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治療斑禿脫發的中藥組合物及其制劑的制備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治療斑禿脫發的中藥組合物及其制劑的制備方法,屬于中醫 藥領域。
【背景技術】:
[0002] 斑禿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的非瘢痕性脫發,常發生于身體有毛發的部位,局部皮膚 正常,無自覺癥狀。斑禿的發病原因至今尚未完全清楚,有人認為與遺傳有關,約有10%? 20 %的斑禿病人有家族史,精神創傷可能是誘發因素之一,近來認為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 病。因斑禿處的毛囊下部淋巴細胞(T細胞)和組織細胞浸潤,應用皮質類固醇激素可能使 脫發再生,部分病例發現有抗自身組織抗體如抗甲狀腺抗體,抗胃壁細胞抗體,抗腎上腺抗 體和抗平滑肌等抗體,或并發一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橋本氏甲狀腺炎、結締組織病及白癜 風等,均支持自身免疫疾病的論點但未證實有抗毛囊抗體,另外只有部分斑禿患者自身免 疫異常。據估計,人群中斑禿的發病率小于0. 1%,約有95%的斑禿患者病變僅局限與頭 皮,在男性斑禿患者中,約有10%的人可受累。隨著病情的進展,皮損可逐漸增大,數目也 逐漸增多,相鄰的皮損區可互相融合,形成大小形狀不一的斑片。病情若繼續發展,皮損可 累及全頭,以至頭發全部脫落。此時,頭皮仍可保持正常外觀,是為全禿。嚴重的病例,除頭 發全脫落外,全身其他各處的毛發,包括眉毛、睫毛、胡須、腋毛、陰毛及全身體毛等,都會脫 落,這種情況稱為普禿
[0003] 本病治療比較困難。有很多方法可以聯合治療脫發。西藥主要外用藥5%米諾地 爾霜或溶劑,局部注射糖皮質激素,但應用時間較長,效果不理想,容易反復。目前中藥治療 本病很多是口服藥物治療,但治療時間長,療效不確定。中藥外用藥物治療本病療效較好, 主要直接用于患處,刺激毛發再生,治療效果明顯,值得推廣應用。
【發明內容】
[0004]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一種治療斑禿的中藥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
[0005]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6] -種治療斑禿的中藥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材料制成:
[0007] 補骨脂30-50份、旱蓮草10-30份、川椒10-30份、干姜10-30份、紅花10-30份、 斑蝥0. 2-0. 6份、側柏葉30-50份、辣椒素0. 2-0. 6份。
[0008] 作為上述技術案的進一步優選,所述中藥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材料制成:
[0009] 補骨脂40份、旱蓮草20份、川椒20份、干姜20份、紅花20份、斑蝥0. 4份、側柏 葉40份、辣椒素0.4份。
[0010] 上述所述中藥組合物藥物劑型為:酊劑、膏劑、水溶液劑、搽劑。
[0011] 根據本發明,一種中藥組合物制劑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12] a、將補骨脂、旱蓮草、川椒、干姜、紅花、斑蝥、側柏葉、辣椒素以上中藥碾碎,力口 75%乙醇500ml,密閉浸漬3?5日,時加振搖或攪拌,濾過,殘渣壓榨,濾液與壓榨液合并, 靜置24h,濾過,自濾器上添加75 %乙醇使成500ml,攪均,濾過,即成酊劑。
[0013] b、補骨脂、旱蓮草、川椒、干姜、紅花、斑蝥、側柏葉、辣椒素分別粉碎,混合,加5-6 倍量體積的75%乙醇回流1-2小時,過濾,取濾液,濾渣重復回流2-3次,合并濾液,回收乙 醇。
[0014] C、將上述步驟b的濾液濃縮成相對密度L 21?L 25 (80°C測得)的稠浸膏,得膏 劑。
[0015] d、將步驟c所得的膏劑移進烘箱,50-70°C烘干至水分低于5%,得到的藥粉研磨 后按本領域現有技術制成膏劑、水溶液劑、搽劑。
[0016] 在以上原料中:
[0017] 補骨脂,味辛苦,溫,歸腎脾經,功效溫腎助陽,止瀉,用于陽痿遺精、腰膝冷痛、腎 虛遺尿,外用治白癜風、斑禿。
[0018] 旱蓮草功能滋補肝腎,烏須固齒,涼血止血。主治:肝腎不足,眩暈耳鳴,視物昏花, 腰膝酸軟,發白齒搖,勞淋帶池,咯血,吐血,衄血,尿血,血痢,崩漏,外傷出血。
[0019] 川椒功效溫中止痛殺蟲。本品辛辣而溫,善散陰冷之氣,為健胃及解毒驅蟲藥,內 服外用皆可。
[0020] 干姜功能溫中散寒,回陽通脈,燥濕消痰。用于脘腹冷痛,嘔吐泄瀉,肢冷脈微,痰 飲喘咳。
[0021] 紅花功能活血通經,散瘀止痛。用于經閉,痛經,惡露不行,瘕痞塊,跌撲損傷,瘡瘍 腫痛。
[0022] 斑蝥功效攻毒蝕瘡;逐瘀散結。主癰疽;瘰疬;頑癬;經閉;癥瘕;癌腫。用于癥瘕 腫塊,積年頑癬,瘰疬,贅疣,癰疽不潰,惡瘡死肌。
[0023] 側柏葉功用涼血,止血,祛風濕,散腫毒。治吐血、衄血、尿血、血痢、腸風、崩漏,風 濕痹痛,細菌性痢疾,高血壓,咳嗽,丹毒,痄腮,燙傷。
[0024] 辣椒素味辛、甘,性熱。功能散寒除溫,活血消腫。主治手足無力,腎囊腫脹,凍瘡。
[0025] 本發明所用材料購買方便價格便宜,原材料各組分配比例合理,作用互補,有機配 伍。本發明應用補骨脂、斑蝥刺激局部毛囊新生,旱蓮草、側柏葉涼血烏發促進毛發生長,川 椒、紅花局部活血化淤辣椒素,干姜刺激局部血液循環,酒精溶解藥物。
[0026] 本發明采用以上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具有用藥少,見效快, 臨床觀察證實無毒副作用,治療效果好,無化學藥物的毒副作用,可快速刺激毛發再生,力口 速毛發生長,對各類脫發均有一定的作用。
【具體實施方式】:
[0027]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0028] 實施例1 : 一種用于治療斑禿脫發的中藥組合物,該中藥包括以下原料:
[0029] 補骨脂40份、旱蓮草20份、川椒20份、干姜20份、紅花20份、斑蝥0. 4份、側柏 葉40份、辣椒素0.4份。
[0030] 制備方法一,包括以下步驟:
[0031] a、將補骨脂、旱蓮草、川椒、干姜、紅花、斑蝥、側柏葉、辣椒素以上中藥碾碎,力口 75%乙醇500ml,密閉浸漬3?5日,時加振搖或攪拌,濾過,殘渣壓榨,濾液與壓榨液合并, 靜置24h,濾過,自濾器上添加75 %乙醇使成500ml,攪均,濾過,即成酊劑。
[0032] b、補骨脂、旱蓮草、川椒、干姜、紅花、斑蝥、側柏葉、辣椒素分別粉碎,混合,加5-6 倍量體積的75%乙醇回流1-2小時,過濾,取濾液,濾渣重復回流2-3次,合并濾液;回收乙 醇。
[0033] c、將上述步驟b的濾液濃縮成相對密度1. 21?1. 25 (80°C測得)的稠浸膏,得膏 劑。
[0034] d、將步驟c所得的膏劑移進烘箱,50-70°C烘干至水分低于5%,得到的藥粉研磨 后按本領域現有技術制成膏劑、水溶液劑、搽劑。
[0035] 實施例2 :-種用于治療斑禿脫發的中藥組合物,該中藥包括以下原料:補骨脂30 份、旱蓮草10份、川椒10份、干姜10份、紅花10份、斑蝥〇. 2份、側柏葉30份、辣椒素0. 2 份。
[0036] 制備方法同實施例1。
[0037] 對比試驗:
[0038] 療效標準;1.治愈,毛發全部長出,不再脫落。
[0039] 2.好轉:毛發大部分長出,但偶有反復。
[0040] 3.無效:毛發未長出。
[0041] 療效評定:
[0042] 選取200例的患者,隨機選取300例作為治療組,另外100例作為對照組,其中200 例患者分為治療組1、治療組2,每個治療組治療隨機選取的100例患者,治療組1使用本發 明實施例1制備的酊劑進行治療,治療組2使用本發明實施例2制備的劑酊進行治療。對 照組采用外用藥5%米諾地爾溶液治療,三個月為一療程。
[0043] 治療結果如下表:
【主權項】
1. 一種治療斑禿脫發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材料制成:補骨脂 30-50份、旱蓮草10-30份、川椒10-30份、干姜10-30份、紅花10-30份、斑蝥0. 2-0. 6份、 側柏葉30-50份、辣椒素0. 2-0. 6份。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斑禿脫發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是:由以下重量份的的原 材料制成;補骨脂40份、旱蓮草20份、川椒20份、干姜20份、紅花20份、斑蝥0. 4份、側柏 葉40份、辣椒素0. 4份。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治療斑禿脫發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是:所述藥物劑型為: 酊劑、膏劑、水溶液劑、搽劑。
4. 一種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治療斑禿脫發的中藥組合物制劑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 步驟: a、 將補骨脂、旱蓮草、川椒、干姜、紅花、斑蝥、側柏葉、辣椒素以上中藥碾碎,放75%酒 精500ml中浸泡7天,去渣,成酊劑。 b、 補骨脂、旱蓮草、川椒、干姜、紅花、斑蝥、側柏葉、辣椒素分別粉碎,混合,加5-6倍量 體積的75%乙醇回流1-2小時,過濾,取濾液,濾渣重復回流2-3次,合并濾液;回收乙醇。 c、 將上述步驟b的濾液濃縮成相對密度1. 21?1. 25 (80°C測得)的稠浸膏,得膏劑。 d、 將步驟c所得的膏劑移進烘箱,50-70°C烘干至水分低于5%,得到的藥粉研磨后按 本領域現有技術制成膏劑、水溶液劑、搽劑。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斑禿脫發的中藥組合物及其制劑的制備方法。中藥組合物原料成分為:補骨脂30-50份、旱蓮草10-30份、川椒10-30份、干姜10-30份、紅花10-30份、斑蝥0.2-0.6份、側柏葉30-50份、辣椒素0.2-0.6份分別粉碎,混合,加5-6倍量體積的75%乙醇回流1-2小時,過濾,取濾液,濾渣重復回流2-3次,合并濾液,回收乙醇,濾液濃縮成稠浸膏,移進烘箱,烘干水分,得到的藥粉研磨后按本領域現有技術制成酊劑、膏劑、水溶液劑、搽劑。
【IPC分類】A61K31-165, A61K35-64, A61K36-9068, A61P17-14
【公開號】CN104547975
【申請號】CN201310496338
【發明人】孫豐卿, 于文廣, 于明芬
【申請人】孫豐卿
【公開日】2015年4月29日
【申請日】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