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具體地說是一種補鈣補膠原,強腎壯骨的含鹿骨髓粉和鹿肉粉的營養保健食品及其制備方法,屬于中藥保健品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鹿在古代被視為神物,不只是吉祥的象征,也是健康長壽的代表。鹿一身上下皆可入藥,是不可多得的珍稀藥材。傳統中醫學認為,鹿座屬于純陽之物,補益腎氣之功為所有肉類之首,具有高蛋白、低脂肪、低膽固醇的特點,對人體的血液循環系統、神經系統有良好的調節作用。鹿骨是鹿赴動物梅花鹿或馬鹿的骨骼,具有補虛、強筋、壯骨的功效。鹿骨中含有的氨基酸、各種蛋白多肽、多種礦物質、維生素,是人體骨骼所需的各種營養物質;含有的骨膠原和軟骨素,是活性鈣的重要來源。鹿骨髓中除了含有鹿骨的營養成分外,還含有活性造血因子,免疫因子,有利于人體補血補虛。本發明以鹿骨髓和鹿肉粉的鹿粉為主,同時特別添加了進口的小分子膠原蛋白粉,維生素D3,高效率地吸收,補充人體所需的膠原蛋白,機體營養的同時,更好地發揮補鈣補虛補腎,強健骨骼的作用。
[0003]動物骨骼的補鈣健骨作用很早就被人意識到,但是綜合地利用鹿骨髓和鹿肉粉仍然未得到合理實現,許多的鹿骨和鹿肉仍然處于落后的傳統初級加工階段,造成營養成分的大量損失。
【發明內容】
[0004]目的: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一種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
[0005]技術方案: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質量份數的原料:鹿骨髓粉1-10份,鹿肉粉1-10份,膠原蛋白粉1-5份,維生素03為0.1-2份。
[0006]所述的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其特征在于:原料的處理方法為:鹿骨髓粉為將新鮮的馬鹿或者梅花鹿的鹿骨髓,篩選分類、洗凈、干燥、粉碎、殺菌制得;鹿肉粉為將新鮮的馬鹿或者梅花鹿的鹿肉,篩選分類、洗凈、干燥、粉碎、殺菌制得。
[0007]所述膠原蛋白粉采用進口的分子量在2000道爾頓以下的小分子蛋白肽。
[0008]作為優選方案,所述的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為是真空冷凍干燥或者采用恒溫干燥、微波干燥、遠紅外干燥在50° C-100° C下干燥除水。
[0009]作為優選方案,所述的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為先用萬能磨粉機粗碎成20-100目的細粉,之后再經氣流粉碎機得到D90 < 45 μ m的超微粉。
[0010]所述的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的劑型為顆粒劑、膠囊劑(胃溶、腸溶、緩釋膠囊)、片劑(包括口含片、咀嚼片、分散片、緩控釋片、咀嚼片、腸溶片、泡騰片、口腔崩解片、異型片)、丸劑或口服溶液劑(口服液)。
[0011]有益效果:本發明提供的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鹿骨髓粉中含有豐富的氨基酸、各種蛋白多肽、多種礦物質、維生素等人體骨骼所需的各種營養物質;其含有的豐富骨膠原和軟骨素,是活性鈣的重要來源;它既補骨又補鈣,與發明中的膠原蛋白結合,沉積在骨骼上,加上維生素D3,補鈣、補膠原之間相互促進對方的吸收利用,綜合補充骨骼營養,使骨骼營養成分得到均衡配比,整個機體堅強、柔韌而有彈性;而且鹿骨髓中還含有活性造血因子,免疫因子,有利于人體的補血補虛。縱觀整個配方,完美發揮了人體補鈣補骨,補虛補腎,強健骨骼的大補作用。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實施例對本發明作更進一步的說明。
[0013]一種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制成:鹿骨髓粉1-10份,鹿肉粉1-10份,膠原蛋白粉1-5份,維生素D30.1-2份。
[0014]原料的處理方法為:含鹿骨髓粉的補骨壯骨營養配方食品,其特征在于原料處理方法包括:將新鮮的馬鹿或者梅花鹿的鹿骨髓和鹿肉,篩選分類,洗凈,干燥,粉碎,殺菌等工藝制成。作為優選方案,所用干燥方法可以是真空冷凍干燥或者采用恒溫干燥,微波干燥以及遠紅外干燥在50° C-100° C下干燥除水;干燥后的鹿骨髓粉和鹿肉粉先用萬能磨粉機粗碎成20-100目的細粉,之后再經氣流粉碎機得到D90< 45 μ m的超微粉。發明中的膠原蛋白粉采用進口的分子量在2000道爾頓以下的小分子蛋白肽。將處理好的藥材按比例充分混合均勻,即得。
[0015]劑型:顆粒劑,膠囊劑(包括胃溶、腸溶、緩釋膠囊),片劑(包括口含片、咀嚼片、分散片、緩控釋片、咀嚼片、腸溶片、泡騰片、口腔崩解片、異型片)、丸劑或口服溶液劑(口服液)。
[0016]適應人群:骨質酥松,骨關節炎等骨病患者,缺鈣及免疫力低下的人群以及補充膠原的愛美人士。
[0017]服用方式:每天早晚口服各一次,每次l_4g,預防骨質酥松等骨病以及缺鈣和免疫力低下的癥狀。
[0018]實施例1
一種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包括以下質量份數的原料:鹿骨髓粉5份,鹿肉粉5份,膠原蛋白粉3份,維生素D3I份。
[0019]實施例2
一種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包括以下質量份數的原料:鹿骨髓粉I份,鹿肉粉I份,膠原蛋白粉I份,維生素D30.1份。
[0020]實施例3
一種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包括以下質量份數的原料:鹿骨髓粉10份,鹿肉粉10份,膠原蛋白粉5份,維生素D32份。
[0021]實施例4
一種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包括以下質量份數的原料:鹿骨髓粉2份,鹿肉粉2份,膠原蛋白粉2份,維生素D3 I份。
[0022]實施例5
一種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包括以下質量份數的原料:鹿骨髓粉8份,鹿肉粉6份,膠原蛋白粉4份,維生素D3 2份。
[0023]實施例6
一種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包括以下質量份數的原料:鹿骨髓粉4份,鹿肉粉6份,膠原蛋白粉2份,維生素D3 I份。
[0024]制備方法1:膠原鹿骨髓鈣粉
將新鮮的馬鹿或者梅花鹿的鹿骨髓和鹿肉,篩選分類,洗凈,干燥,粉碎,殺菌等工藝制成鹿混合粉,干燥方法采用真空冷凍干燥或者采用恒溫干燥,微波干燥以及遠紅外干燥在50° C-100° C下干燥除水;干燥后的鹿骨髓粉和鹿肉粉的混合粉先用萬能磨粉機粗碎成80目的細粉,之后再經氣流粉碎機得到D90< 45 μm的超微粉。按比例分別稱取適量的鹿骨髓粉,鹿肉粉,然后加入適量的進口的膠原蛋白粉,以及維生素D3,等量遞增混合均勻,最后用乙醇溶液濕法制法制軟材,30目篩制粒,干燥,整粒,所得的顆粒即為膠原鹿骨髓鈣粉。口服使用即可。
[0025]制備方法2:膠原鹿骨髓鈣片
將新鮮的馬鹿或者梅花鹿的鹿骨髓和鹿肉,篩選分類,洗凈,干燥,粉碎,殺菌等工藝制成鹿混合粉,干燥方法采用真空冷凍干燥或者采用恒溫干燥,微波干燥以及遠紅外干燥在50° C-100° C下干燥除水;干燥后的鹿骨髓粉和鹿肉粉的混合粉先用萬能磨粉機粗碎成80目的細粉,之后再經氣流粉碎機得到D90< 45 μm的超微粉。按比例分別稱取適量的鹿骨髓粉、鹿肉粉,然后加入適量的進口的膠原蛋白粉,以及維生素D3,適量食品添加劑,等量遞增混合均勻,最后用乙醇溶液濕法制法制軟材,30目篩制粒,干燥,整粒后壓片即得。用于口腔含服或咀嚼食用,或者吞服。
[0026]實施例制得的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經過臨床試驗和對照試驗表明,本發明對補骨壯骨具有良好的作用和療效。
[0027]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質量份數的原料:鹿骨髓粉1-10份,鹿肉粉1-10份,膠原蛋白粉1-5份,維生素隊為0.1-2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其特征在于:原料的處理方法為:鹿骨髓粉為將新鮮的馬鹿或者梅花鹿的鹿骨髓,篩選分類、洗凈、干燥、粉碎、殺菌制得;鹿肉粉為將新鮮的馬鹿或者梅花鹿的鹿肉,篩選分類、洗凈、干燥、粉碎、殺菌制得。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原蛋白粉采用進口的分子量在2000道爾頓以下的小分子蛋白肽。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為是真空冷凍干燥或者采用恒溫干燥、微波干燥、遠紅外干燥在50° C-100° C下干燥除水。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為先用萬能磨粉機粗碎成20-100目的細粉,之后再經氣流粉碎機得到D90 < 45 μ m的超微粉。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的劑型為顆粒劑、膠囊劑、片劑、丸劑、口服溶液劑。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含鹿骨髓的補骨壯骨保健品,包括以下質量份數的原料:鹿骨髓粉1-10份,鹿肉粉1-10份,膠原蛋白粉1-5份,維生素D3為0.1-2份。鹿骨髓粉、鹿肉粉為將新鮮的馬鹿或者梅花鹿的鹿骨髓或鹿肉,干燥、超微粉碎制得,鹿骨髓粉中含有豐富的氨基酸、各種蛋白多肽、多種礦物質、維生素等人體骨骼所需的各種營養物質;其含有的豐富骨膠原和軟骨素,是活性鈣的重要來源;它既補骨又補鈣,與發明中的膠原蛋白結合,沉積在骨骼上,加上維生素D3,補鈣、補膠原之間相互促進對方的吸收利用,綜合補充骨骼營養,使骨骼營養成分得到均衡配比,整個機體堅強、柔韌而有彈性;而且鹿骨髓中還含有活性造血因子,免疫因子,有利于人體的補血補虛。
【IPC分類】A61K38-39, A61P19-08, A61K35-34, A61K31-593, A23L1-29, A61K35-28
【公開號】CN104840949
【申請號】CN201510297005
【發明人】黃勇
【申請人】貴州廣濟堂藥業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19日
【申請日】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