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物麻醉推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吸物麻醉推車,包括:車體(1)、車體下方的四個萬向輪(2)、車體側方的推手(3)、車體下部的電動風機(4)及雜物箱(5)、車體上部的抽屜(6)及操作臺(7),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風機(4)與雜物箱(5)連通,所述吸物軟管(8)一端裝有吸頭(9)。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腳踏開關(10)能夠隨時控制電動風機(4)的開關,不會用到手;能夠更換的吸頭(9)能夠吸取固體物和液體,操作方便,干凈衛生。
【專利說明】吸物麻醉推車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輔助醫療器具,尤其涉及一種吸物麻醉推車。
【背景技術】
[0002]醫院對患者進行手術前往往要進行麻醉,目前,麻醉師都會配備麻醉推車,現有的麻醉車基本都是簡單的配有輪子、抽屜、廢物樓及一個操作臺,結構過于簡單,功能也有限,對患者進行麻醉時,用過的棉球、線頭、紗布及留下來的藥水等液體處理麻煩。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解決了上述難題,采用一種帶有電動風機能夠吸取雜物和廢液的麻醉推車。
[0004]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吸物麻醉推車,包括:車體、車體下方的四個萬向輪、車體側方的推手、車體下部的電動風機及雜物箱、車體上部的抽屜及操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風機與雜物箱連通,所述吸物軟管一端裝有吸頭。
[0005]優選的,所述吸頭與所述吸物軟管密封連接,所述吸頭為能夠更換的不同開口大小的管嘴。
[0006]優選的,所述吸物軟管另一端密封連接雜物箱。
[0007]優選的,所述電動風機設有一腳踏開關。
[0008]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 于:腳踏開關能夠隨時控制電動風機的開關,不會用到手;能夠更換的吸頭能夠吸取固體物和液體,操作方便,干凈衛生。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本發明最佳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圖中:1.車體、2.萬向輪、3.推手、4.電動風機、5.雜物箱、6.抽屜、7.操作臺、8.吸物軟管、9.吸頭、10.腳踏開關。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的描述。
[0011]如圖1所示,本發明一種實施例的吸物麻醉推車,包括:車體(I)、車體下方的四個萬向輪(2)、車體側方的推手(3)、車體下部的電動風機(4)及雜物箱(5)、車體上部的抽屜
(6)及操作臺(7),電動風機(I)與雜物箱(5)連通,吸物軟管(8) —端裝有吸頭(9),另一端密封連雜物箱(5)。電動風機(4)設有能夠放在地面的電連接腳踏開關(10)。吸頭(9)分為兩種,一種開口較大用于吸取固體物,開口尺寸3-5cm ;另一種開口較小用于吸取液體,開口尺寸 0.3-1.0cm。
[0012]本發明工作時,踏下腳踏開關(10),電動風機(4)開動,吸物軟管(8)中的空氣從吸頭(9)快速流向雜物箱(5),用大尺寸開口的吸頭(9)吸取棉球、紗布、線頭等固體雜物,換上小尺寸開口的吸頭(9)吸取流在臺面上藥水等廢液;抬起腳后即關閉電動風機(4)。本發明中的吸頭(9)均為一次性吸頭,干凈衛生,防止交叉感染。[0013]以上實施例僅為本發明其中的一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吸物麻醉推車,包括:車體(I)、車體下方的四個萬向輪(2)、車體側方的推手(3)、車體⑴下部的電動風機⑷及雜物箱(5)、車體⑴上部的抽屜(6)及操作臺(7),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風機(4)與雜物箱(5)連通,所述吸物軟管(8) —端裝有吸頭(9)。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吸物麻醉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頭(9)與所述吸物軟管(8)密封連接,所述吸頭(9)為能夠更換的不同開口大小的管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吸物麻醉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物軟管(8)另一端密封連接雜物箱(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吸物麻醉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風機設有一腳踏開關(10)。
【文檔編號】A61B19/02GK103462700SQ201310447832
【公開日】2013年12月25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7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27日
【發明者】韓立軍, 劉鯤, 李明哲 申請人:蘇州美都醫用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