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治療過敏性紫癜的藥物及其制備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過敏性紫癜的藥物,特別涉及到一種以中草藥為原料制備的 治療過敏性紫癜的藥物,本發明還涉及該藥物的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在現代生活中,過敏性紫癜是一種常見病癥,過敏性紫癜又稱亨_舒綜合癥,是一 種較常見的微血管變態反應性出血性疾病。病因有感染、食物過敏、藥物過敏、花粉、昆蟲咬 傷等所致的過敏等,但過敏原因往往難以確定。兒童及青少年較多見,男性較女性多見,起 病前1 3周往往有上呼吸道感染史。所以對過敏性紫癜應當提高警惕,盡早治療。目前西藥治療過敏性紫癜的藥物較多。如常用的抗組胺藥物如苯海拉明、異丙嗪、 安其敏、撲爾敏等及糖皮質激素等。這些藥物長期使用對人體的副作用都很大,這些藥物主 要用于消除表面疼痛癥狀,治療后容易復發,常常難以根治。中醫治療過敏性紫癜尤其獨特的優勢。本病中醫稱“紫癜”、“紫斑”,屬于中醫學血 證范疇,中醫古籍中所記載的“葡萄疫”、“肌衄”、“斑毒”等病證,與本病有相似之處。現有治療該病的中藥往往針對一種特定的癥狀,而過敏性紫癜的原因較多,因此 經常因為不對癥而影響治療效果。
發明內容
本發明旨在提供一種適用于多種過敏性紫癜的中藥,它治療效果好,成本低,毒副 作用較小。提供該藥物的制備方法是本發明的另一發明目的。本發明的藥物是由下述重量份數的原料制成連翹10-20份、紫草7-14份、丹參8_15份、生地12份、丹皮10份、焦桅子7_14份、 赤芍7-14份、白茅根30-40份、旱蓮草15-30份、桃仁8_15份、大黃6_10份、三七1_3份。本發明藥物各組分進一步的質量配比為連翹15份、紫草10份、丹參12份、生地12份、丹皮10份、焦桅子10份、赤芍10 份、白茅根35份、旱蓮草22份、桃仁9份、大黃7份、三七2份。上述各組分的藥物可以制成任何一種藥劑學上所說的藥物,本發明優選的劑型是 口服液。本發明藥物的具體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取上述質量份數的原料混合,加2-4倍藥量的水,用水煎煮20-40分鐘后提取濾 液。用此方法水煎3次,取三次濾液混合,滅菌消毒,分裝制成口服液。中醫認為本病性質有虛實之分,實癥為氣火亢盛,血熱妄行;虛癥有二 一為陰傷 虛火妄動,灼傷血絡,一為氣虛不能攝血,總之,因氣火逆亂,血不能循經致絡傷血溢,病因 以感受外邪,飲食失節,淤血阻滯,久病氣虛血虧為主。本發明組方主要針對早期血熱瘀滯型紫癜,重在清熱解毒、祛瘀消斑、涼血止血;方中諸藥合理配伍,互補協同,辯證治療,對過敏性紫癜具有很好的療效。為驗證本發明藥物的實際療效,應用本發明藥物配合臨床治療過敏性紫癜病人80 例。統計結果顯示治愈56例,治愈率為70%,明顯好轉21例,總有效率96. 3%,臨床 試驗結果證明,本發明藥物療效確切,并且無毒副作用,臨床應用安全可靠。
具體實施例方式按照下述重量準備原材料連翹1. 5kg、紫草1kg、丹參1. 2kg、生地1. 2kg、丹皮1kg、焦桅子1kg、赤芍1kg、白 茅根3. 5kg、旱蓮草2. 2kg、桃仁0. 9kg、大黃0. 7kg、三七0. 2kg。取上述質量份數的原料混合均勻,加3倍藥量的水,用水煎煮30分鐘后提取濾液。 用此方法水煎3次,取三次濾液混合,滅菌消毒,分裝制成口服液。
權利要求
一種治療過敏性紫癜的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藥物是由下述重量份數的原料制成的藥劑連翹10 20份、紫草7 14份、丹參8 15份、生地12份、丹皮10份、焦梔子7 14份、赤芍7 14份、白茅根30 40份、旱蓮草15 30份、桃仁8 15份、大黃6 10份、三七1 3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過敏性紫癜的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藥物是由下述重量 份數的原料制成的藥劑連翹10-20份、紫草7-14份、丹參8-15份、生地12份、丹皮10份、焦桅子7_14份、赤 芍7-14份、白茅根30-40份、旱蓮草15-30份、桃仁8_15份、大黃6_10份、三七1_3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治療過敏性紫癜的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藥劑是口服液。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治療過敏性紫癜藥物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取上述重量份 數的原料混合,加2-4倍藥量的水,用水煎煮20-40分鐘后提取濾液,用此方法水煎3次,取 三次濾液混合,滅菌消毒,分裝制成口服液。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治療過敏性紫癜的藥物,它是以連翹、紫草、丹參、生地、丹皮、焦梔子、赤芍、白茅根、旱蓮草、桃仁、大黃、三七為原料制得,該藥物可以制成臨床使用的多種藥劑,以口服液為優選劑型,本發明藥物重在清熱解毒、祛瘀消斑、涼血止血;對于對過敏性紫癜等病癥尤其是早期血熱瘀滯型紫癜具有很好的療效。有效率高,臨床應用安全可靠,無明顯毒副作用。
文檔編號A61P7/04GK101979057SQ20101050590
公開日2011年2月23日 申請日期2010年10月10日 優先權日2010年10月10日
發明者楊萬明 申請人:楊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