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肢體穴位運動按摩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肢體穴位運動按摩帶技術領域[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醫療輔助技術領域,是一種肢體穴位運動按摩帶。
背景技術:
[0002]在現有的穴位療法中,通常采用穴位按摩法,治療時患者無痛感或痛苦感小,尤其適宜于懼針患者,但利用手指進行穴位按摩,手指容易酸困,而且按摩時間不宜過長,因此按摩效果達不到理想要求。而采用針刺法,它是根據刺激人體多個部位的穴位達到對各種疾病治療的目的。采用針刺法雖然療效高、見效快,但治療時患者有痛苦感,特別是對一些懼針者無法實施,而且每次治療時間長,占用患者和醫生的大量時間,不利于工作節奏快的人。實用新型內容[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攜帶方便、不受治療時間限制、集按摩、熱療、磁療為一體的肢體穴位運動按摩帶。[0004]實現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該按摩帶為一種可束縛在人體胳膊或腿部穴位上的束縛帶,束縛帶上設置有I個以上的穴位按摩頭,束縛帶的兩端設有用于搭接和緊固的固定扣。[0005]所述穴位按摩頭采用帶有彈性的橡膠制品,可以是實心體結構,也可以是空心結構。[0006]所述空心結構的穴位按摩頭,其空心內腔中裝有磁性材料或發熱劑。[0007]所述空心結構穴位按摩頭,其空心腔壁上設有多個微型通孔。[0008]所述固定扣采用尼龍搭扣。[0009]按照上述方案制成的肢體穴位運動按摩帶,以對稱方式束縛在人體的胳膊或腿部,通過人體胳膊或腿部及足部的活動,使穴位按摩頭對穴位自動進行按摩、磁療或熱療。而且在按摩中不影響患者的工作、生活和學習。與現有技術相比,該按摩帶具有使用佩帶方便、不受治療時間限制,可在輕松毫無痛感的狀況下達到理想的功效。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0011]圖2是本實用新型在腿部的使用狀態圖;[0012]圖3是本實用新型在胳膊上的使用狀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參看圖1、圖2、圖3,本實用新型的肢體穴位運動按摩帶,具有可束縛在人體胳膊或腿部的束縛帶1,束縛帶I上設置并固定有I個以上的穴位按摩頭2,束縛帶I的兩端設有用于連接和緊固的固定扣3,固定扣可以采用尼龍搭扣或按扣等。其中,穴位按摩頭2可以是實心體結構,也可以采用空心結構,空心腔內裝有磁性材料或發熱劑,并在穴位按摩頭2的腔壁上設置多個微型通孔,以便腔內的磁力或熱力可通過微孔釋放并作用于穴位,以增加理療效果。穴位按摩頭2的材料可以采用橡膠制成。該按摩帶使用時,首先選準胳膊或腿部所需要的脛骨穴位,將穴位按摩頭2對準該穴位,然后通過固定扣3將治療帶束縛緊即可,休息及睡眠時可以取下。當人體胳膊、腿部及足部活動時,如步行、跑步、做操、騎自行車、跳舞等體育鍛煉時,胳膊或小腿肌的后群及其遠端肌腱總是往返的在脛骨后面和脛骨內緣方向做一定的運動,這樣,在按摩過程中,將對其穴位按摩頭2產生一個力,同時,穴位按摩頭2對以上肌群或肌腱也產生一個反作用力,由于按摩時穴位按摩頭2所固定的位置符合所采取的肢體穴位的位置,所以穴位按摩頭2產生的反作用力也同樣施加在所取的穴位上,即穴位按摩頭2對該穴位產生了按摩作用,同時穴位按摩頭2的內腔中所含的磁性材料也對穴位產生持續刺激而起到理療的作用。該按摩帶的療效與患者的體力活動量成正t匕,只要人體的胳膊、腿部及足部在活動,穴位按摩頭2就對穴位自動產生反復不斷的按摩作用,并通過按摩頭本體或是其空心腔體發熱劑或磁療材料,可以對穴位產生持續性的刺激作用,從而大大增加了患者自己的理療時間。
權利要求1.一種肢體穴位運動按摩帶,其特征在于:該按摩帶為一種可束縛在人體胳膊或腿部穴位上的束縛帶,束縛帶上設置有I個以上的穴位按摩頭,束縛帶的兩端設有用于搭接和緊固的固定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肢體穴位運動按摩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穴位按摩頭采用帶有彈性的橡膠制品,穴位按摩頭為實心體結構或空心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肢體穴位運動按摩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結構的穴位按摩頭,其空心內腔中裝有磁性材料或發熱劑。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肢體穴位運動按摩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結構穴位按摩頭,其空心腔壁上設有多個微型通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肢體穴位運動按摩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扣采用尼龍搭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肢體穴位運動按摩帶,該按摩帶為一種可束縛在人體胳膊或腿部穴位上的束縛帶,束縛帶上設置有1個以上的穴位按摩頭,束縛帶的兩端設有用于搭接和緊固的固定扣。按摩帶,以對稱方式束縛在人體的胳膊或腿部,通過人體胳膊或腿部及足部的活動,使穴位按摩頭對穴位自動進行按摩、磁療或熱療。而且在按摩中不影響患者的工作、生活和學習。與現有技術相比,該按摩帶具有使用佩帶方便、不受治療時間限制,可在輕松毫無痛感的狀況下達到理想的功效。
文檔編號A61N2/00GK203017364SQ20122071819
公開日2013年6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24日 優先權日2012年12月24日
發明者王振頂 申請人:王振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