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海松外傷膏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以中草藥為原料治療各種外傷的藥膏。
目前各種已有以中草藥為原料治療外傷的藥物,存在或治療外傷種類單一,或愈后傷口易留疤痕,或易留后遺癥,或保存期短,或使用不便,或內服有害等缺點。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集治療外傷種類多,愈后傷口無疤痕,無后遺癥,保存期長,內服無害和使用方便等優點為一身的外傷藥膏。
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它是按重量配比將海松脂40-60份、血竭15-25份、鹿茸煅末5-15份、血余炭灰5-15份、海蛤煅末5-15份、白蠟10-20份、黃蠟10-20份、熊膽粉1-3份、明礬煅末0.5-1.5份、雄黃粉0.5-1.5份、大麻油40-60份混合熬成膏后冷卻而成。
本發明的技術效果是它具有集治療外傷種類多,愈后傷口無疤痕,無后遺癥,保存期長,內服無害和使用方便等優點為一身的優點。即它可治包括電擊傷、鐵水、酒精、汽油和硫酸等二度以上各種燒傷和燙傷,治療包括刀傷、槍傷或踩釘子等各種開放性紅傷,治療包括疔、癤、癰疸、褥瘡、手術刀口感染、蜂窩組織炎、骨髓炎、肌肉組織壞死等各種久治不愈的瘡瘍和治療如狗、毒蛇等各種有毒動物咬傷等一切外傷。
實施例它是按重量配比將海松脂50份、血竭20份、鹿茸煅末10份、血余炭灰10份、海蛤煅末10份、白蠟15份、黃蠟15份、熊膽粉2份、明礬煅末1份、雄黃粉1份和大麻油50份混合熬成膏后冷卻而成。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外傷的藥膏,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配制而成的海松脂40-60份 血竭15-25份 鹿茸煅末5-15份血余炭灰5-15份 海蛤煅末5-15份 白蠟10-20份黃蠟10-20份 熊膽粉1-3份 明礬煅末0.5-1.5份雄黃粉0.5-1.5份 大麻油40-60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外傷的藥膏,其中各原料的重量配比是海松脂50份、血竭20份、鹿茸煅末10份、血余炭灰10份、海蛤煅末10份、白蠟15份、黃蠟15份、熊膽粉2份、明礬煅末1份、雄黃粉1份、大麻油50份。
全文摘要
一種治療外傷的藥膏,它由海松脂、血竭、鹿茸、血余炭灰、海蛤、白蠟、黃蠟、熊膽粉、明礬、雄黃和大麻油配制而成。它可治療各種燒燙傷、各種開放性紅傷、各種瘡瘍和各種有毒動物咬傷。它具有集治療外傷種類多,愈后傷口無疤痕,無后遺癥,保存期長,內服無害和使用方便等優點為一身的優點。
文檔編號A61K35/36GK1229657SQ9810674
公開日1999年9月29日 申請日期1998年3月25日 優先權日1998年3月25日
發明者李炳雨 申請人:李東春, 李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