罩固定在患者頭部;所述藥管上設置有余量顯示窗口,余量顯示窗口上設置有刻度,通過刻度可觀察藥物的余量;所述輸送管為軟橡膠管;與現有的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其特點是霧化器上設置有調節閥,從而可以控制藥物劑量。
【IPC分類】A61M11-00
【公開號】CN204446841
【申請號】CN201520102198
【發明人】趙小剛
【申請人】重慶醫科大學附屬永川醫院
【公開日】2015年7月8日
【申請日】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