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治療青光眼及高眼壓的中藥制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青光眼及高眼壓的中藥制劑。
背景技術:
在國內外青光目te—疾病目前西醫尚不清楚其發病的機理,也無有效藥
物治療,大多采用降低眼壓的藥物進行維持。"-^:急性^i性青光眼,西醫 主要采用手術治療,但愈后復發機率極高;^T采用角膜移植,雖能暫時恢 復視力,但病根仍在,無法徹底治愈,此夕卜高額的費用及難于獲得的角膜, 故此種治療方法幾乎不能被眾多平民患者接受,多數患者最終以失明告終。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治療青光目H高眼壓的中藥制劑,藥效明顯, 藥費低。
實現本發明目的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治療青光目隊高目,的中藥制劑, 它是由下列14種顆粒狀濃縮中藥組成的復方,各顆粒狀濃縮中藥用量按重量 彬十如下
石膏15~25 , 木賊15~25 , 桔梗15~25 ,
柴胡15~25 , 鉤藤15~25, 草決明15 25
甘菊花15-25 密蒙花15~25 防風15~25 ,
黃芪15~25 , 香附子15~25, 澤瀉15~25,
甘草5~10, 陳皮5~10;
所述各顆粒狀濃縮中藥按重量計的濃縮比是相同的。 上述中藥制劑中,所述顆粒狀濃縮中藥按重量計的濃縮比為所用原料 重量與用該重量的原津牛得到的顆粒狀濃縮中藥重量之比;所述原料是指中藥 原料藥(即未經加工的中藥,也稱生中藥)或中藥飲片(即經過初加工的、 藥房出售的單味中藥,也稱熟中藥)。
上述中藥制劑中,所述顆粒狀濃縮中藥按重量計的濃縮比為5 : 1。 上述中藥制劑的劑型為口月gJ貞粒型中藥制劑。
本發明的技術效果是本發明的中藥制劑依據中醫理論即青光眼多因 七情過激,思慮ii^復,肝經郁熱,玄府郁閉,水道不利,神水癡滯,通路閉 塞,目壓升高所致。故而本著渴肝解郁,利水通絡,滋腎調肝入手,確定組 方依據。其復方中石膏、鉤藤、澤瀉和香附子有清熱涼血,利濕之功效; 桔梗和黃芪有解目中之郁之功效;木賊和柴胡有瀉肝解郁清楊之功效;草決明、甘菊花、密蒙花和防K^W疏絡,營養肝經之功效;甘草有^^和胃 之功效;陳皮有下氣清利調和諸藥之功效,諸藥復方共奏瀉肝解郁,利水通 利之功。本發明的中藥制劑已有約1800例青光眼和高眼壓患者服用,服藥后 視力與目,均恢復正常,30天治愈,更有甚者服藥前因青光眼已接近失明, 而在服藥后30天又重見光明的神奇療效。為平民患者帶來福音。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但不局限于此。 實施例1制備本發明的中藥制劑A
制4^本發明的中藥制劑時,均在獲得GMP認證的生產廠進行,生產方 法均4^符合GMP認證要求的現行生產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① 分別種取下述14種中藥原料藥或中藥飲片石膏、木賊、桔梗、柴胡、 釣藤、草決明、甘菊花、密蒙花、防風、黃芪、香附子、澤渴、甘草和陳皮 各250 Kg ,然后分別按符合GMP認證要求的現行生產方式進行提取、濃縮、 干燥,分別制得各50Kg濃縮比均為5 : 1 (重量比)的14種顆粒狀濃縮中 藥;
② 分別秤取步驟①制得的14種顆粒狀濃縮中藥,其中石膏、木賊、桔梗、 柴胡、釣藤、草決明、甘菊花、密蒙花、防風、黃芪、香附子和澤瀉4^f分 lKg,各秤取25份共計300Kg,甘草和陳皮4^除lKg,各秤取10份,共 計20Kg,然后,^t7^V^器內混合均勻;
③ 將步驟②制得的^給物按20g—^^真空袋內,密封、滅菌、消毒 后,制得本發明的口月固粒型中藥制劑A。
實施例2制備本發明的中藥制劑B
制備步驟M與實施例1相同,制得本發明的口月gJ貞粒型中藥制劑B, 不同點是步驟②所種取的步驟①制得的14種顆粒狀濃縮中藥的數量不同,其 中石膏、木賊、桔梗、柴胡、釣藤、草決明、甘菊花、密蒙花、防風、黃芪、 香附子和澤瀉4*除lKg,各秤取15份共計180Kg;甘草和陳皮4絲份lKg, 各秤取5份,共計10Kg。
本發明的中藥制劑并不受實施例的限制,根據實際需要,可以按實施例 1的具體步驟,通過在所述的組成復方的14種顆粒狀濃縮中藥用量的范圍 內,改變14種顆粒狀濃縮中藥的用量生產不同劑量的產品,以適應不同患者 的需要。
應用實例
應用實施例制得的本發明中藥制劑對青光眼和高目艮壓患者進行臨床應
用;
(一)臨床應用具體情況① 治療組300人其中男、女各150人;治療前,均經顯微4fcf企查眼底, 測定目,并檢查患者視力,確診為青光目詠高目^患者,其中10人因青光 眼已失明;
治療方法4艮據治療前上述檢查結果,選擇實施例1或實施例2制得的 中藥制劑A或B或根據實際需要制得的其他不同劑量的本發明中藥制劑;日 月良二次,每服一袋(20g),用滾開水沖化攪拌均勻服用。在服用過程中,患 者忌服咖啡、茶、M冷飲食,以免解藥和消減藥性。
② 對照組1: 50人均確診為青光眼患者,手術方法治療;
③ 對照組2: IOO人均確診為高眼壓患者,采用每天滴通用降眼壓藥水; 評定方法每周進4亍一次顯孩支#^查眼底,測定目,并檢查患者視力,
用以評定治療效果; 評價結絲明
治療組300人其中90%在30天內,目,恢復正常無疼痛感;目艮底與正 常A4目同,視力正常(個別高眼壓患者服藥20天已達到上述水平);其余IO %的患者則因患病時間較長(包括已失明者3人)30天內效果不明顯,經調 整服藥劑量繼續治療約60天,除了已失明的3 AJt,均已iiJ'j目^恢復正常 無疼痛感;目艮底與正常A^目同;視力正常;
所有臨床治療的病人(300人)自述,服藥期間無其他不良感覺。
治療后隨訪結果J^m定,5年內未見復發。
對照組1:手術后1年,90%患者一見力又明顯下降;
對照組2:目^較低的患者,能M維持原眼壓,但目,未見下降;眼 壓較高患者,視力明顯下降并有青光眼的前兆。
由治療組和對照組的結果,可以明顯i正明本發明的中藥制劑療效明顯。
本發明的中藥制劑治療的青光眼和高眼壓患者實際已有1800人,服藥后 視力與眼壓均恢復正常。為廣大青光眼和高眼壓患者提供了低價格、無副作 用且藥效顯著的藥物。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青光眼及高眼壓的中藥制劑,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14種顆粒狀濃縮中藥組成的復方,各顆粒狀濃縮中藥用量按重量份計如下石膏 15~25, 木賊 15~25, 桔梗 15~25,柴胡 15~25, 鉤藤 15~25, 草決明 15~25甘菊花 15~25 密蒙花 15~25 防風 15~25,黃芪 15~25, 香附子 15~25,澤瀉 15~25,甘草 5~10, 陳皮 5~10;所述各顆粒狀濃縮中藥按重量計的濃縮比是相同的。
2、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中藥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顆粒狀濃縮中藥 按重量計的濃縮比為所用原料重量與用該重量的原^h得到的顆粒狀濃縮中 藥重量之比;所id^、料是指中藥原料藥或中藥々大片。
3、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中藥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顆粒狀^i宿 中藥按重量計的濃縮比為5 : 1。
4、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中藥制劑,其特征在于,其劑型為口月gJ貞粒型 中藥制劑。石膏15~25, 柴胡15-25, 甘菊花15-25 黃芪15 25 , 甘草5~10,木賊15~25 , 鉤藤15~25, 密蒙花15-25 香附子15-25 陳皮5~10;桔梗15 25 , 草決明15~25 防風15~25 , 澤瀉15-25,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青光眼及高眼壓的中藥制劑,它是由下列14種顆粒狀濃縮中藥組成的復方,各顆粒狀濃縮中藥用量石膏、木賊、桔梗、柴胡、釣藤、草決明、甘菊花、密蒙花、防風、黃芪、香附子和澤瀉各15~25重量份,甘草和陳皮各5~10重量份;各顆粒狀濃縮中藥按重量計的濃縮比是相同的(例如5∶1),其劑型為口服的顆粒型中藥制劑。服用本發明的中藥制劑最快30天即可以復明。服藥期間無其他不良感覺。治療后隨訪5年內未見復發。為廣大青光眼和高眼壓患者提供了低價格、無副作用且藥效顯著的藥物。
文檔編號A61K36/8905GK101450160SQ20081024259
公開日2009年6月10日 申請日期2008年12月30日 優先權日2008年12月30日
發明者徐藝峰 申請人:徐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