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法醫開顱用肩頸托高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法醫用具,尤其是一種開顱時所用的肩頸托高器。
背景技術:
基層公、檢、法系統的法醫技術人員,經常遇到要對各種刑事、民事案件中的尸體進行現場開顱檢驗,以確定死亡原因等。開顱時需要將尸體肩、頸部墊高,以方便操作。傳統上大多是就近找些磚頭、石塊等墊高肩、頸部,極為不便。現有一種市售的托肩器結構復雜,售價較高。其托高高度固定,不能根據需要進行升降,另外,這種托肩器還需要有顱骨固定架與其配合使用,實際使用仍感不便。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法醫開顱用肩頸托高器,以提高使用時的方便性。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法醫開顱用肩頸托高器,它有下托架,下托架左、右分別通過鉸軸與左鉸桿、右鉸桿的一端鉸接在一起,左、右鉸桿的另一端分別通過鉸軸與上左鉸桿、上右鉸桿的一端鉸接在一起,上左、上右鉸桿的另一端分別通過鉸軸鉸接在上托架上,上托架上面分別有左擋桿和右擋桿,擋塊和螺帽內安裝有絲杠,絲杠一端有轉桿插座。
采用上述結構的法醫開顱用肩頸托高器,可根據需要轉動絲杠,升降上托架的高度,即升降尸體頭部放置在上托架上后的高度,提高了使用的方便性。這種托高器還兼具頸、顱固定的功能,不必再另外使用顱骨固定架進行顱骨固定,實用性強,減輕了操作者的工作強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圖2是其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給出的實施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和使用方法。
如附圖所示,本實用新型之法醫開顱用肩頸托高器,它有下托架(1),下托架左、右分別通過鉸軸(2)、鉸軸(19)與左鉸桿(3)、右鉸桿(17)的一端鉸接在一起,左、右鉸桿的另一端分別通過鉸軸(6)、鉸軸(18)與上左鉸桿(4)、上右鉸桿(16)的一端鉸接在一起,上左、上右鉸桿的另一端分別通過鉸軸(12)、鉸軸(14)鉸接在上托架(11)上,上托架上面分別有左擋桿(8)和右擋桿(13),鉸軸(6)、鉸軸(18)分別固定在擋塊(7)和螺帽(20)上,擋塊(7)和螺帽(20)內安裝有絲杠(15),絲杠一端有轉桿插座(5)。
在所述的左擋桿(8)上有螺栓(9)位于上托架(11)上的槽孔內,螺栓(9)上有蝶形螺帽(10)。這種結構的肩頸托高器,可通過擰動蝶形螺帽,松開螺栓,使左檔桿沿槽孔滑動后,再擰緊螺帽將左擋桿固定,以調整左、右擋桿之間的距離,適應尸體頸部不同的粗細度。
使用時,將尸體頸部放置于左、右擋桿之間的上托架上。將轉桿插入轉桿插座上的孔內。根據需要,上、下轉動轉桿,即可帶動絲杠轉動,絲杠帶動螺帽(20)移動,改變鉸軸(6)與鉸軸(18)之間的距離,通過各鉸桿帶動上托架上升或下降。
鉸接于鉸軸(2)、(19)、(12)、(14)這一端的各鉸桿的內面有可以互相嚙合的齒。
本實用新型為對稱式結構,即各鉸桿、各鉸鈾分別有兩組。
權利要求1.法醫開顱用肩頸托高器,其特征在于,它有下托架(1),下托架左、右分別通過鉸軸(2)、鉸軸(19)與左鉸桿(3)、右鉸桿(17)的一端鉸接在一起,左、右鉸桿的另一端分別通過鉸軸(6)、鉸軸(18)與上左鉸桿(4)、上右鉸桿(16)的一端鉸接在一起,上左、上右鉸桿的另一端分別通過鉸軸(12)、鉸軸(14)鉸接在上托架(11)上,上托架上面分別有左擋桿(8)和右擋桿(13),鉸軸(6)、鉸軸(18)分別固定在擋塊(7)和螺帽(20)上,擋塊(7)和螺帽(20)內安裝有絲杠(15),絲杠一端有轉桿插座(5)。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法醫開顱用肩頸托高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左擋桿(8)上有螺栓(9)位于上托架(11)上的槽孔內,螺栓(9)上有蝶形螺帽(10)。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法醫開顱用肩頸托高器,屬于一種法醫用具,下托架(1)左、右分別通過鉸軸與左鉸桿(3)、右鉸桿(17)的一端鉸接在一起,左、右鉸桿的另一端分別通過鉸軸與上左鉸桿(4)、上右鉸桿(16)的一端鉸接在一起,上左、上右鉸桿的另一端分別通過鉸軸鉸接在上托架(11)上,上托架上面分別有左擋桿(8)和右擋桿(13),擋塊(7)和螺帽(20)內安裝有絲杠(15),絲杠一端有轉桿插座(5),這種法醫開顱用肩頸托高器,可根據需要轉動絲杠,升降上托架的高度,即升降尸體頭部放置在上托架上后的高度,提高了使用的方便性,實用性強,減輕了操作者的工作強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文檔編號A61B16/00GK2552479SQ0221336
公開日2003年5月28日 申請日期2002年3月18日 優先權日2002年3月18日
發明者王躍華, 孫樹元, 張希瑩 申請人:王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