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制劑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制劑,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牡蠣28?32份、枳實13?17份、木通13?17份、柴胡8?12份、半夏8?12份、黃連8?12份、黃芩8?12份、當歸8?12份、青皮8?12份、芒硝8?12份、茯苓8?12份、黨參8?12份、生姜8?12份、龍骨8?12份、半夏8?12份、太子參5?7份、桂枝5?7份、遠志5?7份。本發明具有療效顯著、無毒副作用、不易復發、成本低廉的優點。
【專利說明】
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制劑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中藥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制劑。
【背景技術】
[0002]精神分裂癥是一種病因未明的重性精神病,多在青壯年緩慢或亞急性起病,臨床上往往表現為癥狀各異的綜合征,涉及感知覺、思維、情感和行為等多方面的障礙以及精神活動的不協調。患者一般意識清楚,智能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在疾病過程中會出現認知功能的損害。病程一般迀延,呈反復發作、加重或惡化,部分患者最終出現衰退和精神殘疾,但有的患者經過治療后可保持疫愈或基本疫愈狀態。
[0003]目前,治療精神分裂癥的藥物較多,但存在療效不穩定、毒副作用大、易復發、治療費用較高等不足。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制劑。
[0005]—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制劑,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牡蠣28-32份、枳實13-17份、木通13-17份、柴胡8-12份、半夏8-12份、黃連8-12份、黃芩8-12份、當歸8-12份、青皮8-12份、芒硝8-12份、茯苓8-12份、黨參8-12份、生姜8-12份、龍骨8-12份、半夏8-12份、太子參5-7份、桂枝5-7份、遠志5-7份。
[0006]所述的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制劑,其優選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牡蠣25份、枳實15份、木通15份、柴胡10份、半夏10份、黃連10份、黃芩10份、當歸10份、青皮10份、芒硝10份、茯苓10份、黨參10份、生姜10份、龍骨10份、半夏10份、太子參6份、桂枝6份、遠志6份。
[0007]所述的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制劑的制備方法是:按照所述重量份數稱取各原料藥,將稱取好的各原料藥混合、殺菌后裝袋即可。服藥物。
[0008]用法和用量:將制成的中藥制劑加適量水煎煮,加熱至沸點后繼續煎煮15-20分鐘,過濾得藥液,用此方法連續煎煮3次,合并藥液,平均分為2份,早、晚各服用I次,30天為I個療程。
[0009]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是在傳統中醫理論和臨床經驗指導下,精選出各原料藥及其配比,具有鎮靜安神、養心除煩功能,實現治療精神分裂癥的目的。
[0010]下面結合臨床實驗說明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I)臨床資料:本發明共治療精神分裂癥患者48例,其中,男23例,女25例,年齡為27-65
歲O
[0011](2)治療方法:用法和用量:將制成的中藥制劑加適量水煎煮,加熱至沸點后繼續煎煮15-20分鐘,過濾得藥液,用此方法連續煎煮3次,合并藥液,平均分為2份,早、晚各服用I次,30天為I個療程。
[0012](3)療效評價標準:
治愈:語言、舉止、神情均恢復正常,能正常處理日常事務。
[0013]好轉:神情安定,語言、舉止基本正常,或有改善。
[0014]未愈:語言、舉止、神情均無改善。
[0015](4)治療結果:本發明共治療精神分裂癥患者48例,經過3-6個療程治療,治愈18例,占37.5%,好轉27例,占56.25%,未愈3例,占6.25%,有效率為93.75%,未見任何副作用;結果表明,本發明具有療效顯著、無毒副作用的優點。
【具體實施方式】
[0016]實施例1:
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制劑,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牡蠣25份、枳實15份、木通15份、柴胡10份、半夏10份、黃連10份、黃芩10份、當歸10份、青皮10份、芒硝10份、茯苓10份、黨參10份、生姜10份、龍骨10份、半夏10份、太子參6份、桂枝6份、遠志6份。
[0017]其制備方法是:按照所述重量份數稱取各原料藥,將稱取好的各原料藥混合、殺菌后裝袋即可。服藥物。
[0018]實施例2:
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制劑,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牡蠣28-份、枳實13份、木通13份、柴胡8份、半夏8份、黃連8份、黃芩8份、當歸8份、青皮8份、芒硝8份、茯苓8份、黨參8份、生姜8份、龍骨8份、半夏8份、太子參5份、桂枝5份、遠志5份。
[0019]其制備方法是:按照所述重量份數稱取各原料藥,將稱取好的各原料藥混合、殺菌后裝袋即可。服藥物。
[0020]實施例3:
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制劑,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牡蠣32份、枳實17份、木通17份、柴胡12份、半夏12份、黃連12份、黃芩12份、當歸12份、青皮12份、芒硝12份、茯苓12份、黨參12份、生姜12份、龍骨12份、半夏12份、太子參7份、桂枝7份、遠志7份。
[0021]其制備方法是:按照所述重量份數稱取各原料藥,將稱取好的各原料藥混合、殺菌后裝袋即可。服藥物。
【主權項】
1.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制劑,其特征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牡蠣28-32份、枳實13-17份、木通13-17份、柴胡8-12份、半夏8-12份、黃連8-12份、黃芩8-12份、當歸8-12份、青皮8-12份、芒硝8-12份、茯苓8-12份、黨參8-12份、生姜8-12份、龍骨8-12份、半夏8-12份、太子參5-7份、桂枝5-7份、遠志5-7份。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制劑,其特征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牡蠣25份、枳實15份、木通15份、柴胡1份、半夏1份、黃連1份、黃芩1份、當歸1份、青皮10份、芒硝10份、茯苓10份、黨參10份、生姜10份、龍骨10份、半夏10份、太子參6份、桂枝6份、遠志6份。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制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是:按照所述重量份數稱取各原料藥,將稱取好的各原料藥混合、殺菌后裝袋即可。
【文檔編號】A61P25/18GK106039273SQ201610611832
【公開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請日】2016年7月30日
【發明人】劉建飛
【申請人】劉建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