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慢性膽囊炎的藥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醫藥領域,具體來說涉及一種治療慢性膽囊炎的藥劑。
【背景技術】
[0002]慢性膽囊炎是較常見的膽囊疾病,發病率較高。常與膽石癥合并存在。但也有一些為非結石性的慢性膽囊炎,慢性膽囊炎常見治療方法有:藥物治療和手術治療。行膽囊切除術是慢性膽囊炎的根本治療,但是手術治療創傷大,有心、肝、肺等嚴重疾病或全身情況不能耐受手術,不可以進行手術的治療。西藥治療對肝、胃等身體其它器官損傷大。目前臨床多發,需要新的治療藥物。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治療慢性膽囊炎的藥劑。
[0004]為了實現本發明的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治療慢性膽囊炎的藥劑,它是由下列原料藥按重量份計制成:八楞木60份、三爪金龍50份、墻草根50份、石壁蓮50份、八寶茶45份、天青地白40份、山花生40份、飛蛾樹30份、水蔓青30份、紅門蘭30份、芙蓉花35份、鹵地菊35份、泥胡菜35份、四照花30份和甘草20份。
[0005]優選地,所述藥劑可以是片劑、分散片、崩解片、速溶片、腸溶片、膠囊劑或湯劑。
[0006]在本發明的組合物中,八楞木、三爪金龍為君藥,墻草根、石壁蓮、八寶茶、天青地白、山花生為臣藥,飛蛾樹、水蔓青、紅門蘭、芙蓉花、地菊、泥胡菜、四照花為佐藥,甘草調和諸藥,為使藥。各種成分發揮協同作用以產生最佳效果。
[0007]本發明所述的治療慢性膽囊炎的藥劑組成合理,效果明確,十分適于在臨床上大規模推廣。
【具體實施方式】
[0008]下面通過實施例進一步說明本發明。應該理解的是,本發明的實施例是用于說明本發明而不是對本發明的限制。根據本發明的實質對本發明進行的簡單改進都屬于本發明要求保護的范圍。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本發明中的百分數是重量百分數。
[0009]實施例本發明的湯劑
[0010]取八楞木60克、三爪金龍50克、墻草根50克、石壁蓮50克、八寶茶45克、天青地白40克、山花生40克、飛蛾樹30克、水蔓青30克、紅門蘭30克、芙蓉花35克、鹵地菊35克、泥胡菜35克、四照花30克和甘草20克,加入水15000毫升,在裝有冷凝器的燒瓶中在90 °C下加熱6小時,過濾,濾液即得。
[0011]實驗例
[0012]診斷標準。
[0013]參照衛生部《中藥新藥臨床研宄指導原則》擬定:①持續性右上腹隱痛或不適感,疼痛可向右背肩部放射;?有惡心、噯氣、反酸、腹脹和胃部灼熱等消化不良癥狀,進食油膩食物后加重,而且病程長,病情經過有急性發作和緩解交替的特點;③膽囊區觸痛明顯,右上腹肌緊張,莫非氏征陽性;④B超可見膽囊壁增厚,膽囊縮小或變形,膽囊收縮功能不良,或膽囊顯影淡薄等。
[0014]選擇符合上述標準的患者150例,其中女性80例,男性70例,年齡29_58歲,平均41歲。
[0015]使用實施例中制得的湯劑來進行治療,一天兩次,每次口服150毫升,連續治療50天。
[0016]療效判定標準
[0017]①治愈:臨床癥狀體征消失,B超檢查或膽囊造影恢復正常,觀察半年無復發;(D顯效:癥狀體征基本消失,B超檢查或膽囊造影明顯改變;③無效:治療期間癥狀和體征減輕或無改善,停止治療后又復發。
[0018]結果
[0019]經過治療,發現全部患者臨床癥狀體征消失,B超檢查或膽囊造影恢復正常,在治療之后觀察半年無復發,因此全部符合治愈的療效判定標準。
[0020]典型病例
[0021 ] 傅某,女,42歲,政府公務員,患者右肋部脹痛,惡心欲吐I月,伴腹脹咯氣,大便質粘不爽,每日一次(無粘液、膿血)。B超檢查:膽囊7.7cmX 3.8cm,壁厚0.9cm,囊內模糊。使用實施例中制得的湯劑來進行治療,一天兩次,每次口服150毫升,連續治療50天。經過治療后,患者臨床癥狀體征消失,B超檢查或膽囊造影恢復正常,在治療之后觀察半年無復發。
【主權項】
1.一種治療慢性膽囊炎的藥劑,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原料藥按重量份計制成:八楞木60份、三爪金龍50份、墻草根50份、石壁蓮50份、八寶茶45份、天青地白40份、山花生40份、飛蛾樹30份、水蔓青30份、紅門蘭30份、芙蓉花35份、鹵地菊35份、泥胡菜35份、四照花30份和甘草20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慢性膽囊炎的藥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藥劑可以是片劑、分散片、崩解片、速溶片、腸溶片、膠囊劑或湯劑。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慢性膽囊炎的藥劑,它是由下列原料藥按重量份計制成:八楞木60份、三爪金龍50份、墻草根50份、石壁蓮50份、八寶茶45份、天青地白40份、山花生40份、飛蛾樹30份、水蔓青30份、紅門蘭30份、芙蓉花35份、鹵地菊35份、泥胡菜35份、四照花30份和甘草20份。本發明所述的治療慢性膽囊炎的藥劑組成合理,效果明確,十分適于在臨床上大規模推廣。
【IPC分類】A61K36-898, A61P1-16
【公開號】CN104784503
【申請號】CN201510243007
【發明人】韓明
【申請人】韓明
【公開日】2015年7月22日
【申請日】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