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脊椎固定復位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是關于一種脊椎用固定鉤及脊椎固定復位器。
背景技術:
傳統脊椎用固定鉤本身均為一鉤部,其上方有一體成型的固定機構,例如美國J.B.S公司和Depuy公司的固定鉤,其上方均含一螺丁固定機構;美國AcroMed公司、法國Sofamor公司、德國PeterBrehm公司、意大利G.Cremascoli公司、歐洲Biomet公司的固定鉤,其上方均含一固定座,再由一螺絲使其和固定桿固定成一體;而美國Danek公司的固定鉤,則是在其上方設Modular固定座或TSRH固定座,用以實現其固定在固定桿的目的。使用這些傳統脊椎用固定鉤時,將使得固定桿高出固定鉤的鉤部,而固定鉤上方的固定機構又高于固定桿,亦即利用這些固定鉤做為脊椎固定復位器的部分元/組件時,將使該脊椎固定復位器遠高于待固定的脊椎骨節(該脊椎骨節的高度約等同于固定鉤的鉤部)。該一缺點早為醫療界所詬病,但卻苦于沒有任何解決方法。
故本發明人的中國臺灣核準新型專利第165957號所陳述的脊椎用固定鉤及脊椎固定復位器,其固定鉤上方不含固定機構,因此,由該脊椎用固定鉤所構成的脊椎固定復位器,其固定桿約等同于固定鉤的高度,亦即整個脊椎固定復位器的高度,約等同于固定鉤高度,亦即約等同于脊椎骨節高度,可解決傳統脊椎用固定鉤的缺點。此外,由兩個固定鉤同時鉤住同一脊椎骨節時,在傳統脊椎固定復位器中將使得結構頗為復雜,且整個脊椎固定復位器的高度更是遠高于固定鉤的鉤部,但如使用該新型專利第165957號所陳述的脊椎用固定鉤時,即無上述缺點。
又本發明的脊椎用同定鉤及脊椎固定復位器,不僅可以有效解決已知脊椎固定復位器高度過高的困擾,且因更將該原一體成形的脊椎用固定鉤,分開為一桿狀物及一固定鉤,如此在可以完全配合病人需求的情況下,使得生產及使用時更具有經濟規模。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種脊椎用固定鉤。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脊椎固定復位器。
本發明的又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特定脊椎用固定鉤的脊椎固定復位器。
本發明的脊椎用固定鉤,其含一結合部和一鉤部,該鉤部欲和其它元/組件的連接處具有一結合部,其特征是該結合部至少含一貫穿孔。
上述的鉤部,其形狀可為任意已知的骨科用固定鉤的形狀,例如U形鉤(參見圖1)或S形鉤(參見圖3)。
上述的結合部,以和該鉤部一體成形為較佳。該結合部上不含固定機構,如固定螺絲,僅具有一可供一固定螺絲穿過螺固的螺孔,其和其它元/組件的連結方式,例屬被動式的結合方式,亦即其它元/組件本身具有可連結并固定桿狀物的固定機構。
又本發明的脊椎固定復位器,其包括一固定座,其至少含二貫穿孔;一或復數個桿狀物;一或復數個固定鉤,該固定鉤含一結合部和鉤部,其中該結合部至少含一貫穿孔;及一或復數個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這些桿狀物是實質上分別穿過該固定座之一貫穿孔及該固定鉤結合部的貫穿孔,且這些固定機構實質上是用以使分別穿過該固定座貫穿孔和固定鉤結合部貫穿孔的桿狀物,固定在這些貫穿孔位置。
上述的固定座,其為具有復數個貫穿孔的套筒狀固定座,其中這些復數個貫穿孔的穿孔方向,可為實質上互相平行,例如參見圖1至圖5,亦可為實質上成一特例角度,例如90°者(參見圖6)。
上述的桿狀物其可為固定桿,或任意固定組件或輔助組件的桿部,例如本發明脊椎固定復位器的固定桿(參見圖1至圖6)。
上述的固定鉤,參見前頁上述的脊椎用固定鉤所述。
上述的固定機構,其可為任意已知的固定機構,例如螺合固定機構,當然亦可采用其它固定機構,例TSRH固定系統。
為進一步說明本發明,茲以較佳具體例配合圖式說明如下
圖1為本發明脊椎固定復位器的一具體例。
圖2為圖1所示脊椎固定復位器的實施圖。
圖3為二脊椎用固定鉤的鉤部均為S形的示意圖。
圖4為脊椎用固定鉤的形狀示意圖。
圖5為脊椎用固定鉤的形狀示意圖。
圖6為脊椎用固定鉤的形狀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為本發明脊椎固定復位器的一具體例,其中100、100'各為一脊椎用固定鉤,110、110'和150、150'分別為其鉤部和結合部,111、111',112、112',113、113'分別為鉤部110、110'的鉤端、彎曲部和連接端,151、151'為結合部150、150'的貫穿孔,該脊椎用固定鉤100、100'是成U形。
鉤部的形狀亦可為類U形(例如圖4、圖5、圖6所示的鉤部),或S形(例如圖3所示的鉤部),或其它已知形狀。
另本發明的脊椎用固定鉤100、100',配合固定座200、固定機構和固定桿400、400'所構成的脊椎固定復位器;其中110、110'分別為二脊椎用固定鉤的鉤部,150和150'分別為二脊椎用固定鉤的結合部,400、400'分別為二桿狀物的固定桿;210和220均為固定座200上的貫穿孔,310和320為構成固定機構一部分的固定螺絲,用以使二桿狀物400、400'固定在固定座上,330和340為該固定機構的另一部分的固定螺絲,用以使二脊椎用固定鉤固定在這些桿狀物上。
圖2為圖1所示脊椎固定復位器的實施圖,其中標號150、150'、200、310、320、330、340、400、400'定義同圖1;510和520為脊椎骨節。其固定方式,是先調整二桿狀物的固定桿400、400',使其實質上符合脊椎骨節510、520的距離長短,并以固定螺絲310、320將這些固定桿固定在固定座200上,再以二脊椎用固定鉤100、100',套設在這些固定桿上,并調整使其恰能固定鉤住脊椎骨節510和520后,最后以固定螺絲330和340將二脊椎用固定鉤固定于固定桿上。
圖3類同圖1,為二脊椎用固定鉤的鉤部均為S形,其中各標號定義同圖1。
圖4是由一固定桿400'取代圖1中的一脊椎用固定鉤,其余均類同圖1。
圖5中,各標號定義均同圖1。由二固定鉤、三固定桿400、400'、400″、一固定座和五個固定螺絲310、315、320、330、340所構成,圖5中,各該固定桿實質上均在同一平面上,且該二個固定鉤,是鉤住同一脊椎骨節。
圖6類同圖5,各標號定義亦同圖5,但圖6中,二脊椎用固定鉤實質上互相平行,但桿狀物的固定桿則實質上不在二脊椎用固定鉤所構成的平面上,而和該平面實質上平行,且該固定桿在二脊椎用固定鉤所構成平面上的投影,實質上和該二脊椎用固定鉤互相垂直。
權利要求
1.一種脊椎固定復位器,包括一固定座,其至少含二貫穿孔;一或復數個桿狀物;一或復數個固定鉤,該固定鉤含一結合部和鉤部,其中該結合部至少含一貫穿孔;及一或復數個固定機構;其特征是這些桿狀物是實質上分別穿過該固定座的一貫穿孔及該固定鉤結合部的貫穿孔,且這些固定機構實質上是用以使分別穿過該固定座貫穿孔和固定鉤結合部貫穿孔的桿狀物,固定在這些貫穿孔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脊椎固定復位器,其中該桿狀物為輔助固定裝置的固定桿或類似元/組件。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脊椎固定復位器,其中該固定機構為螺合固定螺絲。
4.一種脊椎用固定鉤,包含一結合部和一鉤部,其特征是該鉤部為U形、S形、類U形或類S形。
全文摘要
本發明是關于一種脊椎用固定鉤及脊椎固定復位器。一種脊椎固定復位器,包括一固定座,其至少含二貫穿孔;一或復數個桿狀物;一或復數個固定鉤,該固定鉤含一結合部和鉤部,其中該結合部至少含一貫穿孔;及一或復數個固定機構;其特征是這些桿狀物是實質上分別穿過該固定座的一貫穿孔及該固定鉤結合部的貫穿孔,且這些固定機構實質上是用以使分別穿過該固定座貫穿孔和固定鉤結合部貫穿孔的桿狀物,固定在這些貫穿孔位置。
文檔編號A61B17/70GK1509692SQ02159639
公開日2004年7月7日 申請日期2002年12月24日 優先權日2002年12月24日
發明者葉中權 申請人:葉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