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傳統(tǒng)草藥的未確定結構的醫(yī)藥配制品,尤其是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組合物。
【背景技術】
[0002]精神分裂癥是一組病因未明的重性精神病,多在青壯年緩慢或亞急性起病,臨床上往往表現(xiàn)為癥狀各異的綜合征,涉及感知覺、思維、情感和行為等多方面的障礙以及精神活動的不協(xié)調?;颊咭话阋庾R清楚,智能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在疾病過程中會出現(xiàn)認知功能的損害。病程一般迀延,呈反復發(fā)作、加重或惡化,部分患者最終出現(xiàn)衰退和精神殘疾。臨床癥狀主要有幻覺、妄想、情感淡漠、情感反應不協(xié)調、不協(xié)調性興奮、易激惹、抑郁、焦慮、意志減退甚至缺乏、認知缺陷等。臨床上一般將精神分裂癥分為偏執(zhí)型、青春型、緊張型、單純型、未分化型及殘留型等。目前多采用藥物治療和電抽搐治療,藥物多為西藥,控制效果還可以,但是治標不治本,復發(fā)率很高。
[0003]精神分裂癥在祖國的傳統(tǒng)醫(yī)學中屬“癲病”和“狂病”范疇,病位在神機,與肝膽心脾有關,主要是由于氣滯、痰結、血瘀等因素導致臟氣不平、陰陽失調、神機逆亂而出現(xiàn)情志失調。
[0004]根據(jù)中醫(yī)理論,針對精神分裂癥的發(fā)病機理,采用平肝潛陽、益氣健脾、清心降火、鎮(zhèn)靜安神、活血化瘀、豁痰開竅的治法,進行辯證配伍組方,以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
【發(fā)明內容】
[0005]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治療精神分裂癥存在治標不治本,復發(fā)率很高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配制簡便、成本低、療效顯著、無副作用的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組合物。
[0006]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中藥原料及重量份配比為:柏子仁5-25份、八月札10-30份、刺五加10-30份、茯神5-25份、紅景天5-20份、南沙參10-30份、女貞子5_25份、蜣螂2_8份、靈芝10-30份、龍眼肉5-25份、龍膽草5-20份、牛黃5_20份、珍珠母5_25份、西紅花5_25份、香櫞5-20份、燈心草5-25份、淡豆豉5-20份、大棗10-30份、太陽針5_20份、烏金草5_20份、甘草5-15份。
[0007]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技術方案是: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中藥原料及重量份配比為:柏子仁15份、八月札20份、刺五加20份、茯神15份、紅景天10份、南沙參20份、女貞子15份、蜣螂5份、靈芝20份、龍眼肉15份、龍膽草10份、牛黃10份、珍珠母15份、西紅花15份、香櫞10份、燈心草15份、淡豆豉10份、大棗20份、太陽針10份、烏金草12份、甘草10份。
[0008]本發(fā)明中藥組合物是在傳統(tǒng)中醫(yī)理論和臨床經驗指導下,精選藥物組方。本發(fā)明中藥組合物中:柏子仁具有養(yǎng)心安神、潤腸通便的功效;八月札具有舒肝理氣、活血止痛、除煩利尿的功效;刺五加具有益氣健脾、補腎安神的功效;茯神具有滲濕利水、安神寧心的功效;紅景天具有補氣清肺、益智養(yǎng)心、收澀止血、散瘀消腫的功效;南沙參具有養(yǎng)陰清肺、化痰、益氣的功效;女貞子具有滋補肝腎、益陰養(yǎng)血的功效;蜣螂具有破血逐瘀、攻毒通便、熄風定驚的功效;靈芝具有益氣血、安心神、健脾胃的功效;龍眼肉具有補益心脾,養(yǎng)血安神的功效;龍膽草具有清熱燥濕、瀉肝膽火的功效;牛黃具有清心開竅、豁痰定驚、清熱解毒的功效;珍珠母具有平肝潛陽、安神定驚、清肝明目的功效;西紅花具有活血化瘀、涼血解毒、解郁安神的功效;香櫞具有舒肝理氣、寬中化痰的功效;燈心草具有利水通淋、清心降火的功效;淡豆豉具有解表除煩、宣發(fā)郁熱的功效;大棗具有補中益氣、養(yǎng)血安神的功效;太陽針具有鎮(zhèn)靜安神的功效;烏金草具有平肝陽、養(yǎng)心安神、養(yǎng)血調經的功效;甘草具有補脾益氣、清熱解毒、祛痰止咳、調和諸藥的功效。本發(fā)明精選藥物組方,其藥物組分經辯證配伍,在作用上相互佐助,共奏平肝潛陽、益氣健脾、清心降火、鎮(zhèn)靜安神、活血化瘀、豁痰開竅的功效,對精神分裂癥的治療達到標本兼治。
[0009]本發(fā)明組合物的組分均采用天然的中藥原料,其配制簡便、藥源廣、成本低。本發(fā)明遵循中醫(yī)的處方用藥原則,各種組分藥物采用水煎服用。經臨床應用驗證,其療效顯著可靠,藥性平和,未出現(xiàn)毒副作用,有效率達92%,治愈率68%。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
[0011]實施例1
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組合物,其中藥原料及重量配比為:柏子仁15g、八月札20g、刺五加20g、茯神15g、紅景天10g、南沙參20g、女貞子15g、蜣螂5g、靈芝20g、龍眼肉15g、龍膽草10g、牛黃10g、珍珠母15g、西紅花15g、香橡10g、燈心草15g、淡豆鼓10g、大率20g、太陽針10g、烏金草12g、甘草10g。
[0012]實施例2
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組合物,其中藥原料及重量配比為:柏子仁5g、八月札25g、刺五加10g、茯神20g、紅景天12g、南沙參30g、女貞子5g、蜣螂8g、靈芝15g、龍眼肉25g、龍膽草5g、牛黃15g、珍珠母10g、西紅花20g、香橡5g、燈心草25g、淡豆鼓12g、大率30g、太陽針5g、烏金草15g、甘草8g。
[0013]實施例3
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組合物,其中藥原料及重量配比為:柏子仁20g、八月札10g、刺五加25g、茯神5g、紅景天15g、南沙參10g、女貞子20g、蜣螂4g、靈芝10g、龍眼肉20g、龍膽草12g、牛黃5g、珍珠母20g、西紅花10g、香橡15g、燈心草5g、淡豆鼓20g、大率10g、太陽針15g、烏金草10g、甘草15g0
[0014]實施例4
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組合物,其中藥原料及重量配比為:柏子仁10g、八月札30g、刺五加15g、茯神25g、紅景天5g、南沙參25g、女貞子10g、蜣螂6g、靈芝25g、龍眼肉5g、龍膽草15g、牛黃20g、珍珠母5g、西紅花25g、香橡12g、燈心草20g、淡豆鼓5g、大率15g、太陽針20g、烏金草5g、甘草12g。
[0015]實施例5
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組合物,其中藥原料及重量配比為:柏子仁25g、八月札15g、刺五加30g、茯神10g、紅景天20g、南沙參15g、女貞子25g、蜣螂2g、靈芝30g、龍眼肉10g、龍膽草20g、牛黃12g、珍珠母25g、西紅花5g、香橡20g、燈心草10g、淡豆鼓15g、大率25g、太陽針12g、烏金草20g、甘草5g。
[0016]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中藥組合物按常規(guī)的水煎法制取藥劑。具體方法如下:將組方的中藥原料放入容器中,加冷水漫過藥面,浸泡15?20分鐘,再加水沒過藥面約6厘米,進行第一次煎煮,未沸前采用武火煎煮,沸后用文火煎煮20?30分鐘;第二次煎煮,加水沒過藥面約4厘米,水沸后煎煮15?20分鐘。兩次煎煮取汁,合并。
[0017]本發(fā)明以實施例1所給出的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組合物,做臨床療效總結如下:
一、一般性資料:本中藥組合物應用于臨床觀察病例50例,男26例,女24例,年齡15?65歲。
[0018]二、診斷依據(jù):
1、有精神錯亂,哭笑無常,妄語高歌,狂躁不安,不避親疏,打人毀物等精神、語言、舉止不正常狀態(tài);
2、有情志刺激、意愿不遂或腦外傷等誘發(fā)因素,或有家族史;
3、排除藥物原因所致者。
[0019]三、用法用量:臨床應用時,一日一劑,水煎兩遍取汁約400ml,分早、晚兩次空腹溫服。十五天為一療程。治療期間忌生冷辛辣刺激之物。
[0020]四、療效標準:
1、治愈:語言、舉止、神情均恢復正常,能正常處理日常事務;
2、有效:神情安定,語言、舉止基本正常,或有改善;
3、無效:語言、舉止、神情均無改善。
[0021]五、治療效果:該臨床觀察病例中,服藥2-5個療程,痊愈34例,隨訪未見復發(fā);有效12例,無效4例。治療期間未發(fā)生毒副作用。
[0022]六、典型病例:
病例1:
鞠某,女,20歲。2個月前出現(xiàn):自言自語、無故發(fā)笑、行為怪異、喊叫、幻聽,被控制感等癥狀。診斷為:精神分裂癥。在精神病醫(yī)院用氯丙嗪、氯氮平、五氟利多等藥物治療方法治療1個月無效。服用本發(fā)明中藥組合物制備的藥劑3個療程,自言自語、喊叫、怪異動作消失,幻聽不再出現(xiàn);繼續(xù)服用2個療程,幻聽、被控制感消失,自理生活、自知力恢復。治愈。半年后隨訪無復發(fā)。
[0023]病例2:
楊某,男,37歲?;颊呷昵耙蚋星閱栴}出現(xiàn)精神錯亂,哭笑無常,有幻覺、妄想、自言自語等癥狀。住院治療半年無顯效。遂出院來診。服用本發(fā)明中藥組合物制備的藥劑2個療程,心煩、自言自語、幻覺妄想減輕;繼續(xù)服用2個療程,語言、舉止、神情均恢復正常,能正常處理日常事務。治愈。隨訪一年未復發(fā)。
【主權項】
1.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中藥原料及重量份配比為:柏子仁5-25份、八月札10-30份、刺五加10-30份、茯神5_25份、紅景天5_20份、南沙參10-30份、女貞子5-25份、蜣螂2-8份、靈芝10-30份、龍眼肉5_25份、龍膽草5_20份、牛黃5_20份、珍珠母5-25份、西紅花5-25份、香櫞5-20份、燈心草5_25份、淡豆豉5_20份、大棗10-30份、太陽針5-20份、烏金草5-20份、甘草5_15份。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中藥原料及重量份配比為:柏子仁15份、八月札20份、刺五加20份、茯神15份、紅景天10份、南沙參20份、女貞子15份、蜣螂5份、靈芝20份、龍眼肉15份、龍膽草10份、牛黃10份、珍珠母15份、西紅花15份、香櫞10份、燈心草15份、淡豆豉10份、大棗20份、太陽針10份、烏金草12份、甘草10份。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中藥組合物,其中藥原料及重量份配比為:柏子仁5-25份、八月札10-30份、刺五加10-30份、茯神5-25份、紅景天5-20份、南沙參10-30份、女貞子5-25份、蜣螂2-8份、靈芝10-30份、龍眼肉5-25份、龍膽草5-20份、牛黃5-20份、珍珠母5-25份、西紅花5-25份、香櫞5-20份、燈心草5-25份、淡豆豉5-20份、大棗10-30份、太陽針5-20份、烏金草5-20份、甘草5-15份。本發(fā)明的中藥組合物具有平肝潛陽、益氣健脾、清心降火、鎮(zhèn)靜安神、活血化瘀、豁痰開竅的功效,其治療精神分裂癥療效顯著,作用可靠。
【IPC分類】A61K35/618, A61K36/88, A61K35/413, A61P25/18, A61K35/64
【公開號】CN105250526
【申請?zhí)枴緾N201510669406
【發(fā)明人】孫勝波
【申請人】孫勝波
【公開日】2016年1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