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伸縮型皮膚保護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伸縮型皮膚保護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支架體(1)和覆蓋于所述支架體上的保護層(2),所述支架體(1)包括多道相互平行的拱形支架(3)和多道相互平行的水平支架(4),所述水平支架(4)與所述拱形支架(3)之間相互垂直連接;所述拱形支架(3)和所述水平支架(4)均為可伸縮桿。本實用新型中公開的這種伸縮型皮膚保護架,具有結構緊湊,變形前后結構穩固,使用方便的優點,能夠有效的滿足大面積皮膚病患者的實際使用需求,避免患者傷口被污染、感染或者被碰觸。
【專利說明】伸縮型皮膚保護架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醫療輔助用品領域,涉及一種伸縮型皮膚保護架。
【背景技術】
[0002]在臨床護理中,經常會遇到皮膚大面積破損、壞死以及剝脫性皮炎等的患者,這些患者在治療時均需要將傷口裸露出來暴露治療。一般傷口愈合需要數日,長時間將傷口置于無保護的情況下,容易引起皮膚傷口的感染甚至病變。同時,為了減輕因換藥給患者帶來的痛苦,急需對大面積皮膚傷口上遮蓋一層保護物,以避免空氣中的雜質、灰塵、細菌或飛蟲對傷口的污染,同時也避免患者或他人他物不經意間碰觸到患者的傷口,在臨床的護理中,通常采用保護架。
[0003]現有技術中,申請號為201210444798X公開了一種拱形支架,其包括支架體,支架體由多根縱向桿體和多根橫向桿體組合而成。該發明采用了拱形支架支撐的結構,能方便、安全、快捷的蓋到術后病人的傷口上,有效解決了患有尿道下裂、尿道外口狹窄等疾病的病人術后傷口因為與被單直接緊密接觸并發生摩擦使得傷口疼痛,甚至引起傷口發炎而造成術后感染的問題,并且其具有取材方便、制作簡單、可操作性強、輕便舒適的優點。
[0004]但是這種結構的拱形支架受到其本身大小的限制,是針對患有尿道下裂、尿道外口狹窄等疾病的病人設計的,如果傷口位于手臂或者腿上就無法使用,其適用范圍有限。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皮膚保護支架功能單一,適用范圍受限的缺陷,提供一種伸縮型皮膚保護架,以解決現有技術中患者大面積皮膚傷口長期暴露引起的感染及碰撞引起的疼痛的問題。
[0006]為實現上述目的及其他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0007]一種伸縮型皮膚保護架,包括支架體和覆蓋于所述支架體上的保護層,所述支架體包括多道相互平行的拱形支架和多道相互平行的水平支架,所述水平支架與所述拱形支架之間相互垂直連接;所述拱形支架和所述水平支架均為可伸縮桿。
[0008]本實用新型中公開的這種伸縮型皮膚保護架克服了現有技術中不存在多功能的皮膚保護架的問題,使得皮膚病患者的受傷暴露部位有所保護,避免感染和觸碰疼痛。另外它也為一種可伸縮型的保護架,在使用時,患者可以根據皮膚受傷面積或者根據身體部位的形狀來調節皮膚保護架的大小和形狀,從而能夠更好的貼合覆蓋皮膚受損部位,具有結構緊湊,使用方便和保護作用明顯提升的效果。
[0009]優選地,所述可伸縮桿由套筒和細筒組成,在細筒上設有兩條彈簧凸起,套筒上設有與彈簧凸起對應的小孔,使細筒可以在套筒內滑動并固定。這種可伸縮桿的結構為現有技術中常用的可伸縮桿結構。其為現有技術,如多折雨傘傘柄的結構,采用這種結構的可伸縮桿可以通過拉伸實現可伸縮桿的長短變化,從而調節水平支架和拱形支架的長度,實現伸縮型皮膚保護架的大小的改變。
[0010]優選地,所述水平支架至少包括第一水平支架、第二水平支架和第三水平支架,其中所述第一水平支架垂直連接于所述拱形支架的首端,所述第二水平支架垂直連接于所述拱形支架的末端;所述第三水平支架垂直連接于所述拱形支架的中間。采用這種結構使得拱形支架的首端都連接在第一水平支架上,末端都連接在第二水平支架上,實現收尾連接;同時第三水平支架用于連接在拱形支架的中間起到固定支撐的作用,使得皮膚保護架的結構更加穩固。多個水平支架垂直連接于所述的拱形支架上能夠有效的保證了拱形皮膚支架的結構穩定性。
[0011]優選地,所述保護層具有折疊結構。這種折疊結構能夠配合水平支架和拱形支架的伸縮,保證即使在改變皮膚保護架的大小的時候保護層也能夠完全覆蓋住支架。
[0012]優選地,所述拱形支架至少有2個。
[0013]優選地,所述拱形支架至少有3個。
[0014]多個拱形支架的設置有利于皮膚保護架的穩定性。
[0015]綜上,本實用新型中公開的這種伸縮型皮膚保護架,具有結構緊湊,變形前后結構穩固,使用方便的優點,能夠有效的滿足大面積皮膚病患者的實際使用需求,避免患者傷口被污染、感染或者被碰觸。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伸縮型皮膚保護架的結構示意圖。
[0017]其中圖1中:
[0018]I為支架體;
[0019]2為保護層;
[0020]3為拱形支架;
[0021]4為水平支架;
[0022]41為第一水平支架;
[0023]42為第二水平支架;
[0024]43為第三水平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以下由特定的具體實施例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熟悉此技術的人士可由本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輕易地了解本發明的其他優點及功效。
[0026]請參閱圖1。須知,本說明書所附圖式所繪示的結構、比例、大小等,均僅用以配合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以供熟悉此技術的人士了解與閱讀,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可實施的限定條件,故不具技術上的實質意義,任何結構的修飾、比例關系的改變或大小的調整,在不影響本發明所能產生的功效及所能達成的目的下,均應仍落在本發明所揭示的技術內容得能涵蓋的范圍內。同時,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間”及“一”等的用語,亦僅為便于敘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發明可實施的范圍,其相對關系的改變或調整,在無實質變更技術內容下,當亦視為本發明可實施的范疇。
[0027]如圖1所示,一種伸縮型皮膚保護架,包括支架體I和覆蓋于所述支架體I上的保護層2,所述支架體I包括多道相互平行的拱形支架3和多道相互平行的水平支架4,所述水平支架4與所述拱形支架3之間相互垂直連接;所述拱形支架3和所述水平支架4均為可伸縮桿。
[0028]本實用新型中公開的這種伸縮型皮膚保護架克服了現有技術中不存在多功能的皮膚保護架的問題,使得皮膚病患者的受傷暴露部位有所保護,避免感染和觸碰疼痛。另外它也為一種可伸縮型的保護架,在使用時,患者可以根據皮膚受傷面積或者根據身體部位的形狀來調節皮膚保護架的大小和形狀,從而能夠更好的貼合覆蓋皮膚受損部位,具有結構緊湊,使用方便和保護作用明顯提升的效果。
[0029]優選地,所述可伸縮桿由套筒和細筒組成,在細筒上設有兩條彈簧凸起,套筒上設有與彈簧凸起對應的小孔,使細筒可以在套筒內滑動并固定。這種可伸縮桿的結構為現有技術中常用的可伸縮桿結構。其為現有技術,如多折雨傘傘柄的結構,采用這種結構的可伸縮桿可以通過拉伸實現可伸縮桿的長短變化,從而調節水平支架和拱形支架的長度,實現伸縮型皮膚保護架的大小的改變。本實施例中也采用這種套筒與細筒結構組成的可伸縮桿。同時,可伸縮桿可以是多節如此組合所形成的可收縮桿,第二節的細筒可以作為第三節細筒的套筒。具體地,本實施例中采用的可收縮桿為三節可收縮桿。
[0030]優選地,所述水平支架4至少包括第一水平支架41、第二水平支架42和第三水平支架43,其中所述第一水平支架41垂直連接于所述拱形支架3的首端,所述第二水平支架42垂直連接于所述拱形支架3的末端;所述第三水平支架43垂直連接于所述拱形支架3的中間。采用這種結構使得拱形支架3的首端都連接在第一水平支架41上,末端都連接在第二水平支架42上,實現首尾連接;同時第三水平支架43用于連接在拱形支架3的中間起到固定支撐的作用,使得皮膚保護架的結構更加穩固。多個水平支架4垂直連接于所述的拱形支架3上能夠有效的保證了拱形皮膚支架的結構穩定性。
[0031]優選地,所述保護層2為折疊結構。這種折疊結構能夠配合水平支架和拱形支架的伸縮,保證即使在改變皮膚保護架的大小的時候保護層2也能夠完全覆蓋住支架。具體地,這種折疊結構為有一層由多個連接的折疊片構成的平面層。
[0032]優選地,所述拱形支架3至少有2個。
[0033]優選地,所述拱形支架3至少有3個。
[0034]具體地,本實施例中拱形支架3為4個。水平支架為5個。
[0035]多個拱形支架3的設置有利于皮膚保護架的穩定性。
[0036]綜上,本實用新型中公開的這種伸縮型皮膚保護架,具有結構緊湊,變形前后結構穩固,使用方便的優點,能夠有效的滿足大面積皮膚病患者的實際使用需求,避免患者傷口被污染、感染或者被碰觸。
[0037]所以,本實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的種種缺點而具高度產業利用價值。
[0038]上述實施例僅例示性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發明。任何熟悉此技術的人士皆可在不違背本發明的精神及范疇下,對上述實施例進行修飾或改變。因此,舉凡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未脫離本發明所揭示的精神與技術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飾或改變,仍應由本發明的權利要求所涵蓋。
【權利要求】
1.一種伸縮型皮膚保護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支架體(I)和覆蓋于所述支架體上的保護層(2),所述支架體(I)包括多道相互平行的拱形支架(3)和多道相互平行的水平支架(4),所述水平支架(4)與所述拱形支架(3)之間相互垂直連接;所述拱形支架(3)和所述水平支架(4)均為可伸縮桿。2.如權利要求1所述伸縮型皮膚保護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縮桿由套筒和細筒組成,在細筒上設有兩條彈簧凸起,套筒上設有與彈簧凸起對應的小孔,使細筒可以在套筒內滑動并固定。3.如權利要求1所述伸縮型皮膚保護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支架(4)至少包括第一水平支架(41)、第二水平支架(42)和第三水平支架(43),其中所述第一水平支架(41)垂直連接于所述拱形支架(3)的首端,所述第二水平支架(42)垂直連接于所述拱形支架(3)的末端;所述第三水平支架(43)垂直連接于所述拱形支架(3)的中間。4.如權利要求1所述伸縮型皮膚保護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層(2)具有折疊結構。5.如權利要求1所述伸縮型皮膚保護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拱形支架(3)至少有2個。6.如權利要求1所述伸縮型皮膚保護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拱形支架(3)至少有3個。
【文檔編號】A61F5-00GK204274733SQ201420660486
【發明者】吳慧群, 李可 [申請人]上海市第十人民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