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治療四肢骨傷的口服藥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人體骨傷的系列藥物,該系列藥物是對腦、頸、腰、胸、腹、上下肢的分部、分期治療的內外兼治的藥物。本申請是申請號為01107169.9公開號為CN1312104A號名稱為“治療骨傷的系列藥物”的分案申請。
在中醫理論中,治療骨傷的原則是動靜結合,筋骨并重,內外兼治,既重視局部,又注意全身的辨證論證。一般都采用三期分治及分部位治療。
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對骨折病員多采用手術治療,造成了骨折的遲延愈合,影響了骨折愈合及愈合后的效果。
而現有的治療骨傷用藥多為外用藥物,沒有分部分期的內外兼治藥物,難于達到較快較好的治療目的。
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研制一種可避免手術治療的分部分期治療骨傷的口服和外敷藥物。
本系列藥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分部分期按輕、重、初、中、后期的組成是腦傷初期1號,中、后期2號,后遺癥3號。頸傷初期4號、初期重傷5號、中、后期6號。腰傷初期7號,初期重癥8號,中后期9號,胸傷初期10號,中、后期11號。腹傷初期12號,腹傷中、后期13號。上肢骨傷初期14號,中期15號,后期16號。下肢初期17號,中期18號,后期19號。
外敷骨傷初期20號、中、后期21號。
在上述系列藥物的各部位損傷用藥中。口服藥物可與多處傷并用,用量減半。三、四處傷再減。每次總用量不超過12克。
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分部、分期進行配伍的系列藥物,其總的功效是,使藥力直達病灶,達到骨傷早期快速愈合的目的。
本系列藥的特點是分部、分期制成散劑,又可制成膠囊、片劑、丸劑等。
這種系列藥除對治療骨傷有特效外,還可多傷并用,也有特效,部份藥對骨質增生也有特效。
這種藥除兒童減半,部份藥孕婦禁服和老年人慎服外,無其它負作用。
這種藥制作方法簡單,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弊端。有較高的針對性和較高的選擇性。使用方便。
經發明人20多年對骨傷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發現無特效者,實踐還證明對早期輕傷骨折病人一般二周內可治愈,24小時止痛。嚴重的骨傷病人二至三天可止痛,三周可治愈。特別嚴重的二到三天可止痛,五周可治愈。對中后期的病人,一般的一周可治愈。嚴重的兩周可治愈。特別嚴重的四周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配方的藥物曬干后,研成細末并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制成散劑分包備用,或者將配好的藥物細末制成膠囊、丸劑、片劑、軟膏等備用。
下面分別對各種藥物進行詳盡描述治療腦傷初期的1號口服藥物。
本藥物是涉及腦傷初期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顱腦損傷,腦震蕩,有較好的療效,對上、下頜骨損傷也有療效。
從病因病理來看,在中醫理論中,腦傷屬于中醫傷科內傷臟腑的范疇。在西醫中,腦傷屬于顱腦損傷的疾病。從當前的實際情況來看。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西醫理論研制的治療顱腦損傷的藥物,均為治傷的壟統藥物,難于達到較好的治療目的。
本藥物的機理是根據中醫既重視局部,又注意全身的辯證論治的理論。研制的分部、分期治療的一種治療腦傷的藥物。
這種藥物的核心是,該藥物中的原料中按重量的組成是當歸10-20g,桃仁10-15g,紅花6-10g,赤芍10-20g,川芎6-12g,木通10-15g,白芷10-15g,石決明30-50g,鉤藤25-50g,菊花10-15g,蔓荊子10-20g,茯神25-50g,大黃6-10g。
在上述藥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其下限時,療效就不顯著。
總之,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其總的功效是活血祛瘀為主。輔以平肝潛陽,利水消腫,達到治愈腦傷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丸劑、片劑、膠囊等。
2、這種藥除老年人、孕婦禁服、兒童減半外,無其它副作用,該藥物對頜骨損傷也有療效。
3、這種藥物對頸以上的頭、面任何部位骨損傷、腦震蕩都有特效。
4、制作方法簡單。
5、克服了現有成藥的弊端,使用方便,對傷病員有針對性治療,無任何損傷。
下表為本發明的實施例
經發明人對30多例腦傷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發現后遺癥。實踐證明對一般傷員(腦震蕩)一個療程即可。續服腦傷中期藥物,一個療程即可治愈。對嚴重的傷者,三個療程也可治愈。特別嚴重的傷員在手術治療下,結合本藥物治療,也可加快腦傷的治愈和根治。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曬干后,研成細末并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成散劑,每6克一包,9包為一個療程,用開水沖服,每日3次,每次一包。或者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片劑、膠囊,或丸劑。每次,每個療程的服用量與散劑相同。
治療腦傷中期的2號口服藥物本藥物是涉及腦傷中期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頸以上的頭面任何部位損傷,腦震蕩,有較好的療效。從病因病理來看,在中醫理論中,腦傷中期腦、腑脈絡受損,髓海氣血耗傷,神明失其奉養,阻塞清竅,故用和營通竅,平肝熄風、以達治愈。
本發明的目的是根據中醫理論,既重視局部,又注意全身的辯證治療理論,研制的分部、分期的一種治療腦傷中期的藥物。
這種藥物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的組成是當歸10-20g,白芍10-20g,黨參10-20g,何首烏20-30g,茯神12-25g,川芎6-15g,龍齒30-40g,白蒺藜10-20g,鉤藤12-25g,菊花10-15g,甘草6-10g。總之,本發明的配方,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其總的功效是活血熄風,和營通絡,達到治愈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對顱腦損傷,腦震蕩中期有特效。
2、這種藥物可制成散劑、膠囊、丸劑等形態。
3、這種藥物除兒童減半外,無其它副作用。
4、克服了現有治傷成藥的弊端,使用方便,對傷病員和醫務人員運用成藥有選擇性和針對性,無任何不良反應。其制作方法簡單。
經發明人對30多例腦傷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發現不良反應。實踐還證明,對一般傷病員一個療程即可治愈,特別嚴重的患者(腦傷后遺癥)須服腦傷后期口服藥物,即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曬干后,研成細末并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制成散劑,每6克一包,9包為一個療程。用開水沖服,每日3次,每次一包。或者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膠囊、丸劑、片劑。每次、每日及每個療程的服用量與散劑相同。
治療腦傷后遺癥的3號口服藥物本藥物涉及腦傷后遺癥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顱腦損傷,腦震蕩后遺癥有很好的療效。
從病因,病理來看,在中醫理論中,腦傷后遺癥是由于破經損絡,惡血內阻,氣滯血瘀致使肝血失藏,肝目失養導致風陽內動等證侯。在西醫中認為本病發生機理中器質性因素與腦膜粘連。與刺激神經末稍有關,認為與缺血,植物神經功能不穩定有關。但從當前實際情況來看,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根據西醫理論研制的成用藥物,均不能分部很好的治療腦傷后遺癥。難于達到根治腦傷后遺癥的目的。
本發明的目的是根據中醫理論既重視局部,又注意全身的辯證論治,研制的一種可根治腦傷后遺癥的口服藥物。這種藥物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克的組成是當歸10-20g,白芍10-20g,川芎6-12g,龍齒30-50g,白蒺藜10-20g,黨參10-20g,黃芪30-60g,地龍15-30g,赤芍10-20g,桃仁10-20g,紅花6-12g,何首烏12-25g,茯神15-30g,炙甘草6-12g。
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其下限時,療效就不顯著。總之,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其功效是本著活血祛瘀為主,補氣利水為輔,以活血通利為根治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可制成散劑、丸劑、膠囊、片劑等形態。
2、這種藥物除對腦傷后遺癥有特效外,對腦缺血、中風后遺癥亦有療效。
3、這種藥除兒童減半,孕婦禁服外,無負作用。
4、克服了現有成藥的弊端,使用方便,有較高的針對性和選擇性。其制作方法簡單。
下表為本發明的實施例
經發明人對20多例腦傷病人的臨床運用,療效特別好,對一般的腦傷后遺癥,一個療程即可治愈,對嚴重的后遺癥兩個療程也可治愈,特別嚴重的腦傷后遺癥患者堅持服用一段時間的該藥物也可治愈。
本發明的服用和制作方法與腦傷初、中期一樣不變。
治療頸傷初期的4號口服藥物本發明涉及頸傷初期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頸傷初期有很好的療效。
從病因病理來看,在中醫理論中,頸傷屬于中醫傷科范疇,多由直接和間接外力所致。或因長期的全身或局部不合理的運動而致。導致氣血瘀阻,不通則痛。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西醫理論研制的成用藥物多為外用藥物。口服藥物藥力不能直達病灶,療效不顯著,多數病人有后遺癥,體操運動員桑蘭就是一例。
本發明的目的是研制一種可根治頸傷的初期用藥的口服藥物,這種藥物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的組成是當歸10-20g,赤芍10-20g,續斷10-20g,威靈仙10-20g,葛根10-20g,秦艽12-25g,延胡索10-20g,木香10-20g,枳實10-20g,厚樸10-20g,桑枝30-50g,木通10-20g,大黃6-15g,紅花6-12g,桃仁10-20g;
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下限時,療效不顯著。
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功效是活血祛瘀,行氣止痛。從而使瘀祛新生,達到治療目的。
下表為本發明的實施例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可制成散劑、丸劑、膠囊、片劑等形態。
2、這種藥物對頸傷初期較有特效。
3、這種藥除兒童減半,孕婦禁服外,無負作用。
5、克服了現有成藥的弊端,使用方便,有較高的針對性和選擇性,可避免手術治療。其制作方法簡單。
經發明人對10多例傷者的治療,療效特別好,無一例后遺癥,對一般頸傷病人,一個療程即可治愈,對嚴重的兩個療程也可治愈,特別嚴重的病人須服用頸傷5號藥物即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曬干后,研成細末并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成散劑每6克一包,9包為一個療程。每日3次,每次1包,用開水沖服。或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片劑、丸劑、膠囊,每日每次與散劑服用方法和服用量相同。
治療頸傷骨折重癥5號口服藥物本發明涉及頸傷骨折初期癱瘓治療的口服藥物。
該藥物對頸椎骨折初期癱瘓有較好的效果。
從病因病理來看,在中醫理論中,頸傷骨折的早期并發癥主要是神經損傷,治療須針對“血氣凝結”的機理。
從當前的實際情況來看,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根據西醫理論研制的成用藥物,都難于達到根治頸椎骨折的目的。
本發明的目的是研制一種可根治頸椎骨折的口服藥物。使頸椎骨折的傷者初期達到治愈,不至癱瘓。避免手術治療,損傷神經。這種藥物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組成是當歸10-20g,赤芍10-20g,續斷10-20g,威靈仙10-20g,秦艽12-25g,延胡索10-20g,桃仁10-20g,紅花6-12g,枳實10-20g,厚樸10-20g,葛根10-20g,木通10-20g,木香10-20g,芒硝30-50g,桑枝30-50g,大黃15-30g;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副作用,低于下限時,療效不顯著。
本發明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功效是活血祛瘀為主,輔以行氣止痛,破積利水之治法,根據通則不痛,痛則不通之醫理。使瘀血祛除,為加快骨折愈合創造一定條件。修復受損神經,調節人體內部的有利因素,增強機體自身修復能力。達到治愈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既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丸劑、膠囊、片劑等形態。
2、這種藥物對頸傷初期四周之內的弛緩性癱瘓,痙攣性癱瘓,都有很好的效果。
3、這種藥物除兒童減半,孕婦禁服外,無其它副作用。
4、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弊端,使用方便,有較強的針對性和選擇性。使藥直達病灶。其制作方法簡單。
經發明人對10多例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發現復發者,實踐證明對一般頸傷癱瘓者。一個療程即可解除癱瘓,特別嚴重的患者。加大服用量,兩個療程也可解除癱瘓,后在服頸傷初期4號藥既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曬干后,研成細末并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制成散劑每10克一包,9包為一個療程,用開水沖服,每日3次,每次1包,或者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丸劑、膠囊、片劑。每日,每次及每個療程的服用量與散劑相同。
下表是本發明的實施例
治療頸椎損傷的中、后期的6號口服藥物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頸椎損傷中、后期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頸椎骨質增生也有很好的療效。
從病因病理來看,在中醫理論中,病情由實轉虛,成為后期。治以補肝腎,壯筋骨,輔以養血,祛風,通絡治之。
從當前的實際情況來看,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西醫理論研制的成藥,都不能很好的根治頸椎損傷的后期之癥。難于達到治愈的目的。
本發明的目的是研制一種可根治頸椎損傷中、后期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頸椎骨質增生也有很好的療效。這種藥物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的組成是當歸12-25g,白芍30-60g,續斷12-25g,威靈仙15-30g,鉤藤12-25g,熟地15-25g,獨活12-25g,桑寄生30-50g,葛根12-25g,雞血藤15-30g,防風15-30g,木瓜15-30g,五加皮12-25g,炙甘草10-20g;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下限時,療效不明顯。
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其功效是活血養血、祛風通絡、強筋壯骨,達到治愈目的。
本藥物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既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丸劑、片劑、膠囊等形態。
2、這種藥物除對頸傷中、后期有特效外,對頸椎骨質增生也有特效。
3、這種藥物除兒童減半外,無其它副作用。
4、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不足,使用方便,有高度的選擇性和針對性。其制作方法簡單。
經發明人對100多例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末發現復發者。實踐證明,對一般頸椎損傷的中后期患者和頸椎骨質增生患者,一個療程即可根治,對嚴重的病人兩個療程也可治愈,特別嚴重的患者5個療程即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曬干后,研制成細末并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制成每10克一包,18包為一個療程。用開水沖服,每日三次,每次1包,或者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丸劑、片劑或膠囊,每次、每日及每個療程的服用量與散劑相同。
下表是本發明的實施例
治療腰背損傷初期的口服7號藥物本發明涉及治療腰背損傷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腰背損傷有很好的療效。
從病因病理來看,在中醫理論中,腰背傷屬于中醫傷科范疇,多屬直接和間接外力所致,或因長期的全身或局部不合理的運動所致。導致氣血瘀阻,不通則痛,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西醫理論研制的成用藥物,多為外用藥物,口服藥物藥力不能直達病灶,所以療效不是很好。留下后遺癥。
本發明的目的是研制一種可根據腰背傷初期用藥的口服藥物。這種藥物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的組成是當歸12-25g,赤芍12-25g,續斷12-25g,威靈仙12-25g,秦艽15-30g,延胡索12-25g,厚樸10-20g,木香10-20g,桑枝30-50g,大黃10-20g,木通10-20g,枳實10-20g。
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其下限時,療效不顯著。
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功效是活血祛瘀,行氣止痛,從而使瘀祛新生,達到治愈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既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丸劑、片劑、膠囊等形態。
2、這種藥物對腰背損傷,腰扭傷,有特效。
3、這種藥物除兒童減半孕婦忌服外,無其它副作用。
4、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不足,使用方便,有高度的選擇性和針對性。其制作方法簡單。
下表是本發明的實施例
經發明人對300多例病人的臨床運用。效果特別好,一般的患者,一個療程即可治愈,對嚴重的患者,兩個療程可治愈,特別嚴重的患者,可服腰傷重癥8號藥物,三至五個療程也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曬干后,研成細末并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成每10克一包,6包一個療程,用開水沖服,每日3次,每次1包,或者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膠囊、片劑、丸劑。每次,每日及每個療程的服用量與散劑相同。
治病腰傷重癥的8號口服藥物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腰背骨折初期癱瘓的口服藥物。
從病因病理來看,在中醫理論中,腰背骨折屬中醫外科內傷范疇,多由直接和間接外力所致造成脊椎骨折,神經損傷,出現并發癥,使在損傷平面以下的神經所支配組織的運動,感覺,反射等失常。癱瘓,反射消失,感覺消失,大便不通或失禁等。從當前的實際情況來看,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西醫理論研制的治療腰脊椎骨折的成用藥,多為外用藥物,口服的藥物太多,或不能直達病灶,療效不顯著,達不到治愈的目的。
這種藥物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的組成是當歸12-25g,赤芍12-25g,桃仁10-20g,紅花6-12g,續斷12-25g,威靈仙12-25g,秦艽15-30g,延胡索12-25g,枳實10-20g,厚樸10-20g,木通10-20g,木香10-20g,芒硝30-60g,桑枝30-50g,大黃15-30g;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負作用,低于下限時,療效不顯著。
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總的功效是活血祛瘀為主,輔以破積利水,行氣止痛之治,使瘀血祛除,為加速骨折的愈合創造一定的條件。修復受損神經,調節人體內部的有利因素。增強自身的修復能力,達到治愈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既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丸劑、片劑、膠囊等形態。
2、這種藥物對腰背骨折初期癱瘓有特效,能修復受損神經,可避免手術治療。
3、這種藥物除兒童減半,孕婦禁服外,無其它副作用。
4、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不足,使用方便,有高度的選擇性和針對性。其制作簡單。
下表是本發明的實施例
經發明人對近20例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曾發現復發者。實踐證明,對一般的患者一個療程即可治愈。對嚴重的患者,兩個療程可治愈,對特別嚴重的患者四個療程也可治愈(加大服藥量)。解除癱瘓后再服腰背傷7號藥物,可治愈。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曬干后,研成細末并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成每12克一包,每18包一個療程,用開水沖服,每日3次,每次1包,或者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膠囊、片劑、丸劑。每次,每日及每個療程的服用量與散劑相同。
治療腰傷中、后期的9號口服藥物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腰背骨傷中、后期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陳舊性腰肌勞損,腰椎骨質增生,椎間盤突出也有較高的療效。能修復受損神經,軟化骨刺,避免手術治療。
從病因病理來看,在中醫理論中,腰背損傷后,病情由實轉虛,成為后期,治以補肝腎,壯筋骨,輔以養血祛風,通絡治之。
從當前情況來看,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西醫理論研制的治療腰傷中、后期的藥和骨質增生的成用藥物多為外用藥,口服藥物藥力不能直達病灶。療效不顯著,難于達到根治的目的。
這種藥物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的組成是當歸12-25g,白芍30-60g,續斷12-25g,威靈仙15-30g,防風15-30g,雞血藤15-30g,獨活12-25g,桑寄生30-50g,鉤藤12-25g,熟地15-25g,木瓜15-25g,五加皮12-25g,炙甘草10-20g;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其下限時,療效就不顯著。
總之,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總的功效是,活血養血,強筋壯骨,祛風除濕、通絡,軟化骨刺,以達到根治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既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丸劑、片劑、膠囊等形態。
2、這種藥物對腰背傷中,后期有效外,對腰椎骨質增生椎間盤突出也有特效。
3、這種藥物除兒童減半,無其它副作用。
4、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不足,使用方便,有高度的選擇性和針對性。其制作簡單。
經發明人對80多例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曾發現復發者,實踐證明,對一般患者,一個療程即可根治,對嚴重的患者三個療程可治愈。特別嚴重的患者六個療程可治愈。
下表是本發明的實施例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曬干后,研成細末并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成每10克一包,18包一個療程,用開水沖服,每日3次,每次1包,或者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膠囊、片劑、丸劑。每次,每日及每個療程的服用量與散劑相同。
治療胸傷初期的10號口服藥物本發明涉及治療胸傷初期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胸傷骨折,鎖骨及肋骨骨折也有特效。
從病因病理來看,在中醫理論中,胸傷屬于中醫傷科內傷范疇,可由跌樸,墜,碰撞,內挫,擠壓,超限負重及刀、斧、棍棒,槍彈等直接作用于人體引起。內傷則多傷氣血,甚至損及內臟。造成氣滯、血瘀,或大量失血導致氣脫。
但從實際情況來看,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根據西醫理論研制的成用藥物多為外傷用藥,現有的成用藥物治療難于直達病灶,沒有達到較好的治療胸傷的藥物。這種藥物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的組成是當歸12-25g,赤芍12-25g,桃仁10-20g,紅花6-12g,生地10-20g,枳殼10-20g,桔梗10-20g,延胡索12-25g,郁金12-25g,穿山甲12-25g,柴胡12-25g,丹參12-25g,杏仁10-20g,瓜蔞皮12-25g,大黃6-12g;在上述藥物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時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下限時,療效不顯著。
總之,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其功效是活血祛瘀,行氣消腫止痛,以達到治愈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既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丸劑、片劑、膠囊等形態。
2、這種藥物除對胸傷初期有特效外,對鎖骨骨折,肋骨骨折,損傷均有特效。
3、這種藥物除兒童減半,孕婦禁服外無其它副作用。
4、其制作簡單。
5、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不足,使用方便,有高度的選擇性和針對性。
下表是本發明的實施例
經發明人對40多例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曾發現復發者,實踐證明,對一般患者一個療程即可根治,對嚴重的患者兩個療程可治愈。特別嚴重的患者5個療程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制成每6克一包,18包為一個療程。用開水沖服,每日3次,每次一包,或者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膠囊、丸劑、片劑,每日、每次及每個療程的服用量與散劑相同。
治療胸傷的中、后期11號口服藥物本發明涉及治療胸傷中、后期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鎖骨骨折中、后期,肋骨損傷,骨折的中后期也有較好的療效。
從病因病理看,在中醫理論中,胸傷中、后期屬于損傷后由實轉虛成為中后期的病癥。
但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無論中醫理論還是西醫理論研制的成用藥物,均難于達到較好的治愈胸傷中、后期的目的。
這種藥物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的組成是當歸12-25g,白芍12-25g,黨參12-25g,白術10-20g,桔梗10-20g,枳殼10-20g,茯苓15-30g,香附10-20g,延胡索10-20g,郁金10-20g,丹參10-20g,柴胡10-20g,炙甘草10-20g;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下限時,療效不顯著。
總之,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其功效是和營消瘀、生新、促進損傷愈合,達到治愈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既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丸劑、片劑、膠囊等形態。
2、這種藥物除對胸傷中、后期有特效外,對鎖骨骨折中后期,肋傷中后期也有特效。
3、這種藥物除兒童減半,無其它副作用。
4、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不足,使用方便,有高度的選擇性和針對性。其制作簡單。
下表是本發明的實施例
經發明人對50多例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曾發現復發者,實踐證明,對一般患者一個療程即可根治,對嚴重的患者兩個療程可治愈。特別嚴重的患者四個療程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制成每10克一包,12包為一個療程。用開水沖服,每日3次,每次一包,或者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膠囊、片劑、丸劑,每日、每次及每個療程的服用量與散劑相同。
治療腹部損傷初期的12號口服藥物本發明涉及治療腹傷初期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腹傷初期有較好的療效。
從病因病理看,在中醫理論中,腹傷屬于中醫內傷范疇,內傷臟腑之癥,病因可由跌樸、墜墮、擠壓,、超限負重及刀斧,棍棒,槍彈等直接作用于人體引起。傷及臟腑氣血,導致氣血瘀滯,嚴重時瘀積成塊。
但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根據西醫理論研制的治療腹傷的成用藥物,均不能使藥直達病灶,療效多不顯著,難于達到較好的治愈目的。
這種藥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的組成是當歸12-25g,赤芍12-25g,桃仁10-20g,紅花6-12g,枳實10-20g,烏藥12-25g,青皮5-10g,香附12-25g,小茴香10-20g,延胡索12-25g,車前子10-25g,大黃6-12g;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下限時,療效不顯著。
總之,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其功效是活血化瘀、行氣止痛,疏通氣血,以達到治愈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既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丸劑、片劑、膠囊等形態。
2、這種藥物對腹部損傷有特效。
3、這種藥物除兒童減半、孕婦忌服外,無其它副作用。
4、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不足,使用方便,有高度的選擇性和針對性。其制作簡單。
下表是本發明的實施例
經發明人對50多例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曾發現復發者。實踐證明,對一般患者一個療程即可根治,對嚴重的患者兩個療程可治愈。特別嚴重的患者四個療程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制成每6克一包,18包為一個療程。用開水沖服,每日3次,每次一包,或者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膠囊、片劑、丸劑,每日、每次及每個療程的服用量與散劑相同。
治療腹部傷的中、后期13號口服藥物本發明涉及治療腹部損傷的中、后期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腹部損傷中、后期有較好的療效。
從病因病理看,在中醫理論中,腹傷中、后期由于臟腑經絡受損,氣血耗傷,失其所養,故用養血和營以達治愈。
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根據西醫理論研制的治療腹傷的成用藥物,均不能使藥直達病灶,療效多不顯著難于達到較好的治愈目的。
這種藥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的組成是當歸12-25g,白芍12-25g,黨參12-25g,白術1-20g,茯苓15-30g,山藥15-30g,扁豆15-30g,香附10-20g,薏苡仁30-50g,烏藥10-20g,延胡索10-20g,炙甘草10-20g;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下限時,療效不顯著。
總之,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其功效是活血化瘀,養血和營以達到治愈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既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丸劑、片劑、膠囊等形態。
2、這種藥物對腹部損傷中、后期有特效。
3、這種藥物除兒童減半、孕婦禁服外,無其它副作用。
4、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不足,使用方便,有高度的選擇性和針對性。其制作簡單。
下表是本發明的實施例
經發明人對50多例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曾發現復發者。實踐證明,對一般患者一個療程即可根治,對嚴重的患者兩個療程可治愈。特別嚴重的患者四個療程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制成每10克一包,9包為一個療程。用開水沖服,每日3次,每次一包,或者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膠囊、片劑、丸劑,每日、每次及每個療程的服用量與散劑相同。
治療上肢骨折損傷初期的14號口服藥物本發明涉及治療上肢骨折損傷初期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上肢骨折、損傷初期有較好的療效。
從病因病理看,在中醫理論中,肢傷可由跌樸、墜墮、擠壓,超限負重及刀斧,棍棒,槍彈,等直接作用于人體引起。多造成內、外兩傷,外傷皮、肉、內傷筋骨、氣、血。如《內經》“損傷一證專以血論”之說,故前人內治之法,必須以活血化瘀為先,血不活則瘀不能去,瘀不去則骨不能接。故治療骨折的首法是活血祛瘀為主,輔以消腫止痛之治。
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根據西醫理論研制的治療肢傷的成用藥物多為壟統的用藥和外用藥。且不能使藥直達病灶,療效多不顯著難于達到較好的治愈目的。這種藥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克的組成是當歸12-25g,赤芍12-25g,續斷12-25g,威靈仙12-25g,生地12-25g,黃柏12-25g,桃仁10-20g,紅花6-12g,荊芥10-20g,防風10-20g,桂枝10-20g,自然銅10-20g,木通10-20g,大黃6-12g;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下限時,療效不顯著。
總之,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其總的功效是活血化瘀、涼血消腫、以達到治愈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既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丸劑、片劑、膠囊等形態。
2、這種藥物除對上肢骨損傷有較高的特效外,鎮痛效果很好,可在二至三天內止痛。
3、這種藥物除兒童減半、孕婦禁服外,無其它副作用。
4、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不足,使用方便,有高度的選擇性和針對性。其制作簡單。
下表是本發明的實施例
經發明人對上千多例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曾發現對骨折早期愈合及愈后的效果有所影響,實踐證明,對一般患者一個療程即可根治,對嚴重的患者兩個療程后又再服中期口服藥物即痊愈。特別嚴重的患者三個療程,又再服中期藥物兩個療程即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制成每6克一包,21包為一個療程。用開水沖服,每日3次,每次一包,或者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膠囊、丸劑、片劑,每日、每次及每個療程的服用量與散劑相同。
治療上肢損傷骨折中期的15號口服藥物本發明涉及治療上肢骨折中期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上肢損傷骨折愈合、有較好的療效,達到較快治愈、愈合的目的。
從病因病理來看,在中醫理論中,骨傷中期傷筋動骨耗傷氣血失其奉養,故治用和營續骨為主,輔以消瘀生新治之。
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根據西醫理論研制的治療肢傷的成用藥物多為壟統的內用藥和外用藥。且不能使藥直達病灶,療效多不顯著難于達到較好的治愈目的。
這種藥物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的組成是當歸12-25g,赤芍12-25g,續斷12-25g,威靈仙12-25g,荊芥10-20g,防風10-20g,骨碎補12-25g,熟地12-25g,桂枝10-20g,桑寄生30-50g,五加皮12-25g;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下限時,療效不顯著。
總之,本藥物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其總的功效是以接骨續筋為主,輔以和營消瘀生新治之以達到治愈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既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丸劑、片劑、膠囊等形態。
2、這種藥物對上肢骨折損傷中期有特效。
3、這種藥物除兒童減半、孕婦禁服外,無其它副作用。
4、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不足,使用方便,有高度的選擇性和針對性。其制作簡單。
下表是本發明的實施例
經發明人對上千例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曾發現對骨折早期愈合及愈后的效果有所影響,實踐證明,對一般患者一個療程即可治愈,對嚴重的患者兩個療程即可全愈。特別嚴重的患者五個療程即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制成每10克一包,12包為一個療程。用開水沖服,每日3次,每次一包,或者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膠囊、片劑、丸劑,每日、每次及每個療程的服用量與散劑相同。
治療上肢骨折后期的16號口服藥物本藥物涉及治療上肢骨折后期的口服藥物。該藥物對上肢骨折后期愈合、鎮痛有較好的療效,達到愈合的目的。
從病因病理看,在中醫理論中,骨傷后期多因早期治療不當,整復不良,外固定不妥。在運動或夾板固定下再移位,過早折除外固定,進行活動或負重而造成畸形。或營養不良,氣血虧損。造成骨折遲延愈合。由于筋骨損傷,內動肝腎,對肝腎養筋充骨的功能產生影響,故治用活血養血補氣,強筋壯骨消瘀接骨續筋治之。
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根據西醫理論研制的治療肢傷后期的成用藥物多為壟統的用藥和外用藥。且不能使藥直達病灶,療效多不顯著難于達到較好的治愈目的。
這種藥物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克的組成是當歸12-25g,白芍12-25g,續斷12-25g,威靈仙12-25g,熟地15-30g,骨碎補12-25g,桂枝10-20g,土鱉蟲10-20g,自然銅10-20g,黃芪15-30g,天花粉12-25g,木瓜12-25g,五加皮12-25g;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下限時,療效不顯著。
總之,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其總的功效是活血養血、續筋接骨、溫經通絡壯骨以達到治愈的目的。
本藥物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既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丸劑、片劑、膠囊等形態。
2、這種藥物對上肢骨折損傷后期有特效。
3、這種藥物除兒童減半、孕婦禁服外,無其它副作用。
4、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不足,使用方便,有高度的選擇性和針對性。其制作簡單。
下表是本發明的實施例
經發明人對200多例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曾發現對骨折后期愈合及愈后的效果有所影響,實踐證明,對一般患者一個療程即可根治,對嚴重的患者兩個療程即痊愈。特別嚴重的患者三個療程即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制成每10克一包,21包為一個療程。用開水沖服,每日3次,每次一包,或者將配制好的藥物細末制成膠囊、片劑、丸劑,每日、每次及每個療程的服用量與散劑相同。
下肢初期17號傷藥當歸12-25g,赤芍12-25g,續斷12-25g,威靈仙12-25g,荊芥10-20g,防風10-20g,桃仁10-20g,紅花6-12g,薏苡仁30-60g,自然銅10-20g,木通10-20g,大黃6-12g,生地12-25g,黃柏10-20g;下肢中期18號傷藥當歸12-25g,赤芍12-25g,續斷12-25g,威靈仙12-25g,荊芥10-20g,防風10-20g,骨碎補12-25g,熟地12-25g,薏苡仁30-60g,桑寄生30-50g,五加皮12-25g;下肢后期19號傷藥當歸12-25g,白芍12-25g,續斷12-25g,威靈仙12-25g,熟地15-30g,骨碎補12-25g,牛膝10-20g,土鱉蟲10-20g,自然銅10-20g,黃芪15-30g,天花粉12-25g,木瓜12-25g,五加皮12-25g;以上三配方為下肢各期配方,與上肢配方除引藥桂枝改薏苡仁或牛膝外,其它配方全部相同,包括服用量、次、療程與禁服等。
治療骨折損傷的初期的20號外敷藥物本發明涉及治療頸椎、腰椎、胸部、肋骨、上、下肢及鎖骨早期治療的外用藥物,該藥物對骨折損傷初、中期外敷或外洗,有特效。
根據中醫理論既重視局部,又注意全身的辯證論治。內外用藥,才能加速骨折的早期愈合,故配以外用藥達到早期治愈的目的。
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根據西醫理論研制的藥物均無統一的骨傷外用藥。均難于達到早期治愈目的。
這種藥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的組成是一劑初期治療藥物的原料組成是當歸12-25g,續斷12-25g,威靈仙12-25g,荊芥10-20g,防風15-30g,鉤藤30-50g,銀花藤30-60g,王不留行30-60g,劉寄奴20-40g,寬筋藤30-60g,自然銅10-20g,大黃30-60g,絡石藤30-50g;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下限時,療效不顯著。
總之,本藥物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其總的功效是活血祛瘀、涼血消腫、通絡以達到治愈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既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軟膏等形態。
2、這種藥物骨折初期損傷外敷,外洗有特效。
3、這種藥物除孕婦禁用外,無其它副作用。
4、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不足,使用方便,對皮膚無任何損傷。其制作簡單。
經發明人對上千例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曾發現對骨折早期愈合及愈后的效果有所影響,實踐證明,對一般患者兩個療程即可治愈,對嚴重的患者四個療程即痊愈。特別嚴重的患者七個療程即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制成散劑或軟膏,散劑每100克一包,軟膏每100克為一個。每包外敷三天為一療程,用量按傷部位大小,用雞旦清、或開水,米湯調敷或用開水沖泡外洗,開放性骨折不可用雞蛋清調敷。
治療骨折損傷的中、后期的21號外用藥物本發明涉及上下肢及頸椎、腰椎、胸部、肋骨、上、下肢及鎖骨治療的外用藥物,該藥物對骨折損傷中、后期外敷或外洗,有特效。
從病因病理來看,在中醫理論中,骨傷后期多因早期治療不當,或全身營養不良等造成骨折遲延愈合,故用活血祛瘀,溫通經絡,舒筋活絡治之。
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無論根據中醫理論還是根據西醫理論研制的治療骨傷后期藥物外用藥。均難于達到較好的后期治療目的。
這種藥的核心是該藥物的原料中按重量的組成是一劑中后期治療藥物的原料組成是
當歸12-25g,桂枝10-20g,續斷12-25g,威靈仙12-25g,細辛10-20g,劉寄奴15-30g,澤蘭12-25g,乳香10-20g,沒藥10-20g,五加皮15-30g,自然銅10-20g,荊芥10-20g,防風10-20g。
在上述藥物的各組分中,超過所確定的上限將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低于下限時,療效不顯著。
總之,本發明是按中醫理論進行配伍,其總的功效是活血祛瘀、溫經通絡、舒筋活絡以達到治愈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是1、這種藥物既可制成散劑,又可制成軟膏等,對骨傷內外兼治療效特好。
2、這種藥物骨傷中后期有特效。
3、這種藥物除孕婦禁用外,無其它副作用。
4、克服了現有成用藥的不足,使用方便,對皮膚無任何損傷。其制作簡單。
經發明人對300多例病人的臨床運用。至今未曾發現對骨折愈合及愈后的效果有所影響,實踐證明,對一般患者兩個療程即可治愈,對嚴重的患者四個療程即痊愈。特別嚴重的患者七個療程即可治愈。
本發明的制作和使用方法是將各種藥物組分按規定比例混合均勻。配制散劑或軟膏,散劑每100克一包,每三天一個療程,每次一個療程,用藥量與傷部大小用藥。用雞旦清、或開水,米湯調敷外用或者將制好的細末制成軟膏。每次、每個療程的用量與散劑相同。
5、開放性骨折不可用雞蛋清調敷。
下表為20號配方的實施例
下表為21號配方的實施例
下面再介紹幾個具體的病例;病例 腦傷中物院5所職工陳維學,騎摩托車與汽車相撞。造成嚴重的腦震蕩,昏迷三十多天才蘇醒。經多家醫院三年多的治療,都未能康復。經人介紹來我處治療。來時行動不方便,四肢不聽使喚。五厘米高的坎上、下都要人扶。我采用腦傷初、中、后三期配方交換使用,大約服藥三月基本康復,回單位正常上班。
梓潼寶石鄉農民陳某,在建筑工地摔傷,造成嚴重的腦震蕩,經梓潼、綿陽醫院治療,都不能參加勞動。又經梓潼法院打官司賠償。最后經人介紹來我處治療。我用腦傷初、中、后期配方交換服藥、治療一月余基本恢復。
梓潼文昌鎮東風村王某,被樹打傷頭部,造成嚴重的腦震蕩。經縣醫院治療無好轉,經人介紹來我處治療,來時病人自述,六天不眠,疼痛難忍,嘔吐不食。我采用腦傷初期配方,用藥四天,中期用藥兩天既愈。致今無后遺癥。
腰傷梓潼長青南橋村袁茂秀,做防水涂料,從二樓摔下,經中物院醫院診斷為腰骨折,治療半月多不能翻身、行動,大小便。經人介紹來我處治療,我用內服腰傷初、中期配方藥,從傷到能做家務勞動不到30天。
梓潼南橋村農民孫華居,坐車在劍閣—廣元段從駕駛室摔下車,經劍閣縣中醫院診斷為壓縮性腰骨折。住院即來電,家人來我處說明病情,我用腰傷初期配方用藥,配合醫院治療6天,有所好轉,用車拉回梓潼來我處治療,從傷到能料理家務,只用了二十多天。
梓潼縣建興鄉農民史翠華,坐三輪摩托車摔下,造成粉碎性腰背四段骨折,在梓潼中醫院治療二十七天不能翻身行動,既來我處治療,我配用腰傷藥一付給予服用,二天后既下床大、小便并出院來我處治療。我用腰傷中期配方藥服藥五付,基本恢復。
肢傷中物院科學城醫院護士廖清蓉。手腕骨折,來我處治療,我用內服肢傷初、中期藥,加以外用敷藥。十多天恢復。
中物院1所原辦公室主任何某讀高中打球摔傷手桿,造成骨折。而且兩次骨折都來我處治療,我都以內服、外敷治療,十多天康復。
梓潼縣國土局職工朱長會,手膀骨折經梓潼縣中醫院打以石膏,輸液、病人疼痛難忍。經人介經來我處治療,我將石膏拆下,用中藥肢傷配方服用加外用藥外敷,二十多天即康復。
中物院一所職工譚兵,騎摩托車摔傷,造成右腳桿骨折,我用肢傷藥內服、外敷配治療,十多天即康復。
胸腹傷梓潼縣新建鄉個體老板范勇,玩笑過火,傷期胸部、出氣、咳嗽、說話都疼痛難忍,我用胸腹傷初期藥二付即康復。
梓潼縣三輪車師傅陳某,因搬東西用力過猛,傷期胸部。經幾家醫院治療均無好轉。來我處治療,我用胸傷初、中期用藥,二付即好轉90%。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治療四肢骨傷的口服藥物,分為初期治療藥物,中期治療藥物和后期治療藥物,其特征在于(1)一劑初期治療藥物由下列藥物原料制成當歸12-25g,赤芍12-25g,續斷12-25g,威靈仙12-25g,生地12-25g,黃柏12-25g,桃仁10-20g,紅花6-12g,荊芥10-20g,防風10-20g,桂枝10-20g,自然銅10-20g,木通10-20g,大黃6-12g;(2)一劑中期治療藥物由下列藥物原料制成當歸12-25g,赤芍12-25g,續斷12-25g,威靈仙12-25g,荊芥10-20g,防風10-20g,骨碎補12-25g,熟地12-25g,桂枝10-20g,桑寄生30-50g,五加皮12-25g;(3)一劑后期治療藥物由下列藥物原料制成當歸12-25g,白芍12-25g,續斷12-25g,威靈仙12-25g,熟地15-30g,骨碎補12-25g,桂枝10-20g,土鱉蟲10-20g,自然銅10-20g,黃芪15-30g,天花粉12-25g,木瓜12-25g,五加皮12-25g。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四肢骨傷的口服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料中的桂枝也可以用等量的牛膝或30-60g薏苡仁代替。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四肢骨傷的口服藥物,分為初期治療藥物和中后期治療藥物,其中,一劑初期治療藥物的原料組成是當歸12-25g,赤芍12-25g,續斷12-25g,威靈仙12-25g,生地12-25g,黃柏12-25g,桃仁10-20g,紅花6-12g,荊芥10-20g,防風10-20g,桂枝10-20g,自然銅10-20g,木通10-20g,大黃6-12g。中后期治療藥物的組分和含量有一定調整和變化。
文檔編號A61P19/00GK1520873SQ20041000758
公開日2004年8月18日 申請日期2001年2月22日 優先權日2001年2月22日
發明者史宇林, 王桂瓊 申請人:王桂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