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白茅根28?32份、黨參18?22份、益母草18?22份、荷葉18?22份、牡丹皮13?17份、山藥13?17份、牡蠣13?17份、五味子13?17份、大黃13?17份、天麻13?17份、烏梅13?17份、吳茱萸8?12份、蒺藜8?12份、赤芍8?12份、木賊8?12份、紅花8?12份、北沙參8?12份、川楝子8?12份、龍膽8?12份、通草5?7份、細辛2?4份。本發明具有療效好,見效快,無副作用,制備工藝先進,制劑穩定性好,藥物利用度高等優點;經臨床驗證,本發明治療青光眼有效率為98%。
【專利說明】
一種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中藥制藥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0002]青光眼是指眼內壓異常升高,超過了眼睛所能耐受的較高限度,以致造成了視神經損害、視野缺損、較終導致視力下降甚至失明的一種眼病。近視眼是發生青光眼的高危因素之一。青光眼是導致人類失明的三大致盲眼病之一,總人群發病率為1%,45歲以后為2%,如果可以早期治療,能減小疾病對眼部的損害。
[0003]目前,治療青光眼的藥物,存在療效欠佳,副作用大,不易根治,治療成本高的不足,因此研究一種療效好,見效快,副作用小的治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非常必要。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解決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本發明具有療效好,見效快,無副作用,制備工藝先進,制劑穩定性好,藥物利用度高等優點。
[0005]—種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白茅根28-32份、黨參18-22份、益母草18-22份、荷葉18-22份、牡丹皮13-17份、山藥13-17份、牡蠣13-17份、五味子13-17份、大黃13-17份、天麻13-17份、烏梅13-17份、吳茱萸8-12份、蒺藜8-12份、赤芍8-12份、木賊8-12份、紅花8-12份、北沙參8-12份、川楝子8-12份、龍膽8-12份、通草5-7份、細辛2-4份。
[0006]所述的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其優選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白茅根30份、黨參20份、益母草20份、荷葉20份、牡丹皮15份、山藥15份、牡蠣15份、五味子15份、大黃15份、天麻15份、烏梅15份、吳茱萸10份、蒺藜10份、赤芍10份、木賊10份、紅花10份、北沙參10份、川楝子10份、龍膽10份、通草6份、細辛3份。
[0007]所述的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I)按照所述重量份數稱取原料藥白茅根、黨參、益母草、荷葉、牡丹皮、山藥、牡蠣、五味子、大黃、天麻、烏梅、吳茱萸、蒺藜、赤芍、木賊、紅花、北沙參、川楝子、龍膽、通草、細辛備用;
(2 )加入總原料藥8-12倍重量的水浸泡1-1.5小時,加熱煎煮1-3小時,過濾,藥渣再加入4-6倍重量水,加熱煎煮1-2小時,過濾,濾液合并,得上清液;
(3)上清液濃縮至相對密度為1.1-1.3時進噴霧干燥器,進風溫度控制140-180°C,出風溫度80-11 (TC,進料速度為I升每分鐘,得噴霧干燥粉;
(4)將干燥粉劑按醫藥的常規方法制成口服液體制劑、膠囊劑或丸劑。
[0008]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是在傳統中醫理論和臨床經驗指導下,精選出各原料藥及其配比,達到平肝熄風、瀉火明目的功效;本發明具有療效好,見效快,無副作用,制備工藝先進,制劑穩定性好,藥物利用度高等優點。
【具體實施方式】
[0009]實施例1:
一種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白茅根30份、黨參20份、益母草20份、荷葉20份、牡丹皮15份、山藥15份、牡蠣15份、五味子15份、大黃15份、天麻15份、烏梅15份、吳茱萸10份、蒺藜10份、赤芍10份、木賊10份、紅花10份、北沙參10份、川楝子10份、龍膽10份、通草6份、細辛3份。
[0010]所述的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I)按照所述重量份數稱取原料藥白茅根、黨參、益母草、荷葉、牡丹皮、山藥、牡蠣、五味子、大黃、天麻、烏梅、吳茱萸、蒺藜、赤芍、木賊、紅花、北沙參、川楝子、龍膽、通草、細辛備用;
(2 )加入總原料藥8-12倍重量的水浸泡1-1.5小時,加熱煎煮1-3小時,過濾,藥渣再加入4-6倍重量水,加熱煎煮1-2小時,過濾,濾液合并,得上清液;
(3)上清液濃縮至相對密度為1.1-1.3時進噴霧干燥器,進風溫度控制140-180°C,出風溫度80-11 (TC,進料速度為I升每分鐘,得噴霧干燥粉;
(4)將干燥粉劑按醫藥的常規方法制成口服液體制劑、膠囊劑或丸劑。
[0011]實施例2:
一種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白茅根32份、黨參22份、益母草22份、荷葉22份、牡丹皮17份、山藥17份、牡蠣17份、五味子17份、大黃17份、天麻17份、烏梅17份、吳茱萸12份、蒺藜12份、赤芍12份、木賊12份、紅花12份、北沙參12份、川楝子12份、龍膽12份、通草7份、細辛4份。
[0012]所述的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I)按照所述重量份數稱取原料藥白茅根、黨參、益母草、荷葉、牡丹皮、山藥、牡蠣、五味子、大黃、天麻、烏梅、吳茱萸、蒺藜、赤芍、木賊、紅花、北沙參、川楝子、龍膽、通草、細辛備用;
(2 )加入總原料藥8-12倍重量的水浸泡1-1.5小時,加熱煎煮1-3小時,過濾,藥渣再加入4-6倍重量水,加熱煎煮1-2小時,過濾,濾液合并,得上清液;
(3)上清液濃縮至相對密度為1.1-1.3時進噴霧干燥器,進風溫度控制140-180°C,出風溫度80-11 (TC,進料速度為I升每分鐘,得噴霧干燥粉;
(4)將干燥粉劑按醫藥的常規方法制成口服液體制劑、膠囊劑或丸劑。
[0013]實施例3:
一種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白茅根28份、黨參18份、益母草18份、荷葉18份、牡丹皮13份、山藥13份、牡.13份、五味子13份、大黃13份、天麻13份、烏梅13份、吳茱萸8份、蒺藜8份、赤芍8份、木賊8份、紅花8份、北沙參8份、川楝子8份、龍膽8份、通草5份、細辛2份。
[0014]所述的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I)按照所述重量份數稱取原料藥白茅根、黨參、益母草、荷葉、牡丹皮、山藥、牡蠣、五味子、大黃、天麻、烏梅、吳茱萸、蒺藜、赤芍、木賊、紅花、北沙參、川楝子、龍膽、通草、細辛備用;
(2 )加入總原料藥8-12倍重量的水浸泡1-1.5小時,加熱煎煮1-3小時,過濾,藥渣再加入4-6倍重量水,加熱煎煮1-2小時,過濾,濾液合并,得上清液;
(3)上清液濃縮至相對密度為1.1-1.3時進噴霧干燥器,進風溫度控制140-180°C,出風溫度80-11 (TC,進料速度為I升每分鐘,得噴霧干燥粉;
(4)將干燥粉劑按醫藥的常規方法制成口服液體制劑、膠囊劑或丸劑。
[0015]實驗例:
臨床資料:采用本發明共治療95例青光眼患者,年齡為32-65歲。
[0016]治療方法:以本發明的口服液體制劑為例,口服一次10-20ml,一日2次,15天為一個療程。
[0017]療效評價標準:
治愈:眼壓恢復低于2.74kPa。
[0018]好轉:眼壓下降至2.74kPa-3.25kPa0
[0019]未愈:眼壓及癥狀無改善。
[0020]治療結果:采用本發明共治療青光眼患者95例,經過1-3個療程的治療,其中治愈88例,好轉5例,無效2例,有效率為98%;結果表明,本發明對治療青光眼具有療效好,見效快,無副作用,制備工藝先進,制劑穩定性好,藥物利用度高等優點。
【主權項】
1.一種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白茅根28-32份、黨參18-22份、益母草18-22份、荷葉18-22份、牡丹皮13-17份、山藥13-17份、牡蠣13-17份、五味子13-17份、大黃13-17份、天麻13-17份、烏梅13-17份、吳茱萸8-12份、蒺藜8-12份、赤芍8-12份、木賊8-12份、紅花8-12份、北沙參8-12份、川楝子8-12份、龍膽8-12份、通草5-7份、細辛2-4份。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藥制成:白茅根30份、黨參20份、益母草20份、荷葉20份、牡丹皮15份、山藥15份、牡蠣15份、五味子15份、大黃15份、天麻15份、烏梅15份、吳茱萸10份、蒺藜10份、赤芍10份、木賊10份、紅花1份、北沙參1份、川楝子1份、龍膽1份、通草6份、細辛3份。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治療青光眼的中藥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以下步驟: (1)按照所述重量份數稱取原料藥白茅根、黨參、益母草、荷葉、牡丹皮、山藥、牡蠣、五味子、大黃、天麻、烏梅、吳茱萸、蒺藜、赤芍、木賊、紅花、北沙參、川楝子、龍膽、通草、細辛備用; (2)加入總原料藥8-12倍重量的水浸泡1-1.5小時,加熱煎煮1-3小時,過濾,藥渣再加入4-6倍重量水,加熱煎煮1-2小時,過濾,濾液合并,得上清液; (3)上清液濃縮至相對密度為1.1-1.3時進噴霧干燥器,進風溫度控制140-180°C,出風溫度80-11 (TC,進料速度為I升每分鐘,得噴霧干燥粉; (4)將干燥粉劑按醫藥的常規方法制成口服液體制劑、膠囊劑或丸劑。
【文檔編號】A61K35/618GK106039097SQ201610661346
【公開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請日】2016年8月13日 公開號201610661346.5, CN 106039097 A, CN 106039097A, CN 201610661346, CN-A-106039097, CN106039097 A, CN106039097A, CN201610661346, CN201610661346.5
【發明人】華梅
【申請人】華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