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更詳細地涉及利用振蕩器將指紋顯現液進行微小噴射后,利用紫外線發光二極管可視地確認指紋的外形,并通過攝像機來拍攝之后將該照片提供給外部終端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通過本發明提供利用振蕩器將指紋顯現液進行微小噴射后,利用紫外線發光二極管可視地確認指紋的外形,同時通過攝像機來拍攝相關照片之后將該照片提供給外部終端并能夠保存拍攝照片的效果。
【專利說明】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更詳細地涉及利用振蕩器將指紋顯現液進行微小噴射后,利用紫外線發光二極管可視地確認指紋的外形,同時通過攝像機來拍攝相關照片之后將該照片提供給外部終端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彩色打印機,掃描儀等尖端數字設備的普及使得全世界范圍內的偽鈔激增。
[0003]并且,國內外所使用的驗鈔機因價格昂貴且使用不便等原因,普及受到了限制。
[0004]另一方面,根據韓國銀行公布的資料,2009年發行5萬元大面額貨幣的同時,伺機大面額貨幣的偽鈔的發生概率也在增高。
[0005]隨著作為電腦周邊器材的辦公自動化設備的發達,具有400至1440dpi分辨率的再現能力優秀的數字彩色印刷機(復印機、打印機)隨之上市,致使輕而易舉地復制及偽造鈔票、有價證券等各種犯罪成為眼下的問題。
[0006]為解決此類問題,正在研究諸多復印防偽方法,這種復印防偽技術適用水印、安全線、熒光纖維、變色油墨、光學變色物質、凹版印刷、熒光油墨、凹版潛影、小字、白描印刷等。
[0007]適用于鈔票、有價證券的防偽技術的真偽識別方法是在亮光處照射水印部分顯現特殊紋樣或文字,在凹版印刷部分確認面額、文字、建筑物等是否凸出。
[0008]并且,熒光油墨利用紫外線熒光燈和紅外線熒光燈,在鈔票上照射紅外線、紫外線時,熒光物質發出固有的顏色,從而區分真幣和偽鈔;適用磁性油墨的紙幣及有價證券可利用磁條判斷有無磁性,從而區分真幣和偽鈔。
[0009]但是,利用彩色印刷機(復印機、打印機)精制復印偽造后,通過透明油墨、銀粉油墨、鋁薄膜、壓花設備等,并使用水印、部分暴露安全線、熒光物質、凹版印刷等防偽技術進行模仿偽造而使用,因而一般人很難識別鈔票、有價證券等的真偽。
[0010]并且,也存在國際專業偽造犯偽造鈔票、有價證券、身份證等的可能性。
[0011]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暴露于此類危險,因此鈔票、有價證券及防復印紙等安全產品的真偽鑒別的必要性在越來越增加。由于銀行使用的精密設備在大小、費用及管理方面上存在諸多問題,因而一般人很難使用。
[0012]因此,需要研發一般人在任何時間和地點都可以了解多種安全產品真偽的便攜式多功能偽造鑒別器。
[0013]并且,在犯罪現場使用的指紋識別器,在涂抹或噴射顯現液的過程中使指紋容易揉碾或消失,而且,還存在噴射顯現液后再照射紫外線燈的麻煩,因此難以在最快的時間內在犯罪現場收集證據。
【發明內容】
[0014]要解決的問題
[0015]本發明是鑒于如上所述的現有技術的問題而提出的,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利用振蕩器將指紋顯現液進行微小噴射后,利用紫外線發光二極管(UV LED)可視地確認指紋的外形,同時通過攝像機來拍攝相關照片之后將該照片提供給外部終端并保存拍攝照片。
[0016]即,不用噴射或涂抹顯現液,而是進行微小噴射,在進行微小噴射的過程中同時用紫外線發光二極管來照射,從而可以在寬闊的空間進行噴射的同時,立即檢測存在的指紋。[0017]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給使用者賦予方便的攜帶性及保管的便利性。
[0018]解決問題的手段
[0019]為達成本發明所要解決的問題,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包括:外殼100 ;顯現液槽600,其形成于上述外殼的后表面,在顯現液槽600的內部保管指紋顯現液;振蕩器810,其根據控制部的控制,使從顯現液槽中供給的指紋顯現液振蕩,通過微小噴射裝置300噴射微小液滴;微小噴射裝置300,其形成在上述外殼的前表面,用于向外部噴射通過上述振蕩器形成的微小液滴;紫外線燈200,其以規定間距設置于上述微小噴射裝置的周圍,用于向對象物照射紫外線;攝像機700,其若對象物上顯現指紋,則自動拍攝該指紋,并根據控制部的控制將指紋照片存儲在存儲部;存儲部830,其存儲通過上述攝像機所拍攝的指紋照片;USB接口部800,其通過與外部終端900連接來傳送指紋照片;控制部820,其用于控制上述振蕩器、紫外線燈、攝像機、存儲部及USB接口部。
[0020]發明的效果
[0021]擁有以上結構及作用的本發明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賦予以下效果:利用振蕩器將指紋顯現液進行微小噴射后,利用紫外線發光二極管可視地確認指紋的外形,同時通過攝像機來拍攝相關照片之后,將其照片提供給外部終端并能夠保存拍攝照片。
[0022]并且,提供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給使用者賦予方便的攜帶性及保管的便利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3]圖1是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的框圖;
[0024]圖2是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運行時,進行噴射的同時紫外線燈運行時可用肉眼確認潛在指紋的例示圖;
[0025]圖3是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的前方部的立體圖;
[0026]圖4是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比較利用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的潛在指紋識別效果和現有方式的潛在指紋識別效果的例示圖;
[0027]圖5是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的前方部的立體圖;
[0028]圖6是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的微小噴射裝置和紫外線燈的放大圖;
[0029]圖7至圖8是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的后面部的立體圖;
[0030]圖9是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的立體圖。附圖標記的說明
[0031]100:外殼
[0032]200:紫外線燈[0033]300:微小噴射裝置
[0034]400:噴射開關
[0035]600:顯現液槽
[0036]700:攝像機
[0037]800:USB 接口部
[0038]810:振蕩器
[0039]820:控制部
[0040]830:存儲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41]用于達成上述問題的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外殼100 ;顯現液槽600,其在內部保管指紋顯現液;振蕩器810,其根據控制部的控制,使從顯現液槽中供給的指紋顯現液振蕩,通過微小噴射裝置300噴射微小液滴;微小噴射裝置300,其向外部噴射通過上述振蕩器形成的微小液滴;紫外線燈200,其向對象物照射紫外線;控制部820,其用于控制上述振蕩器。
[0042]此時,本發明的特征在于,上述微小噴射裝置及紫外線燈朝向同一方向,使得在同一區域供上述微小噴射裝置及紫 外線燈運行,由此一同進行噴成微小液滴的顯現液噴射及紫外線檢測。
[0043]此時,本發明的特征在于,上述顯現液槽600形成于外殼的后表面,在內部保管指紋顯現液,另行形成有供顯現液槽開閉的蓋子。
[0044]此時,本發明的特征在于,上述微小噴射裝置300形成于上述外殼的前表面,為了將通過上述振蕩器形成的微小液滴向外部噴射而形成多個小通孔。
[0045]此時,本發明的特征在于,上述紫外線燈200以規定間距設置于微小噴射裝置的周圍,用于向對象物照射紫外線,上述紫外線燈200由發光二級管構成。
[0046]此時,本發明的特征在于,根據追加的實施方式,還包括:攝像機700,其若對象物上顯現指紋,獲取指紋照片,并根據控制部的控制,將上述指紋照片存儲在存儲部;存儲部830,其存儲通過上述攝像機所獲取的指紋照片。
[0047]此時,本發明的特征在于,另行構成指紋照片判別部,該指紋照片判別部通過識別照片來判別是否為指紋照片,通過持續運行的攝像機獲取照片之后,若該照片是指紋照片,則自動識別該照片并將其存儲于上述存儲部中。
[0048]此時,本發明的特征在于,根據追加的實施方式,還包括USB接口部800,該USB接口部800通過與外部終端900連接來傳送指紋照片。
[0049]此時,本發明的特征在于,根據追加的實施方式,還包括噴射開關400,該噴射開關400用于噴射微小液滴。
[0050]此時,本發明的特征在于,若按壓上述噴射開關400,則上述紫外線燈也一同運行。
[0051]另一方面,根據另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外殼100 ;顯現液槽600,其形成于上述外殼的后表面,在顯現液槽600的內部保管指紋顯現液;振蕩器810,其根據控制部的控制,使從顯現液槽中供給的指紋顯現液振蕩,通過微小噴射裝置(300)噴射微小液滴;微小噴射裝置(300),其形成于上述外殼的前表面,用于向外部噴射通過上述振蕩器形成的微小液滴;紫外線燈200,其以規定間距設置于上述微小噴射裝置的周圍,用于向對象物照射紫外線;攝像機700,若對象物上顯現指紋,則自動拍攝該指紋,并根據控制部的控制將指紋照片存儲在存儲部;存儲部830,其存儲上述攝像機所獲取的指紋照片;USB接口部800,其通過與外部終端900連接來傳送指紋照片;噴射開關400,其用于噴射微小液滴以及運行紫外線燈;控制部820,其用于控制上述振蕩器、紫外線燈、攝像機、存儲部、USB接口部及噴射開關。
[0052]此時,本發明的特征在于,形成于上述外殼的紫外線燈與攝像機電連接。
[0053]此時,本發明的特征在于,在上述外殼的后表面的一側還包括用于供給電源的電源供給部500。
[0054]此時,本發明的特征在于,當操作上述噴射開關時,由控制部獲取相關操作信息之后,向微小噴射裝置及紫外線燈發送運作信號以一同進行噴射及紫外線照射,確認到粘在對象物上的指紋時,向攝像機賦予運作信號,來拍攝指紋照片。
[0055]此時,本發明的特征在于,具有一個以上的上述紫外線燈,具體而言,分別具有多個長波長紫外線燈及短波長紫外線燈。
[0056]此時,本發明的特征在于,還包括攝像機開關,該攝像機開關用于運行上述攝像機700。
[0057]以下,要對通過本發明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
[0058]就潛在指紋顯現劑而言,在原材料方面使用滑石、云母、硅石等作為體質顏料,并且使用壓縮式粉末作為有色顏料`,上述壓縮式粉末使用氧化鈦、硫酸鋇及碳酸鈣等白色系粉末和碳黑、石墨及二硫化鑰等黑色系無彩色粉末。
[0059]另一方面,利用本發明的裝置一同進行指紋顯現液噴射及紫外線照射,由此可用肉眼確認在犯罪現場無法用肉眼觀察的潛在指紋,并且可拍攝指紋。
[0060]圖1是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的框圖。
[0061]如圖1所示,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包括:外殼100 ;顯現液槽600,其形成于上述外殼的后表面,在顯現液槽600的內部保管指紋顯現液;振蕩器810,其根據控制部的控制,使從顯現液槽中供給的指紋顯現液振蕩,通過微小噴射裝置300噴射微小液滴;微小噴射裝置300,其形成于上述外殼的前表面,用于向外部噴射通過上述振蕩器形成的微小液滴;紫外線燈200,其以規定間距設置于上述微小噴射裝置的周圍,用于向對象物照射紫外線;攝像機700,若對象物上顯現指紋,則自動拍攝該指紋照片,并根據控制部的控制將指紋照片存儲在存儲部;存儲部830,其存儲通過上述攝像機所拍攝的指紋照片;USB接口部800,其通過與外部終端900連接來傳送指紋照片;控制部820,其用于控制上述振蕩器、紫外線燈、攝像機、存儲部及USB接口部。
[0062]上述外殼由前面部和后面部構成,外殼的后表面由其內部保管指紋顯現液的顯現液槽600及用于供給電源的電源供給部500構成,前面部由攝像機、紫外線燈及微小噴射裝置構成。
[0063]上述振蕩器810根據控制部的控制,使從顯現液槽供給的指紋顯現液振蕩,通過微小噴射裝置300噴射微小液滴。
[0064]并且,微小噴射裝置300形成于外殼的前表面,用于向外部噴射通過上述振蕩器形成的微小液滴。通過微小噴射裝置向外部噴射微小液滴的結構及技術是受到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廣泛認知的技術,因此省略其詳細說明。
[0065]這是用于供微小液滴均勻噴射到對象物。
[0066]并且,紫外線燈(UV LED)200是以規定間距設置于微小噴射裝置的周圍,向對象物照射紫外線。
[0067]另一方面,上述紫外線燈由多個產生長波長的燈和產生短波長的燈適當排列而成。
[0068]例如,若由四個紫外線燈構成,兩個由長波長紫外線燈構成,兩個由短波長紫外線燈構成。
[0069]上述攝像機700是在對象物上顯現指紋后,自動拍攝該指紋,并根據控制部的控制將指紋照片存儲在存儲部。
[0070]識別上述指紋后自動進行拍攝的攝像機是受到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廣泛認知的技術,因此省略其詳細說明。
[0071]上述存儲部830存儲有攝像機所拍攝的指紋照片,上述USB接口部800與外部終端900相連接,將指紋照片向外部終端傳送。
[0072]并且,上述控制部820控制振蕩器、紫外線燈、攝像機、存儲部及USB接口部。
[0073]根據追加實施方式的本發明的裝置還包括噴射開關400,該噴射開關400用于噴射微小液滴以及運行紫外線燈。
[0074]在噴射開關形成用于噴射微小液滴的操作按鈕及用于運行紫外線燈的操作按鈕,按壓一次可噴射微小液滴,按壓兩次還可照射紫外線燈。
[0075]例如,若操作人員按壓噴射開關,則由控制部獲取相關信號,并向振蕩器傳送動作信號,使振蕩器振蕩之后,經過規定時間通過微小噴射裝置噴射微小液滴。
[0076]并且,與噴射同時向紫外線燈發送動作信號,來點亮紫外線燈,當識別到指紋時,向攝像機發送動作信號,來拍攝指紋照片。
[0077]即,在犯罪現場與噴射同時照射紫外線,由此用肉眼就能確認指紋,并對指紋進行拍攝,存儲相關照片。
[0078]并且,用攝像機直接拍攝潛在指紋,無需另行操作可實時存儲潛在指紋照片。
[0079]此時,紫外線燈必須與攝像機電連接,而供電方法是受到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廣泛認知的技術,因此省略其詳細說明。
[0080]另一方面,如圖4所示,用于識別指紋的現有技術,通常利用使用噴霧器的方式和照射紫外線燈的方式,但本發明是同時進行顯現液噴射和紫外線燈的照射,因此在指紋顯現效果方面也擁有顯著的優秀效果。
[0081]并且,本發明的上述微小噴射裝置和紫外線燈朝向同一方向,使得在同一區域供上述微小噴射裝置及紫外線燈運行,由此一同進行噴成微小液滴的顯現液噴射及紫外線檢測。
[0082]并且,上述顯現液槽600在內部保管指紋顯現液,另行形成有供顯現液槽開閉的蓋子。
[0083]并且,上述微小噴射裝置300為了將通過上述振蕩器形成的微小液滴向外部噴射而形成多個小通孔。
[0084]并且,優選的是,本發明的特征在于,上述紫外線燈200以規定間距設置于微小噴射裝置的周圍,用于向對象物照射紫外線,上述紫外線燈200由發光二級管構成。
[0085]另一方面,本發明的特征在于,根據追加的實施方式,另行構成通過識別照片來判別是否為指紋照片的指紋照片判別部,通過持續運行的攝像機獲取照片后,若該照片是指紋照片,則自動識別該照片,并將其存儲于上述存儲部中。
[0086]并且,本發明的特征在于,若按壓噴射開關400,則上述紫外線燈一同運行。
[0087]圖9是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的立體圖。
[0088]另一方面,如圖9所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還可以構成為槍形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
[0089]即,根據另一實施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包括:超聲波振蕩器1000,其使從水筒1300供給的指紋顯現液振蕩,來噴射微小液滴;紫外線燈1100,其向對象物照射紫外線;小型電機1200,其形成于紫外線燈的上側,用于噴霧時運行風扇;水筒1300,其形成于外殼的中央部位;印刷電路板24針連接器1400,其形成于下側手柄的內部;鋰離子電池1500,其形成于上述印刷電路板24針連接器1400的上端;24針充電用插接口 1600,其設于外殼的下端,用于供上述鋰離子電池充電。
[0090]即,在前方設置超聲波振蕩器1000,在上側設置紫外線燈1100,在最高處設置用于噴霧時運行風扇(未圖示)的小型電機1200。
[0091]并且,在本體的中央部位構成水筒1300,在下側手柄的內部設置印刷電路板24針連接器1400,在連接器的上端構成鋰離子電池1500。
[0092]另一方面,在下端構成24針充電用插接口 1600,并根據需要充電使用電池。
`[0093]如上所述,雖然可以形成本發明實施例的移動電話形態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但也可以形成槍形態的潛在指紋顯現裝置。
[0094]根據如上所述的內容,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變更本發明的技術思想或必不可少的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具體形態實施。因此應當理解,以上所述的實施例是在所有方面作為例示的,而不是作為限定的。
[0095]比起上述的詳細說明,本發明的范圍是根據所附的權利要求書來顯示的,由權利要求書的意義、范圍及其等同概念導出的所有變更或者變形的方式應被解釋為屬于本發明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 外殼(100); 顯現液槽(600),其在內部保管指紋顯現液; 振蕩器(810),其根據控制部的控制,使從顯現液槽中供給的指紋顯現液振蕩,通過微小噴射裝置(300)噴射微小液滴; 微小噴射裝置(300),其向外部噴射通過上述振蕩器形成的微小液滴; 紫外線燈(200),其向對象物照射紫外線; 控制部(820),其用于控制上述振蕩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微小噴射裝置及紫外線燈朝向同一方向,使得在同一區域供上述微小噴射裝置及紫外線燈運行,由此一同進行微小液滴的顯現液噴射及紫外線檢測。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顯現液槽(600)形成于外殼的后表面,在上述顯現液槽(600)的內部保管指紋顯現液,且另行形成有供顯現液槽開閉的蓋子。
4.根據權利要 求1所述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微小噴射裝置(300)形成于上述外殼的前表面,為了將通過上述振蕩器形成的微小液滴向外部噴射而形成有多個小通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紫外線燈(200)以規定間距設置于微小噴射裝置的周圍,用于向對象物照射紫外線,上述紫外線燈(200)由發光二級管構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 攝像機(700),其若對象物上顯現指紋,將指紋照片獲取,并根據控制部的控制,將上述指紋照片存儲在存儲部; 存儲部(830 ),其存儲通過上述攝像機所獲取的指紋照片。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另行構成指紋照片判別部,該指紋照片判別部通過識別照片來判別是否為指紋照片,通過持續運行的攝像機獲取照片之后,若該照片是指紋照片,則自動識別該照片并將其存儲于上述存儲部中。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USB接口部(800),該USB接口部(800)通過與外部終端(900)連接來傳送指紋照片。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噴射開關(400),該噴射開關(400)用于噴射微小液滴。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若按壓上述噴射開關(400),則上述紫外線燈也一同運行。
11.一種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 外殼(100); 顯現液槽(600 ),其形成于上述外殼的后表面,在顯現液槽(600 )的內部保管指紋顯現液; 振蕩器(810),其根據控制部的控制,使從顯現液槽中供給的指紋顯現液振蕩,通過微小噴射裝置(300)噴射微小液滴; 微小噴射裝置(300),其形成于上述外殼的前表面,用于向外部噴射通過上述振蕩器形成的微小液滴; 紫外線燈(200),其以規定間距設置于上述微小噴射裝置的周圍,用于向對象物照射紫外線; 攝像機(700),若對象物上顯現指紋,則自動拍攝該指紋,并根據控制部的控制將指紋照片存儲在存儲部; 存儲部(830),其存儲通過上述攝像機所拍攝的指紋照片; USB接口部(800),其通過與外部終端(900)連接來傳送指紋照片; 噴射開關(400),其用于噴射微小液滴以及運行紫外線燈; 控制部(820),其用于控制上述振蕩器、紫外線燈、攝像機、存儲部、USB接口部及噴射開關。
12.根據權利要求1或1 1所述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形成于上述外殼的紫外線燈與攝像機電連接。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11所述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在上述外殼的后表面的一側還包括用于供給電源的電源供給部(500 )。
14.根據權利要求1或11所述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操作上述噴射開關時,由控制部獲取相關操作信號之后,向微小噴射裝置及紫外線燈發送動作信號以一同進行噴射及紫外線照射,確認到粘在對象物上的指紋時,向攝像機提供動作信號,來拍攝指紋照片。
15.根據權利要求1或11所述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具有一個以上的上述紫外線燈,且分別具有多個長波長紫外線燈及短波長紫外線燈。
16.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便攜式潛在指紋顯現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攝像機開關,該攝像機開關用于運行上述攝像機(700)。
【文檔編號】A61B5/117GK103654794SQ201210526245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7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26日
【發明者】柳一寧, 吳元植, 黃熙榮, 任成彬, 成洛道, 崔龍馥, 成慶模, 林康秀, 李成國 申請人:股份公司可瑞伊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