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治療癌癥的中草藥組合物及其制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癌癥的中草藥組合物及其制劑。它適用于消化道、呼吸道、乳腺、骨骼、腦部癌癥的治療。
現代醫學對于癌癥的治療采用手術、化療和放射療法。但手術治療復發率高,化療、放療對人體的免疫系統造成損害,給病人帶來痛苦。近年來,中醫治療癌癥的藥物的開發已有一定的進展,諸如,中國專利申請CN92105679.6的乳癌靈、CN92109258.X的癌克口服液、CN92102027.9的消癌平、CN92102710.X的復方抗癌膠囊等中成藥它們的副作用小,能增強病人的免疫力,又能有效抑制癌細胞,但這些藥物的缺陷是其適應癥較為狹窄。
本發明人為了克服上述缺陷,在祖傳秘方的基礎上將數萬例的臨床實踐的經驗和祖國中醫藥學傳統理論相結合,從我國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中草藥寶庫中,選取蘊含抗癌因子和抑制癌細胞生長的中草藥,經適當配伍,組成本發明的治療癌癥的中草藥組合物及其制劑。
本發明人認為癌癥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氣郁,氣郁發展成血瘀,形成氣血雙瘀,以至在人體某一臟器或經絡肌膚等部位發展成為各種癌癥。因此根據癌證的不同特點,采用清熱解毒、活血化瘀、消痞散結、行氣通經、止痛消瘰、排除惡血、通利二便、扶正祛邪、軟堅消腫、安神補氣的中草藥組合物,對各種癌癥均有良好的療效。
于是,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治療癌癥的中草藥組合物及其制劑,包括水劑口服液、糖漿、沖劑和片劑,它們適用于消化道、呼吸道、乳腺、骨骼、腦部癌癥的治療。
本發明的上述目的是通過以下方式實現的一種治療癌癥的中草藥組合物,至少包括貓人參至少150克、竹邊三七至少20克、白金龍至少30克、黑芨至少30克、青藤根至少30克,活血龍至少30克、柘樹根至少30克和三層草至少20克。
其特征還在于進一步包括金珠傘至少15克、壽星草至少30克,狗藤根至少30克、白毛藤至少20克、丹參至少30克、枸杞子至少30克和一支香至少20克。
其特征還在于進一步包括野蕎麥至少30克、四季花至少30克,野百合至少30克、南天竹至少30克和山海螺至少20克。
其特征還在于進一步包括香茶菜至少30克、臭美丹至少20克,苦參至少15克和龍牙草至少30克。
其特征還在于進一步包括金珠傘至少15克、紅紫根至少30克,鉆骨龍至少20克和夏枯草至少30克。
其特征還在于進一步包括云實根至少30克、蒲公英至少30克和天冬至少20克。
其特征還在于進一步包括鉆骨龍至少20克、金雀根至少30克、白毛藤至少30克和紅紫根至少30克。
本發明的每劑組合物可以采用常法水提煎煮三次,時間分別為2、1.5和1小時,每次均濾出藥液合并三次的濾液,每劑每日分早中晚三次服用,三十劑為一個療程。也可以再將其減壓濃縮成1∶3,制成濃縮口服液制劑。
本發明的上述口服液制劑還可以經加入藥學上常用的添加劑,如賦形劑(淀粉等)、矯味劑(蜂蜜、白糖等)、防腐劑(醫用苯甲酸鈉等)制成糖漿、沖劑、片劑等各種劑型。
本發明的組合物及其制劑,具有清熱解毒、活血化瘀、消痞散結、消腫消瘰、行氣通經、止痛止咳、排除惡血、通利大小便、增加食欲、扶正祛邪、補氣補血、安神等效果,充分顯示本發明的組合物或其制劑具有抑制癌細胞、提高免疫力、增強微循環等優點,且無不良反應和副作用。經數萬例患者的臨床驗證,總有效率在90%以上。
以下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實施例1每劑取貓人參至少150克、竹邊三七至少20克、白金龍至少30克、黑芨至少30克、青藤根至少30克、活血龍至少30克、柘樹根至少30克和三層草至少20克,加適量的水沒過藥面。第一次煎煮2小時,濾出藥液;第二次煎煮1.5小時,濾出藥液;第三次煎煮1小時,濾出藥液,合并三次濾液得到水煎口服液。每劑每日分三次服用。實施例2除了每劑組合物中增加金珠傘至少15克、壽星草至少30克、鉤藤根至少30克、白毛藤至少20克、丹參至少30克、枸杞子至少30克和一支香至少20克外,重復實施例1的過程,得到的水煎口服液,每劑每日分三次服用。實施例3除了每劑組合物中增加野蕎麥至少30克、四季花至少30克、野百合至少30克、南天竹至少30克和山海螺至少20克外,重復實施例1的過程,得到的水煎口服液,每劑每日分三次服用。實施例4除了每劑組合物中增加香茶菜至少30克、臭美丹至少20克、苦參至少15克和龍牙草至少30克外,重復實施例1的過程,得到的水煎口服液,每劑每日分三次服用。實施例5除了每劑組合物中增加金珠傘至少15克、紅紫根至少30克、鉆骨龍至少20克和夏枯草至少30克外,重復實施例1的過程,得到的水煎口服液,每劑每日分三次服用。實施例6
除了每劑組合物中增加云實根至少30克、蒲公英至少30克和天冬至少20克外,重復實施例1的過程,得到的水煎口服液,每劑每日分三次服用。實施例7除了每劑組合物中增加鉆骨龍至少20克、金雀根至少30克、白毛藤至少30克和紅紫根至少30克外,重復實施例1的過程,得到的水煎口服藥,每劑每日三次服用。實施例8將上述實施例1-7的組合物,分別加水沒藥面,按常法水提煎煮三次,時間分別為2、1.5和1小時,濾出藥液,合并三次的濾液,減壓濃縮成1∶3,分別制成實施例1-7的濃縮口服液。服法同上。實施例9將實施例8中得到的濾液,分別加入50克蔗糖,攪拌溶解,加熱煮沸,趁熱過濾,再加入1.5克藥用苯甲酸鈉攪拌溶解后,加入蒸餾水或涼開水稀釋至500毫升,分別制成實施例1-7的糖漿。實施例10將實施例8中得到的濃縮口服液,進一步分別濃縮至稠膏,再加入藥用淀粉10克攪拌均勻成軟材,制粒、干燥,再加入0.1克藥用硬脂酸鎂,混合均勻,壓片、包糖衣,分別制成實施例1-7的糖衣片。
上述實施例經臨床數萬病例的治療,每天服一劑,每劑分早、中、晚三次服用,三十劑為一個療程,其中實施例1的組合物或其濃縮口服液、糖漿或糖衣片,對晚期癌癥不能手術或手術后復發,以及放療、化療效果不明顯者均有顯著療效。實施例2的組合物或其濃縮口服液、糖漿或糖衣片,對治療肝癌、胰腺癌有顯著療效。實施例3的組合物或其濃縮口服液、糖漿或糖衣片對治療肺癌有顯著療效。實施例4的組合物或其濃縮口服液、糖漿或糖衣片對治療食道、胃、腸癌有顯著療效。實施例5的組合物或其濃縮口服液、糖漿或糖衣片對治療腦腫瘤和癌有顯著的療效。實施例6的組合物或其濃縮口服液、糖漿或糖衣片對治療乳腺癌有顯著的療效。實施例7的組合物或其濃縮口服液、糖漿或糖衣片對治療骨腫瘤有顯著的療效。其總有效率在90%以上。
本發明的組合物既可以在藥房配制,也可以在工廠成批包裝生產,更可以進一步制成濃縮口服液、糖漿和糖衣片等,其優點和特點已在上文詳細說明,而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將在權利要求書中體現。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癌證的中草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每劑包括貓人參至少150克、竹邊三七至少20克、白金龍至少30克、黑芨至少30克、青藤根至少30克、活血龍至少30克、柘樹根至少30克和三層草至少20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每劑進一步包括金珠傘至少15克、壽星草至少30克、鉤藤根至少30克、白毛藤至少20克、丹參至少30克、枸杞子至少30克和一支香至少20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每劑進一步包括野蕎麥至少30克、四季花至少30克、野百合至少30克、南天竹至少30克和山海螺至少20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每劑進一步包括香茶菜至少30克、臭美丹至少20克、苦參至少15克和龍牙草至少30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每劑進一步包括金珠傘至少15克、紅紫根至少30克、鉆骨龍至少20克和夏枯草至少30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每劑進一步包括云實根至少30克、蒲公英至少30克和天冬至少20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每劑進一步包括鉆骨龍至少20克、金雀根至少30克、白毛藤至少30克和紅紫根至少30克。
8.如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中草藥組合物制成的水煎口服液。
9.如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中草藥組合物制成的糖漿。
10.如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中草藥組合物制成的糖衣片劑。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癌癥的中草藥組合物,它每劑至少包括貓人參、竹邊三七、白金龍、黑芨、青藤根、活血龍、柘樹根和三層草。服用時按常法水煎。可適用于治療消化道、呼吸道、乳腺、骨骼、腦部癌癥的治療,經臨床幾萬病例的治療,具有明顯的療效。
文檔編號A61K9/08GK1151305SQ9511904
公開日1997年6月11日 申請日期1995年12月7日 優先權日1995年12月7日
發明者吳大勝, 王龍祥 申請人:吳大勝, 王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