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廁所除臭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提供一種消除廁所臭味、凈化空氣的廁所除臭劑。
為了消除廁所臭味、凈化空氣,人們建造了水沖廁所或采用抽水馬桶。但抽水馬桶及公共場所中的水沖廁所由于受水源等限制,目前還不可能在城鄉、尤其是農村全面普及。另一方面,水沖廁所的糞便經化糞池沉淀處理后,其肥效也大為降低,對于在農業上推廣使用有機肥不利,何況水沖廁所并不能完全消除臭味。如何在保持糞便肥效的前提下很好消除其臭味,的確是一大難題,也是人們多年來一直所關心的問題。為解決這一問題,近年來不斷有人提出解決方案,如87104800.0專利申請(公開號CN1030341A)所提出的“長效潔廁劑”,它是由復合型表面活性劑,保持、顯示時效的物質,殺菌消毒物質和充填物質混合配制成一種稠膏狀物,將其置于廁所抽水馬桶的水箱里,使其緩慢的溶解于水中,隨廁所的使用、拉動水箱放水,這種水溶液對便器進行沖洗從而起到潔廁消毒殺菌的作用。這種長效潔廁劑的主要作用是清潔廁所,并且只適用于賓館廁所和家庭有抽水馬桶的廁所,對于無水沖的城市公共廁所、家庭普通廁所以及眾多鄉村農戶廁所卻無能為力。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普遍適用于各類廁所、尤其適用于農家廁所及無水沖的公共廁所的廁所除臭劑,它能迅速消除廁所臭味,并保持較長時間,同時使用方便。
本發明的廁所除臭劑是由消毒劑、防腐劑、表面活性劑及洗劑助劑所混合配制的一種易溶于水的粉狀物質。其中消毒劑采用硼酸,防腐劑采用硼砂,表面活性劑為十二烷基苯磺酸鈉,洗劑助劑為三聚磷酸鈉,其配比(重量%,下同)為硼酸25-35%,硼砂25-35%,十二烷基苯磺酸鈉20-30%,三聚磷酸鈉15-25。為使生產中原材料采購更為容易,可采用市售普通洗衣粉替代其中的表面活性劑和洗助劑,配比為硼酸10-15%,硼砂10-15%,普通洗衣粉70-80%。如采用液態十二烷基苯磺酸鈉,則需加填充劑或經過干燥程序。
為使產品在剛使用時短時間內起到以香抑臭的作用,并使產品本身更具魅力,可摻入適量香料。香料可采用一般工業香精,用量占總量的0.2-0.5%。為增加產品的外觀美感,亦可加入適量顏料,其色彩和用量視使用需要而定,以達到感官滿意的效果為準。一般以做成淺綠或淺紅色為佳。
本發明主要用于廁所除臭,具有原材料易取、制作簡便、無毒、成本低廉、運輸保管方便等優點,同時除臭效果好,除臭時間長,產品穩定性好。一般4-5口人的農家廁所,每次投施10-15克,24小時內大、小便臭味完全消除,蛆蟲繁殖能力大為減弱。使用中只需將粉末產品直接投入糞坑,能維持效果20天左右,并不會影響糞便肥效。公共廁所視規模大小酌情增加用量。家庭水沖廁所如有臭味,只需將產品極少量(1-2克)投入廁所便器內,5分鐘內即可完全消除臭味。但因水沖,效果不能維持太久,只能少量多次使用。本發明產品還可用于畜圈、浴池等處消除異味。
本發明的制作過程為稱量→混配→粉碎→包裝。
權利要求
1.一種適用于各類廁所除臭的廁所除臭劑,其特征在于它是由消毒劑硼酸、防腐劑硼砂、表面活性劑十二烷基苯磺酸鈉以及洗滌助劑三聚磷酸鈉等四種物質混配而成的一種易溶于水的粉狀物,其配比為(重量%)硼酸25-35%,硼砂25-35%,十二烷基苯磺酸鈉20-30%,三聚磷酸鈉15-2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廁所除臭劑,其特征在于用普通洗衣粉替代其中的表面活性劑及洗滌助劑,其配方為硼酸10-15%,硼砂10-15%,普通洗衣粉70-80%。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廁所除臭劑,其特征在于配方中加入適量香精或顏料。
全文摘要
本發明廁所除臭劑是由消毒劑硼酸、防腐劑硼砂、表面活性劑十二烷基苯磺酸鈉及洗滌助劑三聚磷酸鈉混配而成一種易溶于水的粉狀物質,為使原料易購,可用普通洗衣粉替代其中的表面活性劑及洗滌助劑。使用時只要將少量產品施撒于廁所便池即能消除糞便臭味,且不影響糞便肥效。本發明產品使用方便,適用于各種類型廁所,尤其適用于無水沖洗的公共廁所及農家廁所。
文檔編號A61L9/01GK1064620SQ9110664
公開日1992年9月23日 申請日期1991年3月5日 優先權日1991年3月5日
發明者李懷桔 申請人:李懷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