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染發固定化劑、染發劑和染發方法
本申請要求2000年3月30日受理申請的日本國特許申請2000-95023號的優先權,特轉錄于此。
本發明涉及染發固定化劑、染發劑和染發方法,特別涉及酸性染料在毛發中的固定化機理的改進。
歷來,作為為改變毛發顏色的商品市售的有使用氧化染料的氧化染發劑(永久染發劑);使用酸性染料的海阿曼尼虧爾(ヘアマニキュア)、卡拉淋斯(カラ-リンス)等的酸性染發劑(半永久染發劑);使用顏料等的臨時染發劑。其中,對于想要在長時間內保持頭發顏色的改變的人們的愿望來說,可用氧化染發劑,酸性染發劑。氧化染發劑的優點是在毛發內部使低分子的色素前體聚合而顯出色調,因此,染發力強,可長期間地保持顏色。但是,為調查對頭皮等刺激性的皮膚貼布試驗(試敏試驗)是必要的,在染發前有48小時左右的延遲,因此不簡便;此外,引起切斷毛發內SS鍵等毛發損傷。
與此相反,酸性染發劑有這樣的優點它們在毛發內部使酸性染料與在陽離子上負載的氨基酸殘基進行離子鍵合,從而使染發成立,因此,不須皮膚貼布試驗,從而可簡便地染發;使顏色改變,而不損傷毛發。
另外,使用有關酸性染發劑時,通常需將pH調整到1.5~4.5這樣的強酸性范圍。在使用此強酸性染發劑時,一般配入增粘劑,以便不滴落而與毛發以外之物接觸。一般作為用于酸性染發劑的增粘劑有例如黃原膠(特公平2-32253號公報)、羧基乙烯基聚合物、羥乙基纖維素等纖維素衍生物等。
然而,酸性染發劑還有這樣的課題在離子鍵性質方面,洗發時在毛發內部的離子鍵被切斷,染料從毛發流出來,因此,染過的色調不能長時間維持,只有大約1~2星期的限度。
又,在酸性染發劑那樣的強酸性組合物中,可能使用的增粘劑頗有限定,而且即使被稱為可在強酸性范圍使用的增粘劑,它作為可配入染發劑的增粘劑也不一定全面地滿足要求。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對皮膚刺激性顯著低、在不傷發的情況下的染發力高、而且使用性和穩定性優越、使用后的感觸滑溜的染發劑、染發固定化劑和染發方法。
即,本發明有關的染發固定化劑的特征在于含有與酸性染料結合而形成配位化合物的配位體核。
此外,在上述染發固定化劑中,上述配位體核宜為多價金屬離子。
再者,在上述染發固定化劑中,上述配位體核宜為鋁離子。
另外,在上述染發固定化劑中,配位體核作為金屬鹽優選含0.1~20重量%。
還有,在上述染發固定化劑中,優選含有酸。作為酸宜為有機酸,α-羥基酸較好,乙醇酸更好。此外,酸的配合量以定為0.01~15重量%為宜。
此外,在上述染發固定化劑中,宜含有硅氧烷類。
另外,在上述染發固定化劑中,宜含有選自乙醇、異丙醇、正丙醇、正丁醇和異丁醇中的一種或二種以上。
還有,本發明有關的一劑型染發劑的特征是含有酸性染料、可與上述酸性染料結合而形成配位化合物的配位體核以及有機溶劑,該有機溶劑在量與質上具有使上述酸性染料和配位體核不形成染料配位化合物的特性。
再者,在上述一劑型染發劑中,上述配位體核宜為多價金屬離子。
此外,在上述一劑型染發劑中,上述配位體核宜為鋁離子。
另外,在上述一劑型染發劑中,配位體核作為金屬鹽宜含0.01~20重量%。
還有,在上述一劑型染發劑中,宜含有木葡聚糖,而且,木葡聚糖的配合量以定為0.1~30重量%為宜。
此外,在上述一劑型染發劑中,以含有硅氧烷類為宜。
還有,在上述一劑型染發劑中,以含有酸為宜。作為酸。以有機酸為宜,α-羥基酸較好,乙醇酸更好。而且,酸的配合量以定為0.01~15重量%為宜。
此外,在上述一劑型染發劑中,以含有芳香族醇為宜。
此外,在上述一劑型染發劑中,宜含有選自乙醇、異丙醇、正丙醇、正丁醇和異丁醇中的一種或二種以上。
此外,本發明有關用時混合型染發劑的特征是由含酸性染料的第一組合物和含有可與上述酸性染料相結合而形成配位化合物的配位體核的第二組合物組成。
此外,在上述染發劑中,上述配位體核以多價金屬離子為宜。
此外,在上述染發劑中,上述配位體核以鋁離子為宜。
此外,在上述染發劑中,把配位體核作為金屬鹽含有0.1~20重量%為宜。
此外,在上述染發劑中,第一組合物以含木葡聚糖為宜。并且,木葡聚糖的配入量以定為0.1~30重量%為宜。
此外,在上述染發劑中,第一組合物,第二組合物以含有硅氧烷類為宜。
此外,在上述染發劑中,第二組成物以含酸為宜。作為酸以有機酸為宜,α-羥基酸較好,乙醇酸更好。此外,酸的配合量以定為0.01~15重量%為宜。
此外,在上述染發劑中,第一組合物以含有芳香族醇為宜。
此外,在上述染發劑中,第二組合物以含有芐醇為宜。
此外,在上述染發劑中,第一組合物、第二組合物宜含有選自乙醇、異丙醇、正丙醇、正丁醇和異丁醇中的一種或二種以上。
此外,本發明有關的染發方法的特征是用含有與酸性染料結合可形成配位化合物的配位體核的染發固定化劑處理毛發后,用該酸性染料將毛發染色。
此外,本發明有關的染發方法的特征是與用酸性染料將毛發染色的同時,用含與該酸性染料可形成配位化合物的配位體核的染發固定化劑將毛發處理。
此外,本發明有關的染發方法的特征是用酸性染料將毛發染色,隨后用含有與該酸性染料可形成配位化合物的配位體核的染發固定化劑將毛發處理。
附圖的簡要說明如下附
圖1是顯示本發明的染色色調持續力試驗結果(L值)的說明圖。
附圖2是顯示本發明的染色色調持續力試驗結果(ΔE)的說明圖。
附圖3是顯示本發明的染色色調持續力試驗結果(a值、b值)的說明圖。
以下,詳細說明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案。
作為在本發明中可用的配位體核,例如可以使用氯化鋁等3價金屬鹽;氯化鎂、氯化鈣、氯化錳等2價金屬鹽;氯化鈉、氯化鉀、氯化鉛、氯化鋅等1價金屬鹽等,而且特別優選的是2價和3價者。再者,所用的金屬鹽只要是具有配位化合物形成能的金屬鹽即可,并不限于上述氯化物,硫酸鹽、乙酸鹽等也可取得良好的結果。這些具有配位化合物形成能的金屬鹽可用一種或將兩種以上組合起來使用,在全組成中可配入0.01~20.0重量%,最好0.1~5.0重量%。如小于0.01重量%,則在毛發內部的金屬配位體形成量極端地少,得不到充分的染發效果和色調持續效果;但是,如超過20重量%,則其量過剩,開始引起染料從毛發內的流出,成為顏色脫落和污穢的原因。
作為在本發明中所用的酸性染料可例示的有紅色2號、紅色3號、紅色102號、紅色105號、紅色106號、黃色4號、黃色5號、綠色3號、藍色1號、藍色2號、紅色201號、紅色227號、紅色230號、紅色231號、紅色232號、橙色205號、橙色207號、黃色202號、黃色203號、綠色201號、綠色204號、綠色205號、藍色202號、藍色205號、褐色201號、紅色401號、紅色502號、紅色503號、紅色504號、紅色506號、橙色402號、黃色402號、黃色403號、黃色406號、黃色407號、綠色401號、綠色402號、紫色401號、黑色401號、作為油性染料的紅色215號、紅色218號、紅色225號、橙色201號、橙色206號、黃色201號、黃色204號、綠色202號、紫色201號、紅色501號、紅色505號、橙色403號、黃色404號、黃色405號、藍色403號等,但如是酸性染料,就不限定于這些。在這些酸性染料之中,特別是黃色4號、綠色204號、紅色2號、紅色102號、紅色227號、綠色3號、藍色1號、藍色205號、黃色403號、紅色106號、紅色201號、橙色205號、黑色401號、綠色201號、紫色401號令人滿意,其中特別是黑色401號、紫色401號、橙色205號、橙號403號、紅色106號為優選的。
這些酸性染料可單獨使用或將二種以上組合起來使用,在全組成中配入0.0001~2.0重量,最好是0.001~2.0重量%。如小于0.0001重量%,則在毛發內部殘留的色素量極少,得不到充分的染發效果。又,如超過2.0重量%,則過剩的染料開始成為顏色脫落和污穢的原因。
再者,作為使分子量大的酸性染料浸透毛發內部的載體成分可使用芐醇等。
另外,可使用乙醇等作為使芐醇可溶化的溶劑。
在本發明中,當將酸性染料和配位體核配入同一組合物中時(一劑型染發劑),必須配制溶劑,以便使酸性染料和配位體核在該組合物中不致形成不溶性配位化合物。此時,如酸性染料在組合物中是2重量%以下,則可按照染料、配位體核,用水-乙醇類的溶劑進行適當調整。
在本發明的染發劑中配合木葡聚糖作為增粘劑是適宜的。木葡聚糖對于系統的酸性條件和配合的金屬鹽不產生分解,從而顯示出卓越的穩定性。由于它的添加也不使系統的pH上升,故配合了木葡聚糖的本發明染發劑隨時間的加長而pH不增加,或者不引起粘度的變化、著色和香味劣化之類的分解行為,因此,是穩定的。特別是在含有金屬離子的系統中,盡管由于金屬離子的作用使在一般用于酸性染發劑的增粘劑也降低其時效穩定性,但由于使用木葡聚糖作為增粘劑,可得到優越的穩定性。
此外,添加木葡聚糖的系統通常具有觸改性,因此,將本發明染發劑的粘度設定在由于木葡聚糖的作用不從被涂布的毛發脫落的粘度,則這個系統的延伸性、易涂布性優越,而且對皮膚和眼睛的刺激小,沒有過敏反應性,此外,保濕性優越,而且可保持濡濕之類的使用感。
由于木葡聚糖具有這樣的優越特性,所以將其作為增粘劑而配合的本發明染發劑、例如像配入作為增粘劑的呫噸膠那樣的染發劑,由于確保其流動性和在毛發上的流延性;更為了防止使用時的垂落,故沒有必要配入作為流動性改良劑的膨潤土和交聯型的聚丙烯酸鹽。
此外,配入這些流動性改良劑的染發劑盡管在確保上述流動性和防止垂落等點上優越,但也有這樣的缺點,即使用后洗掉的麻煩事。在這一點上,本發明染發劑不配入這些流動改良劑也能保持上述那樣優越的特性。
再者,在水分多的系統中,木葡聚糖在物理上顯示分子間的絡合減小、粘度降低之類的行為,因此,配入木葡聚糖的本發明染發劑在使用后在水洗時容易沖洗掉所以具有洗滌性優越之類的特性。
這樣,配入木葡聚糖的本發明染發劑在洗滌性上的優越也意味著對使用后毛發的損傷和對皮膚的刺激小而安全性優越。
木葡聚糖現在市面上有售(商品名是“古立豆(グリロイド)”,大日本制藥公司制),它作為食品增粘劑廣泛用于辣醬油和冰激凌等中。再者,當將市售品配入本發明染發劑時,盡可能使用精制品為宜。木葡聚糖可用上述“古立豆”的商品目錄中所記載的方法制造。也即,從羅望子的種子將異物除去,將其浸漬后粉碎,從此粉碎物將雜質除去,洗凈并干燥,最后可得到微粉碎的木葡聚糖。
在本發明染發劑中的木葡聚糖配入量并沒有特別限制,要參照擴展性、易涂布性、染色親和性而適當選擇系統的具體粘度。然而,本發明染發劑的粘度當考慮這些要素時最好是5000~200000cps。如小于5000cps,則多伴有使用時的垂落傾向而不相宜;如果超過200000cps,則難于在毛發上延展;而且在均染性上低劣的傾向強。
當考慮到這些情況,在本發明染發劑中木葡聚糖的配入量以占染發劑全量大約0.1~30重量%為令人滿意,0.5~15重量%更令人滿意。再者,就用時混合型來說,當將含有木葡聚糖的酸性染料和染發固定化劑分開用時,在該酸性染發劑中也宜使用上述的配料范圍。此時,木葡聚糖的配入量在該酸性染發劑中超過30重量%時,則酸性染發劑和染發固定化劑難以混合,因此不令人滿意。
另外,配入本發明染發劑的木葡聚糖平均分子量從粘度和穩定性看來以10萬~200萬為宜,特別是平均分子量在65萬附近者最好。
再者,除上述木葡聚糖之外,在本發明染發劑中,在穩定性許可的范圍內,也可使用其它用于通常酸性染發劑中的增粘劑。作為這樣的增粘劑以非離子增粘劑令人滿意,例如有瓊脂、愈瘡膠、羥丙基愈瘡膠等愈瘡膠衍生物;羥乙基纖維素、羥丙基纖維素等纖維素衍生物。
另外,月桂酸二乙醇酰胺、黃原膠、色炔雌醇(カラギ一ナン)、褐藻酸鹽、果膠、ファ一セラン、阿拉伯膠、格柢膠、刺梧桐樹膠、黃蓍膠、瓊脂末、羧基乙烯基聚合物等的增粘劑也可配入本發明染發劑。但是,必須特別留心地配入,以便無損于由其配入所致本發明的預期效果。
在本發明染發劑中宜配入酸。由于酸的配入可進一步提高染色力和染色持續力。作為本發明中所用的酸可用有機酸、無機酸和/或它們的鹽。作為有機酸有乙醇酸、乳酸、酒石酸、富馬酸、蘋果酸、琥珀酸、檸檬酸、乙酰丙酸、丁酸、戊酸、草酸、馬來酸、苦杏仁酸、吡咯烷酮羧酸、谷氨酸、乙酸、甲酸等。作為無機酸有磷酸、硫酸、鹽酸、硝酸等。作為它們的鹽有鈉鹽、鉀鹽、銨鹽、三乙醇胺鹽、二乙醇胺鹽、單乙醇胺鹽(例示的有氨基二羥甲基丙烷二醇、2-氨基-2-甲基-1-丙醇、2-氨基-2-甲基-1,3-丙烷二醇等)。
作為酸,有機酸、無機酸任一種皆可配入,但有機酸較好,α-含氧酸更好。作為含氧酸有乙醇酸、乳酸、酒石酸、檸檬酸、富馬酸、蘋果酸,其中以乙醇酸最好。
作為這些酸的配入量以占染發劑全量的0.01~15重量%為宜,更好是占染發劑全量的0.1~10重量%。如配入量小于0.01重量%,則不能充分地看出染色力、染色色調持續力的提高,如配入量超過大約15重量%,則有礙于染發劑的安全性,因此不令人滿意。
再者,在本發明染發固定化劑中也宜使用占固定化劑全量的上述配料量范圍。
在本發明染發劑中,宜配入硅氧烷類。由于配入硅氧烷類,可大幅度提高使用后的毛發的觸感,更對防止毛發損傷有效。
這里,作為配入本發明染發劑的硅氧烷類可有例如二甲基聚硅氧烷、甲基苯基聚硅氧烷、聚醚改性聚硅氧烷、氨基改性聚硅氧烷、氟改性聚硅氧烷、醇改性聚硅氧烷等。更詳細地說,可有例如以下那樣的硅氧烷類,可選其中的一種或二種以上。
以(CH3)3SiO[(CH3)2SiO]kSi(CH3)3(1)(k是3~650的整數)表示的二甲基聚硅氧烷。以 (l是1~500的整數)和以(CH3)3SiO[(CH3)2SiO]m[(C6H5)2SiO]n(3)(m、n的和是1~500的整數)所表示的甲基苯基聚硅氧烷。
以 所表示的聚醚改性的聚硅氧烷(式中,R1是氫原子、碳原子數為1~12的烷基、碳原子數為1~6的烷氧基或羥基;o表示1~100、最好20~30的整數;p是1~20、最好2~10的整數;q表示0~50、最好20~30的整數;r表示0~50、最好20~30的整數。)。以R1(CH3)2SiO[(CH3)2SiO]s[(OH)(CH2CH2CH2NHCH2CH2NH2)SiO]tSi(CH3)2R2(5)R2(CH3)SiO[(CH3)2]SiO]s[(CH3)(CH2CH2CH2NH2)SiO]tSi(CH3)2R2(6)所表示的氨基改性聚硅氧烷(式中,R2表示羥基、甲基或甲氧基,s是1~500,t是1~50的整數)。
以 (式中,R3表示碳原子數1~3的亞烷基,u是1~500,最好是1~250的整數,v表示1~50,最好是1~30的整數。)所表示的環氧改性聚硅氧烷。
以 所表示的氟改性聚硅氧烷(式中,x是1~400,最好1~250的整數)。
以OH(CH2)R4[(CH3)2SiO]y(CH3)2SiR4CH2OH (9) (式中,R4或是不存在,或表示碳原子數為1~4的亞烷基,y、z分別表示1~500,最好1~200的整數。)所表示的醇改性聚硅氧烷。
以 所表示的烷基改性聚硅氧烷(式中,R5表示碳原子數2~18的烷基;R6或者不存在或者表示碳原子數為1~4的亞烷基;R7表示碳原子數10~16的烷基;a、b分別表示1~500、最好1~200的整數)。
以 所表示的高分子硅氧烷(式中,R8是甲基或一部分是苯基,R9表示甲基或羥基。c表示3000~20000的整數)。
這些聚硅氧烷之中,特別是如使用選自氨基改性聚硅氧烷(例如東レ.硅氧烷SM-8702C東レ·硅氧烷公司制)、甲基苯基聚硅氧烷(例如硅氧烷KF56信越化學公司制)、二甲基硅氧烷·甲基(聚氧乙烯)硅氧烷共聚物<E.O(平均加成摩爾數,以下與此相同)=20~30>(例如硅氧烷SC-9450信越化學公司制)中的至少一種的硅氧烷類時,則可得到不僅改善使用感和染色性,而且在穩定性上也極為優越的染發劑。
另外,作為高分子硅氧烷的具體例可以舉出的有橡膠狀二甲基聚硅氧烷(聚合度c=5000~8000信越化學公司制),即使是其它的硅氧烷類也沒關系。
在本發明染發劑中的這些硅氧烷類的配入量占組合物全體的0.01~5.0重量%為宜。如小于占組合物全體的0.01重量%的配合量,則得不到所期的使用感的提高效果,如超過5.0重量%配入,則反而產生發粘的使用感,本發明染發劑的使用感有變壞的傾向,因此不相宜。
在本發明染發劑中,為了提高使用性、可溶化,或抑制在組合物中不溶性配位體形成的目的,可配入有機溶劑。作為這樣的有機溶劑有例如乙醇、異丙醇、正丙醇、正丁醇、異丁醇、乙二醇、丙二醇、1,3-丁二醇、一縮二丙二醇、己二醇、異丙二醇、甘油、甲基卡必醇、乙基卡必醇、丙基卡必醇、丁基卡必醇、三甘醇單乙醚、三甘醇單丁醚、N-甲基吡咯烷酮、N-辛基吡咯烷酮、N-月桂基吡咯烷酮、碳酸亞丙酯、碳酸亞乙酯。其中,以乙醇、異丙醇、正丙醇、正丁醇、異丁醇特別令人滿意。再者,作為它們的配入量從效果方面考慮,相當于染發劑的0.5~40重量%為宜,1~30重量%更好。
此外,除上述所舉溶劑以外,還可用芳香族醇、例如芐醇、苯乙醇、γ-苯基丙醇、肉桂醇、茴香醇、p-甲基芐醇、α-甲基苯乙醇、α-苯基乙醇、苯氧基乙醇、芐氧基乙醇、特別是,作為使酸性染料浸透入毛發內部的載體成分是令人滿意的。其中,芐醇特別令人滿意。再者,作為它們的配入量,從效果上考慮相當于染發劑的0.5~20重量%為宜,1~12重量%更好。
在本發明染發劑中還可同時使用表面活性劑、保濕劑、油性成分、高級醇類、乳濁劑、調和劑、油脂類、高級脂肪酸酯、殺菌劑、香料、防紫外線劑、蛋白質衍生物、植物萃取物、藥效成分等各種添加劑。
作為表面活性劑可適當地配入本發明染發劑中,例如聚氧乙烯烷基醚、聚氧乙烯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多價醇脂肪酸部分酯、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衍生物等的聚氧乙烯系表面活性劑;辛基聚苷等烷基聚苷類、聚甘油脂肪酸酯、聚甘油烷基醚等的聚甘油系表面活性劑;多殼糖羥基烷基醚(マルチト一ルヒドロキシアルキルエ-テル)、山梨醇烷基醚等的糖醇醚類、脂肪酸二乙醇酰胺類等的非離子表面活性劑;高級脂肪酸鹽類、磷酸酯類、烷基硫酸鹽類、聚氧乙烯烷基硫酸鹽、烷基硫酸酯鹽類等的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氨基酸類、烷基三甲基銨鹽、二烷基二甲基銨鹽、烷基二甲胺氧化物等陽離子表面活性劑等。此外,作為分散、可溶化劑,在本發明染發劑中可配入兩親媒介性物質和表面活性劑,例如硬脂酰三甲基氯化銨、甘油單硬脂酸酯等可配入本發明染發劑中。
作為保濕劑有例如甘油、聚乙二醇、軟骨素硫酸鹽、透明質酸鹽、二甘油、山梨酸、殼多糖(マルチト一ル)、吡咯烷酮羧酸、乳糖、低聚糖等。
作為油性成分例如有羊毛脂、角鯊烷、流動液體石蠟、凡士林、高級脂肪酸、三甘油脂、酯油等。
作為高級醇類有例如芐醇、2-乙基己醇、2-十六烷基醇、2-十四烷基醇、異硬脂酰醇、十八醇十六醇混合物、月桂醇、油醇、十四烷基醇、棕櫚基醇、硬脂酰醇、鯨蠟基醇。
本發明染發劑中還可配入骨膠原水分解物、角蛋白水分解物、絲蛋白質水分解物、彈性硬蛋白加水分解物、大豆蛋白加水分解物等的蛋白質水分解物以及它們的季鹽;非那西汀、羥基乙烷二磺酸及其鹽、EDTA和其鹽、熊去氧膽酸類、錫酸鹽類等的金屬離子封端劑及防腐劑;聚(二甲基烯丙基鹵化銨)型陽離子性高分子、從聚乙二醇、表氯醇、丙撐胺和牛脂脂肪酸所得的作為脂肪基胺縮合生成物型的陽離子高分子、從聚乙二醇、表氯醇、丙撐胺、椰子油脂肪所得的作為可可基胺縮合生成物型的陽離子高分子、乙烯基吡咯烷酮、二甲基氨基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型陽離子高分子、四元含氮纖維素醚型陽離子高分子的陽離子高分子類。
另外,本發明有關的染發劑也可規定為由含酸性染料的第一組合物和含有可與該酸性染料形成配位化合物的配位體核的第二組合物構成的用時混合型,也即,在進行染發時,將第一組合物與第二組合物混合后適用于毛發的類型。此時,特別是在染發劑中配入增粘劑時,由于作為配位體核的金屬離子妨礙增粘劑的分解,所以可提高粘度穩定性,因此適合用。
另外,作為本發明有關染發方法,或者用通常的酸性染發劑將毛發染色,隨后再用染發固定化劑處理,或者將酸性染發劑和固定化劑同時施用于毛發,進行染色、染發固定化處理也可;并且,將固定化劑施用于毛發后,再將酸性染發劑施用于毛發上進行染色、染發固定化處理也是可能的。
作為固定化劑可有霧型、噴吹型、液體、凝膠狀、乳油狀等各種使用形態。
此外,作為本發明酸性染發劑可作成各種使用狀態的組合物。例如可作成液體酸性染發劑、凝膠狀酸性染發劑、發泡狀酸性染發劑、乳油狀酸性染發劑等各種使用形態。
以下,就本發明的更具體的實施例加以說明。當然,本發明并不限于這些。并且,配入量只要不特別說明都以重量%表示。
評價方法在說明實施例前先說明評價方法。對所得凝膠狀及液體酸性染發劑的(1)染色力、(2)手感、(3)二次附著性、(4)染色色調持續力進行評價。
(1)染色力的評價在人的一縷白發發股約2g上均勻涂布試樣0.5g,進行15分鐘染色處理,使用香波、柔發劑,將洗發后的干燥染色發股與未處理的人的白發發股相比作為染色力,該判斷是由專業評判員20人用肉眼進行的。
評判分+3非常好+2好+1稍好0普通-1稍劣-2劣-3非常劣評價結果以如下記號表示◎+2以上○+1以上,不到+2△-1以上,不到+1×不到-1(2)手感的評價在人的一縷白發發股約2g上涂布樣品0.5g,進行15分鐘染色處理,使用香波、柔發劑洗發后請專業評判員20人判定干燥染發發股的手感。其評價以上述染色力評價為標準。
(3)二次附著性的評價在人的一縷白發發股約2g上均勻涂布樣品0.5g,進行15分鐘染色處理,使用香波、柔發劑洗發之后,將濡濕狀態的染色發股放置于白毛巾上20分鐘后,對向白毛巾上的色附著性請專業評判員20人判定。其評價以上述染色力評價為標準。
(4)染色色調持續力的評價在人的一縷白發發股約2g上均勻涂布樣品0.5g,進行15分鐘染色處理后,用香波、柔發劑洗發,制成干燥染色發股。將此發股用市售香波反復洗7次,每次1分鐘。將做完的染色發股的色調請專業評判員20人判定。其評價以上述染色力評價為標準。
一劑型染發劑以下表1示出一劑型凝膠狀染發劑的評價結果。
表1試驗例1 2 3 4 5 6 7 8(1)非離子增粘劑 2.0 2.0 2.0 2.0 2.0 2.0 2.0 2.0(2)芐醇 8.0 8.0 8.0 8.0 8.0 8.0 8.0 8.0(3)黑色401號 0.2 0.2 0.2 0.2 0.2 0.2 0.2 0.2(4)黃色403號 0.1 0.1 0.1 0.1 0.1 0.1 0.1 0.1(5)紅色227號 0.1 0.1 0.1 0.1 0.1 0.1 0.1 0.1(6)乙醇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7)氯化鋁0.0 0.005 0.01 0.1 1.0 10.0 20.0 25.0(8)香料 0.1 0.1 0.1 0.1 0.1 0.1 0.1 0.1(9)去離子水 余量 余量 余量 余量 余量 余量 余量 余量染色力 △△ ○◎◎◎○△手感 ◎◎ ◎◎◎◎◎◎二次附著性 ◎◎ ◎◎◎◎◎◎染色色調持續力 △△ ○◎◎◎○△再者,在使(1)和(7)完全溶解的(9)中添加將(2)和(8)均勻混合的(6)并混合之。在所得溶液中將溶解(3)、(4)、(5)的一部分(9)加入并混合,得到凝膠狀酸性染發劑。
如從表1所知那樣,作為配位體核的氯化鋁從0.01%起發揮效果,特別在0.1~10%顯示高效,但如超過20%,則寧可說它有惡劣的影響。這可認為是由于少量醇的揮發所致形成配位化合物,從而在毛發表面上產生配位化合物,而未浸透到毛發內部。因此,配位體核的適當配入量是約0.01~20%,特別適宜的是0.1~10%。
對臨時染發劑也進行了同樣的試驗,其結果示于表2。
表2試驗例 9 10碳黑1.01.0丙烯酸樹脂烷醇胺液(50%)6.06.0氯化鉛 0.1 -乙醇余量 余量染色力 △ △手感 ◎ ◎二次附著性 ××染色色調持續力 ××從上表2,對于使用碳黑等顏料的臨時染發劑來說,完全看不出氯化鋁的添加效果。從此事實可以理解以上表1中所示酸性染料和氯化鋁的相互作用是極為特異的。
因此,本發明人將酸性染料(0.4%)、氯化鋁六水鹽(0.5%)、乙醇(20%)、芐醇(8%)和水(余量)按照上述一劑型染發劑的方法進行了調制。并將其放入燒杯,在旋轉蒸發器中,將溶劑減壓下50℃使其蒸發。伴隨著溶劑的蒸發,產生沉淀物,經過約1小時的處理也不能完全除去溶劑,形成非揮發性溶劑+沉淀的狀態。因此,加入各種溶劑再度試著將其溶解。結果,在水、乙醇中其一部分溶解,在丙酮中稍溶解,在己烷中基本不溶,但在0.4%EDTA·3Na中則完全溶解。因此,可推知除去溶劑時的沉淀是色素的金屬配位化合物。
從以上事實本發明人推知當將本發明有關的一劑型染發劑用于毛發時,酸性染料如通常那樣浸漬到角層和皮質,因此,伴隨著溶劑的揮發而共存的鋁離子和酸性染料形成難溶性配位化合物。結果,在表觀上的分子量變大,故可防止色素從毛發流出。
其次,本發明人制造了下述組成的紅色系染色料,對其染色色調持續力作更詳細的調查。
表3試驗例 11 12(1)非離子增粘劑 2.02.0(2)芐醇 8.08.0(3)紅色227號0.20.2(4)乙醇 20.0 20.0(5)氯化鋁 0.5 -(6)香料 0.10.1(7)去離子水 余量 余量染色色調持續力的評價在人的一縷白發發股約2g上均勻涂布樣品0.5g,經15分鐘染色處理后,用香波或香波加柔發劑洗發,作成干燥染色發股。將此發股用市售香波洗滌1分鐘后,用測色機測定其色調。這個操作反復7次。再者,關于試驗例13是在用試驗例11所作染色處理后,再經15分鐘的放置時間之后,再用香波進行與上述同樣的洗發。
結果如附圖1~3所示。
■試驗例12-香波□試驗例12-香波、柔發劑●試驗例11-香波○試驗例11-香波、柔發劑△試驗例13-香波如從附圖所知那樣,可理解在用試驗例11時,與試驗例12相比較,不僅染色力高,而且與多回洗發也無關,具有顯著優越的色調持續力。而且,從試驗例13的結果可知由于在染色處理后設置放置時間,更可增加色調的持續力。其次,本發明人就使用用酸性染料的染發劑后采用氯化鋁水溶液所致的固定化作用進行了檢查。染發劑的組成(1)(1)非離子增粘劑 2.0(2)芐醇 8.0(3)黑色401號 0.2(4)黃色403號 0.1(5)紅色227號 0.1(6)乙醇 20.0(7)香料 0.1(8)去離子水 余量使用上述組成的染發劑,與上述同樣地進行染發后,用下述組成的固定化劑(霧型)噴涂于發股上。經20分鐘放置、干燥后,測定各發股和染色前發股的ΔE(洗滌后發股的ΔE),其次,在三角燒杯中,用100ml的2%月桂基硫酸鈉水溶液在30℃下振動1小時,在水洗、干燥后,測定各發股和染色前發股的ΔE(洗滌后的ΔE)和洗液的ΔE。結果如以下表4所示。
表4固定化劑組成(霧型)試驗例14 15 16 17氯化鋁六水合物 0 0.4 1.0 5.0去離子水 余量 余量 余量 余量洗滌后發股的ΔE 37.702 42.832 43.139 44.293洗滌前發股的ΔE 45.562 46.680 45.716 46.836損失的ΔE7.8603.8482.5772.543洗液的ΔE 38.513 30.328 29.691 25.321從上則表4結果示出使用氯化鋁作為與染發劑不同用途的固定化劑也有優良的效果。
其次,本發明人還使用固定化劑(霧型)對染發固定化劑中配位體核的配入量作了研究。染發劑組成(2)(1)羧基乙烯基聚合物3.0(2)芐醇8.0(3)橙色205號 0.4(4)紅色102號 0.1(5)一縮二丙二醇15.0(6)氫氧化鈉0.03(7)去離子水余量用上述組成的染發劑,與上述同樣地進行染發后,將如下組成的固定化劑噴涂于發股上,放置10分鐘,水洗、干燥后,測定各發股和染色前發股的色差ΔE(洗滌前發股的ΔE)。其次,在三角燒杯中,用100ml的2%十二烷基硫酸鈉水溶液在30℃下震動10分鐘,此操作反復進行3次。水洗、干燥后,測定各發股和染色前發股的ΔE(洗凈后發股的ΔE)。基于洗滌前發股的ΔE和洗滌后發股的ΔE之差(損失ΔE),就染色色調持續力按照以下評價基準進行了評價。結果如表5所示。
染色色調持續力◎損失ΔE小于4○損失ΔE在4以上、小于8△損失ΔE在8以上、小于12×損失ΔE在12以上表5固定化劑的組成(霧型)試驗例 18 19 20 21氯化鋁·六水合物0 0.11.04.0乙醇20 20 20 20去離子水 余量 余量 余量 余量洗滌后發股的ΔE 22 33 35 37洗滌前發股的ΔE 40 40 40 40損失ΔE 18 7 5 3染色色調持續力 × ○○ ◎再者,將乙醇混合溶解于去離子水中,再將氯化鋁溶解,得到染發固定化劑后將其放入噴霧容器內。然后再使用。
從表5可知,作為配位體核的氯化鋁的配入量在0.1%附近其效果才開始明確。另外,在表中雖未記入,但有時,其配入量大致超過20%時,反而有不良影響。這可認為是由于少量乙醇的揮發所致形成配位化合物,從而在毛發表面上產生配位化合物,而未浸透到毛發內部。因此,配位體核的適當配入量是0.1~20%左右。
本發明人對以下兩種情況進行了研究即在涂布染發劑以前將染發固定劑向毛發涂布(染發前處理)以及與涂布染發劑的同時涂布染發固定劑(染發中處理)。使用上述染發組成(2)的染發劑和以下表6配方的染發固定化劑(霧型)的組合,進行如下評價。染發處理分別按如下所述進行。
染發前處理將適量的試驗例23的染發固定化劑涂布在發股上,在30℃下放置10分鐘后涂布適量的染發劑,于30℃下放置10分鐘后進行水洗、干燥。
染發中處理將上述染發劑涂于發股后,接著將試驗例24的染發固定化劑涂布,在30℃下放置10分鐘后水洗、干燥。
就各處理方法,求得上述洗滌前發股的ΔE和洗滌后發股的ΔE,按照以下評價基準,對染色力、染色色調持續力進行了評價。
染色力◎與未作染發固定化劑處理者比較,洗滌前的ΔE之差在4以上○與染發固定化劑未作處理者比較,洗滌前的ΔE之差在1以上、小于4△與染發固定化劑未作處理者比較,洗滌前的ΔE之差小于1染色色調持續力◎損失的ΔE小于4○損失的ΔE4以上、小于8△損失的ΔE8以上、小于12×損失的ΔE在12以上。
上述評價的結果見表6。
表6固定化劑(霧型)組成試驗例 22 23 24染發前處理 染發中處理氯化鋁六水合物 - 2.02.0乙醇 - 10.0 10.0芐醇 - 10.0 10.01,3-丁二醇 - 5.05.0一縮二丙二醇 - 5.05.0乙醇酸 - 1.01.0乳酸鈉 - 0.50.5去離子水余量余量 余量洗滌后發股的ΔE 28 43 43洗滌前發股的ΔE 40 46 46損失的ΔE12 3 3染色力 - ◎ ◎染色色調持續力 × ◎ ◎如從以上表6所知那樣,即使在染發前處理和染發中處理也能充分發揮本發明效果。
木葡聚糖的配入和使用性、穩定性本發明人還就作為增粘劑而使用木葡聚糖時的穩定性、使用性的效果進行了調查,對穩定性、使用性按以下基準進行評價。另外,對上述(1)的染色力評價、(4)的染色色調持續力評價也一并進行。
穩定性評價將表7所示各試驗例的染發劑在70℃下保管一星期后,測定系統的pH和粘度,并評價穩定性。
○看不出pH或粘度的變化△盡管看出pH或粘度的變化但在容許范圍內×看得出pH或粘度的變化超出容許范圍使用性的評價評判員20人使用表7所示各試驗例的染發劑評價向頭發的擴展性·涂布性和均染性。
○沒有垂落或破損,易于延展△稍有垂落或破損,難以延展×垂落或破損嚴重,非常難延展上述評價結果示于表7。
表7試驗例 252627 2829303132(1)木葡聚糖 00.1 0.52 5153040(2)羥乙基纖維素 21.81 0 0 0 0 0(3)芐醇 8 8 8 8 8 8 8 8(4)黑色401號 0.1 0.1 0.1 0.1 0.1 0.1 0.1 0.1(5)橙色205號 0.1 0.1 0.1 0.1 0.1 0.1 0.1 0.1(6)紫色401號 0.1 0.1 0.1 0.1 0.1 0.1 0.1 0.1(7)紅色227號 0.1 0.1 0.1 0.1 0.1 0.1 0.1 0.1(8)1,3-丁二醇 1515151515151515(9)氯化鋁·六水鹽 0.5 0.5 0.5 0.5 0.5 0.5 0.5 0.5(9)去離子水余量 余量 余量 余量 余量 余量 余量 余量穩定性 × △ ○ ○ ○ ○ ○ ○使用性 ○○○○○○△×染發力 ◎◎◎◎◎◎◎◎染色色調持續力 ◎◎◎◎◎◎◎◎再者,將(1)、(2)在70℃下溶解于(10)的一部分中,在其中加入溶解于(10)的一部分中的(3)、(8)、(9),最后加入溶解于(10)的一部分中的染料,來制備各試驗例的染發劑。又,為使試驗例25、26、27各試料成為大致相同的粘度,對其羥乙基纖維素的量作了調整。
如從表7所知那樣,如在0.1~30%范圍內配入木葡聚糖,則對使用性和穩定性有效。另一方面,當僅配入作為增粘劑的羥乙基纖維素時,由于時效可看出粘度有變化,故在粘度穩定性上有欠缺。另外,當在0.5~15%范圍內配入木葡聚糖時,特別顯示高的效果。因此,木葡聚糖的適當配入量在0.1~30%左右,特別適宜的是0.5~15%。
酸的配入其次,本發明人還向配入酸性染發劑和配位體核的本發明染發劑中再配入酸,來配制染發劑(一劑型),就酸的配入和染色力、染色色調持續力的關系作了研究。
染發劑的組成(3)(1)羥乙基纖維素 0.5(2)瓊脂 2.0(3)芐醇 8.0(4)橙色205號 0.44(5)紅色102號 0.15(6)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0.1(7)氯化鋁·六水合物 0.5(8)二甲馬錢子堿改性醇95%20.0(9)各種酸(配入的酸和配入量示于表8)(10)50%乳酸鈉(配入量示于表8)(11)去離子水 余量使用上述組成的染發劑,在白色發股上在30℃下染色10分鐘。測定了洗發、干燥后、干燥前的發股和染色后的發股的色差ΔE(洗滌前發股的ΔE)。其次,將該發股在三角燒杯中,使用100ml的2%十二烷基硫酸鈉水溶液,在30℃下震動10分鐘,此操作反復3次。干燥后,測定各發股和染色前的發股的ΔE(洗滌后發股的ΔE)。從所得ΔE的值,基于如下評價標準進行了評價。結果如以下表8所示。
染色力◎有關評價試料洗滌前發股的ΔE與使用在上述配方中未配入酸的試料時的洗滌前發股的ΔE之差為4以上○有關評價試料洗滌前發股的ΔE與使用在上述配方中未配入酸的試料時的洗滌前發股的ΔE之差在0以上、小于4△有關評價試料洗滌前發股的ΔE與使用在上述配方中未配入酸的試料時的洗滌前發股的ΔE之差小于0染色色調持續力◎“當使用在上述配方中未配入酸的試料時的洗滌前發股的ΔE與洗滌后發股的ΔE之差(損失ΔE)”與有關試料損失ΔE之差在10以上○“當使用在上述配方中未配入酸的試料時的洗滌前發股的ΔE與洗滌后發股的ΔE之差(損失ΔE)”與有關試料損失ΔE之差在0以上、10以下△“當使用在上述配方中未配入酸的試料時的洗滌前發股的ΔE與洗滌后發股的ΔE之差(損失ΔE)”與有關試料損失ΔE之差小于0表8試驗例333435363738394041(配入的酸)檸檬酸- 0.02 - - - - - - -乙醇酸- -0.1 0.2 0.4 1.0 1.6 2.4 5.0(中和劑)50%乳酸鈉- - -0.2 0.3 0.4 0.9 1.3 2.4pH 2.82.3 2.3 2.3 2.3 2.3 2.3 2.3 2.3洗滌前發股的ΔE 404246464951515151洗滌后發股的ΔE 283440424244454545染色力- ○◎◎◎◎◎◎◎染色色調持續力- ○◎◎◎◎◎◎◎再者,在使(3)~(10)溶解的部分(11)中,添加混合使(1)和(2)完全溶解的剩下的(11),以此制得各染發劑。
如從上述表8所知那樣,由于在本發明有關染發劑中再配入酸,可提高染色力、染色色調持續力。并且,在表中未加示出但當酸的配入量在0.1以下時,由于酸的配入所致染色力、染色色調持續力的提高看不清楚;當酸的配入量大致超過15%時,染發劑的穩定性出現故障,因此不相宜。而且,配入量在大致0.1~10%的范圍內特別發揮效果。因此,作為酸的配入量以0.01~15%為宜,更好是0.1~10%。
其次,本發明人配制了配入酸的如下配方的染發劑(一劑型),從洗滌前和洗滌后發股的ΔE測定值及其差(損失的ΔE),就配入酸的種類與染發力、染色色調持續力的關系作了進一步研究。結果示于表9。
染發劑的組成(4)(1)羥乙基纖維素 0.5(2)瓊脂 2.0(3)芐醇 8.0(4)黑色401號 0.2(5)紫色401號 0.1(4)橙色205號 0.4(6)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0.1(7)氯化鋁·六水合物 0.5(8)二甲馬錢子堿改性醇95%20.0(9)各種酸(配入的酸和配合量見表9)(10)50%乳酸鈉(配入量見表9)(11)去離子水 余量表9試驗例42 43 44 45 46(配入的酸)檸檬酸- 1.6 - - -酒石酸- - 1.6 - -乳酸 - - - 1.6 -乙醇酸- - - - 1.6(中和劑)50%乳酸鈉- 1.11.10.90.9pH 2.82.32.32.32.3洗滌前發股的ΔE 40 44 48 51 55洗滌后發股的ΔE 28 36 40 44 51損失ΔE 12 8 8 7 4如從上述表9所知那樣,由于在試料中配入酸對于染發力、染色色調持續力的效果以其酸作為α-含氧酸的酒石酸、乳酸、乙醇酸時特別優良。在α-含氧酸中又特以乙醇酸為優越。
以下,就本發明適當配合例進行說明。
配合例1 染發藥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2.0黑色401號0.01橙色205號0.01紫色401號0.01紅色227號0.01芐醇 8.0氯化鋁·六水鹽 0.11,3-丁二醇 15.0鯨蠟醇 1.0α-烯屬磺酸 0.5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 0.5氨基改性硅氧烷 0.5乳酸 0.1乳酸鈉 0.1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將鯨蠟醇加入1,3-丁二醇中,在70℃加熱溶解后,加入α-烯屬磺酸、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氨基改性硅氧烷(油相部分)。
另外,在去離子水中加入氯化鋁、乳酸和乳酸鈉,在70℃將木葡聚糖溶解(水相部分)。在水相部分中加入油相部分,再加入芐醇后,加入溶解于去離子水中的染料。
再者,如上述所得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和穩定性。并且,可有如下特征沒有染色不均和從頭發的垂落;使用后容易用水洗掉;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有濡濕感。
配合例2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7.0黃原膠 0.5黑色401號0.2紫色401號0.3黃色4號 0.1芐醇 5.0氯化鋁·六水鹽 0.4二甲基聚硅氧烷 0.5[上述(13)所示高分子硅氧烷的通式中R8和R9是甲基,c=10000]四氫糠醇 12.0甘油 0.5聚氧乙烯(100)硬化蓖麻油酯1.0絲蛋白質加水分解物 0.1檸檬酸 2.0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按常法進行的。
再者,如以上那樣所得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另外,可有如下特征沒有染色不均和從頭發垂落,使用后水洗也容易洗去,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有濡濕感。
配合例3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4.0黑色401號0.2紫色401號0.3黃色4號 0.1芐醇 5.0氯化鎂·二水合物 0.4二甲基聚硅氧烷 0.5(在上述(1)中所示二甲基聚硅氧烷的通式中,k=5~20)四氫糠醇 12.0甘油 0.5聚氧乙烯(100)硬化蓖麻油酯1.0彈性硬蛋白加水分解物 0.2檸檬酸 2.0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按照常規方法進行。
再者,如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安全性。并且,可有如下特征無染色不均和從頭發的垂落,使用后用水洗容易洗去,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濕潤。
配合例4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6.0黑色401號0.2紫色401號0.3黃色4號 0.1芐醇 5.0氯化鋁·六水鹽 0.2甲基苯基聚硅氧烷 0.5(在上述(2)中所示甲基苯基聚硅氧烷通式中,l=5~20)四氫糠醇 12.0
甘油 0.5聚氧乙烯(100)硬化蓖麻油酯1.0角蛋白加水分解物季鹽 0.1檸檬酸 2.0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按照常法進行的。
再者,按照以上那樣所得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另外,可有如下特征沒有染發不均和從頭發上的垂落,使用后用水容易洗去,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濕潤。
配合例5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7.0黑色401號0.2紫色401號0.3黃色4號 0.1芐醇 5.0氯化鎂·二水鹽 1.0聚醚改性聚硅氧烷 0.5(在上述(4)所示聚醚改性聚硅氧烷的通式中,R1是氫原子、o=50~60、p=2~5、q=8~10、r=0)一縮二丙二醇 12.01,3-丁二醇 0.5聚氧乙烯(100)硬化蓖麻油酯1.0軟骨素硫酸鈉 0.1交聯型聚丙烯酸鈉 0.2彈性硬蛋白加水分解物 0.1檸檬酸 2.0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
制法按照常法進行的。
再者,按照以上那樣所得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和穩定性。另外,可有如下特征沒有染發不均和從頭發上垂落,使用后用水易于洗去,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濕潤。
配合例6 染發藥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1.0黃原膠 0.5黑色401號0.2紫色401號0.3黃色4號 0.1芐醇 3.0氯化鈣·二水鹽 0.3聚醚改性聚硅氧烷 0.5(在上述(4)中所示聚醚改性聚硅氧烷的通式中,R1是氫原子,o=50~60,p=2~5,q=8~10,r=0)二甲基聚硅氧烷 0.5(在上述(13)中所示高分子硅氧烷的通式中,R8和R9是甲基,c=10000)辛基甲基環四硅氧烷 3.0鯨蠟醇 8.0甘油 0.51,3-丁二醇 15.0聚氧乙烯(100)硬化蓖麻油酯0.7四級化絲蛋白質加水分解物 0.2檸檬酸 0.6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按照常法進行的。
再者,如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并且,可有如下特征無染色不均和從頭發垂落,使用后水洗易于洗去,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濕潤。
配合例7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3.0羧基乙烯基聚合物 3.0黑色401號0.2紫色401號0.1黃色4號 0.2芐醇 5.0氯化鈣·二水鹽 1.0聚醚改性聚硅氧烷 0.5(在上述(4)中所示聚醚改性聚硅氧烷的通式中,R1是氫原子,o=50~60,p=2~5,q=8~10,r=0)1,3-丁二醇 15.0角蛋白加水分解物季鹽 0.1檸檬酸 2.0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是按常法進行的。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此外,有如下特征無染發不均和從頭發上垂落,使用后水洗易于洗去,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濕潤。
配合例8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5.0黑色401號0.2紫色401號0.3黃色4號 0.1芐醇 5.0氯化鋁·六水鹽 1.0氨基改性聚硅氧烷 0.5(在上述(6)中所示氨基改性聚硅氧烷的通式中,R2是羥基,s=100,t=100)四氫糠醇 12.0聚氧乙烯(100)硬化蓖麻油酯1.0吡咯烷酮羧酸鈉 0.5絲蛋白質加水分解物 0.1檸檬酸 2.0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是按照常法進行的。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此外,也有下列特征無染發不均和從頭發上垂落,使用后用水洗容易洗去,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濕潤。
配合例9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4.0黑色401號0.2紫色401號0.3黃色4號 0.1芐醇 5.0氯化鋁·六水鹽 1.0二甲基聚硅氧烷 0.5(在上述(13)中所示高分子硅氧烷的通式中,R8和R9是甲基,c=10000)四氫糠醇 12.0丙二醇 5.0聚氧乙烯(100)硬化蓖麻油酯1.0角蛋白質加水分解物 0.1檸檬酸 2.0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是按照常法進行的。
再者,如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此外,也有如下特征無染發不均和從頭發上垂落,使用后水洗易于洗去,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濕潤。
配合料10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7.0羧甲基纖維素 0.1黑色401號0.2紫色401號0.3黃色4號 0.1芐醇 5.0氯化鋁·六水鹽 0.5聚醚改性聚硅氧烷 0.5(在上述(4)中所示聚醚改性聚硅氧烷的通式中,R1是氫原子,o=50~60,p=2~5,q=8~10,r=0)四氫糠醇 12.0甘油 0.5聚氧乙烯(100)硬化蓖麻油酯1.0角蛋白加水分解物季鹽 0.2檸檬酸 2.0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是按照常法進行的。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并且,也有如下特征無染發不均和從頭發上垂落,使用后用水洗容易洗去,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濕潤。
配合例11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1.5
黃原膠 0.5黑色401號0.02紫色401號0.03黃色4號 0.01芐醇 3.0氯化鋁·六水鹽 0.6聚醚改性聚硅氧烷 0.2(在上述(4)中所示聚醚改性聚硅氧烷的通式中,R1是氫原子,o=50~60,p=2~5,q==8~10,r=0)氨基改性聚硅氧烷 0.5(在上述(5)中所示氨基改性聚硅氧烷的通式中,R2是羥基,s=100,t=100)辛基甲基環四硅氧烷 3.0鯨蠟醇 3.0甘油 0.51,3-丁二醇 15.0聚氧乙烯(100)硬化蓖麻油酯0.7硬脂酰基三甲基氯化銨 0.1角蛋白加水分解物 0.2檸檬酸 2.0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是按照常法進行的。
再者,如以上那樣所得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另外,還有如下特征無染色不均和從頭發上垂落,使用后用水洗容易洗去,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濕潤。
配合例12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3.0黑色401號0.02紫色401號0.03
黃色4號 0.01芐醇 3.0氯化鋁·六水鹽 0.6氨基改性聚硅氧烷 0.6(在上述(5)中所示氨基改性聚硅氧烷的通式中,R2是羥基、s=100,t=100)辛基甲基環四硅氧烷 3.0鯨蠟醇 1.0甘油 0.51,3-丁二醇 15.0聚氧乙烯(100)硬化蓖麻油酯0.7大豆蛋白加水分解物 0.2檸檬酸 0.6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是按照常法進行的。
再者,如以上那樣所得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此外,還有如下特征無染色不均和從頭發上垂落,使用后水洗易于洗去,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濕潤。
配合例13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3.0黑色401號0.2紫色401號0.3黃色4號 0.1芐醇 5.0氯化鎂·二水鹽 1.0二甲基聚硅氧烷 0.5(在上述(13)中所示高分子硅氧烷的通式中,R8和R9是甲基,c=10000)甘油 0.5
N-甲基吡咯烷酮 12.0聚氧乙烯(100)硬化蓖麻油酯1.0膠原加水分解物季鹽 0.1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是按照常法進行的。
再者,如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并且,也有如下特征無染發不均和從頭發上垂落,使用后用水洗易于洗去,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濕潤。
配合例14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2.0黑色401號0.2紫色401號0.3黃色4號 0.1芐醇 5.0氯化鋁·六水鹽 1.0聚醚改性聚硅氧烷 0.5(在上述(4)中所示聚醚改性聚硅氧烷的通式中,R1是氫原子、o=5~10,p=4~6,q=9~13,r=0)1,3-丁二醇 12.0甘油 0.5聚氧乙烯(100)硬化蓖麻油酯1.0交聯型聚丙烯酸鈉 0.2大豆蛋白質加水分解物季鹽 0.2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是按常法進行的。
再者,如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另外,也有如下特征無染發不均和從頭發上垂落,使用后用水洗易于洗去,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濕潤。
配合例15 染發藥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2.0黑色401號0.2紫色401號0.3黃色4號 0.1芐醇 3.0氯化鋁·六水鹽 0.8聚醚改性聚硅氧烷 0.5(在上述(4)中所示聚醚改性聚硅氧烷的通式中,R1是氫原子,o=50~60,p=2~5,q=8~10,r=0)辛基甲基環四硅氧烷 3.0四氫糠醇 8.0甘油 0.51,3-丁二醇 15.0聚氧乙烯(100)硬化蓖麻油酯0.7四級化骨膠原蛋白加水分解物 0.2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是按照常法進行的。
再者,如從上述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此外,也有如下特征無染發不均和從頭發上垂落,使用后用水洗易于除去,使用后的觸感良好,濕潤。
配合料16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5.0黑色401號0.2紫色401號0.3黃色4號 0.1芐醇 5.0
氯化鈣·二水鹽 0.6辛基聚苷 1.0四氫糠醇 12.0角蛋白加水分解物 0.1檸檬酸 2.0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是按常法進行的。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并且,也有如下特征無染色不均和從頭發上的垂落,使用后用水易于除去,使用后的觸感也良好,濕潤。
配合例17 染發藥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0.5羥乙基纖維素 1黑色401號0.01橙色205號0.01紫色401號0.01紅色227號0.01芐醇 8氯化鋁·六水鹽 0.5氨基改性硅氧烷 0.51,3-丁二醇 15鯨蠟醇 1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 0.5α-烯屬磺酸 0.5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按常規方法進行。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并且,也有如下特征無染色不均和從頭發上的垂落,使用后用水洗易于除去,使用后的觸感也良好,濕潤。
配合例18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3.0黃原膠 0.5黑色401號0.2紫色401號0.3黃色4號 0.1芐醇 5.0氯化鋁 0.6四氫糠醇 12.0骨膠原加水分解物 0.2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是按常規法進行的。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另外,也有如下特征無染色不均和從頭發上的垂落,使用后用水洗容易除去,使用后的觸感也良好,濕潤。
配合例19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4.0黑色401號0.1紫色401號0.2黃色4號 0.4芐醇 5.0氯化鋁·六水鹽 1.0一縮二丙二醇 10.0羧基乙烯基聚合物 2.0角蛋白加水分解物季鹽 0.1香料 適量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是按常規法進行的。
再者,從如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并且,也有如下特征無染色不均和從頭發上的垂落,使用后用水洗易于除去,使用后的觸感也良好,濕潤。
配合例20 染發藥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2黑色401號0.01橙色205號0.01紫色401號0.01紅色227號0.01芐醇 8氯化鋁·六水鹽 0.51,3-丁二醇 15鯨蠟醇 1α-烯屬磺酸 0.5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 0.5氨基改性硅氧烷 0.5乳酸 0.1乳酸鈉 0.1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按配合例1進行。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并且,也有如下特征無染色不均和從頭發上的垂落,使用后用水洗易于除去,使用后的觸感也良好,濕潤。
配合例21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2黑色401號0.1橙色205號0.1
紫色401號0.1紅色227號0.1芐醇 8氯化鋁·六水鹽 0.11,3-丁二醇 15鯨蠟醇 1α-烯屬磺酸 0.5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 0.5氨基改性硅氧烷 0.5乳酸 1乳酸鈉 1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按配合例1進行。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另外,也有如下特征無染色不均和從頭發上的垂落,使用后用水洗易于除去,使用后的觸感也良好,濕潤。
配合例22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2黑色401號0.1橙色205號0.1紫色401號0.1紅色227號0.1芐醇 8氯化鋁·六水鹽 0.51,3-丁二醇 15鯨蠟醇 1α-烯屬磺酸 0.5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 0.5氨基改性硅氧烷 0.5乳酸 1
乳酸鈉 1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以配合例1為準。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染色色調持續力、使用性、穩定性。另外,也有如下特征無染色不均和從頭發上的垂落,使用后用水洗易于除去,使用后的觸感也良好,濕潤。
配合例23 染發劑(一劑型)木葡聚糖 1.0瓊脂 2.0橙色205號0.4芐醇 8.0氯化鋁·六水鹽 1.0乙醇 20.0乙醇酸 1.5乳酸鈉 0.3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是按常規法進行的。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使用性、染色持續力、穩定性。
配合例24 染發劑(用時混合型)第1劑乙醇 12.0氯化鋁·六水鹽 0.5乙醇酸 2.0橙色205號0.001去離子水 到40.0第2劑羥乙基纖維素 1.0
瓊脂 2.0橙色205號0.4紅色102號0.1芐醇 4.0乙醇 8.0乳酸鈉 0.5去離子水 到60.0制法制法按照常規法進行的。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使用性、染色持續力、穩定性。
配合例25 染發劑(用時混合型)第1劑乙醇 20.0氯化鋁·六水鹽 1.0芐醇 8.0乙醇酸 1.0酸性染料 適量去離子水 到40.0第2劑羥乙基纖維素 1.0瓊脂 1.0乙醇 4.0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0.1去離子水 到60.0制法制法按照常規法進行的。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使用性、染色持續力、穩定性。
配合例26 染發劑(用時混合型)
第1劑乙醇 12.0氯化鋁·六水鹽 0.5乙醇酸 2.0橙色205號0.001去離子水 到40.0第2劑木葡聚糖 1.0羥乙基纖維素 0.5橙色205號0.4紅色102號0.1芐醇 4.0乙醇 8.0乳酸鈉 0.5去離子水 到60.0制法制法是按照常規法進行的。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使用性、染色持續力、穩定性。
配合例27 染發固定化劑氯化鋁·六水鹽 1.0乙醇酸 1.0乙醇 20.0芐醇 8.0一縮二丙二醇 15.0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是按照常規法進行的。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的固定化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使用性、染色持續力、穩定性。
配合例28 染發固定劑(霧劑型)氯化鋁·六水鹽 1.0乙醇酸 1.0乙醇 20.0芐醇 8.0一縮二丙二醇 15.0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按常規法。
再者,如從以上所得的固定化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使用性、染色持續力、穩定性。
配合例29 染發固定化劑(處理型)氯化鋁·六水鹽 3異十八烷醇 0.5棕櫚酸辛酯 2十八烷醇 5硬脂酰基三甲基氯化銨 1乙醇酸 3乳酸鈉 1.5芐醇 2一縮二丙二醇 3香料 0.3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在去離子水中溶解氯化鋁·六水鹽、乙醇酸、乳酸鈉,在70℃下溶解硬脂酰基三甲基氯化銨。其次,將芐醇和一縮二丙二醇添加并混合,再添加異十八烷醇、棕櫚酸辛酯、十八烷醇。在確認已溶解后,進行均勻混合處理。冷卻到50℃以下添加香料。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處理劑型固定化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使用性、染色持續力、穩定性。
配合例30 染發藥劑(用時混合型)第1劑氯化鋁·六水鹽 1異十八烷醇 0.5十八烷醇 2硬脂酰基三甲基氯化銨 1乙醇酸 1.5乳酸鈉 0.7芐醇 2乙醇 2一縮二丙二醇 2香料 0.5去離子水 到40.0第2劑羧基乙烯基聚合物 3.0橙色205號0.4紅色102號0.1芐醇 8.0一縮二丙二醇 15.0氫氧化鈉 0.03去離子水 到60.0制法第一劑制法在去離子水中溶解氯化鋁·六水鹽、乙醇酸、乳酸鈉,在70℃溶解硬脂酰基三甲基氯化銨。其次,添加芐醇和一縮二丙二醇并混合,加入異十八烷醇、十八烷醇。在確認業已溶解后,進行均勻混合處理,冷卻到50℃以下,加入乙醇和香料。
第二劑的制法按常規方法進行。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藥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使用性、染色持續力、穩定性。
配合例31 染發藥劑(一劑型)羥乙基纖維素 2
芐醇 8黑色401號0.01橙色205號0.01紫色401號0.01紅色227號0.01乙醇 151,3-丁二醇 5氯化鋁·六水鹽 0.2鯨蠟醇 1α-烯屬磺酸 0.5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 0.5硬脂酰基三甲基氯化銨 0.1氨基改性硅氧烷 0.5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在1,3-丁二醇中加入鯨蠟醇,在70℃下加熱溶解后,加入α-烯屬磺酸、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油相部分)。另一方面,在去離子水中溶解氯化鋁、在70℃溶解羥丙基纖維素(水相部分)。在水相部分中加入油相部分,再加入芐醇、乙醇、最后加入溶解于去離子水中的染料,并使混合。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藥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使用性、染色持續力、穩定性。
配合例32 染發藥劑(一劑型)羥乙基纖維素 2芐醇 8黑色401號0.01橙色205號0.01紫色401號0.01紅色227號0.01乙醇 20氯化鋁·六水鹽 0.4
鯨蠟醇 1α-烯屬磺酸 0.5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 0.5硬脂酰基三甲基氯化銨 0.1氨基改性硅氧烷 0.5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以上述配合例31為準。
再者,如從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藥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使用性、染色持續力、穩定性。
配合例33 染發藥劑(一劑型)羥乙基纖維素 2芐醇 5黑色401號0.01橙色205號0.02紫色401號0.01紅色227號0.01乙醇 10氯化鋁·六水鹽 0.5鯨蠟醇 3α-烯屬磺酸 0.5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 0.5硬脂酰基三甲基氯化銨 0.1氨基改性硅氧烷 0.5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以上述配合例31為準。
再者,如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藥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使用性、染色持續力、穩定性。
配合例34 染發藥劑(一劑型)
羥乙基纖維素 1.5芐醇 3黑色401號0.03橙色205號0.03紫色401號0.02紅色227號0.01乙醇 51,3-丁二醇 15氯化鋁·六水鹽 0.8鯨蠟醇 1α-烯屬磺酸 0.5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 0.8硬脂酰基三甲基氯化銨 0.1氨基改性硅氧烷 1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以上述配合例31為準。
再者,如以上那樣所得染發藥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使用性、染色持續力、穩定性。
配合例35 染發藥劑(一劑型)羥乙基纖維素 1.5芐醇 8黑色401號0.03橙色205號0.08紫色401號0.05紅色227號0.02乙醇 51,3-丁二醇 15氯化鋁·六水鹽 1鯨蠟醇 3α-烯屬磺酸 0.1
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 0.8硬脂酰基三甲基氯化銨 0.1氨基改性硅氧烷 2.5去離子水 余量制法制法以上述配合例31為準。
再者,如以上那樣所得的染發藥劑具有優越的染色性、使用性、染色持續力、穩定性。
如以上所述那樣,如利用本發明有關的染發固定化劑、染發劑、染發方法,則由于使用配位體核于酸性染料的固定化、酸性染料在發中配位體化、難溶性、擬似的大分子量化,因此大為提高染發能力,染色色調持續力。更由于使用作為增粘劑的木葡聚糖,從而提高穩定性、使用性,還由于配入酸而進一步提高染發能力、染色色調持續力,還由于配入硅氧烷類,從而進一步提高使用后的觸感。
權利要求
1.一種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含有能與酸性染料結合而形成配位化合物的配位體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含有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含有硅氧烷類。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配位體核是多價金屬離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上述多價金屬離子作為金屬鹽含有0.1~20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含酸0.01~15重量%。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上述酸是有機酸。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上述酸是α-羥基酸。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上述酸是乙醇酸。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含有選自乙醇、異丙醇、正丙醇、正丁醇和異丁醇中的一種或二種以上。
11.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含有硅氧烷類。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配位體核是鋁離子。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鋁離子作為金屬鹽含有0.1~20重量%。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含酸0.01~15重量%。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上述酸是有機酸。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上述酸是α-羥基酸。
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上述酸是乙醇酸。
18.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含有選自乙醇、異丙醇、正丙醇、正丁醇和異丁醇中的一種或二種以上。
19.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染發固定化劑,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化劑中含有硅氧烷類。
20.一種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含有酸性染料,和能與上述酸性染料結合而形成配位化合物的配位體核和有機溶劑,該有機溶劑在量與質上具有使上述酸性染料和配位體核不形成染料配位化合物的特性。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含有木葡聚糖。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含有硅氧烷類。
23.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含有酸。
24.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配位體核是多價金屬離子。
25.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上述多價金屬離子作為金屬鹽含有0.01~20重量%。
26.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含有木葡聚糖0.1~30重量%。
27.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含有硅氧烷類。
28.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含酸0.01~15重量%。
29.根據權利要求28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上述酸是有機酸。
30.根據權利要求28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上述酸是α-羥基酸。
31.根據權利要求28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上述酸是乙醇酸。
32.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含有芳香族醇。
33.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含有選自乙醇、異丙醇、正丙醇、正丁醇和異丁醇中的一種或二種以上。
34.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配位體核是鋁離子。
35.根據權利要求34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鋁離子作為金屬鹽含有0.01~20重量%。
36.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含有木葡聚糖0.1~30重量%。
37.根據權利要求36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還含有硅氧烷類。
38.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還含有酸0.01~15重量%。
39.根據權利要求38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上述酸是有機酸。
40.根據權利要求38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上述酸是α-羥基酸。
41.根據權利要求38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上述酸是乙醇酸。
42.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含有芳香族醇。
43.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含有選自乙醇、異丙醇、正丙醇、正丁醇和異丁醇中的一種或二種以上。
44.一種用時混合型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由含有酸性染料的第一組合物、和含有能與上述酸性染料結合而形成配位體化合物的配位體核的第二組合物構成。
45.根據權利要求44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一組合物含有木葡聚糖。
46.根據權利要求45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一組合物含有硅。
47.根據權利要求44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二組合物含有酸。
48.根據權利要求44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二組合物含有硅。
49.根據權利要求44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配位體核是多價金屬離子。
50.根據權利要求49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二組合物含有上述多價金屬離子作為金屬鹽為0.1~20重量%。
51.根據權利要求50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一組合物含有木葡聚糖0.1~30重量%。
52.根據權利要求51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一組合物還含有硅。
53.根據權利要求50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二組合物含有酸0.01~15重量%。
54.根據權利要求53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上述酸是有機酸。
55.根據權利要求53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上述酸是α-羥基酸。
56.根據權利要求53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上述酸是乙醇酸。
57.根據權利要求50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一組合物含有芳香族醇。
58.根據權利要求50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一組合物含有選自乙醇、異丙醇、正丙醇、正丁醇和異丁醇中的一種或二種以上。
59.根據權利要求50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二組合物含有芐醇。
60.根據權利要求50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二組合物含有選自乙醇、異丙醇、正丙醇、正丁醇和異丁醇中的一種或二種以上。
61.根據權利要求44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配位體核是鋁離子。
62.根據權利要求61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二組合物含有鋁離子作為金屬鹽為0.1~20重量%。
63.根據權利要求62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一組合物含有木葡聚糖0.1~30重量%。
64.根據權利要求63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一組合物含有硅。
65.根據權利要求62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二組合物含有酸0.01~15重量%。
66.根據權利要求65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上述酸是有機酸。
67.根據權利要求65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上述酸是α-羥基酸。
68.根據權利要求65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上述酸是乙醇酸。
69.根據權利要求62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一組合物含有芳香族醇。
70.根據權利要求62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一組合物含有選自乙醇、異丙醇、正丙醇、正丁醇和異丁醇中的一種或二種以上。
71.根據權利要求62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二組合物含有芐醇。
72.根據權利要求62所述的染發劑,其特征在于該染發劑中第二組合物含有選自乙醇、異丙醇、正丙醇、正丁醇和異丁醇中的一種或二種以上。
73.一種染發方法,其特征在于用含有能與酸性染料結合而形成配位化合物的配位體核的染發固定化劑將毛發處理后,用該酸性染料將毛發染色。
74.根據權利要求73所述的染發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中配位體核是金屬離子。
75.根據權利要求73所述的染發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中配位體核是鋁離子。
76.一種染發方法,其特征在于用酸性染料將毛發染色的同時,用含有能與酸性染料結合而形成配位化合物的配位體核的染發固定化劑將毛發處理。
77.根據權利要求76所述的染發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中配位體核是金屬離子。
78.根據權利要求76所述的染發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中配位體核是鋁離子。
79.一種染發方法,其特征在于用酸性染料將毛發染色,隨后,用含有能與該酸性染料結合而形成配位化合物的配位體核的染發固定化劑處理毛發。
80.根據權利要求79所述的染發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中配位體核是金屬離子。
81.根據權利要求79所述的染發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中配位體核是鋁離子。
全文摘要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對皮膚刺激性顯著輕微、在不傷發的情況下的染發力和染發持續力高、而且使用性和穩定性優越、使用后的觸感滑溜的染發固定化劑、染發劑及染發方法。按照本發明提供含有可與酸性染料形成配位化合物的配位體核的染發固定化劑以及使用此固定化劑的染發劑、染發方法。
文檔編號A61K8/26GK1321461SQ01117388
公開日2001年11月14日 申請日期2001年3月30日 優先權日2000年3月30日
發明者川副智行, 落合正敏 申請人:株式會社資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