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敏測試裝置和對過敏的測試方法
【專利摘要】過敏測試系統包括皮膚測試裝置,其具有用于保持該裝置的夾持部。一個或多個腿部從夾持部延伸,并且每個腿部取向為與包含潛在過敏原的孔相互作用。每個腿具有測試頭,并且每個測試頭具有多個細長的尖頭構件。細長的尖頭構件具有尖端,該尖端構造為從孔接收潛在的過敏原并且穿透患者的皮膚。此外,各測試頭具有至少一個觸覺激活器。觸覺激活器長于所述多個細長的尖頭構件,使得在過敏測試期間,觸覺激活器先于細長的尖頭構件與皮膚接觸,導致觸覺激活器激活阻斷疼痛傳輸的神經組織,造成在測試期間疼痛和/或不適的減少。
【專利說明】過敏測試裝置和對過敏的測試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公開總體涉及在皮膚測試裝置系統中減少疼痛,該皮膚測試裝置系統通常用于將過敏皮膚測試中采用的測試溶液(諸如液體抗原)經由具有尖銳的尖端的皮膚測試裝置應用至患者的皮膚。
【背景技術】
[0002]用于識別患者可能對其過敏的潛在過敏原的皮膚測試的很多形式是眾所周知的。實施皮膚測試的人可以將多種測試溶液應用至患者的皮膚。為了執行這種類型的皮膚測試,實施該皮膚測試的人一般將皮膚測試裝置置于測試溶液中,使得少量的測試溶液經由毛細管引力而附著在皮膚測試裝置的腿上的尖銳的尖端。已加載(loaded)的皮膚測試裝置隨即以預定的順序按壓進入患者皮膚上的部位。然而,因為尖銳的尖端必須穿透皮膚的表皮以獲得有效的過敏測試結果,所以皮膚測試裝置的尖銳的尖端可導致一些患者的不適和其他患者的許多疼痛。測試導致的不適和/或疼痛對于患者來說是痛苦的,并且對于執行測試的護士或醫生來說是擾亂性的。
【發明內容】
[0003]在示例性實施例中,公開了過敏測試系統。該過敏測試系統包括皮膚測試裝置和多個孔,每個孔具有儲液器,用于接收諸如潛在過敏原或校核液的測試溶液。皮膚測試裝置可具有細長的夾持部以保持該裝置。多個腿從夾持部延伸,并且多個腿被間隔開,且取向為接觸包含測試溶液的相對應的孔。多個腿的每一個都具有測試頭,每個測試頭均具有多個細長的尖頭構件。細長的尖頭構件具有尖端,該尖端構造為從孔,例如經由毛細管引力,接收測試溶液或潛在的過敏原,并且穿刺患者的皮膚以輸送測試溶液或過敏原。此外,每個測試頭均具有至少一個觸覺激活器(touch activator) 0觸覺激活器比所述多個細長的尖頭構件更長,使得在過敏測試期間,觸覺激活器先于細長的尖頭構件與皮膚接觸,導致觸覺激活器激活阻斷疼痛傳遞的神經組織,導致測試期間不適和/或疼痛的減少。每個孔儲液器被設置大小和被取向為接收過敏測試施放器的分立的測試頭。
[0004]給出了在此公開的某些示例性實施例的以下描述的益處后,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意識到這些實施例中的至少一些具有改進的或者替代的構造,其適合提供提高的益處。本領域技術人員將基于下文的示例性實施例的描述和附圖進一步理解本公開的或者本公開某些實施例的這些和其他方面、特征以及優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5]為了理解本公開,現在將以示例的方式,參考附圖來進行描述,在附圖中:
[0006]圖1示出了根據示例性實施例的皮膚測試裝置的透視圖;
[0007]圖2示出了根據示例性實施例的測試頭的放大透視圖。
[0008]圖3示出了圖2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的仰視圖。[0009]圖4示出了圖2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的主視圖,其中后視圖是圖4的鏡像。
[0010]圖5示出了圖2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的右側視圖,其中左側視圖是圖5的鏡像。
[0011]圖6示出了根據另一示例性實施例的測試頭的放大透視圖。
[0012]圖7示出了圖6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的仰視圖。
[0013]圖8示出了圖6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的主視圖。
[0014]圖9示出了圖6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的左側視圖。
[0015]圖10示出了圖6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的右側視圖。
[0016]圖11示出了根據另一示例性實施例的測試頭的放大透視圖。
[0017]圖12示出了圖11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的仰視圖。
[0018]圖13示出了圖11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的主視圖,其中后視圖是圖13的鏡像。
[0019]圖14示出了圖11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的右側視圖,其中左側視圖是圖14的鏡像。
[0020]圖15示出了根據 另一示例性實施例的測試頭的放大透視圖。
[0021]圖16示出了圖15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的仰視圖。
[0022]圖17示出了圖15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的主視圖,其中后視圖是圖17的鏡像。
[0023]圖18示出了圖15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的右側視圖,其中左側視圖是圖18的鏡像。
【具體實施方式】
[0024]雖然本公開容許許多不同形式的實施例,在附圖中示出并且將再次以詳細的示例性實施例描述,應理解本公開將被認為是本發明的原理的范例,并且并不意在將本發明的寬廣的方面限制到示例的實施例。
[0025]在此公開的實施例是神經閘控(neurological gate control)理論對幫助減少患者在過敏皮膚測試期間感受的痛苦的應用。神經閘控理論涉及激活阻斷疼痛傳遞的神經細胞,造成疼痛抑制。疼痛的這個理論證實了,對不傳遞疼痛信號的神經的激活能夠限制信號從疼痛纖維的傳輸并阻止疼痛的知覺。
[0026]如圖1所示,示出了示例性皮膚測試裝置10,其具有多個測試腿12,雖然也可以預期具有單個腿的裝置。皮膚測試裝置10具有細長的夾持部18以保持裝置。測試腿12從夾持部18延伸,并且被隔開且取向為在被置于與患者的皮膚接觸之前接觸對應的包含測試溶液或過敏原的孔16。皮膚測試裝置10可設置有延伸部22,其可在細長的夾持部18上形成T的形狀,以確保皮膚測試裝置10以適當的取向置于孔16中,如Hein的美國專利5,791,971文件中所公開的,其通過引用全部結合于此。
[0027]每個細長的夾持部18均可設置有一個或多個測試頭14,該測試頭14將在下文中被詳細描述。每個測試頭14被優選地成形以便刺入一系列孔16中。當測試頭14置于孔中時,對應的孔16中的測試溶液附著到對應的測試頭14上。直徑約為0.15英寸的測試頭14構造為置于與患者的皮膚接觸,以應用測試溶液并且確定患者是否對特定的過敏原陽性反應(react positively)-其表示患者是否對該過敏原過敏。
[0028]所述系列孔16每個具有儲液器,用于接收諸如潛在的過敏原或校核液的測試溶液。不同的測試溶液,比如過敏原或校核液,被例如通過使用滴管或本領域已知的任何其他適合的方法置于每個儲液器中。每個儲液器的大小和取向被設計為接收皮膚測試裝置10的分立的測試頭14。測試孔16可設置有引導凸片20,該引導凸片20用于防止皮膚測試裝置10位置在孔16中的反轉。
[0029]圖2示出了示例性測試頭的透視圖,該測試頭可與圖1所示的皮膚測試裝置10 —起使用。圖2-5的測試頭可位于測試腿12的每個端部,如圖1所示。測試頭設置有多個細長的尖頭202,每個尖頭202具有尖銳的尖端204。細長的尖頭202可具有金字塔的形狀,且基部成形為正方形。然而,要注意到,也可以預期細長的尖頭202的其他適合的形狀。
[0030]圖2-5中所示的示例性測試頭還具有形成為觸覺桿206的觸覺激活器,觸覺桿106可形成為帶有鈍的凸形頂端208的柱體。然而,要注意到也可以預期觸覺桿206的其他適合的形狀。鈍的凸形端208可構造為比細長的尖頭202稍長,使得觸覺桿206的凸形端208先于細長的尖頭202的尖銳的尖端204與患者的皮膚接觸。
[0031]如圖3所示,圖3是示例性測試頭的仰視圖,測試頭可設置有六個細長的尖頭202 ;然而,可以預期不同數量的尖頭可用于實現可接受的過敏測試結果。例如,已相信測試頭理想地可具有3個到6個之間的尖頭,但是皮膚反應越小,則用少于6個尖頭。細長尖頭202可圍繞觸覺桿206周向地布置。然而,細長尖頭202和觸覺桿206的其他布置也是可以預期的。圖2-5中示出的布置有利地提供了測試期間測試溶液的在每個測試頭上的均勻加載(load)。
[0032]圖6-10示出了示例性測試頭的另一個實施例,其可和圖1中示出的皮膚測試裝置10—起使用。再次,圖6-10中示出的示例性頭可位于圖1中示出的腿12的每個端部。圖7示出了圖6中的測試頭的示例性實施例的仰視圖。該實施例與圖2-5中示出的實施例類似。然而,在該實施例中,觸覺激活器形成為觸覺凸邊308。同樣,如圖6-10所示,觸覺凸邊308成形為凸的外表面310A和凹的內表面310B,并具有總體平坦的頂面。
[0033]此外,觸覺凸邊308布置為在測試頭上在第一側上偏離中心,并且細長的尖頭302布置在第二側上。如圖7所示,觸覺凸邊308從測試頭的中心徑向地向外定位,并且細長的尖頭302可從測試頭的中心在與觸覺凸邊308相反的方向上徑向地向外定位。細長的尖頭302可在測試頭上定位為盡可能地遠離觸覺凸邊308,其距離測試頭直徑。在該實施例中,細長的尖頭定位構造為與測試頭的圓周一致,以方便注射并且總體上提供觸覺激活器308與細長的尖頭302之間最大的空間從而減少疼痛。這允許細長的尖頭302盡可能地穿透皮膚,同時最大化觸覺激活器308的高度以在測試期間提供足夠的疼痛減少。此外,外凸表面310A可總體地沿著(follow)測試頭的圓周。凹內表面310B可遵循(follow)外凸表面310A的相同的曲率。觸覺凸邊308也可形成有錐形的部分,使得觸覺凸邊從其基部到其端部成錐形。如圖7所示,三角形的布置是細長的尖頭302的一種適合的布置。然而,再次,也可以預期細長的尖頭302的其他布置。
[0034] 圖11-14示出了另一個示例性測試頭,其可與圖1中示出的皮膚測試裝置10—起使用。該實施例類似于圖6-10中示出的實施例。然而,在該實施例中,形成為觸覺凸邊408的兩個觸覺激活器布置為在測試頭上從中心偏離或者從中心徑向地向外或者在測試頭的相反側上,并且細長的尖頭402布置為徑向地向內,更靠近測試頭的中心。如圖12所示,測試頭可形成有四個細長的尖頭構件402,該尖頭構件具有尖銳的尖端404,該尖端布置為菱形式樣。細長的尖頭402可布置為與觸覺凸邊408成一定距離,該距離小于測試頭的半徑。此外,像圖6-10中示出的實施例中的一樣,觸覺凸邊408的外凸表面410A可總體沿著測試頭的圓周。同樣地,凹內表面410B可遵循外凸表面410A的相同的曲率。觸覺凸邊408A也可形成有錐形部分。
[0035]圖15-18示出了另一個示例性測試頭,其可與圖1中示出的皮膚測試裝置10—起使用。該實施例類似于圖11-14中示出的實施例。然而,在該實施例中,六個細長的尖頭502布置為兩排,每排三個。細長的尖頭502可布置為距觸覺凸邊508 —定距離,該距離小于測試頭的半徑。此外,如圖11-14中示出的實施例一樣,觸覺凸邊508的外凸表面510A總體沿著測試頭的圓周,內凹表面510B可遵循相同的曲率。觸覺凸邊508也可形成有錐形部分。
[0036]再次,上述實施例中描述的部件的布置和形狀僅僅是示例性的,還可以預期其他的形狀和布置。在圖2-18中示出的每個實施例中,觸覺激活器比細長的尖頭更長,使得觸覺激活器總是先于細長的尖頭與患者的皮膚接觸。這是必要的,以提供足夠的疼痛閘控或對阻斷疼痛傳輸的神經細胞的激活,這導致疼痛的抑制。
[0037]在上述實施例中,每個細長的尖頭能夠以相同的長度制造并且都能夠具有比觸覺激活器更短的長度。此外,在上述實施例中,觸覺激活器能夠以相同的高度制造,從而觸覺激活器均具有長于細長的尖頭的長度。然而,在相同或不同的測試頭上將細長的尖頭布置為不同的長度也是可以預期的。同樣,由于制造的能力,可能發生長度的變化。然而,應注意到,將觸覺激活器設置為與細長的尖頭相同的長度仍將產生令人滿意的風疹塊大小或過敏測試結果,但是沒有減輕患者的疼痛。
[0038]再次參見圖1,在使用所述系統的一個示例性過程中,測試的保健執行者可將測試頭14置入系列孔16中。引導部20和細長夾持部18上的延伸部22共同確保過敏測試施放器10以合適的去向置于孔16中,減小測試錯誤的概率。測試頭14構造為從系列孔16接收諸如潛在過敏原或校核液的測試溶液。在使用期間,測試頭被牢固地壓按而與患者的皮膚接觸。觸覺激活器先于細長的尖頭與皮膚接觸,使得觸覺激活器激活阻斷疼痛的神經組織,導致測試期間疼痛和/或不適的減少。在試用期間,測試頭14的細長的尖頭穿刺皮膚并施加過敏原,但是,患者將從細長的尖頭感受到更少的疼痛。測試執行者可接著分析結果以確定患者是否對特定的過敏原過敏。
[0039]在圖2-18中公開的示例性實施例中,觸覺激活器激活阻止疼痛的神經細胞,同時尖銳的尖端應用測試溶液。尖端提供令人滿意的風疹塊且組織創傷非常小。這種設計提供了高敏感度的結果、高的特異性和低的可變性,且患者感受的疼痛較小。
[0040]已經發現,在觸覺激活器的頂部與細長的尖頭的端部之間存在用于實現疼痛抑制,同時也獲得尖端足夠的穿透的理想距離。觸覺激活器在長于細長的尖頭約0.005英寸至0.010英寸的范圍內(當從觸覺激活器的頂部至細長的尖頭的頂點或尖端測量)提供了可接受的結果。如下文中描述的,提供長于細長的尖頭0.007英寸至0.010英寸的觸覺激活器提供了公開的實施例的最好的測試結果,同時抑制了被測試者感受到的明顯(meaningful)疼痛。如下文中進一步描述的,在觸覺激活器與細長的尖頭之間的長度
0.010英寸的差提供了最 好的觀察到的結果。然而,可能存在觸覺激活器的頂部與細長的尖頭的端部之間不同的距離適于過敏皮膚測試裝置的其他布置和構造的情況。測試結果將在下文中詳細描述。[0041]在第一測試中,觸覺激活器的頂部制造為與細長的尖頭的端部齊平。沒有觀察到疼痛減輕,但是測試以I毫克/毫升從組織胺提供了令人滿意的風疹塊大小。
[0042]在第二測試中,觸覺激活器的頂部制造為長于細長的尖頭的端部0.003英寸。沒有觀察到疼痛的減輕,但是測試從組織胺提供了令人滿意的風疹塊大小。
[0043]在第三測試中,觸覺激活器的頂部制造為長于細長的尖頭的端部0.005英寸。觀察到了一些疼痛的減少,并且測試提供了令人滿意的風疹塊大小。
[0044]在第四測試中,觸覺激活器的頂部制造為長于細長的尖頭的端部0.007英寸。觀察到了疼痛的明顯減少,并且測試提供了令人滿意的風疹塊大小。
[0045]在第五測試中,觸覺激活器的頂部制造為長于細長的尖頭的端部0.010英寸。被測試者幾乎沒有觀察到疼痛,并且測試提供了令人滿意的風疹塊大小,其直徑平均為7mm且風疹塊大小的變化很小。
[0046]將觸覺激活器并入在與細長的尖頭相同的測試頭上會提供許多好處。之前,許多過敏癥專科醫師將提取液液滴置于皮膚上,然后在液滴處用金屬尖刺透皮膚,然而,這種實踐早已不再廣泛地使用。許多處理過敏診斷的醫生使用自加載裝置,該裝置涉及將尖浸入測試溶液中,允許尖經由毛細管引力加載。通過將疼痛抑制器并入在同一測試頭上的疼痛發生器的附近,皮膚測試裝置能夠容易地浸入圖1所示的孔16。在此公開的示例性皮膚測試裝置的尺寸能夠保持與當前制造的其他皮膚測試裝置,比如當前受讓人LincolnDiagnostics, Inc制造的 那些相同。因而,在此公開的皮膚測試裝置的細長的尖頭可浸入當前現有的孔中。
[0047]同樣,通過將觸覺激活器與在同一測試頭上的細長的尖頭結合,檢查裝置與上述的關鍵長度尺寸的適應性和封裝它們更簡單。相比之下,使用與每個測試頭分立的疼痛抑制器將使得檢查更復雜并且要求更大和更復雜的單元容器。
[0048]采用與測試頭分立的疼痛抑制器的裝置難以用于含有測試溶液的現有的孔,切實不現實的。在這些裝置中,經由毛細管引力實現可靠的過敏原提取液的自加載將是困難的。此外,當觸覺激活器和細長的尖頭結合到相同的測試頭上時,使用更少的塑料。
[0049]同時,對于在此公開的皮膚測試裝置,因為細長的尖頭和觸覺激活器的布置,測試溶液的量在體積方面小于以前的皮膚測試裝置。最后的結果是從5毫升藥瓶的測試溶液有更多的測試部位,所述測試溶液諸如過敏原,變應原的提取液和校核液。
[0050]給出了上述公開和示例性實施例的好處,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明白為了保持在此公開的發明的一般原理,可以有多個替代和不同的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意識到所有這些各種改型和替代實施例落入本發明的宗旨和正確的保護范圍內。所附權利要求意在覆蓋所有的這些改型和替代實施例。應理解到,在本公開中和以下的權利要求書中使用單數的不定冠詞或定冠詞(例如,“一”、“該”等)遵循專利中表示“至少一個”的傳統方法,除非在特定的場合中從上下文中可清晰的看出該術語在該特定場合中具體地表示一個且僅一個。同樣地,術語“包括”是開放式的,并不排斥其他的個體、特征、部件等。
[0051]本申請要求享有于2011年11月30日申請的美國專利申請13/308111號的優先權權益,該優先權申請全文被結合于此并且作為本文的一部分。
【權利要求】
1.一種過敏測試系統,包括: 皮膚測試裝置,其包括: 細長的夾持部,用于保持所述裝置; 多條腿,從所述夾持部延伸,所述多條腿被間隔開,且取向為與包含測試溶液的多個孔相互作用;其中所述多條腿的每個均具有測試頭,每個測試頭具有多個細長的尖頭,每個尖頭具有尖端,該尖端構造為從孔接收測試溶液并且穿刺皮膚以輸送測試溶液,每個測試頭具有至少一個觸覺激活器,其中所述觸覺激活器長于所述多個細長的尖頭,使得在過敏測試期間,所述觸覺激活器先于所述細長的尖頭與皮膚接觸,導致觸覺激活器激活抑制疼痛傳輸的神經組織,造成在測試期間疼痛減少;以及 多個孔,每個孔具有用于接收測試溶液的儲液器,并且其中每個儲液器的大小和取向被設計為接收所述皮膚測試裝置的分立的測試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敏測試系統,其中所述多個測試頭上的觸覺激活器的至少一個具有凸的端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敏測試系統,其中所述多個測試頭的每個上的觸覺激活器是柱形桿。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敏測試系統,其中所述細長的尖頭總體為金字塔形狀,并且其中所述細長的尖頭的基部總體為正方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敏測試系統,其中所述細長的尖頭包圍所述觸覺激活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敏測試系統,其中所述觸覺激活器具有凸的外部和凹的內部。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敏測試系統,其中所述多個測試頭每個包括兩個觸覺激活器,每個觸覺激活器關于測試頭的中心徑向地向外布置,并且細長的尖頭徑向向內設置在所述測試頭的每個觸覺激活器之間的部分上。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敏測試系統,其中所述多個測試頭每個包括一個觸覺激活器,所述觸覺激活器關于測試頭中心徑向向外布置在所述測試頭上,并且所述細長的尖頭關于所述測試頭中心沿與觸覺激活器相反方向徑向向外設置。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敏測試系統,其中觸覺激活器具有凸的表面,該表面總體沿著所述測試頭的圓周。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敏測試系統,其中每個觸覺激活器比所述細長的尖頭中最長的長0.005英寸至0.010英寸。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敏測試系統,其中每個觸覺激活器比所述細長的尖頭最長的長約0.010英寸。
12.—種皮膚測試裝置,包括: 夾持部,用于保持所述皮膚測試裝置; 至少一個腿,從所述夾持部延伸,每個腿取向為與包含測試溶液的孔相互作用;并且 其中每個腿具有測試頭,每個測試頭具有多個細長的尖頭,每個尖頭具有尖端,該尖端構造為從孔接收測試溶液并且穿刺皮膚以輸送測試溶液,每個測試頭具有至少一個觸覺激活器,其中所述觸覺激活器長于所述多個細長的尖頭,使得在過敏測試期間,所述觸覺激活器先于所述細長的尖頭與皮膚接觸,導致觸覺激活器激活抑制疼痛的神經組織,造成在測試期間疼痛減少。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皮膚測試裝置,其中每個測試頭上的所述觸覺激活器具有凸的端部。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皮膚測試裝置,其中每個測試頭上的觸覺激活器是柱形桿。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皮膚測試裝置,其中所述細長的尖頭總體為金字塔形狀,并且其中所述細長的尖頭的基部總體為正方形。
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皮膚測試裝置,其中所述細長的尖頭包圍所述觸覺激活器。
17.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皮膚測試裝置,其中所述觸覺激活器具有凸的外部和凹的內部。
18.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皮膚測試裝置,其中每個測試頭包括兩個觸覺激活器,每個觸覺激活器關于測試頭的中心徑向地向外布置,并且細長的尖頭徑向地向內設置在所述測試頭的每個觸覺激活器之間的部分上。
19.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皮膚測試裝置,其中每個測試頭包括一個觸覺激活器,所述觸覺激活器關于測試頭中心徑向地向外布置在所述測試頭上,并且所述細長的尖頭關于所述測試頭中心沿與所述 觸覺激活器相反的方向徑向地向外設置。
20.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皮膚測試裝置,其中觸覺激活器具有凸的表面,該表面總體沿著所述測試頭的圓周。
21.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皮膚測試裝置,其中每個觸覺激活器比所述細長的尖頭中最長的長0.005英寸至0.010英寸。
22.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皮膚測試裝置,其中每個觸覺激活器比所述細長的尖頭中最長的長約0.010英寸。
23.一種皮膚測試裝置,包括: 夾持部,用于保持所述皮膚測試裝置; 至少一個腿,從所述夾持部延伸,所述腿取向為與包含測試溶液的孔相互作用;并且 其中所述腿具有測試頭,所述測試頭具有至少一個細長的尖頭,所述尖頭具有尖端,該尖端構造為從孔接收測試溶液并且穿刺皮膚以輸送所述測試溶液,所述測試頭具有至少一個觸覺激活器,其中所述觸覺激活器長于所述細長的尖頭,使得在過敏測試期間,所述觸覺激活器先于所述細長的尖頭與皮膚接觸,導致觸覺激活器激活抑制疼痛的神經組織,造成在測試期間疼痛減少。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皮膚測試裝置,其中每個測試頭上的所述觸覺激活器具有凸的端部。
25.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皮膚測試裝置,其中每個測試頭上的觸覺激活器是柱形桿。
26.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皮膚測試裝置,其中所述細長的尖頭總體為金字塔形狀,并且其中所述細長的尖頭的基部總體為正方形。
27.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皮膚測試裝置,其中所述測試頭包括多個細長的尖頭并且其中所述細長的尖頭包圍所述觸覺激活器。
28.一種用于通過過敏測試裝置施用過敏測試的方法,所述過敏測試裝置具有帶有多個細長的尖頭的測試頭、和長于所述多個細長的尖頭的至少一個觸覺激活器,該方法包括:將過敏測試裝置置入包含測試溶液的至少一個孔中,以將所述測試溶液加載到所述測試頭上; 通過對著皮膚按壓過敏測試裝置對患者的皮膚施用測試溶液,使得所述測試頭的觸覺激活器先于所述測試頭的細長的尖頭與皮膚接觸,細長的尖頭穿刺患者的皮膚并且輸送所述測試溶液,其中所述觸覺激活器激活抑制疼痛的神經組織,造成在測試期間疼痛的減少。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使用帶有多個腿和測試頭的過敏測試裝置,其中每個測試頭均包括多個細長的尖頭和至少一個觸覺激活器,和將所述多個測試頭的每個置于相應的包含測試溶液的孔中。
30.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對著患者的皮膚按壓所述多個測試頭,使得所述每個測試頭觸覺激活器在每個測試頭的細長的尖頭之前接觸皮膚,導致在每個測試頭的每個接觸部位處疼痛的減少。
【文檔編號】A61B5/00GK103957776SQ201280059188
【公開日】2014年7月30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0日 優先權日:2011年11月30日
【發明者】小加里.L.海因, D.S.海因 申請人:林肯診斷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