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夾心糖果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用于滋潤受刺激的喉嚨和鼻通道的液體夾心糖果劑(centre-filled confectionary),特別是液體夾心的潤喉糖(throat drops)。
背景技術:
早已知道,止咳糖形式的產品是用于輸送滋潤疼痛或受刺激喉嚨的藥劑的載體。這些藥劑包括止痛劑、止咳藥、祛痰劑、清涼劑(如薄荷醇)和暖和劑(warming agent)(如乙醇或姜醇)。這些藥劑可通過吮吸時釋放活性劑的潤喉糖或糖錠給藥。特別是在揮發性活性劑的情況下,該產品也可通過清潔鼻通道而緩解感冒癥狀。
例如,EP-A-431,376描述用于持續釋放治療喉嚨痛的硬糖果劑。這種糖果劑(confection)含有氫化異麥芽酮糖和活性劑。該活性劑可以是止咳劑或抗組胺劑,也可以是揮發油(如薄荷醇或桉樹油)。該糖果劑一般還含有增香劑,如檸檬、蜂蜜或櫻桃,該增香劑也可以是薄荷醇或桉樹油。
一類很受歡迎的潤喉糖是由可食用的殼和液體夾心填充物構成的夾心潤喉糖。這種液體夾心對喉嚨產生令人舒服的滋潤作用。用上述的活性劑還可進一步提高這種滋潤作用。
這些潤喉糖面臨的問題之一是提供這種夾心的最佳液化度。由于產品的穩定性,可食用的殼一般不能耐填充物中的高濕度。填充物中的濕度值通常低于20%。為了改善產品的口味,填充物的主體通常含有甜味填充劑(bulksweetener)。這些限制通常意味著填充物的粘度相當高,超過50,000mPa.s,從而降低了夾心液化的感覺。
US-A-3,894,154揭示在液體夾心口香糖的夾心中加入甘油,以阻止液體填充部分的粘度增加。雖然這種方法是有效的,特別是在玉米糖漿基料中,但它通常是不充分的。
US-A-4,157,402揭示了在夾心口香糖中填充物中使用乳化劑,以防止調味的液體填充物滲透到周圍的膠體組合物中,從而提高了口香糖的調味能力。
現已令人驚奇地發現,在夾心硬糖果的液體夾心中加入足量的乳化劑可以將它與涂有明膠的板的接觸角由120°以上減少至90-120°,這樣足以提供液體感覺(即潤喉感覺)的改善,雖然這種加入會導致粘度的增加。
因此,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具有改善的填充物液化感覺的夾心糖果組合物,特別是潤喉糖。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具有改善的潤喉感覺的夾心潤喉糖。
發明概述本發明涉及潤喉糖。按該潤喉糖的重量計,它含有60-95%的糖殼和5-40%含水填充物,該填充物含有8-20%水、50-85%甜味填充劑和足以提供90-120°接觸角的乳化劑。在沒有乳化劑存在的條件下,該填充物的接觸角大于120°。
如果沒有另作說明,所有的量和比率都按重量計。如果沒有另作說明,百分數按填充物的重量計。
發明的詳細描述按潤喉糖的重量計,本發明的潤喉糖含有60-95%(較好75-85%)糖殼和5-40%(較好15-25%)的含水填充物。
夾心硬糖果描述在US-A-4,372,942和US-A-4,466,983中。適用作硬糖殼的糖基料含有約30-85%葡萄糖基糖漿和約15-70%蔗糖。或者可將無糖的基料用于這種硬糖殼中。合適的無糖基料包括甜味填充劑,如異麥芽糖(isomalt)、麥芽糖醇(maltitol)、山梨醇。異麥芽糖和麥芽糖醇是優選的。該糖殼的內表面也有分離的可食用的內層,以防止或減少填充物與糖殼的相互作用。該可食用的殼還可含有下述的增香劑或喉緩解劑(throat relief agent)。
按填充物的重量計,含水填充物含有約8-20%,較好約為10-15%的水。超過約20%的含水量不適合于制造夾心硬糖。
該填充物還含有甜味填充劑,如蔗糖。按填充物的重量計,合適的用量約為50-85%,較好約為60-75%(按干燥固體為基準)。優選的甜味劑原料是市售的高果糖玉米糖漿,它含有85%活性物質,余量基本上為水。這種水也可提供部分或全部所需的水。也可使用無糖組合物,它含有糖醇,如山梨醇。
填充物的一個必要組分是乳化劑,它的用量足以提供90-120°的接觸角。在沒有乳化劑存在的條件下,該填充物的接觸角大于120°。該填充物宜含有足以提供95-115°,較好為100-110°的接觸角的乳化劑。本申請中所用的“接觸角”是用表面張力計和光學測量儀(如Kruss,Germany制造的光學測量儀)測得的一滴填充物在涂有明膠的條狀蓋板上的靜態接觸角。通過將玻璃條狀蓋板浸涂在熱的明膠溶液中然后冷卻制得的涂有明膠的條狀蓋板用作人的粘液膜的模擬物。
該乳化劑應是食品級物質。合適的乳化劑包括一或二脂肪酸甘油酯(如大豆油基的甘油酯,如購自Huels的Imwitor 440)、乙酰甘油酯(如Dynacet 211)、檸檬酸酯化的一甘油酯(如Imwitor 370)和卵磷脂(如購自Lucas,Meyer,Germany的Topicitin)。優選的是大豆卵磷脂。按填充物的重量計,乳化劑的合適用量約為0.001-1%,較好約為0.005-0.1%,特別好約為0.01-0.05%。
本發明潤喉糖的一個任選但需要的組分是喉緩解劑。本發明中所用的“喉緩解劑”是指能緩解人的喉或鼻通道疼痛或刺激的任何有機化合物或這些化合物的混合物。喉緩解劑的種類包括,但不限于止痛劑、止咳劑、祛痰劑、生理清涼劑、生理暖和劑(warming agent)以及它們的混合物。喉緩解劑較好選自生理清涼劑、生理暖和劑或它們的混合物。按含水組合物的重量計,喉緩解劑的合適用量為0.001-10%,較好為0.01-5%,更好為0.1-3%。
合適的生理清涼劑描述于WO97/06695中,該專利申請參考結合于本發明中。優選用于本發明中的是選自薄荷醇、薄荷油、N-取代-p-烷-3-羧酰胺、無環叔和仲羧酰胺、3-1-氧基-1,2-丙二醇或它們的混合物。特別優選使用的是薄菏醇和含有薄菏醇的油,如薄荷油。
現已發現是最有用的羧酰胺描述于Watson等的US-A-4,136,163(1979.01.23,)和Rowsell等的US-A-4,230,688(1980.10.28)。US-A-4,136,163中的羧酰胺是N-取代-p-烷-3-羧酰胺。本發明中優選的是購自Wilkinson Sword的WS-3,即N-乙基-p-烷-3-羧酰胺。US-A-4,230,688中的羧酰胺是一些無環叔和仲羧酰胺。優選用于本發明中的是購自Wilkinson Sword的WS-23,即三甲基異丙基丁酰胺。
優選的生理暖和劑選自香草醇正丁醚、香草醇正丙醚、香草醇異丙醚、香草醇異丁醚、香草醇正氨基醚(vanillyl alcohol n-amino ether)、香草醇異戊醚、香草醇正己醚、香草醇甲醚、香草醇乙醚、姜醇、生姜酚、paradol、姜油酮、辣椒堿、二氫辣椒堿、去甲二氫辣椒堿、高辣椒堿、高二氫辣椒堿、乙醇、異丙醇、異戊醇、芐醇、氯仿、丁子香酚、肉桂油、肉桂醛或它們的磷酸酯。這些磷酸酯衍生物描述于WO97/02273中。該專利申請結合于本發明中作參考。
按填充物的重量計,本發明的潤喉糖也含有0.001-10%重量的發泡劑。該發泡劑用于形成分散在填充物中并包封喉緩解劑的泡。“泡”是指基本上球形的結構,它包括包封芯子的脂質雙層。本發明中的泡可以是單或多個薄層,它的平均粒度約為1-100微米,更好約為5-50微米。該粒度可用連接在電子圖象分析系統(如Linkam MS 100)的光學顯微鏡(如Nikon Potiphoto 2)測量。也可用視野中的刻度方格線測量。EP-A-534,823描述了遇水可形成泡的無水成形組合物(make-up composition)。該專利申請綜合列舉了可用于形成泡的兩親液體。適用于本發明中的乳化劑是發泡劑(vesicle forming agent)。本發明優選的發泡劑是來源于植物的卵磷脂,特別大豆卵磷脂。大豆卵磷脂可用于在用量很少的條件下形成泡。按填充物的重量計,發泡劑的用量較好約為0.001-1%,更好約為0.005-0.1%,最好約為0.01-0.05%重量。在水和上述喉緩解劑的存在下進行足夠的混合,卵磷脂形成包封喉緩解劑的泡。
現已發現,存在甘油可促進泡的形成。按填充物的重量計,甘油的用量約為5-25%,較好約為10-20%,更好約為12-18%。當填充物是含有糖醇的無糖基料時,較好與甘油混合使用糖醇,因為現已發現糖醇本身會抑制泡的形成。
本發明中的含水填充物也可包括增香劑。本發明中所用的術語“增香劑”是指主要為了使糖果劑產品具有香味而加入香味組合物的香精以及等效的合成成分。它不包括上述的喉緩解劑。糖果劑領域中眾所周知的增香劑可加入本發明的香味組合物中。這些增香劑可選自合成香味液體和/或來源于植物葉子、花、果實等的油及其混合物。代表性的香味液體包括人造、天然或合成水果香料(如檸檬、橙子、香蕉、葡萄、酸橙、杏子和柚子油)和水果香精(包括蘋果、草莓、櫻桃、橙子、鳳梨等);來源豆類和果殼的香料(如咖啡、可可、可樂果、花生、杏仁等);來源于根的香料(如歐亞甘草)。增香劑的用量一般根據所需香型、香基類型(base type)和強度之類的因素而定。其用量一般高達約4%(重量),優選的用量約為0.1-1%。
含水填充物可用直接混合技術制得。用于制備夾心糖果劑產品的常規技術可參見Silesia-Essenzenfabrik Gerhard Hanke K.G.,Abt.Fachbuecherei出版的“Silesia Confiserie Manual No.3”。
適用于本發明的填充物的粘度約為50,00-500,000,較好約為20,000-25,0000,更好為50,000-100,000mPa.s.。該粘度在25℃和50s-1的剪切速度下用Physica Rheolab MC100流變儀測量。
本發明的夾心潤喉糖可用本領域中已知的淀積法、成絲法或擠出法制備。擠出和成絲法是優選的。擠出法的一個實例描述于US-A-5,458,894中。擠出法的一個實例描述于US-A-5,002,791中。
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發明的組合物和用途。然而,本發明并不局限于這些實施例。
實施例1按如下的配方A和B制備液體夾心潤喉糖。將卵磷脂、色素溶液、香油和/或清涼劑和暖和劑的預混合物加入到預熱至82℃的高果糖玉米糖漿的混合物中,制備液體填充物。將這些組分混合2分鐘,然后與分別制備的糖果基料共擠塑,制得夾心的潤喉糖。
185%糖固體,余量基本上為水2購自David Michael & Co.,Inc.,Philadelphia USA的暖和劑該液體夾心填充物的接觸角約為109°,但在沒有加入卵磷脂時的接觸角約為126°。該潤喉糖產生令人愉快的潤喉效果,并提供改善的填充物液化感覺。
權利要求
1.一種潤喉糖,其特征在于按該潤喉糖的重量計,它含有60-95%的糖殼和5-40%含水填充物,該填充物含有8-20%水、50-85%甜味填充劑和足以提供90-120°接觸角的乳化劑,在沒有乳化劑存在的條件下,該填充物的接觸角大于12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潤喉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填充物含有足以提供95-115°,較好為100-110°的接觸角的乳化劑。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潤喉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乳化劑是大豆卵磷脂。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潤喉糖,其特征在于按糖體的重量計該潤喉糖含有75-85%的殼和15-25%含水填充物。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潤喉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填充物含有10-15%水。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潤喉糖,其特征在于該填充物含有5-25%,較好為10-20%,更好為12-18%的甘油。
7.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潤喉糖,其特征在于該填充物含有5-80%,較好為50-70%的糖。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潤喉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糖由高果糖玉米糖漿提供。
9.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潤喉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殼含有無糖基料。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潤喉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填充物含有糖醇,較好的為與甘油混合。
11.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潤喉糖,其特征在于填充物含有喉緩解劑,所述的喉緩解劑選自生理清涼劑、生理暖和劑或它們的混合物。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潤喉糖,其特征在于按填充物的重量計,所述的填充物還含有0.001-10%發泡劑,這種發泡劑用于形成分散在填充物中并包封喉緩解劑的泡。
13.如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潤喉糖,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物的粘度為5,000-500,000,較好約為20,000-250,000,更好為50,000-100,000mPa.s。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潤喉糖。按該潤喉糖的重量計,它含有60-95%可食用的殼和5-40%含水填充物,該填充物含有8-20%水、50-85%甜味填充劑和足以提供90-120°接觸角的乳化劑。在沒有乳化劑存在的條件下,該填充物的接觸角大于120°。與不含乳化劑的組合物相比,接觸角的減少改善了填充物的液化感覺。
文檔編號A61K9/00GK1252710SQ98804265
公開日2000年5月10日 申請日期1998年4月14日 優先權日1997年4月21日
發明者F·J·D·比林-凱利, B·漢克, P·寧阿貝 申請人:普羅克特和甘保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