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正畸托槽以及矯正錯位牙齒的方法
正畸托槽以及矯正錯位牙齒的方法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本申請要求于2009年1月沈日提交的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No. 61/145,345的題為“ORTHODONTIC BRACKET AND METHOD OF CORRECTING MALP0SITI0NED TEETH”的優先權, 其全文公開內容被以引用方式并入。
背景技術:
正畸治療涉及施加機械力以迫使未正確定位的牙齒正確對齊。一種形式的正畸治療包括利用分別固定到單顆牙齒上的正畸托槽,通過帶固定或更通常地用粘合劑固定到位。在托槽固定到上牙弓或下牙弓的牙齒上之后,然后將回彈性弓絲置于上或下托槽的弓絲槽內。可以該方式治療上牙和/或下牙。然后可以通過單獨的綁扎線或彈性帶將弓絲相對于每一托槽固定到位。這導致有效的綁定,或者換句話說,迫使弓絲綁定到弓絲槽的基部表面上。可選的托槽設計通過可動的封閉構件或套子將弓絲綁定到位。這種可動的封閉構件可永久地但可動地與托槽主體連接,或者可以是非永久地與托槽主體連接的單獨元件。 這些類型的弓絲槽封閉構件可被動地(passively)或主動地(actively)綁定弓絲。在被動式設計中,封閉構件不將弓絲壓迫到弓絲槽的基部表面上,而是允許弓絲或其至少一部分與弓絲槽的基部分開或形成可動的封閉構件。相比而言,在主動式綁定中,可動的封閉構件或其它綁定元件將弓絲壓迫到弓絲槽的基部表面上。可動的封閉構件打開以便于將弓絲插入到槽內,然后閉合以便將弓絲保持在弓絲槽內。該可動的封閉構件包括但不限于綁扎的滑動裝置、卡子、彈性或回彈性的套子等。當弓絲將牙齒與弓絲形狀對齊時進行矯正。需要一種用于給牙齒提供一致性轉動控制的正畸托槽以及在治療過程中控制牙齒轉動的改進的方法。
發明內容
在一方面,提供了一種正畸托槽,其包括適于固定到牙齒上的托槽主體。托槽主體包括內側端、外側端、舌側、唇側以及大致在從內側到外側的方向上延伸的弓絲槽。弓絲槽包括基部表面、從基部表面在唇側方向上延伸的相對側壁以及位于與基部表面相對的唇側上的用于容納弓絲的開口。托槽還包括在打開位置和閉合位置之間可動的封閉構件。封閉構件在閉合位置中被連接到托槽主體上以將弓絲保持在弓絲槽內。封閉構件包括具有弓絲控制結構的舌側,該弓絲控制結構包括在從內側到外側的方向上間隔開的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以及位于兩者之間的凹入區域。當封閉構件處于閉合位置時,凹入區域以及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位于弓絲槽的上方,并且當封閉元件處于閉合位置時,第一凸出部分靠近弓絲槽的內側端而第二凸出部分靠近弓絲槽的外側端,并且當封閉元件處于閉合位置時,第一或第二凸出部分的至少之一適于與弓絲接觸。封閉構件可進一步包括各種結構,例如滑動構件、卡子、回彈性封閉裝置、樞轉構件等。凹入區域以及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還可采取多種形式。作為示例,當在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方向上觀察時,封閉構件的這些元件通常可以形成一般的矩形橫斷面形狀。任選地,凹入區域可包括平坦表面或在從內側到外側方向上彎曲的表面。凹入表面以及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一起限定一曲率半徑,該曲率半徑小于位于該托槽相關槽內的弓絲部分的曲率半徑。這確保了弓絲與第一和/或第二凸出部分而不是與凹入表面接觸,從而導致更大的力矩臂以及利用由弓絲施加的力對托槽進行更好的轉動控制。更具體地,當封閉構件處于閉合位置時封閉構件的舌側或表面可包括位于弓絲槽上方的凹陷,并且該凹陷可具有內側邊緣和外側邊緣。當封閉構件處于閉合位置時內側邊緣或外側邊緣的至少之一適于與弓絲接觸。在另一實施例中,凹入區域由內側壁、外側壁以及兩者之間的表面來限定。該表面配置成當卡子處于閉合位置并且弓絲與內側和外側凸出部分之一或兩者接觸時,弓絲不與該表面接觸。在另一方面中,提供了一種正畸托槽,其包括適于固定到牙齒的托槽主體和在打開位置和閉合位置之間可動的卡子。托槽主體包括內側端、外側端、舌側、唇側、咬合側、齒齦側、大致從咬合側延伸到齒齦側的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槽以及大致從內側端延伸到外側端的弓絲槽。弓絲槽包括基部表面、從基部表面在唇側方向上延伸的相對側壁以及位于與基部表面相對的唇側上的用于容納弓絲的開口。在閉合位置卡子被連接到托槽主體上以將弓絲保持在弓絲槽內。卡子包括由側向部段連接的舌側腿部和唇側腿部,且具有大致U形截面。舌側腿部配置成與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槽可滑動地合作。唇側腿部包括具有弓絲控制結構的舌側,該弓絲控制結構包括內側和外側凸出部分,兩者之間具有凹入區域。當卡子處于閉合位置時弓絲控制結構位于弓絲槽的上方,并且當卡子處于閉合位置時內側和外側凸出部分的至少之一適于與弓絲接觸。在一個實施例中,卡子是被分叉的。在另一實施例中,提供了一種與適于固定到牙齒上的正畸托槽一起使用的正畸構件。托槽包括內側端、外側端、舌側、唇側、咬合側以及齒齦側。托槽還包括綁翼以及大致從內側端延伸到外側端的弓絲槽。弓絲槽包括基部表面以及從基部表面在唇側方向上延伸的齒齦側壁和咬合側壁,以及位于與基部表面相對的唇側上的用于容納弓絲的開口。正畸構件包括主體,其配置成當正畸構件連接到托槽上時覆蓋托槽的至少一部分。主體具有唇側和舌側表面。舌側表面包括弓絲控制結構。弓絲控制結構包括被凹入區域間隔開的內側和外側凸出部分。正畸構件還包括接合構件,其從主體延伸且配置成接合綁翼以將正畸構件可拆除地連接到托槽。當弓絲被定位于弓絲槽內并且正畸構件被連接到托槽上時,內側和外側凸出部分位于弓絲槽上方且適于與弓絲接觸。根據本發明的矯正錯位牙齒的方法可包括將以在此討論的一種或多種方式構造的多個正畸托槽應用到患者牙齒上。然后用連接到托槽的綁定構件將弓絲保持在正畸托槽的相應弓絲槽內,以使弓絲與第一或第二凸出部分的至少之一接觸或與內側或外側邊緣的至少之一接觸,但不接觸綁定構件的另外區域。
被納入并構成該說明書一部分的附圖闡明了本發明的實施例,該附圖與上面給出的本發明的一般性說明以及下面給出的詳細描述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的各方面。
圖1是傳統的托槽和弓絲組件的托槽主體、封閉構件以及弓絲的示意性橫斷面視圖;圖2是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用于保持弓絲的正畸托槽的透視圖;圖3是如在圖2所示的正畸托槽中使用的示意性滑動裝置形式的封閉構件的透視圖;圖4A是示出弓絲在弓絲槽內位置的沿著圖2的剖面線4A-4A所取的橫斷面視圖;圖4B是示出弓絲在弓絲槽內位置的沿著圖2的剖面線4-4所取的橫斷面視圖;圖5是示出根據圖2所示實施例的弓絲完成位置的類似于圖4B的橫斷面視圖;圖6是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用于保持弓絲的正畸托槽的透視圖;圖7A是如在圖6所示的托槽中使用的示意性U形卡子形式的封閉構件的透視圖;圖7B是圖6所示托槽的平面視圖,其以假想線示出U形卡子相對于弓絲和托槽主體的一個位置;圖8是沿著圖6的剖面線8-8所取的橫斷面視圖,示出弓絲在弓絲槽內的位置;圖9是示出根據圖6所示實施例的弓絲完成位置的類似于圖8的橫斷面視圖;圖10是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用于保持弓絲的正畸托槽的透視圖;圖11是如在圖10所示的托槽中使用的示意性第二 U形卡子形式的封閉構件的透視圖;圖12是示出弓絲在弓絲槽內位置的沿著圖10的剖面線12-12所取的橫斷面視圖;圖13是圖10所示托槽的平面視圖,其以假想線示出U形卡子相對于弓絲和托槽主體的一個位置;圖14是示出根據圖10所示實施例的弓絲完成位置的類似于圖12的橫斷面視圖;圖15是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連接到托槽以便保持弓絲的可拆除綁定構件的透視圖;以及圖16是如用在圖15中所示托槽上的可拆除綁定構件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參照圖1,示出綁定的弓絲10與正畸托槽14的典型可動套子或封閉構件12接合的方式。如圖所示,弓絲10是被動綁定的。也就是,弓絲10不固定到封閉構件12或托槽 14,并且因此可以在治療過程中移動或彎曲。由于其,特別是沿著前牙的,曲率半徑的存在, 弓絲10可在其曲率的頂點20處形成與封閉構件12的下側或舌側18的接觸點16。在弓絲槽的內側或外側部分弓絲10還接觸托槽14 (以22示出),形成力矩臂M。由于弓絲10在16處接觸到封閉構件12上并且在22處接觸到托槽14上而產生力28,力矩臂M允許將力矩沈施加到牙齒(未示出)上。力矩沈導致托槽14并且因此導致牙齒轉動到預定位置。不幸的是,由于在治療過程中頂點20以及因此接觸點16可能容易沿著封閉構件12的舌側18偏移或移動,該接觸點16提供對托槽轉動的最小程度的控制。結果,隨著頂點20移動,力矩臂M的長度改變。由于力矩沈可能以不可預測的方式變化,這導致控制牙齒轉動的問題。因此,行醫人員對于牙齒移動的控制不足。應了解缺乏對牙齒移動的控制或對牙齒移動的控制有限會導致治療時間延長。
參照圖2和圖3,在一個示例性實施例中,正畸托槽30包括配置成利用任意合適的基部結構34安裝到牙齒(未示出)上的托槽主體32以及合適的綁定或封閉構件36,在該實施例中,該綁定或封閉構件36是適于將弓絲38捕獲在弓絲槽40內的滑動構件。封閉構件36連接到托槽主體32,并且在封閉位置將弓絲38保持在弓絲槽40內。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封閉構件36設計成具有下述的弓絲控制結構72,其在弓絲 38與正畸托槽30之間提供可預測的、一致性接觸。在這一點上,弓絲控制結構將弓絲38與封閉構件36之間的接觸限定到特定的位置。此外,該特定的位置可以是預先確定的,且在治療過程中不會偏移。通過示例,弓絲控制結構可在正畸托槽30和弓絲38之間提供兩點接觸。弓絲38可接觸托槽主體32和封閉構件36兩者。在另一結構中,兩點接觸可在封閉構件36上的兩個位置處形成。在一個示例性實施例中,弓絲控制結構將弓絲38和封閉構件36之間的接觸限定到一個或兩個預定位置。此外,弓絲38和正畸托槽30之間的三點或四點接觸也是可以預期的。為此目的,除非另外指出,在此使用正畸托槽30附連到上頌上的牙齒的唇面上的參考系來描述正畸托槽30。因此,如在此所使用的,用于描述托槽30的諸如唇側、舌側、內側、外側、咬合側、齒齦側的術語是相對于所選的參考系的。然而,本發明的實施例并不限于所選的參考系和所描述的術語,因為正畸托槽30可用于口腔內的其它牙齒或其它方向上。 例如,托槽30也可位于下頌或上頌的前牙上,并落入本發明的范圍內。本領域的那些技術人員將認識到,當參考系存在變化時,可能不能直接應用在此使用的描述性術語。然而,本發明意旨獨立于口腔內的位置和方向并且用于描述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相關術語僅僅對附圖中的實施例提供清楚的說明。因此,相關術語唇側、舌側、內側、外側、咬合側以及齒齦側絕不會將本發明限制在特定的位置或方向上。因此,參照圖2中所示的托槽主體32,當托槽主體32安裝在位于患者上頌牙齒的唇側表面上時,托槽主體32具有舌側42、唇側44、咬合側46、齒齦側48、內側端50以及外側端52。弓絲槽40大致在內側-外側的方向上延伸,例如從內側端50延伸到外側端52。 弓絲槽40包括基部表面M、從基部表面M在唇側方向上延伸的相對側壁56、58以及位于與基部表面M相對的唇側44上的用于容納弓絲38的開口 60。托槽主體32的舌側42配置成以任何常規方式固定到牙齒上,包括例如通過合適的正畸粘結劑或粘合劑或通過圍繞相鄰牙齒(未示出)的帶子固定到牙齒上。托槽主體32可進一步包括一個或多個綁翼。如圖2中最佳示出的那樣,在一個實施例中,托槽主體32可形成有從咬合側46凸出的兩個咬合側綁翼62a、62b以及從齒齦側 48凸出的兩個齒齦側綁翼62c、62d。綁翼62a-62d允許將諸如綁扎帶、動力傳動鏈的其它正畸元件連接到托槽主體32上。雖然示出和描述了綁翼,但是本發明的實施例并不限制于此,因為應了解本發明的實施例可具有或可不具有一個或多個綁翼62a-62d。 此外,如圖2所示,托槽主體32可進一步包括水平槽64,其通常對齊平行于弓絲槽 40并且配置成用于容納臨時附連的裝置,例如,可拆除的鉤子(未示出)。水平槽64可從托槽主體32的內側端50延伸到外側端52以便形成一個連續的水平槽。
參照圖2和圖3,封閉構件36具有唇側表面66和舌側表面68。如圖3中所示,封閉構件36的舌側表面68包括大致在齒齦側-咬合側的方向上(例如,在封閉構件36的運動方向上)延伸的保持槽70。托槽主體32中的彈簧銷(未示出)容納在保持槽70內。可在序列號為No. 12/147,877的共同擁有的美國申請中找到保持槽70和彈簧銷的另外細節, 其全文公開內容被以引用方式并入。因此,封閉構件36可從打開位置滑動到閉合位置,而不會將封閉構件36意外地從托槽主體32上移除。但是,用于保持封閉構件36的其它裝置在本領域內是公知的,并且因此本發明的實施例并不限制于具有保持槽/彈簧銷固定機構的那些。參照圖3,在一個實施例中,封閉構件36的舌側表面68設計成具有通常由72標記的弓絲控制結構。在圖3和圖4A所示的實施例中,弓絲控制結構72可包括在內側-外側方向上間隔開的內側和外側凸出部分74,76或邊緣,在它們之間具有凹陷或凹入區域78。 凹入區域78可由內側、外側以及齒齦側壁80、82、84限定以便限定出矩形形狀的凹入區域 78。凹入區域78還可由凹入表面86限定,該凹入表面86嵌入或凹入到舌側表面68內或在唇側方向上從舌側表面68偏置。這樣,凹入區域78可以是封閉構件36的舌側表面68 中的一端封閉的凹陷。但是,凹入區域78可以包括穿過封閉構件36從舌側表面68延伸到唇側表面66的通孔、切口或開口。因此,如圖4A中所示,當封閉構件36處于封閉位置或綁定位置時,弓絲控制結構 72、弓絲槽40的相對側壁56、58和基部表面M形成四面邊界以便將弓絲38保持在弓絲槽 40內。如已知的那樣,弓絲38可具有如圖所示的通常小于四面邊界的相應橫斷面尺寸的橫斷面尺寸。以該方式,弓絲38不被封閉構件36緊緊地限制在弓絲槽40內。由于具有相對尺寸差,弓絲38可相對于正畸托槽30在弓絲槽40內彎曲和/或移動。具體地,當封閉構件36處于閉合位置時,具有凹入區域78的凸出部分74、76位于弓絲槽40的唇側本且構成其唇側邊界。這樣,弓絲38的移動可導致弓絲38與凸出部分 74,76的一個或兩者接觸。由于凸出部分74、76形成唇側邊界,所以在治療過程中弓絲38 可以不接觸封閉構件36的其它部分。此外,在該方面中,并且如圖4A中所示,凹入區域78的齒齦側壁84可如圖所示那樣位于相對側壁56的平面內,或者可定位于其咬合側(未示出)。這樣,當弓絲38與封閉構件36接觸時,其不接觸封閉構件36的除了凸出部分74、76的一個或兩者之外的任何部分。換句話說,凹入區域78包圍凸出部分74、76之間的唇側邊界。因此,由于弓絲控制結構72的存在,轉動力可以被預先確定并且受到更大程度的控制,因為在正畸治療中由此形成的力矩臂可以更大并且更一致。通過示例并且如圖4B中所示,弓絲38可被定向成使其接觸托槽主體32和凸出部分74兩者,從而形成由接觸點之間的距離限定的力矩臂88。如圖所示,由于弓絲38處于該定向上,由于力矩臂88的存在, 通過弓絲38產生的力90可產生力矩92,從而將托槽30 (以及牙齒)轉動到所需位置。通過與圖1中所示的托槽14進行比較,對于相等的托槽尺寸,力矩臂88至少可以與力矩臂M 一樣大。此外,參照圖4B,由于弓絲38和托槽30之間的接觸點相對恒定,當封閉構件36上 (也就是弓絲控制結構72上)的接觸點在治療過程中保持一致時,與如上所述的圖1的力矩臂M相比力矩臂88保持相對一致。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關于接觸點的一致性,托槽主體32和封閉構件36之間的接觸點隨著治療的進行可基本上不偏移。因此,力矩臂以及因此施加到牙齒上的力矩更一致。 這樣,轉動力更加可以預測。通過示例,參照圖2和圖4B,弓絲38可以以不平行的方式相對于弓絲槽40定向。在治療過程中,由于托槽30的移動,在弓絲38彎曲而在凸出部分74、76之間并且在凹入區域78內形成彎曲的頂點(未示出)時,該頂點不接觸另外的位置。也就是,弓絲38不接觸表面86。因此,在表面86和弓絲38之間不會產生導致不可預測的力矩臂的力。此外,弓絲38保持與凸出部分74、76之一接觸并且力矩臂88可保持基本恒定,直到托槽30移動到弓絲38不與封閉構件36接觸的方向。此時,弓絲38基本與弓絲槽30平齊(align)。雖然所示的實施例示出弓絲38接觸凸出部分74以及其外側端52處基部表面M上的弓絲槽40,但應了解弓絲38的方向可顛倒過來。例如,弓絲38可具有其中在凸出部分76處以及在基部表面M的內側端50處發生接觸的方向。這種結構提供在上面關于更一致的力矩臂和力矩所描述的益處和優勢,并且提供在與上述方向相反的方向上的轉動。如圖5中所示,在完成了的(finished)狀態中,弓絲38可在弓絲控制結構72上形成兩個接觸點。通過示例,弓絲38與凸出部分74、76的每一個接觸。在治療接近結束時,該結構模擬通過傳統綁定方法,例如用傳統的綁帶將弓絲綁定到托槽上,提供的精細的轉動控制,并且由此改善臨床情況下的最終精調(finishing)。應了解對于下頌和上頌的前部段,門牙的平坦咬合邊緣擴大了轉動中的扭曲變形,從而就需要精細控制,并且據本發明的實施例可提供這種精細控制。由于將弓絲與封閉構件的接觸點限定到所示實施例中的具體預定位置,例如凸出部分74、76,臨床醫生可能更能夠評估對于給定的正畸托槽、弓絲以及牙齒定向的治療過程中的變化的臨床后果,或者可以能夠更快速地影響某一轉動動作。此外,由弓絲和弓絲控制結構之間的接觸而形成的力矩臂可被最大化,從而以更有效并且最佳的方式轉動托槽30 和牙齒。根據上述說明可對弓絲控制結構72進行各種變型。例如,可對弓絲38和封閉構件36之間的所需接觸位置進行調節以允許特定的力矩或允許使用不同尺寸的弓絲。在這一點上,凹入區域78的深度可改變以適應托槽和/或弓絲尺寸的變化。在一個實施例中, 凹入區域78具有最小深度,這樣其頂點或最深中心點與其內側和外側上的凸出部分74、76 一起形成或限定小于弓絲38的曲率半徑隊的曲率半徑Γι。此外,在這一點上,為了改變曲率半徑r1;雖然示出表面86為具有側壁80、82、84的近似平坦表面,但是根據本發明的方面的實施例并不限制于此。通過示例,表面86可為大體非平面的表面,例如從封閉構件36的內側延伸到外側的具有或不具有側壁80、82、84的均勻弧形。這樣曲率半徑T1可由弧形的結構限定。通過另外的示例,曲率半徑T1也可由其它規則和/或不規則形狀的凹入區域限定。應了解不管凹陷的形狀,所采用的原理和所述的特征保持類似。此外,為了改變力矩臂88的大小,凹入區域78可延伸以覆蓋封閉構件36的舌側表面68的更大部分。應了解凸出部分74、76在內側-外側的方向上彼此遠離移動可進一步增加力矩臂88的長度。兩個接觸點(例如,一個接觸點位于弓絲槽40的基部表面M上并且另一個位于封閉構件36的舌側表面68上)之間的距離最大化使得力矩臂88最大化, 從而使對于給定力而言的力矩最大化。因此,可使用更小的力提供相同大小的力矩。在一個實施例中,凹入區域78沿著舌側表面68延伸足夠的尺寸,以使凸出部分74、76位于封閉構件36的最內側和最外側邊緣上。在該情況下,凸出部分74、76可以分別顯示為朝著弓絲槽40定向的變尖邊緣。在根據本發明的方面并且參照圖6-9的另一實施例中示出了與在圖2-5中所示的那些類似的正畸托槽100,其中相同的附圖標記指代相同的特征。具體參照圖6,正畸托槽 100具有托槽主體102和綁定構件、封閉構件或U形卡子106,托槽主體102具有位于弓絲槽40舌側的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槽104,U形卡子106用于在槽104內在咬合側-齒齦側的方向上滑動移動以將弓絲38保持在弓絲槽40內或將弓絲38從弓絲槽40釋放。參照圖6和圖7,卡子106在處于閉合位置時將弓絲38捕獲在弓絲槽40內。卡子106在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槽104內從打開位置移動到閉合位置(如圖6中所示),以允許將弓絲38從弓絲槽40移除。卡子106包括弓絲控制結構108 (在下面進行更詳細的描述),其類似于上述地在弓絲38和正畸托槽100之間提供可預測的一致性接觸。參照圖7,卡子106可為大致U形的,并且可由回彈性的、板簧材料制成,例如鈷-鉻(Co-Cr)合金、鎳-鈦(Ni-Ti)合金、其它形狀記憶合金或另外的合適材料。卡子 106可由單片材料形成,并且因此卡子106的整體厚度可為均一的。但是應了解,在其它因素中,例如根據托槽設計以及制成卡子106的材料,卡子106在厚度上不必須是均一的。在一個實施例中,卡子106具有由大體側向部段114連接的舌側腿部110和唇側腿部112。舌側腿部110可以具有適配于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槽104(如圖6中示出)內的大體均一厚度。舌側腿部110可包括突片116,突片116從舌側腿部110的唇側表面大體朝向側向部段114凸出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舌側腿部110的整體厚度的不連續性。舌側腿部110延伸通過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槽104,從而卡子106抵抗意外地移除,因為一旦卡子106被移動到打開位置,突片116可鄰接正畸托槽100的齒齦側48的一部分。可選地, 突片116在處于打開位置時可鄰接弓絲槽40的表面56并且由此抵抗卡子106從托槽主體 32移除。側向部段114可形成大體圓滑弧形,如圖所示,并且可與托槽主體102的咬合側 46和/或唇側44的一部分合作,并且例如可位于兩個咬合側綁翼62a、62b之間的通道115 內。當卡子106接觸弓絲38時,與托槽100的其它部分諸如槽104合作的通道115可以穩定卡子106從內側到外側的移動。卡子106尤其是側向部段114的回彈性能與側向部段 114的結構一起可在托槽主體102上提供沿著其咬合側和唇側表面的類似彈簧的夾緊力以抵抗卡子106的意外移動,從而露出弓絲槽40。參照圖7A和圖7B,唇側腿部112被定向在與舌側腿部110成一角度的大體朝向齒齦側方向的方向上。唇側腿部112具有舌側表面118和唇側表面120,當卡子106處于閉合位置時舌側表面118在唇側上凸出到弓絲槽40的上方。此外,如圖所示,唇側腿部112可相對于舌側腿部110和/或側向部段114變寬,并且可延長弓絲槽40的從內側到外側的尺寸,但是唇側腿部112的寬度可小于或大于弓絲槽40的長度。在一個實施例中并且參照圖7A和圖8,唇側腿部112包括弓型控制結構108,弓型控制結構108可包括分別從唇側腿部112向內側和向外側延伸的內側和外側凸出部分或翼 128、130。此外,內側翼1 和外側翼130分別具有末端132、134,末端132、134可以大致朝向舌側延伸,以分別形成內側凸出部分138和外側凸出部分140。如圖8中所示,末端132、134可朝向舌側腿部110定向,以使唇側腿部112可大致以在唇側方向上凸出的弧形形式彎曲。通過示例,唇側腿部112可在弓絲槽40的上方在從內側到外側的方向上彎曲,曲線或弧線可從內側凸出部分138延伸到外側凸出部分140。在一個實施例中,卡子106的彎曲形式可通過彎曲板簧金屬而形成,以便卡子106在唇側腿部112中具有從內側到外側方向上的永久曲率。繼續參照圖8,由內側翼和外側翼128、130以及末端132、134的方向限定的曲率形成凹入區域136,同時凸出部分138、140被在弓絲槽40的上方在從內側到外側的方向上間隔開。凹入區域136可由凹入表面146限定,該凹入表面146由唇側腿部112的舌側表面118的曲率形成。與如圖2-5中示出的實施例的凸出部分74、76 —樣,具有凹入區域136 的凸出部分138、149被定位在弓絲槽40的唇側并且形成其唇側邊界,以約束或限制弓絲 38的移動不會在唇側方向上超出特定的量。換句話說,弓絲38可向內側或向外側移動,但是只可以在齒齦側、咬合側、舌側或唇側方向的任一個中的受限方向上移動,其中凸出部分 138,140限制唇側方向上的移動。但是,凹入區域136可包括延伸通過卡子的通孔、切口或開口,例如如在圖11的示例性實施例中所示的。由于弓型控制結構108形成唇側邊界,所以在正畸治療過程中弓絲38可不接觸卡子106的任何其它部分。換句話說,并且在如圖所示的實施例中,弓絲38可只接觸卡子106 的凸出部分138、140的一個或兩者。類似于上述的弓絲控制結構72,在正畸治療過程中弓絲控制結構108可在弓絲38 和托槽100之間提供更一致性接觸點。參照圖8和圖9,弓絲38可以不平行的方式相對于弓絲槽40定向。通過示例,弓絲38可被定向成使其接觸托槽主體102和卡子106,由此形成力矩臂148,力矩臂148由這兩個接觸點之間的距離限定。例如,弓絲38可在150處接觸托槽主體102的外側端52并且在152處接觸凸出部分138。如圖8中所示,具有力矩臂 148的力巧4產生力矩156,以將托槽100(以及牙齒)轉動到所需位置。通過與圖1中示出的托槽14相比,對于相等的托槽尺寸,力矩臂148可以至少與力矩臂M —樣大。在任何情況下,在一個實施例中并且參照圖8,由于弓絲38和托槽100之間的接觸點相對恒定,所以與圖1的力矩臂M相比力矩臂148保持相對一致。此外,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圖8中所示的在弓絲38與托槽主體102和卡子106 兩者之間的兩點接觸結構隨著治療的進行可基本上不偏移。因此,除了凸出部分138、140 的一個或兩者之外的其它地方不會產生力。雖然所示實施例示出弓絲38接觸凸出部分138 以及其外側端52處的基部表面M上的弓絲槽40,但應了解弓絲38的定向可顛倒過來。例如,弓絲38可具有其中在凸出部分140和基部表面M的內側端50處發生接觸的定向。因此,力矩臂148可基本保持恒定,直到托槽主體102移動到弓絲38不與卡子106接觸的方向。在該情況下,弓絲38可基本與弓絲槽40平齊。如圖9中所示,弓絲38可形成與托槽100的兩點接觸或兩個位置的接觸,例如,兩點接觸可包括在弓絲38和弓絲控制結構108之間的158和160處接觸。具體地,弓絲38與每一凸出部分138、140接觸。為了提供弓絲38和卡子106之間的理想接觸位置,例如,在兩個凸出部分138、140處,凹入區域136的形狀可改變以適應托槽和/或弓絲尺寸的變化。 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9所示,凹入區域136具有最小的曲率,以使其頂點或最深的中心點與凸出部分138、140結合而形成或限定出小于弓絲38的曲率半徑民的曲率半徑r2。在這一點上,通過增加凹入區域136的深度可減小曲率半徑r2。凹入區域136的其它結構可產生類似結果,例如,凹入區域136可由限定出小于弓絲38曲率半徑民的曲率半徑的其它規則和不規則形狀的凹入區域來限定。根據上述可對弓絲控制結構108制造各種另外的或可選的變型。例如,卡子106的尺寸尤其是凸出部分138、140之間的距離可影響力矩臂148的長度。兩個接觸點之間的距離最大化使得力矩臂148最大化,并且因此可得到的用于轉動牙齒的力矩最大化。通過下述可增加力矩臂148的長度增加唇側腿部112的寬度,并且尤其是增加凸出部分138、140 之間的距離;增加唇側腿部112的總寬度;增加翼128,130的尺寸;或者通改變翼128,130 和末端132、134之間的定向。在一個實施例中,凸出部分138、140達到或接近弓絲槽40的相應內側和外側。此外,凹入區域136可形成矩形,以使末端132、134幾乎垂直于弓絲槽40。此夕卜, 對于給定的弓絲和弓絲槽的尺寸來說凹入區域136足夠深,從而在正畸治療中弓絲38的頂點不會達到表面146或接觸卡子106的另外部分。但是,即使弓絲38中的頂點可能偏移, 可能是由于牙齒移動引起的,圖8中所示的弓絲和卡子106之間的兩點接觸可以不改變。唇側腿部112可進一步包括大體在與舌側腿部110相同方向上延伸的延伸部122。 延伸部122適配到由在翼62c、62d之間延伸的唇側止動部126(在圖6中示出)形成的保持槽124內。延伸部122可比舌側腿部110或唇側腿部112或側向部段114窄、與其寬度相同或比其寬。當卡子106處于閉合位置時,延伸部122也可以穩定卡子106,使其在與弓絲38接觸時不會內側-外側地移動。此外,延伸部122可接觸唇側止動部126以基本上防止卡子106不經意地釋放弓絲38。以該方式,當弓絲38處于相對于弓絲槽40的不平行定向時,延伸部122可進一步穩定弓絲控制結構108和弓絲38之間的接觸位置。弓絲38的唇側移動可被延伸部122進一步限制,從而弓絲38和凸出部分138、140之間的接觸點更一致,因為卡子106基本上不會彎曲或扭曲。雖然圖6和圖7示出卡子106包括延伸部122, 但是應了解卡子106不必須具有延伸部122,并且被設計成在使用卡子106期間可能經受的載荷下基本不會彎曲或扭曲。在圖10-14所示的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中,其中相同的附圖標記指代圖6-9的相同特征,正畸托槽200類似于圖6-9所示的托槽100。具體參照圖10,正畸托槽200包括托槽主體202以及在此實施例中為U形卡子204的幫定或封閉構件,該封閉構件在槽104內在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方向上滑動移動。卡子204在某些方面類似于圖7中所示的卡子106。因此,如圖10中所示,當處于閉合位置時,卡子204將弓絲38捕獲在弓絲槽40內。卡子204在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槽 104內移動到打開位置以允許弓絲38從弓絲槽40移除。卡子204包括弓絲控制結構206 (在下面進行更詳細的描述),其在弓絲38和正畸托槽200之間提供更可預測的一致性接觸。在這一點上,弓絲控制結構206將弓絲38和卡子204之間的接觸限定到具體位置。此外,該具體位置可以被預先確定并且在正畸治療過程中基本上不偏移。通過示例,弓絲控制結構206可在正畸托槽200和弓絲38之間提供兩點接觸。在該情況下,弓絲38可在一個位置接觸托槽主體202以及在一個位置接觸卡子 204。具體地,接觸點可包括弓絲控制結構206上的接觸點,以及弓絲槽40的基部表面M 的內側端50或外側端52處的接觸點。在一個實施例中,弓絲控制結構206將弓絲38和卡子204之間的接觸限定到一個或兩個預定的位置。兩點接觸還可包括弓絲38與弓絲控制結構206上的兩個位置之間的接觸。也就是,弓絲38不與托槽主體202接觸。此外,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還可預期弓絲38和正畸托槽200之間的三點和四點接觸。參照圖11,卡子204可為大致U形的并且可由單片的回彈性、彈簧材料例如合適的金屬制成。金屬可以是鈷-鉻(Co-Cr)合金、鎳-鈦(Ni-Ti)合金、其它形狀記憶合金或另外的合適材料。因此,卡子204的整體厚度可為均一的。卡子204可通過將板簧金屬彎曲成U形而形成。但是了解,例如根據,在其它因素中,托槽設計以及制成卡子204的材料,卡子204在厚度上不必須是均一的。在一個實施例中,卡子204由板簧金屬制成。在圖11所示的示例型實施例中,卡子204具有通過側向部段212連接的舌側腿部 208和唇側腿部210。舌側腿部208的厚度是大體均一的并且適配到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槽104內。舌側腿部208可包括功能與圖7中所示的突片116類似的突片216。側向部段212可形成大致圓滑弧形,如圖所示,并且可與托槽主體202的咬合側46 和/或唇側44的一部分合作。在一個實施例中,卡子204的回彈性能與側向部段212的結構一起可提供類似彈簧的夾緊力,其改善卡子204和托槽主體202之間的沿著其咬合側和唇側表面一部分的摩擦以抵抗卡子204的意外移動,從而暴露弓絲槽40。在一個實施例中,卡子204可被形成為使唇側腿部210從側向部段212向齒齦側凸出以形成U形截面。在該結構中,唇側表面218形成托槽200的唇側44的一部分,但是本發明的實施例并不限定于此,因為唇側腿部210的一部分和/或側向部段212可延伸穿過在其咬合側46上形成于托槽主體202中的槽或其它凹陷。此外,當卡子204處于閉合位置時唇側腿部210的舌側表面220在弓絲槽40的上方向唇側凸出,如圖13中所示,并且形成其唇側邊界。在圖10-14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中,唇側腿部210包括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 224。內側和外側部分222、2M可限定大致U形的切口 230,而不是位于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2M之間的凹入區域,這樣唇側腿部210顯現為分成兩部分,也就是,卡子204可為所謂的分叉卡子。切口從內側和外側部分222、224的端部到切口 230的頂點之間可具有深度D,其大于弓絲槽40的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尺寸。但是應了解,內側和外側部分222、224 可限定其它結構,例如具有相同深度D的矩形凹口。此外,如圖11和13中最佳示出的那樣,唇側腿部210可相對于舌側腿部208和側向部段212變寬。在這一點上,唇側腿部210的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2 可在從內側到外側的方向上沿著弓絲槽40間隔開。具體地,從內側部分222的內側邊緣到外側部分 224的外側邊緣的從內側到外側的尺寸可大于側向部段212和/或舌側腿部208的寬度。 但是,唇側腿部210的從內側到外側的最大尺寸可小于或大于弓絲槽40的尺寸。在一個實施例中,唇側腿部210的最大寬度可延長弓絲槽40的從內側到外側尺寸的總寬度或者與其接近。如圖11、12和13中所示,在一個實施例中,唇側腿部210包括弓絲控制結構206。 弓絲控制結構206可包括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224的相應內側和外側舌側表面23加、 23沘。與上面描述的凸出部分74、76及凸出部分138、140 —樣,當卡子204處于閉合位置時,內側和外側舌側表面23h、232b被定位于弓絲槽40的唇側。表面23 和232b形成弓絲槽40的唇側邊界以約束或限制弓絲38在唇側方向上的移動不超過特定的量。在一個實施例中,在正畸治療過程中,弓絲38可不接觸卡子204的另外部分。換句話說,以及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弓絲控制結構206將弓絲38和卡子204之間的接觸限定于內側和外側舌側表面23h、232b的一個或兩者。由于接觸點被限制于兩個具體的預定位置,例如,內側和外側舌側表面23h、232b,臨床醫生可能更能夠評估對于給定的正畸托槽、弓絲及牙齒定向的治療過程中的變化的臨床后果。此外,如下面更詳細描述的,通過弓絲38和弓絲控制結構206 以及弓絲38和托槽主體202之間的接觸而形成的力矩臂在治療過程期間更一致。通過示例并且參照圖12,弓絲38可以不平行的方式相對于弓絲槽40定向,以使其接觸托槽主體202和卡子204的弓絲控制結構206。該定向形成了由兩個接觸點之間的距離限定的力矩臂236。具體地,弓絲38可在基部表面M上弓絲槽40的位置238處與托槽主體202接觸并且在弓絲控制結構206的位置240處與內側舌側表面23 接觸,從而形成力矩臂236。在弓絲38施加具有力矩臂236的力244時,就會產生力矩246用于轉動托槽 200和牙齒。此外,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即使弓絲在弓絲槽40內可以移動或彎曲,托槽主體 202和卡子204之間的如圖12和圖13中所示的兩點接觸結構也不會隨著正畸治療的進行而偏移。例如,在治療過程中,在弓絲38彎曲而使得彎曲的頂點(未示出)形成在唇側腿部210的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2M之間也就是切口 230內時,除內側和外側舌側表面 232a,232b的一個或兩者之外,弓絲38不接觸卡子204。由于弓絲控制結構206將接觸限定于卡子204上的兩個位置,所以在治療過程中力矩臂236基本不會改變。因此,例如通過改變弓絲38而調節力244可以產生托槽200的更加可預測的轉動運動。雖然所示實施例示出弓絲38接觸內側舌側表面23 以及其外側端52處基部表面M上的弓絲槽40,但應了解弓絲38的定向可以顛倒過來。例如,弓絲38可以具有其中在外側舌側表面232b和基部表面M的內側端50處形成接觸的定向。根據上述并且參照圖13,弓絲控制結構206的各種結構可用于控制接觸點。例如, 切口 230的深度D可足以防止弓絲38與除表面23 和232b之外的表面之間接觸。也就是,假如在治療過程中發生了彎曲,切口 230可足以允許弓絲38的彎曲或頂點穿過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2M之間。具體地,在一個實施例中,對于給定的弓絲和弓絲槽尺寸,切口 230的深度D足以將切口 230的頂點242定位在相對側壁56的平面內,或者定位于其齒齦側,如圖所示。但是,深度D可取決于側向部段212和唇側腿部210的形狀。在任何情況下,即使弓絲38上的頂點可偏移,這可能是由于牙齒的移動或弓絲38的安裝引起的,如圖 12和圖13中所示的弓絲38和卡子204之間的兩點接觸實質上也不會改變。因此,力矩臂 236可以保持基本恒定,直到托槽200移動到力矩臂236不再存在也就是牙齒到達所選位置的方向。此外,對于力矩臂236的改變可通過改變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224的結構來進行選擇。例如,雖然示出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2M具有關于卡子204的縱向軸線對稱的軸線(也就是,對稱的分叉),但是本發明的實施例并不限制于此。因此,內側部分222 和外側部分224的位置相對于弓絲槽40的從內側到外側的尺寸可以不相等地間隔開。類似的,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2 相對于彼此的寬度可以改變并且可以改變力矩臂236。 通過另外的示例,通過增加唇側腿部210的寬度以及尤其是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2M 之間的距離;通過增加唇側腿部210的從內側到外側的總寬度;或者通過減小內側部分222 和外側部分224的一個或兩者的各自尺寸,可以增加力矩臂236的長度。換句話說,卡子 204的尺寸尤其是內側和外側舌側表面23h、232b之間的距離可影響力矩臂236的長度。應了解,兩個接觸點之間(例如,弓絲槽40的基部表面M上的接觸和卡子204的弓絲控制結構206上的接觸之間)的距離最大化使得力矩臂236最大化,從而轉動控制最大化。還應了解由于具有一致性的更大力矩臂,更小的力可產生同等大小的力矩。通過與圖1中所示的托槽14相比,對于相等的托槽尺寸,圖10中所示實施例的力矩臂236至少可以與力矩臂M —樣大。此外,參照圖12,由于弓絲38和托槽200之間的接觸位置(S卩,在 238和240處)相對恒定,所以與如上所述的圖1的力矩臂對相比,力矩臂236保持相對一致。參照圖10、11和13,在一個實施例中,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2M可分別進一步包括對置的延伸部226、228。對置的延伸部2沈、2觀分別從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2M 在與舌側腿部208大致相同的方向上延伸。對置的延伸部2沈、2觀可構造成接觸托槽主體 202的一部分以基本上防止在治療過程中卡子204不經意地釋放弓絲38。例如,對置的延伸部2沈、2觀可適配到在托槽主體202的弓絲槽40的相對側壁58中形成的內側和外側保持槽(未示出)內。在這一點上,當弓絲38處于相對于弓絲槽40不平行的定向時,對置的延伸部2沈、2觀可進一步穩定弓絲控制結構206和弓絲38之間的接觸位置。此外,對置的延伸部2沈、2觀可允許接觸位置處的力244更大,并且因此作用在托槽200上的力矩246 更大,從而更快速地轉動牙齒。與圖7的卡子106的延伸部122 —樣,當卡子204處于閉合位置時,對置的延伸部226、2觀還可以穩定卡子204,使其不會因為與弓絲38的滑動接觸而從內側到外側移動。雖然圖10和圖11示出卡子204包括對置的延伸部226、228,但是應了解卡子204不必須具有對置的延伸部226、228,并且被設計成在使用卡子204的過程中可能經受的載荷下基本不彎曲或扭曲。如上所述并且如圖14中所示,弓絲38可在弓絲控制結構206上形成兩個接觸點。 例如,弓絲38可分別在位置248和250處與內側和外側舌側表面23h、232b相接觸。類似于前述實施例,在治療接近結束時,該結構可模擬由傳統綁定方法提供的精細轉動控制,以及由此改善臨床情況下的的最終精調。為此,為了在弓絲38和卡子204之間提供理想的接觸位置,卡子204的尺寸可類似于上述的那樣進行變化。例如,唇側腿部210的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2 之間的距離可改變以適應托槽和/或弓絲尺寸的變化。在一個實施例中,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 2M之間的距離允許弓絲38彎曲到最小曲率。但是,與上述的本發明的實施例不同,由于切口 230是開放的,因此卡子204的曲率半徑r3不受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2M之間的第三位置的限制。因此,弓絲在內側部分222和外側部分2M之間形成頂點時,該頂點可以穿過但不與卡子204的另外部分接觸。因此,如圖14中所示,曲率半徑r3小于弓絲38的曲率半徑R3。雖然上述示例性實施例包括所謂的自綁定托槽的正畸托槽,也就是,托槽包括可動的封閉構件,例如綁定滑動裝置或卡子,但是本發明的實施例并不限制于設計有連接于其上的可動封閉構件的托槽。在這一點上,并且通過示例,本發明的實施例包括可拆除的綁定構件,例如彈性或回彈性套子,其并不意于永久地連接到托槽上,而是被構造成可選擇地連接到托槽上或從托槽上拆除的單獨元件。因此,在圖15和圖16中示出的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中,其中相同的附圖標記指代附圖2-14的相同特征,在該實施例中,正畸構件300是可拆除的綁定構件或套子,其可以被固定到傳統的方絲弓托槽(edgewise bracket)上。通過示例,這種構件(雖然在上下文中為自綁定托槽)在共同擁有的、共同待審的美國申請序列號No. 12/622,090中有所描述,其全文公開內容被以引用方式并入。構件300可附連到具有綁翼311a-d的方絲弓托槽302 上并且可由彈性體材料或硬塑料制成,然而,構件300可由其它合適的材料制成。如圖15中所示,構件300構造成可釋放地連接到托槽302,并且當連接到托槽302 上時將弓絲38捕獲在弓絲槽40內。構件300包括在弓絲38和構件300之間提供可預測的一致性接觸的弓絲控制結構304。與每一個上述的弓絲控制結構72、108、206 —樣,弓絲控制機構304可提供方絲弓托槽302與弓絲38之間的兩點接觸或弓絲38與構件300之間的兩點接觸。為此,在圖15和圖16中所示的一個示例性實施例中,構件300包括具有唇側和舌側表面308、310的主體306。在一個實施例中,舌側表面310包括其上的弓絲控制結構304。 通過示例,弓絲控制結構304可包括被凹入區域316間隔開的第一凸出部分312和第二凸出部分314。凸出部分312、314被與如上所述的凸出部分74、76或凸出部分138、140類似地構造,并且具有類似的功能。類似地,凹入區域316構造成類似于凹入區域78、136,并且具有類似的功能。因此,凹入區域316可包括一端封閉的凹陷(如圖所示)或可包括通孔或切口。在一個實施例中,凹入區域316由內側壁322、外側壁324、咬合側壁326、齒齦側壁 328和凹入表面330限定。凹入表面330類似于上述的表面86、146。構件300還包括接合構件,例如從主體306延伸的接合構件318、320,它們被構造成可釋放地連接構件300與托槽302。例如,在一個實施例中,接合構件318、320可包括一對可拉伸的閉合環。接合構件318、320可被拉伸到綁翼311a-d上方并且用綁翼311a_d固定。應了解構件300或其一部分可突伸到弓絲槽40內。當固定到托槽302時,主體306的舌側表面308的一部分在弓絲槽40的上方延伸,如圖所示。因此,弓絲控制結構304形成弓絲槽40的唇側邊界。如在上述示例性實施例中描述的那樣,弓絲38可在內側和外側方向上移動。但是,弓絲控制結構304限制在唇側方向上移動超過特定距離。通過示例,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312、314可形成弓絲槽40的唇側邊界。因此,假如弓絲38充分不平行地對齊,則弓絲38可以接觸凸出部分312、314的任一個或兩者。通過控制接觸位置,可以控制由弓絲控制結構304和弓絲38之間的接觸以及基部表面M和弓絲38之間的接觸而形成的力矩臂。為了控制接觸位置,在一個實施例中,咬合側壁3 位于與弓絲槽40的咬合側壁56或其咬合側相同的從舌側到唇側的平面內。在另一實施例中,齒齦側壁3 處于與弓絲槽40的齒齦側58或其齒齦側相同的從舌側到唇側的平面內。應了解可以希望在主體306中形成腔或通孔,而不是一端封閉的凹入區域316。在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中,一種矯正錯位牙齒的方法包括將根據如圖2、6、10和 15中所示的本發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構造的多個正畸托槽應用到患者的牙齒上,以及利用處于閉合位置中的封閉構件,例如封閉構件36、卡子106、卡子204或可拆除的綁定構件 300,將弓絲38保持在正畸托槽的相應弓絲槽40內,以使弓絲38接觸弓絲控制結構,例如第一或第二凸出部分74、76的至少之一;第一或第二凸出部分138、140的至少之一;第一或第二舌側表面23h、232b的至少之一;或者凸出部分312、314的至少之一,并且不接觸封閉構件36、卡子106、卡子204或構件300的另外部分。例如,弓絲38可以不接觸凹入區域 78、凹入區域136或凹入區域316。在一個實施例中,封閉構件36、卡子106或構件300的凹入區域78、136或316以及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74、76或138、140或312、314分別限定相應的彎曲表面,并且彎曲表面的相應彎曲的曲率半徑分別小于保持在相應托槽內的弓絲38的那部分的曲率半徑。在另一實施例中,該方法包括通過使弓絲38與例如至少一個托槽的第一凸出部分74、138或312或表面23 以及第二凸出部分76、140、314或表面232b兩者相接觸而保持弓絲38。在又另一實施例中,矯正錯位牙齒的方法包括將根據正畸托槽30、100、200和302 的至少一個構造的多個正畸托槽應用到患者的牙齒上,以及利用例如處于閉合位置中的封閉構件36、卡子106、卡子204或構件300將弓絲38保持在正畸托槽30、100、200、302的相應弓絲槽40內,以使弓絲38接觸凸出部分74、76、138、140、312、314的至少之一,并且不接觸凹入區域78、136、316中的表面86、146、330。在另一個實施例中,封閉構件36、卡子106或204或構件300的凹入區域78、136 或316中的表面86、146、330以及凸出部分74、76 ;138、140或312、314分別限定相應的彎曲,并且相應彎曲的曲率半徑分別小于保持在相關托槽內的弓絲38的那部分的曲率半徑。 此外,保持弓絲38可進一步包括使弓絲38與至少一個托槽的內側端50和外側端52相接觸,例如弓絲槽的基部表面M的內側端50或外側端52。盡管已通過描述各種優選實施例而闡釋了本發明并且盡管已經比較詳細地描述了這些實施例,申請人的意愿并非在于將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約束或以任何方式限制到這些細節中。其它優勢和變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是顯而易見的。這里討論的各種特征可以根據需要以及使用者的偏好單獨使用或以任何組合方式使用。本說明書對本發明的示例性方面和實施例連同當前已知的實踐本發明的方法進行了描述。但是本發明本身應該僅由所附的權利要求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正畸托槽,包括托槽主體,其被構造成適于固定到牙齒上,并且包括內側端、外側端、舌側、唇側和大體從內側端延伸到外側端的弓絲槽,所述弓絲槽包括基部表面和咬合側壁以及齒齦側壁,所述咬合側壁和齒齦側壁從基部表面在唇側方向上延伸,所述弓絲槽還包括位于與基部表面相對的唇側上的用于容納弓絲的開口;以及封閉構件,其可在打開位置和閉合位置之間移動,所述封閉構件在所述閉合位置中被連接到所述托槽主體上以將弓絲保持在弓絲槽內,并且包括具有弓絲控制結構的舌側,所述弓絲控制結構包括在從內側到外側的方向上間隔開的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以及位于兩者之間的凹入區域,所述凸出部分朝向所述弓絲槽延伸;其中,所述凹入區域以及所述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位于弓絲槽的上方,當所述封閉構件處于所述閉合位置時,所述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以所述第一凸出部分靠近所述弓絲槽的內側端而所述第二凸出部分靠近所述弓絲槽的外側端的方式位于所述弓絲槽的上方,并且,當所述封閉元件處于所述閉合位置時,第一或第二凸出部分的至少一個適于與弓絲接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所述封閉構件進一步包括滑動構件、卡子、 回彈性封閉裝置或樞轉構件之一。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所述凹入區域還包括齒齦側壁和咬合側壁之一,其與所述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一起限定出從所述封閉構件的舌側表面在唇側方向上凹入的表面,并且,當所述封閉構件處于所述閉合位置時,所述凹入區域的齒齦側壁被定位在所述弓絲槽的齒齦側壁的齒齦側,或者所述凹入區域的咬合側壁被定位在所述弓絲槽的咬合側壁的咬合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所述凹入區域還包括齒齦側壁和咬合側壁, 它們與所述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一起限定出從封閉構件的舌側表面在唇側方向上凹入的表面,并且,所述凹入區域的齒齦側壁被定位在所述弓絲槽的齒齦側壁的齒齦側,并且所述凹入區域的咬合側壁被定位在所述弓絲槽的咬合側壁的咬合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所述凹入區域包括在從內側到外側的方向上彎曲的凹入表面。
6.一種正畸托槽,包括托槽主體,其被構造成適于固定到牙齒上,并且包括內側端、外側端、舌側、唇側、咬合側、齒齦側、大致從咬合側延伸到齒齦側的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槽以及大致從內側端延伸到外側端的弓絲槽,所述弓絲槽包括基部表面和分別從基部表面在唇側方向上延伸的相對側壁,以及位于與基部表面相對的唇側上的用于容納弓絲的開口 ;以及卡子,其可在打開位置和閉合位置之間移動,所述卡子在所述閉合位置中被連接到托槽主體上以將弓絲保持在弓絲槽內,所述卡子包括由側向部段連接的舌側腿部和唇側腿部,所述卡子具有大致U形截面,所述舌側腿部配置成與所述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槽可滑動地合作,并且所述唇側腿部包括具有弓絲控制結構的舌側,所述弓絲控制結構包括內側和外側凸出部分以及兩者之間的凹入區域;其中,當所述卡子處于所述閉合位置時所述弓絲控制結構位于所述弓絲槽的上方,并且當所述卡子處于所述閉合位置時所述內側和外側凸出部分的至少一個適于與弓絲接觸。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所述托槽主體還包括唇側止動部,所述唇側腿部包括延伸部,所述延伸部被配置成與所述唇側止動部合作以限制弓絲的唇側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所述凹入區域由內側壁、外側壁以及兩者之間的凹入表面限定,所述凹入表面被配置成當所述卡子處于所述閉合位置并且所述弓絲與所述內側和外側凸出部分的一個或兩者相接觸時,所述弓絲不與所述凹入表面接觸。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當所述弓絲與所述內側和外側凸出部分的一個或兩者相接觸時,由所述內側和外側凸出部分以及所述表面限定的曲率半徑小于所述弓絲限定的曲率半徑。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所述卡子由板簧金屬制成。
11.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所述卡子包括鈷-鉻合金、鎳-鈦合金或形狀記憶合金。
12.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所述內側凸出部分靠近所述弓絲槽的內側端并且所述外側凸出部分靠近所述弓絲槽的外側端。
13.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所述卡子的唇側腿部還包括具有內側末端的內側翼以及具有外側末端的外側翼,內側和外側翼被配置成分別在所述弓絲槽的內側方向上和外側方向上延伸,當所述弓絲控制結構位于所述弓絲槽上方時,所述內側末端包括內側凸出部分并且所述外側末端包括外側凸出部分,其中,所述凹入區域是彎曲的并且被從內側末端限定至外側末端。
14.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所述卡子的凹入區域包括切口,所述切口限定出包括內側凸出部分的內側部分和包括外側凸出部分的外側部分,所述切口的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深度至少與所述弓絲槽的從咬合側到齒齦側的尺寸一樣大。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所述托槽主體進一步包括位于所述弓絲槽的相對側壁之一中的凹陷,并且所述卡子進一步包括所述內側部分端部的內側延伸部和所述外側部分端部的外側延伸部,內側和外側延伸部被構造成適于接合位于所述弓絲槽的相對側壁中的凹陷,從而限制所述卡子的唇側腿部在唇側方向上的移動。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所述卡子包括板簧金屬。
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正畸托槽,其中,所述卡子由鈷-鉻合金、鎳-鈦合金或形狀記憶合金制成。
18.—種與正畸托槽一起使用的正畸構件,所述正畸托槽被構造成適于固定到牙齒上, 并且包括內側端、外側端、舌側、唇側、咬合側、齒齦側、綁翼以及大致從內側端延伸到外側端的弓絲槽,所述弓絲槽包括基部表面和齒齦側壁以及咬合側壁,所述齒齦側壁和咬合側壁從基部表面在唇側方向上延伸,所述弓絲槽還包括位于與基部表面相對的唇側上的用于容納弓絲的開口,所述正畸構件包括主體,其被配置成當所述正畸構件連接到托槽上時覆蓋所述托槽的至少一部分,所述主體具有唇側和舌側表面并且包括其舌側表面中的弓絲控制結構,所述弓絲控制結構包括被凹入區域間隔開的內側和外側凸出部分;以及接合構件,其從所述主體延伸,并且配置成接合所述綁翼以將所述正畸構件可拆除地連接到所述托槽;其中,當弓絲被定位于弓絲槽中并且所述正畸構件連接到托槽時,所述內側和外側凸出部分位于所述弓絲槽的上方并且配置成與弓絲接觸。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正畸構件,其中,所述凹入區域由齒齦側壁和咬合側壁限定,其中,所述凹入區域的齒齦側壁位于所述弓絲槽的齒齦側壁的齒齦側,并且所述凹入區域的咬合側壁位于所述弓絲槽的咬合側壁的咬合側。
20.一種矯正錯位牙齒的方法,包括將多個正畸托槽應用到患者牙齒上,每個托槽包括托槽主體,其包括內側端、外側端、舌側、唇側和大體從內側端延伸到外側端的弓絲槽, 所述弓絲槽包括基部表面和咬合側壁以及齒齦側壁,所述咬合側壁和齒齦側壁從基部表面在唇側方向上延伸,所述弓絲槽還包括位于與基部表面相對的唇側上的用于容納弓絲的開口 ;以及綁定構件,所述綁定構件被連接到所述托槽主體上以將弓絲保持在所述弓絲槽內并且包括具有弓絲控制結構的舌側,所述弓絲控制結構包括在從內側到外側方向上間隔開的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所述凸出部分朝向所述弓絲槽延伸;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位于所述弓絲槽的上方,其中,所述第一凸出部分靠近所述弓絲槽的內側端并且所述第二凸出部分靠近所述弓絲槽的外側端,并且,當所述綁定構件被連接到所述托槽主體上時所述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的至少一個適于與弓絲接觸;以及將弓絲保持在所述正畸托槽的相應弓絲槽內,以使弓絲接觸所述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的至少一個并且不接觸所述綁定構件的其它部分。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個綁定構件的所述第一和第二凸出部分限定出相應的表面,并且所述相應的表面的曲率半徑小于被保持在相關托槽內的弓絲的那部分的曲率半徑。
全文摘要
一種正畸托槽包括托槽主體和綁定構件。綁定構件將弓絲保持在弓絲槽內并且包括弓絲控制結構,弓絲控制結構包括在從內側到外側的方向上由位于它們之間的凹入區域間隔開的凸出部分。凹入區域和凸出部分位于弓絲槽的上方。凹入區域可包括在從內側到外側的方向上的平坦或彎曲的表面。凹入區域和凸出部分可限定出小于位于弓絲槽內的弓絲的曲率半徑的曲率半徑。弓絲接觸凸出部分的一個或兩者,從而導致更大的力矩臂以及利用由弓絲施加的力對托槽進行更好的轉動控制。
文檔編號A61C3/00GK102348427SQ201080011140
公開日2012年2月8日 申請日期2010年1月18日 優先權日2009年1月16日
發明者A·魯伊斯-維拉, F·法爾辛-尼亞, R·J·希爾尼, T·I·烏達 申請人:奧姆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