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抗毒覃堿藥物的用途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基于施用抗毒覃堿(antimuscarinic)藥物來預防癲癇發作的預防療法,其中所述癲癇發作是在癲癇持續狀態、頭部創傷之后可能隨之發生的那些,所述的頭部創傷包括由神經外科操作和一般急性損傷事件所引起的那些。
癲癇定義為即使在沒有毒代謝或發熱背景時運動或非運動性癲癇反復發作的疾病。上述定義清楚地將非癲癇性癲癇發作與真正的癲癇區別開來,其中所述非癲癇性癲癇發作常常是與新陳代謝紊亂或中毒有關的單一的孤立的事件。盡管癲癇性與非癲癇性癲癇發作二者可能具有類似的臨床表現、驚厥發作,但癲癇病指的是一種永久性改變的背景疾病。按照這一方式,癲癇病人的神經系統以某一方式在其解剖學、生理學和藥理學方面均不同于無癲癇病的人。
癲癇病具有高的普遍性,其中每年的發病率范圍為11-131/100000,和占總人口的1.5%(Guerreiro和Guerreiro,1993)。這一疾病的病因學,盡管在大多數情況下是未知的,但有時可清楚地與以前的損傷事件相聯系。正因為如此,作為嚴重頭部創傷的結果,癲癇病的發病率范圍為15-80%,這取決于受傷的大腦區域的程度、位置和嚴重性(GumnitRJ.癲癇和腦損傷.《癲癇》修訂原因和治療,P.Robb(編.),Symposia Specialists,Chicago,pp.177-183,1980)。事實上,在嚴重頭部創傷之后發展成癲癇病的危險比一般人群高13倍。
一些癲癇病患者難以用現有的藥物療法進行治療,進而可能需要進行神經外科術。然而,即使在最好的醫療中心,外科手術并也不是總能完全地抑制癲癇發作(GermanoIM,Poulin N and Olivier A.復發的精神運動性癲癇的再次手術,《神經外科學雜志》,8131-36,1994)。事實上,可能的情況是,在其中徹底切除癲癇病灶且在外科手術之后仍持久地癲癇發作的那些條件下,外科手術本身可能構成了能引發癲癇病的大腦創傷(Sperling MR,Skolnick J and O`Connor MJ.短暫葉切除術后的先兆預測值,《癲癇》38(增刊.8)80,1997)。如上所述,嚴重的頭部創傷顯然與隨后癲癇病的發作相關聯。
目前可獲得的抗癲癇藥物能控制在70%的癲癇病人中的癲癇發作(YacubianEMT.Tratamento medicamentoso das epilepsias.Lemos編,Sao Paulo,1999)。盡管在癲癇發作控制中的這種相對成功,但可獲得的藥物并不真正抗癲癇,而是抗癲癇發作。可獲得的治療癲癇病的藥物沒有改變或抑制基礎的癲癇病況,而僅僅抑制癲癇發作。確實,迄今為止,在或者已經具有癲癇病的患者(能抑制癲癇病)中或者在嚴重的頭部創傷之后的患者(能防止癲癇病)中為評價真正的抗癲癇劑而進行的所有良好控制的臨床試驗是失敗的(Temkin NR,Dikmen SS and Winn HR.用于癲癇發作的預防的臨床試驗,《抗癲癇藥物的發展》,J French,I Leppik and MA Dichter(編.),Lippincott-Raven Publishers,Philadelphia,pp.179-88,1998)。結果,盡管在與神經系統的損傷相關的數種疾病之后存在形成癲癇病的危險,但目前得不到預防方案(Mello LEAM,Odesenvolvimento medicamentoso de novasestruturas moleculares,InTratamento medicamentoso das epilepsies.EMT Yacubian(編.),Lemos Editorial,Sao Paulo,pp.107-115,1999;Temkin等,1998 op.Cit.)。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預防在嚴重的頭部創傷之后可能隨之出現的癲癇病。本發明基于在老鼠中的試驗癲癇病模型的結果。在老鼠內的第一系列的實驗中,觀察到合成乙酰膽堿的特定神經元群(基本前腦膽堿能神經元)的選擇破壞會抑制隨后癲癇病的開始。假設該結果可能是基本前腦膽堿能神經元的功能阻斷的結果的話,則測試該系統的可逆藥物拮抗劑。因此,在老鼠的癲癇病模型中,我們使用東莨菪堿,它是一種膽堿能拮抗劑,以評價它在防止癲癇病開始方面的潛力。使用東莨菪堿鹽作為能防止癲癇病的試劑的有用的專利在1999年在巴西被報道,并隨后通過PCT路徑在30個不同國家申請了專利。
因此,本發明涉及與東莨菪堿相比,具有許多優點的抗毒覃堿藥物,即乙酰膽堿受體的拮抗劑,如比哌立登(biperiden)的用途。
該藥物是M1受體的部分可逆的選擇性拮抗劑(乙酰膽堿受體類),其顯示出更強有力的作用;比哌立登已經用于治療帕金森病的醫學實踐中,因此,由于它已知的安全性使它在不同的醫學疾病中產生更大的使用可能性。
本發明基于下述癲癇病的實驗模型,其中通過施用匹魯卡品,它是一種膽堿能拮抗劑,實現在老鼠中誘導大腦損傷。根據這一模型的最初描述,在或者老鼠或者小鼠體內注射匹魯卡品之后約20-30天,開始自發性反復出現癲癇發作(Turski WA,CavalheiroEA,Schwarz M,Czuczwar SJ,Kleinrok Z and Turski L.由毛果蕓香堿引起的大鼠肢體癲癇發作,《行為,腦電圖和神經病理的研究》,行為性腦研究,9315-335,1983;MelloLEAM,Cavalheiro EA,Babb TL,Kupfer WR,Pretorius JK,Tan AM and Finch DM.在慢性癲癇的毛果蕓香堿模型種癲癇發作的復發機理細胞的損失及苔蘚樣纖維的生長,《癲癇》34985-995,1993)。由于其特殊特征,匹魯卡品模型是目前在癲癇病研究中3個最廣泛使用的實驗模型之一。
直到最近,還沒有在匹魯卡品或癲癇病的類似模型中在防止進一步形成癲癇病方面顯示出有效性的實驗方法。在采用抗毒覃堿化合物,特別是采用比哌立登的目前的工作中,證明在匹魯卡品損傷之后其預防用途顯著延遲或甚至抑制自發性反復癲癇發作,即癲癇病的開始。在最終保持并發生癲癇反復發作的那些動物中,與未用比哌立登治療的動物相比,這些動物的癲癇發作頻率顯著較低。
比哌立登與阿托品一起是經典的膽堿能拮抗劑,且已知阻斷毒覃堿受體。這些藥物因其能阻斷膽堿能傳遞而被公知,否則所述膽堿能將通過毒覃堿受體介導被傳遞。對于我們的實驗來說,我們使用Wistar的雄性成年老鼠,這些老鼠在溫度、光/暗循環都受控制的條件下被飼養且最多6只動物一組地保存在具有自由通向自來水和老鼠食物粒料的聚丙烯盒中。老鼠腹膜內施用320mg/kg劑量的匹魯卡品以誘導癲癇狀態。
正如所預期的,全身施用匹魯卡品導致的結果是行為改變,如運動不能、身體震顫和/或頭部的肌陣孿反射和伴隨大量唾液的口臉刻板動作。癲癇發作狀態,這是一種不停的癲癇發作狀態的疾病,在注射匹魯卡品之后平均19±5分鐘發生。在開始癲癇發作狀態之后3小時,在實驗組內的動物(n=10)腹膜內注射第一最初劑量的比哌立登(8mg/kg)。該劑量代表在嚙齒類動物中誘發記憶損傷所需的濃度(Roldan G,Bolanos-BadilloE,Gonzales-Sanches H,Quirarte GL and Prado-Alcala RA JW.選擇性的M1毒覃堿受體拮抗劑破壞老鼠的抑制性逃避的記憶強化.Neurosci.Lett.,230,23093-6,1997)。
當其半衰期為24±1.2小時時,每8小時給予比哌立登,以便于在10天的總治療過程中,維持穩定的治療水平。對于對照組內的動物(n=6),在開始癲癇發作狀態之后2小時,按照類似的方案開始施用滅菌鹽水溶液(0.9%NaCl),而不是比哌立登。
在癲癇病的匹魯卡品模型中,在施用匹魯卡品并誘導癲癇病狀態之后數周,只要使動物存活著,則該動物出現反復的自發性癲癇發作狀態。據認為,這種癲癇病況充分地模擬人類的一些類型的癲癇發作狀態且能緊密地反映在創傷后癲癇病中發生的一系列事件。
在誘導癲癇病狀態之后的約15-20天,即自發性癲癇發作開始的潛伏期的報道持續時間,開始約12小時/周地用攝像機監控癲癇發作的行為。基于我們最初的假設,(用比哌立登治療的)實驗組或者具有顯著的下降或者不顯示出自發性癲癇發作,因此為了避免錯誤的負面結果,24小時/周地視頻監控這些動物的取樣速度。在誘導癲癇發作狀態之后約120天視頻監控這些動物。在29英寸寬的電視屏上常規地評估被記錄的視頻帶,并記錄對每一動物所觀察到的癲癇發作。
對于對照組來說,視頻記錄時間開始的潛伏期為3.2±1.1周,因此在引發自發性癲癇發作所報道的時間內,和對于實驗組來說,為6.0±1.1周,因此,比未治療組的時間大2倍(表1)。對照組所出現的數值顯著類似于已經在特征是匹魯卡品模型的各種論文中報道的那些。這種類似性因此輔助我們證實我們監控自發性癲癇發作的程序。
表1對于實驗組和對照組來說,第一次記錄的自發性癲癇發作開始時的潛伏期的長度
數據用平均值±標準偏差的形式表達;p*<0.03(Mann-Whitney)。
可以看出,表1表達的數據清楚地表明,在該模型中,所采用的治療對自發性癲癇發作開始方面的保護效果。確實,實驗組的平均潛伏期是對照組的2倍。若在人類的臨床研究中可再現的話,這一效果單獨已經代表了在控制創傷后的癲癇發作方面的巨大進步。
對照組與實驗組在癲癇發作頻率方面的比較確實也得到統計學上的顯著差別(參見表2)。
表2實驗組和對照組的自發性癲癇發作的頻率
數據用平均值±標準偏差的形式表達;p*<0.02(Mann-Whitney)。
表2清楚地表明,對照組的自發性癲癇發作的平均頻率比(用比哌立登治療的)實驗組高2倍。然而,對于每次單獨的癲癇發作來說,我們沒有發現這兩組之間在其定性或定量本質上的差別。因此,在其它特征方面,用比哌立登治療也得到保護。
我們的結果表明,在嚴重的頭部受傷之后共10天長期施用(例如連續灌注、多次施用、經皮施用)比哌立登可能具有減少或阻斷隨后形成癲癇病的可能性。本發明在人類上的可能用途自然必須依賴于臨床試驗,以確定合適的劑量和治療的持續時間以實現最佳的結果。本發明的結果支持在人類出現嚴重的頭部創傷之后立即采用比哌立登治療的臨床研究開發。如果嚴重的頭部創傷的頻率和強有力的臨床證據將該事件與隨后形成癲癇病相關聯,則應當不難以招聘所需數量的患者進行初步評估所提議的治療方案。最后,重要的是記住目前得不到可能用于這一疾病的治療方案。
權利要求
1.抗毒覃堿藥物的用途,其特征在于,這種藥物用于制備能阻滯癲癇病發展的化合物。
2.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抗毒覃堿藥物的用途,其特征在于,這種藥可在嚴重的頭部創傷意外之后使用。
3.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抗毒覃堿藥物的用途,其特征在于,這種藥可在切除致癲癇本性的解剖學結構的外科手術之后使用。
4.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抗毒覃堿藥物的用途,其特征在于,這種藥可在一段癲癇發作狀態之后使用。
5.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比哌立登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比哌立登用于制備能阻滯癲癇病發展的化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5中所述的比哌立登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比哌立登可在嚴重的頭部創傷意外之后使用。
7.根據權利要求5中所述的比哌立登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比哌立登可在切除致癲癇本性的解剖學結構的外科手術之后使用。
8.根據權利要求5中所述的比哌立登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比哌立登可在一段癲癇發作狀態之后使用。
全文摘要
抗毒覃堿藥物,特別是比哌立登,作為藥物的用途,用于防止在癲癇病狀態的病況、嚴重頭部創傷之后可能隨之發生的那些,所述的頭部創傷包括因神經外科創傷和大腦的急性損傷事件引起的那些。
文檔編號A61KGK1753660SQ200480004992
公開日2006年3月29日 申請日期2004年2月25日 優先權日2003年2月24日
發明者路易斯·歐熱尼奧·阿勞若·德梅洛, 西蒙娜·卡斯特羅皮爾·貝納西, 克里斯蒂娜·高卡泰, 克里斯蒂娜·崗克烏茲·馬桑特 申請人:圣保羅州研究獎勵基金會, 圣保羅州聯邦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