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屬于醫療設備的轉運裝置領域,該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包括船形艙體、鉸鏈于船形艙體一端的蓬形頭端窗、鉸鏈于船形艙體另一端的蓬形腳端窗;其中,船形艙體外側設有提梁裝置;通過使用該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從而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由于不具有針對嬰幼兒的轉運裝置而導致影響患兒及時治療的風險,進而便于醫務人員能夠安全快捷的采取急救措施,進一步保證了患兒的生命安全。
【專利說明】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轉運裝置,尤其涉及一種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
【背景技術】
[0002] 隨著生活質量的提高,人們對于孩子的生命和安全倍加重視,在當前環境下,嬰幼 兒生病或者出現其他事故是在所難免的。
[0003] 目前,嬰幼兒和低齡兒童在進行轉運的過程中,由于缺乏專門的裝置,多采用家長 懷抱式或者采用普通平車擔架式進行轉運,然而,家長懷抱患兒進行轉運的過程中,并不利 于醫務人員進行病情觀察,同時,也不便于輸液、人工氣道等各項治療護理操作的開展;而 采用普通平車擔架式進行轉運,由于嬰幼兒體型小、體重輕的特點,在使用普通平車擔架時 易發生移動、墜落等危險,從而給患兒帶來一定的危險。 實用新型內容
[0004]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以克服現有技 術中由于不具有針對嬰幼兒的轉運裝置而導致影響患兒及時治療的風險,從而便于醫務人 員能夠安全快捷的采取急救措施,進而保證了患兒的生命安全。
[0005]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為:
[0006] -種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中,包括:船形艙體、鉸鏈于所述船形艙體一端的蓬 形頭端窗、鉸鏈于所述船形艙體另一端的蓬形腳端窗;
[0007] 其中,所述船形艙體外側設有提梁裝置。
[0008] 上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中,所述船形艙體的底面中間部位設有腰部支撐 結構,且所述腰部支撐結構和所述船形艙體一體成型。
[0009] 上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中,所述船形艙體的底面壓制有織紋結構。
[0010] 上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中,所述船形艙體的底面頭端部位設有可移動低 枕。
[0011] 上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中,所述船形艙體的內側面設有安全帶固定裝置。
[0012] 上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中,所述船形艙體的底面外側設有底部固定裝置。
[0013] 上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中,所述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還包括一弧形可拆 卸主體窗;
[0014] 所述可拆卸主體窗頂部內側設有兩條卡頭,且所述蓬形頭端窗和所述蓬形腳端窗 的頂部外側均設有與所述兩條卡頭對應的兩條卡槽。
[0015] 上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中,所述蓬形頭端窗上設有多個氣流孔。
[0016] 上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中,所述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的長度為:60cm? 85cm,寬度為:30cm ?45cm,高度為:10cm ?20cm。
[0017] 上述技術方案具有如下優點或者有益效果:
[0018]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包括船形艙體、鉸鏈于船形艙體一端的蓬 形頭端窗、鉸鏈于船形艙體另一端的蓬形腳端窗;其中,船形艙體外側設有提梁裝置;通過 使用該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從而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由于不具有針對嬰幼兒的轉運裝置而 導致影響患兒及時治療的風險,進而便于醫務人員能夠安全快捷的采取急救措施,進一步 的保證了患兒的生命安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及其特 征、外形和優點將會變得更加明顯。在全部附圖中相同的標記指示相同的部分。并未刻意 按照比例繪制附圖,重點在于示出本實用新型的主旨。
[0020]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0021]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但是不作為本實用 新型的限定。
[0023] 實施例1 :
[0024]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的側面結構示意圖;圖2 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的正面結構示意圖;如圖所示,本實用 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包括:船形艙體〇〇1、通過鉸鏈部件01鉸鏈于船 形艙體001 -端的蓬形頭端窗002、通過鉸鏈部件02鉸鏈于船形艙體001另一端的蓬形腳 端窗003,同時,船形艙體001外側設有提梁裝置007 ;蓬形頭端窗002和蓬形腳端窗003均 采用醫療級透明工程塑料-聚碳酸酯制成,從而方便了醫務人員實時觀察患兒的情況;同 時,采用蓬形頭端窗002和蓬形腳端窗003能夠有效避免患兒墜落,而采用提梁裝置007,通 過手提的形式轉運,具有使用安全、方便,適用于各種條件下兒童轉運的優點。
[0025] 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中,船形艙體001的底面中間 部位設有腰部支撐結構004,并且腰部支撐結構004和船形艙體001為一體成型結構,側面 觀察,船形艙體001與腰部支撐架構004形成"S"型結構,該結構符合人體結構,并能夠避 免在直線移動時患兒受慣性影響而前后滑動。
[0026] 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中,船形艙體001的底面壓制 有織紋結構(圖中未示),織紋結構能夠增大患兒后背與船形艙體〇〇1底面的摩擦力,從而 進一步的防止了患兒的滑動,特別是針對心肺復蘇治療時,該結構尤為重要,保證了心肺復 蘇治療的正常進行。
[0027] 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中,船形艙體001的底面頭端 部位設有可移動低枕005,該可移動低枕005底部設有卡頭(圖中未示),同時對應的在船 形艙體001的底面頭端部位設有卡槽03,從而能夠根據需求,進行相應的調節,使得患兒頭 部后仰,保持氣道開放的狀態。
[0028] 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中,船形艙體001的內側面設 有安全帶固定裝置008,該安全帶固定裝置008類似于汽車中的安全帶,但是并不僅限于汽 車中的安全帶,該安全帶固定裝置008只需保證在使用時能夠相互交叉呈"X"型即可,使用 該安全帶固定裝置008能夠有效固定患兒,使得患兒在移動過程中始終保持正確的體位, 從而既防止了患兒的墜落,又利于醫務人員觀察病情。
[0029] 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中,船形艙體001的底面外側 設有底部固定裝置006,該底部固定裝置006能夠將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平放于正常的成 人床位上,在急需進行救治的情況下,無需將嬰幼兒從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里抱出,便能夠 進行救治。
[0030] 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中,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還包 括一弧形可拆卸主體窗009 ;可拆卸主體窗009頂部內側設有兩條卡頭(圖中未示),且蓬 形頭端窗002和蓬形腳端窗003的頂部外側均設有與兩條卡頭對應的兩條卡槽,從而使得 該可拆卸主體窗009能夠方便、靈活的進行拆卸,與此同時,蓬形頭端窗009上設有多個氣 流孔,以保證內置的嬰幼兒能夠與外界進行正常的氣流交換。
[0031] 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中,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的長 度為:60cm ?85cm(如:60cm、65cm、70cm、75cm、80cm、85cm 等),寬度為:30cm ?45cm(如: 30cm、32cm、35cm、40cm、43cm、45cm 等),高度為:10cm ?20cm(如:10cm、12cm、15cm、17cm、 19cm、20cm 等)。
[0032]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包括船形艙體、鉸鏈 于船形艙體一端的蓬形頭端窗、鉸鏈于船形艙體另一端的蓬形腳端窗;其中,船形艙體外側 設有提梁裝置;通過使用該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從而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由于不具有針對 嬰幼兒的轉運裝置而導致影響患兒及時治療的風險,進而便于醫務人員能夠安全快捷的采 取急救措施,進一步保證了患兒的生命安全。
[0033] 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本領域技術人員結合現有技術以及上述實施例可以實 現所述變化例,在此不予贅述。這樣的變化例并不影響本實用新型的實質內容,在此不予贅 述。
[〇〇34]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進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實用新型并不局 限于上述特定實施方式,其中未盡詳細描述的設備和結構應該理解為用本領域中的普通方 式予以實施;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作出許多可能的 變動和修飾,或修改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這并不影響本實用新型的實質內容。因此, 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做的 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以及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保護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 一種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特征在于,包括:船形艙體、鉸鏈于所述船形艙體一端 的蓬形頭端窗、鉸鏈于所述船形艙體另一端的蓬形腳端窗; 其中,所述船形艙體外側設有提梁裝置。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特征在于,所述船形艙體的底面中間部 位設有腰部支撐結構,且所述腰部支撐結構和所述船形艙體一體成型。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特征在于,所述船形艙體的底面壓制 有織紋結構。
4.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特征在于,所述船形艙體的底面頭端 部位設有可移動低枕。
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特征在于,所述船形艙體的內側面設 有安全帶固定裝置。
6.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特征在于,所述船形艙體的底面外側 設有底部固定裝置。
7.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 還包括一弧形可拆卸主體窗; 所述可拆卸主體窗頂部內側設有兩條卡頭,且所述蓬形頭端窗和所述蓬形腳端窗的頂 部外側均設有與所述兩條卡頭對應的兩條卡槽。
8.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特征在于,所述蓬形頭端窗上設有多 個氣流孔。
9. 如權利要求1?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便攜式嬰幼兒轉運艙,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攜式 嬰幼兒轉運艙的長度為:60cm?85cm,寬度為:30cm?45cm,高度為:10cm?20cm。
【文檔編號】A61G1/00GK203841926SQ201420207455
【公開日】2014年9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25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25日
【發明者】趙偉英, 夏國園, 周萍, 董梁 申請人:紹興文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