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三七連作土壤的消毒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農業植物保護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三七連作土壤的消毒方法。
【背景技術】
[0002]三七連作障礙尤為突出,其機理十分復雜,包括土傳病害、自毒作用、營養平衡、土壤微生物消長等等因素。土傳病害是三七連作障礙的首要限制因子。目前的研宄表明:三七根腐是地下害蟲、根結線蟲、真菌鐮刀菌、細菌歐文氏桿菌等十余種病原物復合侵染所致。
[0003]傳統防治方法有抗病育種、嫁接、輪作、深翻、換土、化學農藥灌根等。但由于土地有限和實行集約化種植,輪作很難實施;抗多種土傳病害的品種和砧木很難培育;深翻和換土在經濟上不可行;化學農藥灌根效果有限,且易造成農藥殘留超標和地下水污染。由于缺乏有效的技術,農民大量使用禁用農藥涕滅威、克百威、甲拌磷等防治根結線蟲和地下害蟲,這些農藥毒性極高,殘留期長,且對地下水污染嚴重,影響人們的生命健康。
[0004]因此消毒劑及方法的篩選和應用顯得至關重要。氯化苦,通用名為chloropicrin,作為土壤熏蒸劑使用,可以有效的防除土壤線蟲、病原真菌、雜草及其它地下害蟲。但氯化苦(CP)、具有高毒、高揮發性,使用不方便且易污染環境、危害人類健康,限制了其在土壤消毒中的使用。
【發明內容】
[0005]為此,本發明提供一種至少能解決上述問題的至少一部分的新的三七連作土壤的消毒方法。
[0006]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三七連作土壤的消毒方法,包括如下步驟:土壤處理步驟:將種植過三七的土壤深翻晾曬后起壟,并調節土壤的絕對含水量使其保持濕潤;熏蒸劑填埋步驟:每間隔10-20cm,在土中埋入一顆氯化苦膠囊劑;密封熏蒸步驟:用透明薄膜將地表密封7-15天。
[0007]可選地,根據本發明的消毒方法,所述消毒方法進一步包括熏蒸氣體檢驗步驟:完成密封熏蒸后,移除透明薄膜將土壤敞開4-7天,之后移栽蔬果類植物的幼苗或萌發的種子于熏蒸后土壤中,觀察氣體是否排散完全。
[0008]可選地,根據本發明的消毒方法,在所述熏蒸劑填埋中,所述氯化苦膠囊劑埋入土中7-12cm的深度。
[0009]可選地,根據本發明的消毒方法,在所述土壤處理步驟中,壟寬1.Sm,壟高15_25cm0
[0010]可選地,本發明所述的消毒方法,在所述土壤處理步驟中,調節土壤的絕對含水量為 15-25% O
[0011 ] 可選地,根據本發明的消毒方法,所述氯化苦膠囊劑的規格為3-5g。
[0012]可選地,根據本發明的消毒方法,所述蔬果類植物幼苗為西紅柿和/或黃瓜。
[0013]可選地,根據本發明的消毒方法,所述透明薄膜為聚氯乙烯塑料膜。
[0014]本發明所述的消毒方法,采用氯化苦膠囊劑作為土壤熏蒸劑,使用時無需特殊的工具及防護設備,解決了高毒熏蒸劑低毒化使用問題,可以防治線蟲病、枯萎病等土傳病害以及殺滅土壤中的真菌等病蟲害,為三七種植提供優良的土壤環境。
【附圖說明】
[0015]通過閱讀下文優選實施方式的詳細描述,各種其他的優點和益處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將變得清楚明了。附圖僅用于示出優選實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認為是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0016]圖1為本發明所述三七連作土壤消毒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本發明提供了許多可應用的創造性概念,該創造性概念可大量的體現于具體的上下文中。在下述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中描述的具體的實施例僅作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的示例性說明,而不構成對本發明范圍的限制。
[0018]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的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描述。
[0019]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三七連作土壤的消毒方法,圖1示出本發明所述三七連作土壤消毒方法的流程示意圖。如圖1所示,所述消毒方法首先對土壤進行處理,即進行土壤處理步驟S1100。具體操作為:將種植過三七的土壤深翻晾曬后起壟,并調節土壤的絕對含水量使其保持濕潤。優選地,所述壟寬1.8m,壟高15-25cm(即,兩壟之間的溝的深度為15_25cm)ο
[0020]土壤處理完畢后,即可進行熏蒸劑填埋步驟S1200:將氯化苦膠囊劑埋入土中。其中,每間隔10-20cm,在土中埋入一顆氯化苦膠囊劑。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氯化苦膠囊劑的規格為3-5g。由于氯化苦被封裝在膠囊內,只需將膠囊劑埋入土中,待膠囊溶解后,釋放出其中的氯化苦,發揮殺蟲殺菌作用,無需任何施藥設備,對使用者安全,可不帶任何防護設備使用,貯存運輸方便;而且能夠減少熏蒸過程中的散發,最大限度地發揮熏蒸作用。
[0021]熏蒸劑填埋之后,進行密封熏蒸步驟S1300:用透明薄膜將地表密封7-15天,形成密閉空間,氯化苦膠囊劑溶解,其中的氯化苦揮發,形成一定的濃度,對土壤進行熏蒸。一般來說,土壤熏蒸的時間越長,土壤熏蒸劑發揮藥效就越充分,土壤熏蒸的效果就越好,但是過長的熏蒸時間會延長土壤消毒周期,延緩三七的播種時間。申請人經研宄發現,將三七連作土壤熏蒸7-15天時其熏蒸效果較佳,同時不影響三七的播種。
[0022]熏蒸完成后,還需將土壤熏蒸后可能殘留在土壤中的藥劑散發出去才能進行三七的播種,否則容易使移栽的作物產生藥害。為此,本發明所述消毒方法進一步包括熏蒸氣體檢驗步驟S1400。即,在完成密封熏蒸后,移除地表上的透明薄膜將土壤敞開4-7天,之后移栽蔬果類植物的幼苗或萌發的種子于熏蒸后土壤中,觀察氣體是否排散完全。本發明中,使用的是西紅柿幼苗和剛萌芽的黃瓜種子,待番茄幼苗和黃瓜種子發芽、生長均較正常后,即表明熏蒸完成,熏蒸過程中產生的氣體完全散盡,可待種三七。
[0023]適宜的土壤濕度對于成功的土壤熏蒸十分關鍵,其可以使土壤中雜草種子的種皮軟化,打破種子休眠;使土傳病原真菌孢子萌發、線蟲卵孵化,即使有害生物處于“生長的”狀態。同時,適宜的濕度能夠使熏蒸劑更好地發揮熏蒸效果,同時也影響著熏蒸劑在土壤中的移動。經過大量實驗研宄,申請人發現,土壤的絕對含水量為15-25%時,能夠較好地發揮氯化苦膠囊劑的熏蒸作用。尤其地,土壤的絕對含水量為20%時,熏蒸效果最好。
[0024]適宜的土壤溫度同樣也對熏蒸效果具有顯著影響。一般來說,溫度越高,熏蒸劑的揮發性就越大,在有限的密閉中的蒸氣壓也就越大,熏蒸的效果也相對越好。另一方面,溫度越高,目標害蟲趨于活躍,呼吸作用增加,從而更容易發生中毒。一般情況下,在溫度高于10°C時,如果土壤或環境的溫度越高,藥劑土壤熏蒸的效果就越好。但如果溫度過高,熏蒸劑移動過快,這將加速熏蒸劑的逃逸。經研宄發現,最適宜土壤熏蒸的溫度為15cm深度土層溫度為15-20?,這時目標生物正好處于“活的”狀態,從而更容易地將其殺死。本發明中,土壤熏蒸的溫度設置在18-25?。
[0025]熏蒸過程中,應盡量減少熏蒸劑的散發,以最大限度地發揮熏蒸劑的藥效。目前,生產上主要采取的措施有增加施藥深度、鎮壓土壤、增加土壤的含水量、提高土壤的有機質含量和覆蓋不滲透膜等。本發明中,將所述氯化苦膠囊劑埋入土中7-12cm的深度,能夠保證氯化苦以較適宜的散發速度揮發成氣體,然后均勻分布到一定深度的土壤中,從而有效的發揮熏蒸效果。采用的透明薄膜為聚氯乙烯塑料膜。聚氯乙烯薄膜的機械強度較大,抗老化性能較好,能夠在強烈陽光下使用,且聚氯乙烯薄膜的透光性能好,保溫性能好,增溫效果也較顯著,能夠保證密封的土壤升溫使得氯化苦膠囊劑在土壤中揮發成氣體,同時阻隔氯化苦氣體的外泄。有研宄表明,對熏蒸劑阻隔性強弱依次為完全不滲透塑料薄膜>不滲透塑料薄膜>高密度塑料薄膜>低密度塑料薄膜,因此,本發明中優選采用高密度聚氯乙烯塑料膜。
[0026]應該注意的是,上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說明而不是對本發明進行限制,并且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的情況下可設計出替換實施例。在權利要求中,不應將位于括號之間的任何參考符號構造成對權利要求的限制。單詞“包含”不排除存在未列在權利要求中的元件或步驟。單詞第一、第二以及第三等的使用不表示任何順序,可將這些單詞解釋為名稱。
【主權項】
1.一種三七連作土壤的消毒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土壤處理步驟(SllOO):將種植過三七的土壤深翻晾曬后起壟,并調節土壤的絕對含水量使其保持濕潤; 熏蒸劑填埋步驟(S1200):每間隔10-20cm,在土中埋入一顆氯化苦膠囊劑; 密封熏蒸步驟(S1300):用透明薄膜將地表密封7-15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毒方法,其中,所述消毒方法進一步包括熏蒸氣體檢驗步驟(S1400):完成密封熏蒸后,移除透明薄膜將土壤敞開4-7天,之后移栽蔬果類植物的幼苗或萌發的種子于熏蒸后土壤中,觀察氣體是否排散完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毒方法,其中,在所述熏蒸劑填埋(S1200)中,所述氯化苦膠囊劑埋入土中7-12cm的深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毒方法,其中,在所述土壤處理步驟(SllOO)中,壟寬1.8m,壟高 15_25c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毒方法,其中,在所述土壤處理步驟(SllOO)中,調節土壤的絕對含水量為15-25%。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毒方法,其中,所述氯化苦膠囊劑的規格為3-5g。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消毒方法,其中,所述蔬果類植物為西紅柿和/或黃瓜。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毒方法,其中,所述透明薄膜為聚氯乙烯塑料膜。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三七連作土壤的消毒方法,包括如下步驟:土壤處理步驟:將種植過三七的土壤深翻晾曬后起壟,并調節土壤的絕對含水量使其保持濕潤;熏蒸劑填埋步驟:每間隔10-20cm,在土中埋入一顆氯化苦膠囊劑;密封熏蒸步驟:用透明薄膜將地表密封7-15天。本發明所述的消毒方法,采用氯化苦膠囊劑作為土壤熏蒸劑,使用時無需特殊的工具及防護設備,解決了高毒熏蒸劑低毒化使用問題,可以防治線蟲病、枯萎病等土傳病害以及殺滅土壤中的真菌等病蟲害,為三七種植提供優良的土壤環境。
【IPC分類】A61L2-20
【公開號】CN104826150
【申請號】CN201510184620
【發明人】陳中堅, 魏富剛, 余育啟
【申請人】文山苗鄉三七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12日
【申請日】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