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骨固定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骨折內固定器械,具體說是一種碎骨固定器。包括用于固定在碎骨上的骨釘,所述骨釘包括外設螺紋的釘體以及固定設置在釘體一端的釘帽,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柱狀體以及若干套裝在柱狀體上的管狀體,所述管狀體的外表面設有用于安裝釘帽的凹部。該碎骨固定器可以從髓腔內固定碎骨,避免外部固定時造成對骨膜的傷害,有利于骨愈合。
【專利說明】碎骨固定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骨折內固定器械,具體說是一種碎骨固定器。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骨折復位內固定器械都是針對斷骨的兩端固定,對骨折產生的碎骨塊或骨片用鋼絲捆扎或者用螺絲釘在碎骨的外部固定,這種固定方法在將碎骨復位時,需對碎骨外表面僅存的骨膜進行剝離,這就對骨折塊血運嚴重損失,影響骨愈合,甚至于引起骨折塊的吸收導致骨缺損,導至骨內固定物斷裂。為了最大限度地保留骨膜,最好的碎骨固定方法是采用髓內固定法,即在髓腔內設置固定器械,從內部將碎骨固定住,但由于缺乏相應的器械,髓內固定法難以臨床應用。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從髓腔內固定碎骨的碎骨固定器。
[0004]本實用新型為解決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5]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碎骨固定器包括用于固定在碎骨上的骨釘,所述骨釘包括外設螺紋的釘體以及固定設置在釘體一端的釘帽,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柱狀體以及若干套裝在柱狀體上的管狀體,所述管狀體的外表面設有用于安裝釘帽的凹部。
[0006]所述釘帽包括球缺體、設置在球缺體與釘體之間的圓臺體,在釘帽的軸線上設有溝槽,所述溝槽的底部低于球缺體與圓臺體的分界線,所述凹部是與釘帽的外輪廓相匹配的安裝孔。
[0007]所述釘帽為圓臺狀,所述凹部是平行于管狀體軸線設置的燕尾槽。
[0008]由于采用了上述結構,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碎骨固定器可以從髓腔內固定碎骨,避免外部固定時造成對骨膜的傷害,有利于骨愈合。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橫剖面結構示意圖。
[0010]圖2為圖1實施例中的骨釘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3是圖1實施例的縱剖面結構示意圖。
[0012]圖4為本實用新型另一個實施例的橫剖面結構示意圖。
[0013]圖5是圖4實施例的縱剖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如圖1、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碎骨固定器包括用于固定在碎骨上的骨釘1,所述骨釘I包括外設螺紋的釘體以及固定設置在釘體一端的釘帽11,還包括一柱狀體2以及若干套裝在柱狀體2上的管狀體3,所述管狀體3的外表面設有用于安裝釘帽的凹部。
[0015]如圖2所示,所述釘帽11包括球缺體13、設置在球缺體13與釘體之間的圓臺體12,在釘帽11的軸線上設有溝槽14,所述溝槽14的底部低于球缺體13與圓臺體12的分界線,所述凹部是與釘帽11的外輪廓相匹配的安裝孔。
[0016]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如圖4、圖5所示,所述釘帽11為圓臺狀,所述凹部是平行于管狀體3軸線設置的燕尾槽31。
[0017]使用時無需將碎骨片或塊從骨膜上脫離。只將骨折碎塊固定穩定后,利用絲攻從骨折塊的骨髓面攻絲,然后將骨釘I的釘體部分擰入,此時可以利用平口螺絲刀插進溝槽14中轉動骨釘1,將骨釘I固定在骨折塊的內側面,再將釘帽11插進管狀體3外表面的安裝孔中即可,釘帽11插進安裝孔的時候,由于溝槽14的底面位于圓臺體的中部,因此釘帽11具有較好的彈性,受到安裝孔的擠壓,可以牢固地安裝在其中。
[0018]通過柱狀體2的連接作用,可以將多個管狀體3串聯使用。
[0019]圖4、圖5實施例在使用的時候,采用同樣的方法首先將骨釘I的釘體部分擰入骨折塊的骨髓面,然后通過兩側擠壓管狀體3使燕尾槽張開口,將釘帽11插進燕尾槽31中再松開,利用管狀體3復原以后燕尾槽31兩側的擠壓力固定釘帽;也可以從燕尾槽31的端部插入釘帽,軸向移動到預定位置。
【權利要求】
1.碎骨固定器,包括用于固定在碎骨上的骨釘(1),所述骨釘(I)包括外設螺紋的釘體以及固定設置在釘體一端的釘帽(1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柱狀體(2)以及若干套裝在柱狀體(2 )上的管狀體(3 ),所述管狀體(3 )的外表面設有用于安裝釘帽的凹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碎骨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釘帽(11)包括球缺體(13)、設置在球缺體(13)與釘體之間的圓臺體(12),在釘帽(11)的軸線上設有溝槽(14),所述溝槽(14)的底部低于球缺體(13)與圓臺體(12)的分界線,所述凹部是與釘帽(11)的外輪廓相匹配的安裝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碎骨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釘帽(11)為圓臺狀,所述凹部是平行于管狀體(3)軸線設置的燕尾槽(31)。
【文檔編號】A61B17/68GK203458463SQ201320569101
【公開日】2014年3月5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14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14日
【發明者】陳浩, 高山惠 申請人:陳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