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牙齒治療材料保持器和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牙齒治療材料的保持器。本發明提供一種保持器可供牙齒治療材料如拋光膏使用,該保持器具有一個杯、一個連接件和一個適宜將杯直立支承在水平表面上的底部。
現有技術采用金屬環和塑料指夾來將拋光膏保持在單一用途的容器內。例如Dentsply國際公司的Nupro牌牙科拋光膏就放在單一用途的容器內出售。一種現有技術的夾子可將容器夾持在牙科醫師(或保健醫師)的手指上,而將單一用途的容器固定在夾子的頂部。
現有技術的指夾保持器雖能緊握單一用途的容器,但卻不宜用來保持不帶容器的拋光膏。現有技術的指夾雖然在使用時可牢固地被夾持在手指上,但它會壓迫手指使手指在過些時候感到不舒服。金屬夾的銳邊會損壞使用者的檢查手套。現有技術的保持器的安裝和拿走需要動用第二只手以便將保持器從使用者的手指上移出或移到使用者的手指上。因為,現有技術的保持器指夾不能用裝有保持器的那只手來從使用者的手指上拿走,所以需用第二只手。當要從容器內取出拋光膏時,需將現有技術的保持器彎曲,使容器的保持松弛。因此在現有技術的保持器內,存膏的容器很差地被保持著,并且隨著時間變得更差。
按照本發明的保持器使用戶能保持各種牙科材料和藥劑,如在杯內的拋光膏、散裝的氟化物罩光漆和凝膠及專業用的其它材料。按照本發明的保持器可容易地直接將材料送到病人的口內。按照本發明的保持器使用戶能在一只手內同時持有一個保持器和一個牙科儀器或一個牙科工具,而在使用保持器時不會由于牙科工具或儀器而感到任何不舒服或干擾。
按照本發明的保持器是由可熱壓處理的材料制成的。按照本發明的保持器的夾子不會由于使用時間長而發生磨損或破裂。按照本發明的保持器可在一只手內使用,不需用第二只手來將保持器及/或夾子從手指間撤走或移入手指間。按照本發明的保持器容易被檢起并放置在盤內。按照本發明的保持器使用戶在手指間使用時能任意選擇,或是用右手或是用左手,或是在直立的位置或是在倒下的位置。
按照本發明的保持器使用戶能將它以直立的位置放置在盤內。按照本發明的保持器可有不同的握持方法借以適應手的位置。
牙齒拋光膏實際上通常為一含有研磨微粒的非揮發性材料,它在施加到病人口內的牙齒上時被一電機驅動的旋轉載體支承著。
現有技術并沒有提供一種牙齒拋光膏的保持器,該保持器具有一個杯、一個連接件和一個底部,其中杯的內壁的周長小于10cm,連接件將杯連接到底部上,而該底部適宜將杯以直立的位置支承在水平表面上。
本發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牙齒拋光膏的保持器,該保持器具有一個杯、一個連接件和一個底部,其中杯的內壁的周長小于10cm,連接件將杯連接到底部上,而該底部適宜將杯以直立的位置支承在水平表面上。
下面簡要說明附圖
圖1示出現有技術的拋光膏保持器。
圖2為按照本發明的保持器的透視圖。
圖3為圖2-6所示保持器的俯視圖。
圖4為圖2-6所示保持器的仰視圖。
圖5和6為圖2-6所示保持器從兩個互成直角的方向看去的側立視圖。
現在說明本發明牙齒拋光膏保持器具有一個杯、一個連接件和一個底部。該杯有一內壁,其周長小于10cm。連接件將杯連接到底部上。最好,連接件將杯和底部連成一個整體。底部適宜將杯直立支承在水平表面上。
下面結合圖2到6更具體地說明。牙齒拋光膏保持器10具有一個杯12、一個連接件14和一個底部16。杯12有一內壁18,其周長小于10cm,最好小于6cm。連接件14將杯12連接到底部16上。
底部16適宜將杯12直立支承在水平表面上。連接件14的橫截面基本上為長方形。保持器10適宜用在溫度大于100℃時不熔化并能保持其形狀的材料制成。連接件14的長和寬之比在1比1到4比1之間,而寬和高之比在2比1到30比1之間。最好,連接件14的長和寬之比在1比1到3比1之間,而寬和高之比在2比1到10比1之間。保持器10最好與容器20結合使用,由容器20支承其內的牙齒拋光膏,而由杯12支承容器20。
保持器10能較優地用于牙齒拋光膏,其時拋光膏由杯12支承。最好杯的內壁18的周長小于5cm。最好拋光膏具有微粒研磨材料。
最好杯12有一截錐形的倒圓上表面和一截錐形的倒圓下表面,而所說底部有一截錐形的倒圓上表面和一平面的下表面。
保持器10有一垂直延伸的中心軸線A,其時底部16的下表面22位于一個水平平面內,該水平平面與支承它的水平平面基本上為同一平面。連接件14從垂直軸線出發在兩個正交方向B和C上沿側向延伸。較好的情況是連接件的側向延伸在一個正交方向C上比在另一個正交方向B上大出兩倍,更好是大出三倍,最好是大出四倍。
本發明提供一種分發牙齒拋光膏的方法,前提是所提供的拋光膏保持器具有一個杯、一個連接件和一個底部,連接件將杯連接到底部上,底部適宜將杯支承在水平表面的直立位置上,由杯支承著牙齒拋光膏,這樣便可從杯分發牙齒拋光膏。用戶可將一個容器定位在杯內,由容器支承牙科治療材料如牙齒拋光膏。或者用戶可將牙科治療材料如牙齒拋光膏放置在杯內。方便的做法是將連接件夾在一只手的兩個手指之間,然后用戶可將拋光膏施加到一個手持的牙科工具或手持的牙科裝置上或用來拋光病人口中的一顆或多顆牙齒的牙齒拋光裝置上。最好拋光膏具有微粒研磨材料。
較好的情況是牙齒拋光膏保持器10的總長(L)小于5cm而大于0.5cm,杯12的寬度(W)小于5cm而大于0.5cm。更好的情況是保持器的總長(L)小于4cm而大于1cm,杯(12)的寬度(W)小于5cm而大于1cm。
最好保持器10由熔點高于100℃并在23℃不溶于丙酮的材料制成。
最好用一只手的兩個相鄰手指夾住連接件而握持保持器10,這樣在松開手指時便可釋放保持器10。
當然應該知道本發明可在各個方面被修改。但所有這種修改都會在下面的權利要求提出的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牙齒治療材料的保持器,具有一個杯、一個連接件和一個底部,所說杯有一內壁,其周長小于10cm,所說連接件將所說杯連接到所說底部上,所說底部適宜將杯直立支承在一個水平表面上。
2.按照權利要求1的保持器,其特征為,所說連接件的橫截面基本上為長方形。
3.按照權利要求1的保持器,其特征為,所說保持器是由在溫度大于100℃時不熔化并能保持其形狀的材料制成的。
4.按照權利要求1的保持器,其特征為,所說連接件的長和寬之比在1比1到4比1之間,寬和高之比在2比1到30比1之間。
5.按照權利要求1的保持器,其特征為,所說連接件的長和寬之比在1比1到3比1之間,寬和高之比在2比1到10比1之間。
6.按照權利要求1的保持器與支承牙齒拋光膏的容器結合使用時,所說容器由所說杯支承。
7.按照權利要求1的保持器與牙齒拋光膏結合使用時,所說拋光膏由所說杯支承著。
8.按照權利要求1的保持器,其特征為,所說內壁的周長小于6cm。
9.按照權利要求1的保持器,其特征為,所說杯有一截錐形的倒圓上表面和一截錐形的倒圓下表面,而所說底部有一截錐形的倒圓上表面和一平面的下表面。
10.按照權利要求1的保持器,其特征為,所說連接件將所說杯和所說底部連成一個整體。
11.按照權利要求1的保持器,其特征為,所述保持器有一垂直延伸的中心軸線,而所說底部的所說下表面位于一個水平平面內,所說連接件從所說垂直軸線沿側向在兩個正交的方向上延伸,所說連接件沿側向的延伸在第一正交方向上比在第二正交方向上多兩倍。
12.按照權利要求1的保持器,其特征為,所說連接件沿側向的延伸在第一正交方向上比在第二正交方向上多四倍。
13.按照權利要求1的保持器,其特征為,所說保持器的總長小于5cm,大于0.5cm,而所說杯的寬度小于5cm,大于0.5cm。
14.按照權利要求1的保持器,其特征為,所說保持器的總長小于4cm,大于1cm,而所說杯的寬度小于5cm,大于1cm。
15.一種分發牙齒拋光膏的方法包括提供一種拋光膏保持器,其具有一個杯、一個連接件和一個底部,所說連接件將所說杯連接到所說底部上,所說底部適宜將所說杯支承在水平表面上且處于直立位置,所說杯支承著牙齒拋光膏,從所說杯分發所說牙齒拋光膏。
16.按照權利要求15的方法,還包括將容器定位在所說杯內,由所說容器支承牙齒拋光膏。
17.按照權利要求15的方法,還包括將牙齒拋光膏放置在所說杯內。
18.按照權利要求15的方法,還包括將所說連接件定位在用戶的兩個手指之間。
19.按照權利要求15的方法,還包括將所說拋光膏施加到牙齒拋光裝置上以便用來拋光病人口中的一顆或多顆牙齒。
20.按照權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為,所說拋光膏具有微粒研磨材料。
21.按照權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為,所說保持器具有熔點高于100℃而在23℃實際上不溶于丙酮的材料。
22.按照權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為,所說保持器通過將所說連接件定位在用戶一只手的相鄰兩個手指之間而被夾持著,并通過所說手指的松開而被釋放。
全文摘要
牙齒拋光膏保持器,具有一個杯、一個連接件和一個底部。該杯有一內壁,其周長小于10cm。連接件將杯連接到底部。底部適宜將杯支承在水平表面的直立位置上。
文檔編號A61C19/00GK1239416SQ98801373
公開日1999年12月22日 申請日期1998年4月1日 優先權日1997年4月2日
發明者沃納·比格萊西納 申請人:鄧特斯普里國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