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配備有便攜式放射線照相(radiographic)設備和便攜式X射線源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
背景技術:
日本專利申請公開(JP-A)No. 2001-224579公開了一種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X 射線檢測器)。該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通過來自可充電電池的電力進行操作,該可充電電池被設置為被自由地安裝在該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中并被自由地從該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移除。然而,該傳統技術沒有公開用于向便攜式X射線源提供電力的手段,該便攜式X射線源向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照射放射線。即使該便攜式X射線源也被構造為通過可充電電池進行操作,也存在當訪問個人住宅或訪問護理機構(nursing facility)等時攜帶并使用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便攜式X射線源的情況。在這些情況中,考慮這些可充電電池的問題,必須準備兩種類型的備用(spare)可充電電池,該兩種類型的備用可充電電池是用于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的備用可充電電池和用于操作便攜式X射線源的備用可充電電池。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減少備用可充電電池的類型的數量。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包括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該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通過從第一可充電電池提供給該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的電力進行操作,并記錄由所照射的放射線表示的放射線照相圖像;以及便攜式X射線源,該便攜式X射線源通過從具有與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相同形狀和相同特性的第二可充電電池提供給該便攜式X射線源的電力進行操作,并且向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照射放射線。根據上述結構,被從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提供電力的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記錄由所照射的放射線表示的放射線照相圖像。而且,被從具有與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相同形狀和相同特性的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提供電力的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向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照射放射線。此處,因為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和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具有相同形狀和相同特性,所以它們是可互換的。例如,當為了在訪問個人住宅或訪問護理機構期間采集圖像而將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帶到該訪問的目的地時,考慮到所述可充電電池的問題,必須攜帶備用可充電電池。如上所述,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和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是可互換的。因此,通過攜帶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或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中的任意一個作為備用可充電電池,當問題出現時可以解決該問題。通過按照這種方式使得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和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可互換,備用可充電電池的類型的數量可以減少。本發明的第二方面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是本發明的所述第一方面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其中,在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處設置第一附接部,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附接到該第一附接部,從而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可自由地附接到該第一附接部并可自由地從該第一附接部拆卸,在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處設置第二附接部,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附接到該第二附接部,從而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可自由地附接到該第二附接部并可自由地從該第二附接部拆卸,并且基于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在記錄放射線照相圖像時每單位數量的圖像所消耗的電力來確定所述第一附接部的總數和所述第二附接部的總數。根據上述結構,基于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在記錄所述放射線照相圖像時每單位數量的圖像所消耗的電力來確定所述第一附接部的總數和所述第二附接部的總數,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附接到所述第一附接部,從而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可自由地附接到所述第一附接部并可自由地從所述第一附接部拆卸,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附接到所述第二附接部,從而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可自由地附接到所述第二附接部并可自由地從所述第二附接部拆卸。因此,在采集圖像時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和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的充電量的消耗速率基本相同,并且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和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的電力可以無浪費地被消
^^ O本發明的第三方面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是本發明的所述第一方面或所述第二方面的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其中,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和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在被附接到所述第一附接部和所述第二附接部的狀態下,分別作為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的把手(handle)。根據上述結構,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和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在被附接到所述第一附接部和所述第二附接部的狀態下成為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的把手。因此,當要攜帶(carry)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時,附接到所述第一附接部和所述第二附接部的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和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被抓握,并且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可以被攜帶。本發明的第四方面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是本發明的所述第一方面的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其中,設置有容納單元,該容納單元容納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或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中的至少一個,并具有從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或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向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或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提供電力的電纜。根據上述結構,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或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經由電纜連接到所述容納單元。因此,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或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由于容納在所述容納單元中的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或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向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或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提供的電力而進行操作。按照這種方式,通過從相同的可充電電池(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或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為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提供電力來操作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
本發明的第五方面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是本發明的所述第四方面的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其中,在所述容納單元處設置充電線纜,該充電線纜可以利用來自外部的電力對容納在所述容納單元中的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或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進行充電。根據上述結構,例如通過將設置在所述容納單元處的所述充電線纜連接到電源插座(outlet)來對容納在所述容納單元中的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或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進行充電。按照這種方式,可以通過簡單的方法來對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和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進行充電。 根據本發明,備用可充電電池的類型的數量可以減少。
將基于下面的附圖來詳細描述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方式,附圖中圖IA是示出在根據本發明的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處設置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便攜式X射線源的結構圖;圖IB是示出在根據本發明的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處設置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便攜式X射線源的結構圖;圖2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的立體圖;圖3是示出在根據本發明的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處設置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的立體圖;圖4是示出在根據本發明的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處設置的便攜式X射線源的立體圖;圖5是示出在根據本發明的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處設置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的電路圖;圖6是示出在根據本發明的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處設置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的截面圖;圖7是示出在根據本發明的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處設置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的平面圖;圖8A是示出在根據本發明的第二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處設置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便攜式X射線源的結構圖;圖8B是示出在根據本發明的第二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處設置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便攜式X射線源的結構圖;圖9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第二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的立體圖;圖10是示出在根據本發明的第三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處設置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的立體圖;圖11是示出在根據本發明的第三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處設置的便攜式X射線源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將參照圖1A、圖IB至圖7來描述根據本發明的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64的示例。附圖中的箭頭UP表示在垂直方向上向上。(整體結構)如圖5所示,在設置在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64(見圖1B)處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的外殼18(所謂的電子盒)內設置放射線照相元件12。該放射線照相元件 12具有上電極、半導體層和下電極。在放射線照相元件12處按照二維形式設置多個像素 20,這些像素20被構造為包括用于接收光且積累電荷的傳感器部14和用于讀出在傳感器部14中積累的電荷的TFT開關16。在放射線照相元件12處設置用于導通和截止TFT開關16的多個掃描線22以及用于讀出在傳感器部14中積累的電荷的多個信號線24,以使得這些掃描線22與這些信號線M彼此交叉。由GOS或CsI等形成的閃爍器30(見圖6和圖7)被粘接到根據本示例性實施方式的放射線照相元件12的表面。為了防止所產生的光泄漏到外部,閃爍器30在所粘接的放射線照相元件12的相反側的表面處具有遮擋所產生的光的遮光體30A(見圖6)。在放射線照相元件12處,諸如所照射的X射線等的放射線在閃爍器30處被轉換為光,并且該光被照射在傳感器部14上。傳感器部14接收從閃爍器30照射的光并積累電荷。而且,由于連接到信號線M的多個TFT開關16中的任意一個被導通,所以根據傳感器部14中積累的電荷量來表示放射線照相圖像的電信號(圖像信號)流到信號線M。設置用于連接的多個連接器32,使得這些連接器32排列在放射線照相元件12的沿信號線方向的一端側。設置多個連接器34,使得這些連接器34排列在放射線照相元件 12的沿掃描線方向的一端側。各個信號線M連接到連接器32,并且各個掃描線22連接到連接器;34。而且,在本示例性實施方式中設置有控制部36,該控制部36執行對由放射線照相元件12進行的放射線檢測的控制以及對針對流到各個信號線M的電信號的信號處理的控制。控制部36具有信號檢測電路42和掃描信號控制電路40。在信號檢測電路42處設置有多個連接器46。多個柔性線纜44的一端電連接到這些連接器46。該多個柔性線纜44的另一端連接到連接器32,并且針對多個信號線M中的每一個,包含放大所輸入的電信號的放大電路。根據這種結構,由于從各個信號線M輸入的電信號被這些放大電路放大并被檢測,所以信號檢測電路42檢測各個傳感器部14中積累的電荷量作為構成圖像的各個像素20的信息。另一方面,在掃描信號控制電路40處設置有多個連接器48,并且多個柔性線纜52 的一端電連接到這些連接器48。該多個柔性線纜52的另一端連接到連接器34。掃描信號控制電路40向各個掃描線22輸出用于導通和截止TFT開關16的控制信號。而且,如圖6所示,根據本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具有成像部60,該成像部60采集由所照射的放射線表示的放射線照相圖像。在成像部60處,放射線照相元件12被設置在按照平板形狀形成的支撐基板62的一個表面上(見圖5),并且與放射線照相元件12相對應的信號檢測電路42和掃描信號控制電路40被設置在支撐基板62 的另一個表面上。而且,如圖3所示,在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處設置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4, 該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用作第一可充電電池并使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工作。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可以自由地安裝在容納部56中并且可以自由地從容納部56移除, 該容納部56用作第一附接部并被設置在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的側面中。相反,如圖4所示,在向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照射放射線的便攜式X射線源 70處設置有照射窗口 72,通過該照射窗口 72照射X射線;調節盤74,其調節便攜式X射線源70的準直儀(collimator);以及把手部76,當攜帶便攜式X射線源70時抓握該把手部76。而且,在便攜式X射線源70處設置有兩個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8,這兩個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8用作第二可充電電池并使便攜式X射線源70進行操作。在便攜式X 射線源70的側面中設置有兩個容納部68,這兩個容納部68用作第二附接部并容納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8。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8可自由地安裝在容納部68中并且可以自由地從容納部68移除。注意,下面將詳細描述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58和對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58進行充電的方法。下面將描述根據本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的操作。如圖2所示,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被設置在稍后將描述的汽車90(見圖1A)中且被運送到個人住宅或護理機構。然后,在采集放射線照相圖像時,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被設置為在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與產生放射線的便攜式X射線源70之間具有間隔。詳細地說,通過將便攜式X射線源70的把手部76掛(hook) 在框架78 (該框架78在個人住宅或護理機構處容易組裝)的掛鉤部80上,來將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與便攜式X射線源70設置為在它們之間在垂直方向上具有間隔。而且,此時便攜式X射線源70與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之間的區域是用于定位對象82的成像位置。當指示采集放射線照相圖像時,便攜式X射線源70發射與預先給定的成像條件等相對應的放射量的放射線。然后,由于從便攜式X射線源70發射的放射線穿過位于成像位置處的對象82,所以放射線攜帶了圖像信息,并且此后,該放射線被照射在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上。如圖6所示,在放射線照相成像元件12處,諸如所照射的X射線等的放射線在閃爍器30處被轉換成光,并且該光被照射在傳感器部14(見圖幻上。傳感器部14接收從閃爍器30照射的光并積累電荷。如圖5所示,在圖像讀出時,ON信號(+10至20V)經由掃描線22從掃描信號控制電路40連續地(successively)施加到放射線照相元件12的TFT開關16的柵極。因此, 由于放射線照相元件12的TFT開關16被連續地導通,所以與傳感器部14中積累的電荷量相對應的電信號流出到信號線24。信號檢測電路42基于流出到放射線照相元件12的信號線M的電信號來檢測各個傳感器部14中積累的電荷量,作為構成圖像的各個像素20的信息。因此,獲得了表示由照射在放射線照相元件12上的放射線所表示的圖像的圖像信息。(主要部分)
下面將描述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4、58和對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4、58進行充電的方法。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與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8具有相同的形狀和相同的特性,并且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與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8是可互換的。而且,如上所述,如圖3所示,在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處設置有容納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討的一個容納部56。相反,如圖4所示,在便攜式X射線源70中設置有容納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8的兩個容納部68。此處,基于在記錄放射線照相圖像時每單位數量的圖像所消耗的電力來確定容納部56和容納部68的數量。詳細地說,在設計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 70時,針對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中的每一個測量在記錄放射線照相圖像時每單位數量的圖像所消耗的電力,并且容納部56、58的數量被確定為符合以下表達式,并設置容納部56、58。注意,每單位數量的圖像所消耗的電力是每預定數量的圖像 (例如,一個圖像)所消耗的電力,并且是記錄該數量的圖像時所消耗的電力。(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的每單位數量的圖像所消耗的電力)/ (便攜式X射線源70的每單位數量的圖像所消耗的電力)=(容納部56的數量)/(容納部68的數量)注意,考慮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的每單位數量的圖像所消耗的電力之間的個體差異,測量多個單獨裝置的所消耗的電力,并且從多個測量值中適當地選擇代表值。例如,可以從以下值中適當地選擇作為代表值的所消耗的電力。1.向最大的所消耗的電力添加余量(約10% )的值(從防止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耗盡電力的觀點,該值被認為是最佳的)2.所消耗的最大電力的值3·3σ (其中ο是標準偏差)4.平均值5.模值(mode value)另一方面,如圖IA和圖IB所示,設置有對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58進行充電的用于充電的可充電電池92。該用于充電的可充電電池92被安裝在汽車90上。汽車90 是通過使用汽油作為燃料來行駛的汽油動力(gasoline-powered)車。用于充電的可充電電池92是向汽車90的電部件(例如,頭燈)提供電力的電力源。詳細地說,在汽車90中設置有充電電路94,該充電電路94可以通過用于充電的可充電電池92對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58進行充電。然后,例如當在訪問個人住宅或訪問護理機構等期間要使用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時,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4、58可以經由正在行駛的汽車90中的充電電路94由用于充電的可充電電池 92充電。而且,用于充電的可充電電池92的容量大于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58的容量。此外,用于充電的可充電電池92的自放電率(self-discharge rate)與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4、58相比較小。也就是說,用于充電的可充電電池92與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 M、58相比更難放電。下面將描述計算和測量自放電率的方法。電池的自放電率[%]=(初始放電容量-貯存以后的放電容量)/初始放電容量 XlOO<測量方法>第一步驟通過制造商指定的方法在20士5°C的環境溫度下對單個電池或電池組進行充電。第二步驟以0. 2It[A]的恒定電流在20士5°C的環境溫度下對該單個電池或電池組進行放電,直到電池電壓變成規定的放電終止電壓為止。此時的放電量是初始放電容量。 此處,It[A]是單個電池或電池組的小時率(hourly-rate)電流。第三步驟通過制造商指定的方法在20士5°C的環境溫度下對該單個電池或電池組進行充電。第四步驟在20士5°C的環境溫度下放置該單個電池或電池組28天。第五步驟以0. 2It[A]的恒定電流在20士5°C的環境溫度下對該單個電池或電池組進行放電,直到電池電壓變成規定的放電終止電壓為止。此時的放電量是貯存以后的放
電容量。(操作/效果)下面將描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裝置系統64的操作和效果。如圖IA和圖IB所示,當由于在訪問個人住宅或訪問護理機構等期間執行成像,而將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帶到訪問的目的地并在那里使用時,將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裝載到汽車90中以進行移動。當容納在裝載在汽車90中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或便攜式X射線源70中的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58的充電量低時,或者當存在多個要訪問的目的地并且可充電電池M、58的充電量在途中變低時,在行駛期間通過使用安裝在汽車90中的用于充電的可充電電池92來對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4、58進行充電。此處,當為了在訪問個人住宅或訪問護理機構的時候執行成像,而將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帶到訪問的目的地時,考慮到可充電電池的問題,必須攜帶備用可充電電池。如上所述,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和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8是可互換的。因此,通過攜帶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和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8中的任意一個,當問題出現時可以解決該問題。按照這種方式,備用可充電電池的類型的數量可以減少。而且,基于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在記錄放射線照相圖像時每單位數量的圖像所消耗的電力來確定其中容納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的容納部 56的數量以及其中容納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8的容納部68的數量。因此,采集圖像時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和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8的充電量的消耗速率基本相同,并且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和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8的電力可以無浪費地消耗。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4、58被自由地安裝在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中并且自由地從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移除。當出現諸如不能執行從用于充電的可充電電池92進行充電的問題時,可以通過利用備用的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58替換安裝在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 中的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M、58,使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進行操作。
注意,盡管已經參照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式詳細描述了本發明,但是本發明不限于該實施方式,并且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清楚,本發明范圍內的各種其它實施方式是可能的。例如,盡管在上述示例性實施方式中沒有具體描述,但是當通過使用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采集對象82的圖像時可以使用控制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 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的諸如筆記本類型等的個人計算機。而且,該個人計算機可以通過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54、58來進行操作。此外,上述示例性實施方式描述了使用在通過使用汽油作為燃料行駛的汽車 90(汽油動力車)中使用的用于充電的可充電電池90。然而,本發明不特別限于此,還可以使用在柴油動力車、混合動力車或電動車等中使用的可充電電池作為用于充電的可充電電池。下面將參照圖8A、圖8B和圖9描述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100的示例。注意使用相同的附圖標號來表示與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中的構件相同的構件,并且省略對這些相同的構件的解釋。如圖8A和圖8B所示,使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進行操作的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02經由充電電路94直接從用于充電的可充電電池92充電。而且,如圖9所示,設置有容納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02的容納單元104。在訪問的目的地,當要向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提供電力時,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02被容納在容納單元104中。此外,設置在容納單元104處的電纜106、108 連接到從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延伸的電纜110、112。因此,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02經由容納單元104向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 70提供電力。用作充電線纜的電源線纜114被設置在容納單元104處。通過將電源線纜114連接到能夠供應電力的電源插座(例如,墻電源插座),經由設置在容納單元104中的充電電路(未示出)對容納在容納單元104中的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02進行充電。也就是說,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02可以在向訪問的目的地行駛的同時從用于充電的可充電電池92充電。在訪問的目的地,通過被容納在容納單元104中并通過插入到電源插座中的電源線纜114對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02進行充電。如上所述,可以通過從同一可充電電池(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02)向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提供的電力來操作該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該便攜式X射線源70。而且,例如通過將設置在容納單元104處的電源線纜114連接到電源插座來對容納在容納單元104中的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02進行充電。按照這種方式,可以通過簡單的方法來對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02進行充電。下面根據圖10和圖11來描述根據本發明的第三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120的示例。注意,使用相同的附圖標號來表示與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中的構件相同的構件,并且省略對這些相同的構件的解釋。如圖10所示,不同于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按照大致U形的形狀來形成附接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的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22。在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的側面中設置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22所附接到的第一附接部124。
當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22附接到第一附接部IM時,操作未示出的鎖定機構, 并且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22被固定到第一附接部124。在這種狀態下,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22可以被抓握,并且可以通過抓握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22來攜帶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注意,當要從第一附接部IM移除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22時,通過操作未示出的釋放機構,可以從第一附接部1 移除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22。而且,如圖11所示,在便攜式X射線源70處沒有設置諸如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的把手部。按照與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22相同的方式(見圖10),以大致U形的形狀形成附接到便攜式X射線源70的兩個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30。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30 所附接到的第二附接部132被設置在便攜式X射線源70的頂面。此外,當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30被附接到第二附接部132時,操作未示出的鎖定機構,并且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30被固定到第二附接部132。在這種狀態下,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30可以被抓握,并且可以通過抓握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30來攜帶便攜式X射線源70。注意,當要從第二附接部132移除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30時,通過操作未示出的釋放機構,可以從第二附接部132移除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30。如上所述,可以通過抓握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122和用于操作的可充電電池 130來攜帶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10和便攜式X射線源70。
權利要求
1.一種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該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包括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該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利用從第一可充電電池提供的電力進行操作,并且該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記錄由所照射的放射線表示的放射線照相圖像; 以及便攜式X射線源,該便攜式X射線源利用從第二可充電電池提供的電力進行操作,該第二可充電電池具有與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相同的形狀和相同的特性,并且該便攜式X射線源向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照射放射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其中,在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設置有第一附接部,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可自由地附接到該第一附接部并可自由地從該第一附接部拆卸;在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設置有第二附接部,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可自由地附接到該第二附接部并可自由地從該第二附接部拆卸;并且基于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在記錄放射線照相圖像時每單位數量的圖像所消耗的電力來確定所述第一附接部的總數和所述第二附接部的總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其中,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和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在被附接到所述第一附接部和所述第二附接部的狀態下,分別用作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的把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其中,設置有容納單元,該容納單元容納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或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中的至少一個,并且該容納單元具有從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或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向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或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提供電力的電纜。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其中,在所述容納單元設置有充電線纜,該充電線纜可以利用來自外部的電力對容納在所述容納單元中的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或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進行充電。
全文摘要
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系統,其減少了備用可充電電池的類型的數量。用于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的操作的第一可充電電池具有與用于便攜式X射線源的操作的第二可充電電池相同的形狀和特性。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和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是可互換的。當為了在訪問個人住宅或訪問護理機構期間采集圖像,而將所述便攜式放射線照相設備和所述便攜式X射線源帶到訪問目的地時,必須攜帶備用可充電電池以防可充電電池出現問題。因為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和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是可互換的,所以通過攜帶所述第一可充電電池或所述第二可充電電池,當問題出現時可以解決該問題。按照這種方式,備用可充電電池的類型的數量可以減少。
文檔編號A61B6/00GK102283659SQ201110137019
公開日2011年12月21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25日 優先權日2010年5月27日
發明者中津川晴康, 北川祐介, 大田恭義, 神谷毅 申請人:富士膠片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