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溫通化淤、消腫生骨的中藥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溫通化瘀、消腫生骨的中藥組合物,特別是涉及一種用于治療皮肉瘀腫、疼痛、骨折、筋斷、腰間盤突出和股骨頭壞死中的一種或多種疾病的中藥組合物。
目前存在許多中藥制劑可以用于溫通化瘀和消腫生骨等,例如中國專利CN1435219A公開了一種活血止痛片,其由觀音草、冰片和松香等13味藥物組成,可以用于治療跌打損傷和軟組織扭傷等疾病。但該藥物存在的缺點是含有的中藥材料種類太多,需要13味中藥;另外,其適用癥較少,僅僅能夠用于治療跌打損傷和軟組織扭傷。另一篇中國專利CN1471955A公開了一種活血化瘀、消腫止痛的中藥片,其由當規、三七、乳香、冰片、土憋蟲和自然銅等藥物組成,其缺點在于適應癥少,制備方法復雜,因為含有自然銅,故毒副作用強,另外,當歸、三七等材也比較貴,從而使生產成本高。
本發明提供一種溫通化瘀、消腫生骨的中藥組合物,其只需較少種類的中藥材料制備,制備方法簡單,成本低。適應癥廣,能夠用于治療皮肉瘀腫、疼痛、骨折、筋斷、腰間盤突出和股骨頭壞死等多種疾病。
本發明一方面提供一種溫通化瘀、消腫生骨的中藥組合物,該組合物含有6-18重量份的血蝎、6-18重量份的穿山甲和0.5-1.5重量份的元胡。
本發明的一種優選的中藥組合物還含有2-6重量份的川芎和2-5重量份的丹參。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更優選的中藥組合物,其除了含有上述比例的血蝎、穿山甲和元胡外,還可以含有5-15重量份的陽春砂仁、0.5-1.5份的山渣和2-5重量份的萊菔籽。
在本發明的一種特別優選的中藥組合物中,其除了含有上述比例的血蝎、穿山甲、元胡、陽春砂仁、山渣和萊菔籽外,該組合物還可含有2-6重量份的川軍和6-18重量份的川牛夕。
在本發明另一種特別優選的中藥組合物中,其除了含有上述比例的血蝎、穿山甲、元胡、陽春砂仁、山渣、萊菔籽、川軍和川牛夕外,該組合物還可以含有2-6重量份的川軍和和6-18重量份的川牛夕。
在本發明一種非常優選的藥物組合物中,其含有血蝎6-18重量份、穿山甲6-18重量份、元胡0.5-1.5重量份、川芎2-6重量份、丹參2-5重量份、陽春炒仁5-15重量份、山楂0.5-1.5重量份、萊菔籽2-5重量份、川軍2-6重量份、川牛夕6-18重量份。
本發明一種最優選的組合物含有血蝎12重量份、穿山甲12重量份、元胡1重量份、川芎4重量份、丹參3.5重量份、陽春炒仁10重量份、山楂1重量份萊菔籽3.5重量份、川軍4重量份、川牛夕12重量份。
在本發明的中藥組合物中,血蝎和穿山甲等藥物能夠活血化瘀、消腫止痛;元胡、川芎和丹參等具有行氣、活血和止痛的能夠,并且有助于活血化瘀;陽春砂仁、山渣和萊菔籽等藥物能夠理氣寬胸助消化,增進飲食;川軍和川牛夕等藥物破血導滯通暢胃腸。
本發明的組合物具有溫通化瘀和消腫生骨的功能,因此能夠用于治療皮肉瘀腫、骨折、外傷、內傷、刀傷引起的機體內、外軟組織瘀腫,韌帶、筋斷、疼痛等癥。
本發明還涉及上述中藥組合物的應用,用于制備治療皮肉瘀腫、疼痛、骨折、筋斷、腰間盤突出和股骨頭壞死等多種疾病的藥物。
本發明藥物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如下按照上述比例,把元胡(可以優選地加上川芎、丹參、山楂、萊菔籽、川軍和川牛夕中的一種或多種)用水煎煮2次,將兩次煎液混合過濾后濃縮,制成濃縮液,將穿山甲和血蝎(優選地加上陽春炒仁)按照所述比例粉碎成粉末,再把所得粉末與上述濃縮液制成丸劑,干燥,制成褐色水丸。
除了可把本發明的組合物制成丸劑外,還可以按照本領域已知的方法將其制成膏劑、散劑、粒劑、酊劑、栓劑和片劑等多種劑型。
本發明的藥物組合物用量和用法為每日5克,分3次給藥。
本發明的藥物組合物需要密閉保存,并注意防潮。患者服藥時忌蔥蒜,孕婦慎用。
實施例實施例1將1重量份的元胡用水煎煮2次,將兩次煎液混合過濾后濃縮,將12重量份的血蝎和12重量份的穿山甲粉碎成粉末,把粉碎的粉末與以上濃縮液混合,干燥后制成褐色水丸。
實施例2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用“4重量份的川芎、3.5重量份的丹參和1重量份的元胡”代替實施例1中“1重量份的元胡”,制成褐色水丸。
實施例3、把4重量份的川芎、3.5重量份的丹參、1重量份的元胡、1重量份的山楂、3.5重量份的萊菔籽用水煎煮2次,將兩次煎液混合過濾后濃縮,將12重量份的血蝎和12重量份的穿山甲粉碎成粉末,把粉碎的粉末與以上濃縮液混合,干燥后制成褐色水丸。
實施例4把4重量份的川芎、3.5重量份的丹參、1重量份的元胡、1重量份的山楂、3.5重量份的萊菔籽、4重量份的川軍和12重量份的川牛夕用水煎煮2次,將兩次煎液混合過濾后濃縮,將12重量份的血蝎和12重量份的穿山甲粉碎成粉末,把粉碎的粉末與以上濃縮液混合,干燥后制成褐色水丸。
實施例5把1重量份元胡、4重量份川芎、3.5重量份丹參、1重量份山楂、3.5重量份萊菔籽、4重量份川軍和12重量份川牛夕用水煎煮2次,將兩次煎液混合過濾后濃縮。把12重量份血蝎、12重量份穿山甲和10重量份陽春炒仁粉碎成粉末,把粉碎的粉末與以上濃縮液混合,干燥后制成褐色水丸。
臨床實驗1、治療骨折的臨床實驗一般資料 治療組180例,男144例,女36例,均為某醫院的骨折患者,年齡8-75歲,病史2天至20天,病例為胸腰椎骨折、尺骨鷹嘴骨骨折,尺橈骨骨折,科累斯骨折,鎖骨骨折,髖骨骨折,將其平均分成6組,這6組在年齡、性別以及傷病情況均無顯著差異,治療前均經體格檢查和X光攝片,治療后一個半月均給予X光攝片對照,所有患者均為閉合性骨折。
方法第1-5組分別應用實施例1-5的組合物外敷,外面用繃帶包扎,然后用小夾板固定,7天后換新藥。對照組,按照西醫的治療方法復位+石膏固定+西藥對癥治療,這6組均經一個半月后攝片復查骨折的愈合情況,并對照給藥組和對照組的臨床癥狀的恢復情況。
療效標準治愈X線攝片檢查骨折達解剖復位或接近解剖對位愈合,功能完全恢復正常,能參加勞動和工作,活動與正常人無異;顯效骨折愈合良好,休息或活動時患處無疼痛或僅有略微不適,功能基本恢復;有效骨折已愈合,休息時患處稍感不適,活動后仍有疼痛,功能部分恢復;無效骨折未愈合,癥狀無改善,功能障礙。
結果如下列表1所示試驗組治愈率 顯效率 有效率 無效率對照組50%30%10%10%
實施例1中藥組合物給藥組 60% 10% 20% 10%實施例2中藥組合物給藥組 70% 10% 6.6% 3.3%實施例3中藥組合物給藥組 70% 10% 10% 0%實施例4中藥組合物給藥組 80% 10% 6.6% 3.3%實施例5中藥組合物給藥組 90% 3.3% 3.3% 3.3%2、治療早期股骨頭壞死的臨床實驗早期股骨頭壞死的病例均由股骨骨折所致早期股骨頭壞死,診斷以髖關節平片為依據,其具體標準為(1)股骨頭無塌陷;(2)骨小梁形態正常、增粗、扭曲或碎裂;(3)見到骨吸收帶;(4)未見到骨硬化帶。
一共收集到100個病例,男70例,女30例,從骨折到發現壞死時間為2-10個月之間,平均5個月。將上述病例分成5組,分別用實施例1-5的中藥組合物進行治療,用藥時間為6-12個月,平均9個月。治療前后用X線平片進行比較,結果發現實施例1-5的中藥組合物對早期股骨頭壞死具有明顯的療效,實施例1、2、3、4和5的中藥組合物用藥后,分別有95%、85%、80%、75%和65%的病例出現令人滿意的骨重建。
3、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的臨床實驗3.1一般資料250例患者全部來自門診和住院病人,均經X光片或CT或核磁確診,其中男180例,女70例,年齡最小的20歲,最大70歲,平均38歲,發病部位單節段椎盤突出100例,多節段椎盤突出150例。病程最短者3天,最長者3年。
3.2方法將上述病例平均分成5組,分別用實施例1-5的中藥組合物進行治療,平均給藥40天。治療標準為全愈——腰腿痛消失,完全恢復原工作;好轉——勝任正常工作,較重體力勞動后或受寒后腰腿不適;無效——癥狀完全沒有改善或加重。
治療組 全愈好轉無效實施例1中藥組合物給藥組 48%18%34%實施例2中藥組合物給藥組 56%28%16%實施例3中藥組合物給藥組 64%28%8%實施例4中藥組合物給藥組 70%26%4%實施例5中藥組合物給藥組 80%14%6%
權利要求
1.一種溫通化瘀、消腫生骨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含有6-18重量份的血蝎、6-18重量份的穿山甲和0.5-1.5重量份的元胡。
2.權利要求1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還含有2-6重量份的川芎和2-5重量份的丹參。
3.權利要求1-2任意一項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還含有5-15重量份的陽春砂仁、0.5-1.5份的山渣和2-5重量份的萊菔籽。
4.權利要求1-2任意一項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還含有2-6重量份的川軍和6-18重量份的川牛夕。
5.權利要求3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還含有2-6重量份的川軍和6-18重量份的川牛夕。
6.權利要求5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含有血蝎6-18重量份、穿山甲6-18重量份、元胡0.5-1.5重量份、川芎2-6重量份、丹參2-5重量份、陽春炒仁5-15重量份、山楂0.5-1.5重量份、萊菔籽2-5重量份、川軍2-6重量份、川牛夕6-18重量份。
7.權利要求6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含有血蝎12重量份、穿山甲12重量份、元胡1重量份、川芎4重量份、丹參3.5重量份、陽春炒仁10重量份、山楂1重量份、萊菔籽3.5重量份、川軍4重量份、川牛夕12重量份。
8.權利要求1-7任意一項中藥組合物的應用,用于制備治療皮肉瘀腫、疼痛、骨折、筋斷、腰間盤突出和股骨頭壞死中的一種或多種疾病的藥物。
9.制備權利要求1的中藥組合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重量份的元胡用水煎煮2次,將兩次煎液混合過濾后濃縮,制成濃縮液,將穿山甲和血蝎按照所述比例粉碎成粉末,再把所得粉末與上述濃縮液制成丸劑,干燥。
10.制備權利要求5-7任意一項中藥組合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把元胡、川芎、丹參、山楂、萊菔籽、川軍和川牛夕按照所述重量配比混合,用水煎煮2次,將兩次煎液混合過濾后濃縮,制成濃縮液,將穿山甲、陽春炒仁和血蝎按照所述比例粉碎成粉末,再把所得粉末與上述濃縮液制成丸劑,干燥。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一種溫通化淤、消腫生骨的中藥組合物,其由血蝎和穿山甲等藥物組成,其用于治療皮肉淤腫、疼痛、骨折、筋斷、腰間盤突出、股骨頭壞死等病癥。
文檔編號A61K9/20GK1651010SQ20041010276
公開日2005年8月10日 申請日期2004年12月29日 優先權日2004年12月29日
發明者劉秀才 申請人:劉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