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醫療器械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遠程心率機體固定架。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醫療水平的提升,心率機得到了到規模的運用,心率機具有監測病人的生命體征和狀態的功能,給病人和醫生帶來了便利,然而,傳統的心率機在使用時,通常隨意放在病人所睡的床頭邊,沒有專門的放置裝置,當醫生家屬在治療和看護病人時很容易觸碰到心率機,使心率機發生碰撞或打翻,給病人的治療和看護帶來不便,為此,我們提出了一種遠程心率機體固定架。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遠程心率機體固定架。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設計一種遠程心率機體固定架,包括呈圓形的底座,所述底座上表面邊沿均勻設有四根向上的支撐桿,所述支撐桿頂端之間固定有呈圓形的支撐座,所述支撐座上表面邊沿設有呈環形的第一擋板,且所述支撐座上表面中心固定有轉動軸,所述支撐座上方設有呈圓形的放置盤,所述放置盤位于第一擋板內,且所述放置盤側邊靠近第一擋板,所述放置盤底面中心開設有第一凹槽并套設于轉動軸上,且所述放置盤下表面靠近支撐座上表面,所述放置盤上表面放置心率機,且所述放置盤上表面邊沿設有呈環形的第二擋板,所述第一擋板側面開設有相對應的兩個螺紋孔,所述螺紋孔內設有鎖緊螺桿,所述鎖緊螺桿一端抵住第二擋板另一端延伸至第一擋板外側,還包括所述底座上設有的可移動的支撐裝置。
優選的,支撐裝置包括所述底座底面中心設有的中心輪,還包括伸縮桿,所述伸縮桿通過底座側面對應支撐桿開設的第二凹槽固定在底座內,且所述伸縮桿一端延伸至底座側面外側并連接有垂直向下的車輪。
優選的,所述第二擋板側邊頂端設有呈環形的遮擋沿,所述遮擋沿底面靠近第一擋板上表面。
優選的,所述支撐桿中端之間設有呈圓形的置物盤。
優選的,所述車輪與中心輪均為萬向輪。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遠程心率機體固定架,有益效果在于:本方案中支撐座上方設有可轉動的放置盤,使得放置盤上的心率機可以從各個方向進行觀察,避免了在觀察心率機時移動心率機本體,架體可通過車輪和中心輪移動,使得家屬和醫生在照顧和治療病人時避免觸碰到心率機,且車輪上的伸縮桿可以增加架體的穩定性,避免因碰撞導致架體和機體打翻,結構簡單,且有效保證了機體的不會因碰撞打翻而損壞,還方便了醫生和家屬對病人的治療和看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提出的一種遠程心率機體固定架的剖視圖;
圖2為本發明提出的一種遠程心率機體固定架的a部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提出的一種遠程心率機體固定架的支撐座的示意圖。
圖中:底座1、支撐桿2、支撐座3、轉動軸4、放置盤5、鎖緊螺桿6、置物盤7、伸縮桿8、車輪9、中心輪10、第一凹槽11、第二凹槽12、螺紋孔13、第一擋板14、第二擋板15、遮擋沿16。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3,一種遠程心率機體固定架,包括呈圓形的底座1,底座1上表面邊沿均勻設有四根向上的支撐桿2,支撐桿2中端之間設有呈圓形的置物盤7,置物盤7可有效增加支撐桿2的強度,支撐桿2頂端之間固定有呈圓形的支撐座3,支撐座3上表面邊沿設有呈環形的第一擋板14,且支撐座3上表面中心固定有轉動軸4,支撐座3上方設有呈圓形的放置盤5,放置盤5位于第一擋板14內,且放置盤5側邊靠近第一擋板14,放置盤5底面中心開設有第一凹槽11并套設于轉動軸4上,且放置盤5下表面靠近支撐座3上表面,放置盤5放置盤5上表面放置心率機,放置盤5可通過轉動軸4轉動,因此放置在放置盤5上的心率機也可隨著轉動盤5轉動轉到不同角度。
放置盤5上表面邊沿設有呈環形的第二擋板15,第一擋板14側面開設有相對應的兩個螺紋孔13,螺紋孔13內設有鎖緊螺桿6,鎖緊螺桿6一端抵住第二擋板15另一端延伸至第一擋板14外側,第二擋板15側邊頂端設有呈環形的遮擋沿16,遮擋沿16底面靠近第一擋板14上表面,當心率機通過放置盤5轉動轉到適合觀察的角度時,通過第一擋板14上的鎖緊螺桿6對放置盤5進行固定,使得心率機可以轉動且能保持心率機體穩定,且操作簡單,遮擋沿16放置雜物落到放置盤5與底座1的縫隙內。
還包括底座1上設有的可移動的支撐裝置,支撐裝置包括底座1底面中心設有的中心輪10,還包括伸縮桿8,伸縮桿8通過底座1側面對應支撐桿2開設的第二凹槽12固定在底座1內,且伸縮桿8一端延伸至底座1側面外側并連接有垂直向下的車輪9,車輪9與中心輪10均為萬向輪,車輪9與中心輪10均為萬向輪使得架體可以移動,且伸縮桿8可進行伸縮,當伸縮桿8收縮時,方便了架體的移動,當伸縮桿8伸展時,增加了架體的穩定性,保證了放置盤5上心率機的穩定,防止心率機因移動打翻,且方便了使用者使用。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