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中藥研究,具體涉及一種組合物在制備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藥物中的用途、包括組合物的藥物及非小細胞癌細胞的活性抑制劑。
背景技術:
1、藥物重定位,也稱為“藥物再利用或藥物再循環”,是通過發現已批準上市藥物或潛在候選藥物中尋找新的適應癥的策略。有效的藥物重定位將對整個藥物開發領域產生重大的影響,加速已經上市藥物轉化新適應癥,進而造福人類。
2、藥物重定位一般分為計算藥物重定位和實驗藥物重定位。計算藥物重定位的基礎是數據,主要方法為基于不同數據的相似性度量。隨著高通量測序技術成本的降低和藥物研發相關數據的不斷積累,通過生物信息學技術尋找藥物的新適應證或新用途,進而揭示潛在的治療作用機制,成為藥物重定位新的研究熱點。相比于實驗藥物重定位,計算藥物重定位的優勢在于其速度更快、成本更低,且可以系統地分析大量的數據,從而發現藥物間未被觀察到的潛在聯系。
3、轉錄組數據是分析藥物如何影響基因表達的強大工具,揭示了藥物的潛在生物學效應。通過這種數據驅動的方法,研究者能夠評估中藥與現有小分子化合物藥物之間的相似性,通過相似性分析可以發現上市中藥新功效。
4、丹蔞片由瓜蔞薤白湯發展而來,方中瓜蔞皮與薤白,寬胸通陽,化痰散結為君藥;丹參、川芎、赤芍、郁金、葛根為臣藥;骨碎補補腎活血,澤瀉入腎與膀胱經,瀉濕降濁,與葛根一升一降,使得邪有去處,三藥皆為佐藥;黃芪、郁金、川芎、丹參皆有引經報之功效。目前丹蔞片臨床上主要用于治療冠心病、動脈粥樣硬化、糖尿病心肌病、心肌缺血、高脂血癥、ⅱ型糖尿病伴高脂血癥。其現代研究還發現具有抗炎、抗氧化等活性。丹蔞片是經過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藥品(批準文號:z20050244),并且國家醫療保障局已將丹蔞片納入醫保乙類,作為報銷中成藥,盡管丹蔞片已被國家醫療保障局列為醫保乙類中成藥,但關于丹蔞片其他方面的臨床應用未見報道。
技術實現思路
1、鑒于以上技術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丹蔞片在制備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藥物中的用途。
2、本發明的具體技術方案如下:
3、本發明提供一種組合物在制備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藥物中的用途,所述組合物為丹蔞片或丹蔞片的提取物,所述丹蔞片的提取物是以丹蔞片為提取對象,加入質量分數70%~80%乙醇溶液作為提取溶劑進行提取得到。
4、作為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所述組合物以其含有的黃芩素(baicalein)、兒茶素((+)-catechin)、丁香酚(eugenol)、鞣花酸(ellagicacid)、常春藤皂苷元(hederagenin)、丹皮酚(paeonol)、蘆薈大黃素(aloeemodin)、隱丹參酮(cryptotanshinone)、木犀草素(luteolin)、大黃酸(rhein)、丹參酮ⅰ(tanshinone?i)、谷氨酰胺(gulutamine)、琥珀酸(succinicacid)、槲皮素(quercetin)、原兒茶酸(protocatechuicacid)、辣椒素(capsaicin)、異鼠李素(isorhamnetin)、姜黃素(curcumin)、濱蒿內酯(scoparone)、桂皮醛(cinnamaldehyde)、花姜酮(zerumbone)、棕櫚油酸(zoomaricacid)、香豆雌酚(coumestrol)、染料木黃酮(genistein)中至少一種為主要活性成分。
5、更優選的,所述組合物以其含有的槲皮素、木犀草素、濱蒿內酯、異鼠李素、丁香酚、染料木黃酮、香豆雌酚、常春藤皂苷元或琥珀酸中至少一種為主要活性成分。
6、作為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所述丹蔞片與乙醇溶液的用量比為0.8g~1.0g∶10ml。
7、作為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所述提取是超聲提取30min~40min。
8、本發明提供一種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藥物,所述藥物以上述任一項所述組合物為唯一活性成分。
9、作為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所述藥物包括藥學上可接受的輔料或載體。所述輔料或載體的種類根據需要制備的藥物劑型具體進行選擇。示例性的,藥物的劑型可以為口服制劑或注射制劑,口服制劑如顆粒劑、膠囊劑、片劑、糖漿劑、口服液、酊劑等,注射制劑如靜脈注射制劑、肌肉注射制劑或注射粉末等。示例性的,可選的輔料為混懸劑、乳化劑、潤濕劑、助懸劑、增溶劑、滲透壓調節劑、ph調節劑、著色劑、包衣劑、抗氧化劑、防腐劑、絮凝劑、反絮凝劑等。
10、本發明提供一種非小細胞癌細胞的活性抑制劑,所述抑制劑以上述任一項所述組合物為唯一活性成分。
11、作為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所述非小細胞癌細胞為人肺癌細胞系a549。
12、對比現有技術,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
13、本發明提供一種組合物在制備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藥物中的用途,該組合物包括郁金、黃芪、丹參、赤芍、葛根、薤白、川芎中至少一種。該組合物可以為丹蔞片,經過試驗驗證,丹蔞片具有抗非小細胞肺癌的作用。
1.一種組合物在制備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藥物中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為丹蔞片或丹蔞片的提取物,所述丹蔞片的提取物是以丹蔞片為提取對象,加入質量分數70%~80%乙醇溶液作為提取溶劑進行提取得到。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以其含有的黃芩素、兒茶素、丁香酚、鞣花酸、常春藤皂苷元、丹皮酚、蘆薈大黃素、隱丹參酮、木犀草素、大黃酸、丹參酮ⅰ、谷氨酰胺、琥珀酸、槲皮素、原兒茶酸、辣椒素、異鼠李素、姜黃素、濱蒿內酯、桂皮醛、花姜酮、棕櫚油酸、香豆雌酚、染料木黃酮中至少一種為主要活性成分。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以其含有的槲皮素、木犀草素、濱蒿內酯、異鼠李素、丁香酚、染料木黃酮、香豆雌酚、常春藤皂苷元或琥珀酸中至少一種為主要活性成分。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丹蔞片與乙醇溶液的用量比為0.8g~1.0g∶10ml。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取是超聲提取30min~40min。
6.一種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藥物以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組合物為唯一活性成分。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藥物被制備成口服制劑或注射制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口服制劑為顆粒劑、膠囊劑、片劑或液體制劑,所述注射制劑為靜脈注射制劑、肌肉注射制劑或注射用粉末。
9.一種非小細胞癌細胞的活性抑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抑制劑以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組合物為唯一活性成分。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非小細胞癌細胞的活性抑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小細胞癌細胞為人肺癌細胞系a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