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旨在提供一種可以去除病灶,重建股骨頭外側柱,恢復股骨頭負重區完整性的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中,包括有球冠及固定栓兩部分組成,球冠為部分球形設計,可起到恢復股骨頭球形關節面作用,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借助固定栓插入股骨頭,可以固定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本實用新型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修復股骨頭壞死患者部分塌陷區域,去除病灶、修復股骨頭、重建股骨頭光滑關節面,易于實施。
【專利說明】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治療股骨頭壞死的人工假體,具體的說,涉及一種用于進行部分股骨頭置換的人工假體。
【背景技術】
[0002]股骨頭壞死是骨科常見病、疑難病,是青壯年致殘的常見原因。據報道,在美國股骨頭壞死患者有30萬?60萬,中國每年新發股骨頭壞死的人數在15?30萬之間,累計需治療人數在500萬?750萬之間。股骨頭壞死發病早期,可以采用髓芯減壓、旋轉截骨、帶或不帶血管的骨移植等方法治療,以延遲或避免全髖關節置換術。但不幸的是,很多病人得不到早期診斷,更得不到恰當治療,從而發生股骨頭迅速塌陷,關節面不平整,繼發骨關節炎,引起疼痛及功能障礙。由于股骨頭壞死多發在中青年,病變進展到中晚期,尤其是年輕的ARCO III期患者,面臨兩個尷尬的境地,若采取股骨頭保頭治療,效果不佳,不僅影響患者生活質量,而且耽誤后期功能恢復;若采取全髖關節置換術,手術創傷大,骨量丟失多,若再次返修時難度大且效果不佳。對于年輕的ARCO III期股骨頭壞死,保留股骨頭,保存骨量,延緩全髖關節置換術的年齡,為全髖關節置換術贏得時間,顯得尤為重要。北京中日友好醫院在5000多例股骨骨頭壞死臨床診療實踐的基礎上,首先提出的非創傷性股骨頭壞死“外側柱”理論并建立了中日友好醫院分型。股骨頭壞死塌陷與股骨頭外側柱有很大關系,股骨頭壞死累及外側柱的患者,很快會出現關節面塌陷并繼發骨關節炎,保頭治療效果不佳。外側柱存在者,95%的患者關節不出現塌陷,關節功能保存良好。因此,外側柱的重建是股骨頭壞死治療的關節之處。其次,關節的功能完整需要完整的關節面作為基礎。如何重建塌陷后的股骨頭圓滑關節面是治療ARC0III期患者的關鍵點。在此理論的基礎上,如何針對外側柱進行重建,積極創新改進成為本領域急待解決的一個技術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可以去除病灶,重建股骨頭外側柱,恢復股骨頭負重區完整性的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該假體不僅能起到修補重建股骨頭壞死缺損區,而且可以重建股骨頭關節面,恢復股骨頭形狀,保持關節面光滑,保留股骨頭的自然運動功能。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所述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由球冠及固定栓兩部分組成,所述球冠為部分球體,球冠上表面為光滑球面,下表面為圓形平面,在球冠下表面中部設有一個固定栓;所述固定栓為圓錐形設計,固定栓表面設有螺紋,固定栓長度5-30mm,螺紋外徑2_20mm,所述螺紋為單線螺紋或多線螺紋。本實用新型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材料采用鈷鉻鑰、鈦等合金,既保證有一定強度,又保證一定韌性、耐磨性。本實用新型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僅對股骨頭壞死灶區域即外側柱區域進行置換,其占股骨頭表面積不超過二分之一。本實用新型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有益的效果是,可以在去除股骨頭病灶重建關節面同時,又盡可能保留股骨頭,為年輕患者保存骨量,創傷小,易于實施。【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5]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的說明書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06]圖1是本實用新型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多線螺紋實施例的示意圖;
[0007]圖2是本實用新型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單線螺紋實施例的示意圖;
[0008]圖3是本實用新型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實施例使用狀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如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由球冠I及固定栓2兩部分組成,球冠I位于上部,所述球冠I上表面為光滑球面11,所述光滑球面11其球形直徑20-60mm ;球冠I之下表面12為平面設計,下表面12中部設有固定栓2,所述固定栓2為圓錐形設計,固定栓2表面設有螺紋21,固定栓2長度5-30mm,螺紋21外徑2_20mm,所述螺紋21為單線螺紋或多線螺紋,所述多線螺紋線數量2-8個。使用時術者首先將患者股骨頭病灶去除,修正成平坦平面,根據測量選擇與宿主股骨頭匹配的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要求能做到關節面平滑過度,恢復股骨頭圓球形狀,然后將固定栓2插入或旋入宿主股骨頭,在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與宿主股骨頭之間可用骨水泥進行固定以重建外側柱,重塑股骨頭關節面。所述的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采用鈷鉻鑰合金制作。
[0010]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己,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其特征在于:該實用新型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由球冠(1)及固定栓(2)兩部分組成,所述球冠(I)上表面為光滑球面(11),所述光滑球面(11)其球形直徑為20-60mm;球冠(I)之下表面(12)為平面設計,下表面(12)中部設有固定栓(2),所述固定栓(2)為圓錐形設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栓(2)表面設有螺紋(21),固定栓2長度5-30mm,所述螺紋(21)外徑2_20mm,所述螺紋(21)為單線螺紋或多線螺紋,所述多線螺紋線數量2-8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部分股骨頭置換假體,其特征在于,球冠(I)和固定栓(2)與下肢接觸的部位采用鈷鉻鑰合金制作。
【文檔編號】A61F2/36GK203749648SQ201420126311
【公開日】2014年8月6日 申請日期:2014年3月20日 優先權日:2014年3月20日
【發明者】郭萬首, 張啟棟 申請人:郭萬首, 張啟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