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瘺患者使用的雙套管造口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的腸瘺患者使用的雙套管造口袋,其整體與吸引器連接,包括造口袋、套管、吸引管及吸引器連接管,所述造口袋具有一套管插入口,所述套管一端通過所述套管插入口插入造口袋內,所述套管插入段的端頭位于造口袋開口處,所述吸引管一端插入套管內,另一端連接有吸引器連接管。本實用新型通過將普通造口袋進行結構改造,以連接吸引器,使腸液的被動收集變為主動收集,及時將流出的腸液吸出,保持了傷口處的清潔,傷口愈合良好,其操作簡單,醫院和家庭都可適用。
【專利說明】腸瘺患者使用的雙套管造口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的腸瘺患者使用的雙套管造口袋屬于醫療器械【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目前,醫院和家庭使用的造口袋不能滿足腸瘺患者的需要,因為腸瘺患者瘺口的部位不像腸造口手術規范和標準,大多數腸瘺患者的瘺口處于切口裂開處,低于腹部皮膚,使用普通造口袋后,腸液很難全部及時的流進造口袋內,大部分腸液會流入腸間隙或皮下潛行的腔隙中,引起腸壁間膿腫或皮下感染甚至腹膜炎;或者不用造口袋,改用床邊吸引器吸引,得有一人專門看管,不但耗時、耗力、耗費人工,而且稍不注意,腸液就會流到傷口外的腹部皮膚上引起嚴重的刺激性皮炎。以上兩種方法都會使治療護理時間延長,患者費用增加,患者及家屬不理解,醫患矛盾加劇,嚴重者病情更加惡化,甚至不治。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適合于腸瘺患者使用的雙套管造口袋。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腸瘺患者使用的雙套管造口袋,其整體與吸引器連接,包括造口袋、套管、吸引管及吸引器連接管,所述造口袋具有一套管插入口,所述套管一端通過所述套管插入口插入造口袋內,所述套管插入段的端頭位于造口袋開口處,所述吸引管一端插入套管內,另一端連接有吸引器連接管。
[0005]進一步的,所述套管插入段的管身上具有至少一個側孔。
[0006]進一步的,所述吸引管連接吸引器連接管的端部具有一插銷,以使吸引管與吸引器連接管的連接更加牢固。
[0007]由于實施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通過將普通造口袋進行結構改造,以連接吸引器,使腸液的被動收集變為主動收集,及時將流出的腸液吸出,保持了傷口處的清潔,傷口愈合良好,其操作簡單,醫院和家庭都可適用。
[0008]【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由以下的附圖和實施例給出:
[0009]圖1是雙套管造口袋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2是套管和吸引管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例:1.造口袋,2.造口袋開口,3.套管插入段,4.套管插入口,5.套管,6.吸引管,7.插銷,8.吸引器連接管,9.側孔。
[0012]【具體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不受下述實施例的限制,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與實際情況來確定具體的實施方式。
[0013]實施例:如圖1-2所示,腸瘺患者使用的雙套管造口袋,其整體與吸引器連接,包括造口袋1、套管5、吸引管6及吸引器連接管8,所述造口袋I具有一套管插入口 4,所述套管5 —端通過所述套管插入口 6插入造口袋I內,所述套管插入段3的端頭位于造口袋開口 2處,所述吸引管6 —端插入套管5內,另一端連接有吸引器連接管8 ;為了使腸液吸出更為順暢,所述套管插入段3的管身上具有至少一個側孔9,腸液除了從套管端頭進入,還能從側孔進入;為使吸引管與吸引器連接管的連接更加牢固,所述吸引管連接吸引器連接管的端部具有一插銷7。
[0014]使用時,將雙套管造口袋黏貼在患者傷口旁完好的皮膚上后,將吸引器裝置連接至吸引器連接管8上,打開吸引器,壓力不可過大,保持在0.1-0.2之間,就能及時將流出的腸液吸引進吸引器瓶中。該實用新型即可以使用一件式造口袋,也可使用兩件式造口袋,其操作簡單,醫院和家庭都可適用。
[0015]以上技術特征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根據實際需要增減非必要技術特征,來滿足不同情況的需要。
【權利要求】
1.一種腸瘺患者使用的雙套管造口袋,其整體與吸引器連接,其特征在于:包括造口袋、套管、吸引管及吸引器連接管,所述造口袋具有一套管插入口,所述套管一端通過所述套管插入口插入造口袋內,所述套管插入段的端頭位于造口袋開口處,所述吸引管一端插入套管內,另一端連接有吸引器連接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腸瘺患者使用的雙套管造口袋,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管插入段的管身上具有至少一個側孔。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腸瘺患者使用的雙套管造口袋,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引管連接吸引器連接管的端部具有一插銷,以使吸引管與吸引器連接管的連接更加牢固。
【文檔編號】A61F5/451GK203953925SQ201420379724
【公開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10日 優先權日:2014年7月10日
【發明者】梁宗樺, 高琪, 阿依先木古麗·莫明, 張文佳, 劉潔, 彩琴 申請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