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傘及其骨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傘及其骨架,該傘的骨架具有中軸、第一活動座和若干傘骨單元,傘骨單元具有傘骨、第一連接件、第二連接件、第二活動座、角撐和彈性件,其中,當第一活動座沿中軸移動使得傘在撐開和收攏狀態間轉換時,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帶動第二活動座沿傘骨移動,使得彈性件推抵/牽拉角撐的第三活動座沿著傘骨運動使角撐在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當傘撐開時,彈性件在第二活動座和第三活動座之間提供預壓縮的彈性力使得位于傘骨尖端的角撐其支撐本體和第三活動座之間具有距離H,該距離H由彈性件預壓縮的彈性力維持,使得傘骨尖端具有彈性,當傘處于收攏狀態時,彈性件在第二活動座和第三活動座之間提供預拉伸的彈性力使得角撐趨向處于收攏狀態。
【專利說明】
一種傘及其骨架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傘,尤其是一種安全傘,還涉及其中的骨架。
【背景技術】
[0002]傘是人們生活中常用的生活物品,應用極其廣泛。只是,現有的傘在使用中常會遇到下列問題:
[0003]1、由于傘面較大,其邊緣的尖角容易發生剛性碰撞,導致存在一定的危險性;
[0004]2、由于其傘骨通常為金屬制成,而其尖角的傘珠是相對較軟的塑料等材質,碰撞時更容易導致其損壞;
[0005]3、傘骨末端的傘珠容易脫落,傘珠脫落后傘骨末端暴露,不僅收合時使用不便,而且更易傷人;
[0006]4、由于空間有限,其結構改進亦受到較大的限制。
【實用新型內容】
[0007]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本實用新型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傘,其傘骨尖端彈性撐開傘面,可以顯著減少尖角位置的碰撞對雙方造成的傷害,具有更高的安全系數。
[0008]本實用新型又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傘,其傘珠不易脫落。
[0009]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主要技術方案包括:
[0010]—種傘,其具有傘面和供撐開傘面的傘骨架,傘骨架具有中軸、第一活動座和若干傘骨單元,傘骨單元具有固定端、移動端和自由端,固定端連接于中軸,移動端連接第一活動座,當第一活動座沿中軸移動時,通過移動端帶動自由端活動,使得傘在撐開和收攏狀態之間轉換,其中,
[0011]傘骨單元具有傘骨、第一連接件、第二連接件和第二活動座,其中,傘骨為長度固定的整根,其內側端構成傘骨單元的固定端,其外側端構成傘骨單元的自由端,第一連接件的第一端構成傘骨單元的移動端,第一連接件的第二端連接第二活動座,第二活動座活動設于傘骨,并能沿傘骨的延伸方向往復移動,第二連接件的第一端連接于第一連接件上介于其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間的預定位置,第二連接件的第二端連接于傘骨上介于其內側端和第二活動座之間的預定位置,當第一活動座沿中軸移動使得傘向撐開狀態轉換時,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帶動第二活動座向傘骨的外側端移動一段預定距離,當第一活動座沿中軸移動使得傘向收攏狀態轉換時,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帶動第二活動座向傘骨的內側端移動一段預定距離;
[0012]傘骨單元還具有角撐,其角撐具有:
[0013]支撐本體,設于傘骨的外側端,使得傘骨的外側端被隔離,
[0014]左右支撐側翼,活動地設于支撐本體,具有撐開的支撐狀態和閉合的收攏狀態,
[0015]第三活動座,活動地設于傘骨的外側端和第二活動座之間,
[0016]左右連接翼,連接第三活動座與左右支撐側翼,使得左右支撐側翼隨著第三活動座沿著傘骨的運動在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
[0017]傘骨單元還具有彈性件,設于第二活動座和第三活動座之間,當傘處于撐開狀態時,彈性件在第二活動座和第三活動座之間提供預壓縮的彈性力使得角撐的左右支撐側翼處于支撐狀態,且支撐本體和第三活動座之間尚具有一段可被壓縮的距離H,該距離H由彈性件預壓縮的彈性力維持,當來自外側的壓力作用于支撐本體時,通過作用于彈性件來縮小該距離H,當傘處于收攏狀態時,彈性件在第二活動座和第三活動座之間提供預拉伸的彈性力使得角撐趨向處于收攏狀態。
[0018]通過上述可以彈性壓縮的距離H的結構設置,使得傘骨單元形成對傘面的彈性撐開,一方面使得其結構更穩定,另一方面使得其與外物之間發生的是彈性碰撞,既避免了對外物(如他人等)的傷害,又避免了其自身的損壞。尤其是,通過將傘骨設置為具有固定長度的一整根,使得其可以為傘骨架提供一個穩定的整體支撐以及整體的彈性中心結構,使得整體結構更加穩固,可以避免因傘骨本身不穩定或配合不佳等導致的結構不穩定或運行不順暢的情況;而第二活動座的設置,使得其可以與整根傘骨更好的配合,使得整體結構根穩定,運行更順暢;而第二連接件的設置,使得可以根據需要通過調整其設置位置等來控制彈性件的預壓縮、預拉伸量,且由其構成的三角結構使得傘骨架整體結構更穩定;而通過設置第三活動座,不僅使得其結構更穩固,運行更順暢,而且,使得其外形體積不至于過大,同時,還便于角撐的更換;另外,通過設置左右支撐側翼,可以增加對傘面的支撐面積,使其支撐結構更加穩固,而且,還可以通過增加觸碰面積減少傷害。特別是,通過上述結構的設置,使得不僅可以提供彈性的安全防護,而且,由于還可以通過預拉伸的彈性力來控制角撐的左右支撐側翼由撐開狀態向收攏狀態轉換,其更便于收傘操作,即在通過第一活動座收攏傘的同時,可以利用第一連接件對第二活動座的牽拉實現彈性件由預壓縮向預拉伸轉換,進而帶動第三活動座實現角撐的收攏。
[0019]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二活動座為套設于傘骨外的套筒狀,第一連接件的第二端活動連接于其外側壁。
[0020]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二活動座與第一連接件通過樞軸連接,該樞軸為空心的。
[0021]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三活動座為套設于傘骨外的套筒狀,左右連接翼的第一端活動連接于其外側壁。優選為第三活動座的外側壁設有左右凸緣,左右連接翼的第一端活動連接于左右凸緣。更優選為左右凸緣設于第三活動座的外側壁的中部。
[0022]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左右連接翼的第二端活動連接于左右支撐側翼的中部。
[0023]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支撐本體呈筒狀,傘骨的尖端通過筒狀支撐本體內側端的開口伸入其中,并且在左右支撐側翼于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的過程中,傘骨尖端在筒體中滑動且不會由該開口脫出。優選為筒狀支撐本體的外側端設有左右凸緣,左右支撐側翼連接于支撐本體的左右凸緣。
[0024]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三活動座靠近第二活動座的一端還具有連接部,彈性件的一端連接于該連接部。
[0025]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傘骨依次穿設于第二活動座、彈性件、第三活動座和支撐本體。傘骨以支撐本體為導向,第二、第三活動座以傘骨為導向,傘骨還對彈性件形成限位,防止其偏離,該種結構設置結構簡單,且整體穩定性能較好。
[0026]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彈性件為螺旋彈簧,其第一端連接第二活動座,第二端連接第三活動座。
[0027]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二連接件的第一端連接于更靠近第一連接件的第二端的一側。優選為,在第二連接件與第一連接件和傘骨各自的一部分構成的三角形中,第一連接件所在的為最短邊。
[0028]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三活動座靠近第二活動座的一端的連接部的外側壁延伸有凸耳。優選為,凸耳具有垂直于傘骨延伸方向的穿孔。
[0029]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三活動座靠近第二活動座的一端的連接部的外側壁延伸有凸鈕。
[0030]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三活動座靠近第二活動座的一端的連接部的外側壁延伸有凸耳和凸鈕。優選為,二者相對設置于連接部的外側壁的兩側。
[0031 ]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彈性件外套設有隔離件。
[0032]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螺旋彈簧外套設有隔離套。
[0033]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螺旋彈簧的第一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一第一延伸部,通過第一延伸部連接于第二活動座。
[0034]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螺旋彈簧的第一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一第一延伸部,通過第一延伸部連接于第二活動座,第二活動座與第一連接件通過空心樞軸連接,螺旋彈簧的第一端的第一延伸部穿設于空心樞軸中。
[0035]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螺旋彈簧的第二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第二延伸部,通過第二延伸部連接于第三活動座。
[0036]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螺旋彈簧的第二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第二延伸部,通過第二延伸部連接于第三活動座,第三活動座的連接部的外側壁相對的兩側分別延伸有凸耳和凸鈕,凸耳具有垂直于傘骨的穿孔,第二延伸部穿過凸耳的穿孔后,再繞設于第三活動座的連接部的外側壁,并由凸鈕對其構成限位。
[0037]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彈性件為若干彈片,若干彈片的第一端連接第二活動座,第二端連接第三活動座。
[0038]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彈性件為若干碟形彈簧,若干碟形彈簧的第一端連接第二活動座,第二端連接第三活動座。
[0039]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支撐本體、左右支撐側翼、左右連接翼和第三活動座六者中,相連接的任意兩個為一體成型的。
[0040]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支撐本體、左右支撐側翼、左右連接翼和第三活動座六者中,相連接的任意三個為一體成型的。
[0041]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支撐本體、左右支撐側翼、左右連接翼和第三活動座六者中,相連接的任意四個為一體成型的。
[0042]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支撐本體、左右支撐側翼、左右連接翼和第三活動座六者中,相連接的任意五個為一體成型的。
[0043]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支撐本體、左右支撐側翼、左右連接翼和第三活動座六者為一體成型的。
[0044]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還具有角撐包覆層,設于角撐位置,其周緣與傘面結合并于二者之間形成容納角撐的空間。
[0045]本實用新型又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傘骨架,其傘骨尖端彈性撐開傘面,使得其尖角位置與外物的碰撞為彈性碰撞,有助于提高傘的安全系數。
[0046]本實用新型又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傘骨架,其使得傘的結構更加穩定,傘珠不易脫落,更加結實耐用。
[0047]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主要技術方案包括:
[0048]一種傘骨架,其具有中軸、第一活動座和若干傘骨單元,傘骨單元具有固定端、移動端和自由端,傘骨單元通過其固定端呈輪輻狀的連接中軸,傘骨單元的移動端連接第一活動座,當第一活動座沿中軸移動時,通過移動端帶動自由端活動,使得傘在撐開和收攏狀態之間轉換,其中:
[0049]傘骨單元具有傘骨、第一連接件、第二連接件和第二活動座,其中,傘骨為長度固定的整根,其內側端構成傘骨單元的固定端,其外側端構成傘骨單元的自由端,第一連接件的第一端構成傘骨單元的移動端,第一連接件的第二端連接第二活動座,第二活動座活動設于傘骨,并能沿傘骨的延伸方向往復移動,第二連接件的第一端連接于第一連接件上介于其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間的預定位置,第二連接件的第二端連接于傘骨上介于其內側端和第二活動座之間的預定位置,當第一活動座沿中軸移動使得傘向撐開狀態轉換時,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帶動第二活動座向傘骨的外側端移動一段預定距離,當第一活動座沿中軸移動使得傘向收攏狀態轉換時,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帶動第二活動座向傘骨的內側端移動一段預定距離;
[0050]傘骨單元還具有角撐,該角撐具有:
[0051]支撐本體,設于傘骨的外側端,使得傘骨的外側端被隔離,
[0052]左右支撐側翼,活動地設于支撐本體,具有撐開的支撐狀態和閉合的收攏狀態,
[0053]第三活動座,活動地設于傘骨的外側端和第二活動座之間,
[0054]左右連接翼,連接第三活動座與左右支撐側翼,使得左右支撐側翼隨著第三活動座沿著傘骨的運動在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
[0055]傘骨單元還具有彈性件,設于第二活動座和第三活動座之間,當傘處于撐開狀態時,彈性件在第二活動座和第三活動座之間提供預壓縮的彈性力使得角撐的左右支撐側翼處于支撐狀態,且支撐本體和第三活動座之間尚具有一段可被壓縮的距離H,該距離H由彈性件預壓縮的彈性力維持,當來自外側的壓力作用于支撐本體時,通過作用于彈性件來縮小該距離H,當傘處于收攏狀態時,彈性件在第二活動座和第三活動座之間提供預拉伸的彈性力使得角撐趨向處于收攏狀態。
[0056]通過上述可以彈性壓縮的距離H的結構設置,使得傘骨形成對傘面的彈性撐開,一方面使得其結構更穩定,另一方面使得其與外物之間發生的是彈性碰撞,既避免了對外物(如他人等)的傷害,又避免了其自身的損壞。尤其是,通過將傘骨設置為具有固定長度的一整根,使得其可以為傘骨架提供一個穩定的整體支撐以及整體的彈性中心結構,使得整體結構更加穩固,可以避免因傘骨本身不穩定或配合不佳等導致的結構不穩定或運行不順暢的情況;而第二活動座的設置,使得其可以與整根傘骨更好的配合,使得整體結構根穩定,運行更順暢;而第二連接件的設置,使得可以根據需要通過調整其設置位置等來控制彈性件的預壓縮、預拉伸量,且由其構成的三角結構使得傘骨架整體結構更穩定;而通過設置第三活動座,不僅使得其結構更穩固,運行更順暢,而且,使得其外形體積不至于過大,同時,還便于角撐的更換;另外,通過設置左右支撐側翼,可以增加對傘面的支撐面積,使其支撐結構更加穩固,而且,還可以通過增加觸碰面積減少傷害。特別是,通過上述結構的設置,使得不僅可以提供彈性的安全防護,而且,由于還可以通過預拉伸的彈性力來控制角撐的左右支撐側翼由撐開狀態向收攏狀態轉換,其更便于收傘操作,即在通過第一活動座收攏傘的同時,可以利用第一連接件對第二活動座的牽拉實現彈性件由預壓縮向預拉伸轉換,進而帶動第三活動座實現角撐的收攏。
[0057]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傘骨,較佳的,第二活動座為套設于傘骨外的套筒狀,第一連接件的第二端活動連接于其外側壁。
[0058]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較佳的,第三活動座為套設于傘骨外的套筒狀,左右連接翼的第一端活動連接于其外側壁。
[0059]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較佳的,左右連接翼的第二端活動連接于左右支撐側翼的中部。
[0060]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較佳的,支撐本體呈筒狀,傘骨的尖端通過筒狀支撐本體內側端的開口伸入其中,并且在左右支撐側翼于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的過程中,傘骨尖端在筒體中滑動且不會由該開口脫出。
[0061 ]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較佳的,傘骨依次穿設于第二活動座、彈性件、第三活動座和支撐本體。
[0062]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較佳的,第三活動座靠近第二活動座的一端還具有連接部,彈性件的一端連接于該連接部。更進一步的,連接部的外側壁延伸有凸耳和/或凸鈕,當同時設置有凸耳和凸鈕時,二者相對設置于連接部的外側壁的兩側,當設置有凸耳時,凸耳的穿孔優選為垂直于傘骨。
[0063]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較佳的,第二連接件的第一端連接于更靠近第一連接件的第二端的一側。更進一步的,在第二連接件與第一連接件和傘骨各自的一部分構成的三角形中,第一連接件所在的為最短邊。
[0064]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較佳的,彈性件為螺旋彈簧,其第一端連接第二活動座,第二端連接第三活動座,
[0065]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較佳的,彈性件外套設有隔離件,當彈性件為螺旋彈簧時,隔離件為套設于螺旋彈簧外的隔離套。
[0066]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較佳的,支撐本體、左右支撐側翼、左右連接翼和第三活動座六者中,相連接的任意兩個、三個、四個或五個為一體成型的。更進一步的,六個為一體成型的。
[0067]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較佳的,彈性件為螺旋彈簧時,螺旋彈簧的第一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第一延伸部,并通過第一延伸部連接于第二活動座。更進一步的,第二活動座與第一連接件通過空心樞軸連接,螺旋彈簧的第一端的第一延伸部穿設于空心樞軸中。
[0068]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較佳的,彈性件為螺旋彈簧時,螺旋彈簧的第二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第二延伸部,通過第二延伸部連接于第三活動座。更進一步的,第三活動座的連接部的外側壁延伸有凸耳和凸鈕,凸耳具有穿孔,第二延伸部穿過凸耳的穿孔后,再繞設于第三活動座的連接部的外側壁,并由凸鈕對其構成限位。其中,凸耳和凸鈕可以分別延伸于第三活動座的連接部的外側壁相對的兩側,凸耳的穿孔垂直于傘骨的延伸方向。
[0069]實施時,彈性件還可以包括若干彈片或若干碟形彈簧。
【附圖說明】
[0070]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傘骨架的狀態轉換示意圖(僅示出一個傘骨單元,A為向撐開狀態轉換,B為向收攏狀態轉換,為便于表述其中角撐的狀態轉換,角撐是以傘骨為軸旋轉90°后的狀態);
[0071 ]圖2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傘骨架的一個傘骨單元的立體示意圖及局部放大圖(處于撐開狀態);
[0072]圖3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傘骨架的一個傘骨單元的另一視角的立體示意圖及局部放大圖(處于撐開狀態);
[0073]圖4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傘骨架的一個傘骨單元的俯視圖及局部放大圖(處于撐開狀態);
[0074]圖5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角撐的主視圖。
[0075]【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0076]中軸1、第一活動座2、傘骨單元3、傘骨31、第二活動座32、套筒本體321、耳座322、第一連接件33、第二連接件34、彈性件35、螺旋彈簧350、第一延伸部351、第二延伸部352、角撐36、支撐本體361、支撐側翼362、連接翼363、第三活動座364、連接部365、凸耳366、凸鈕367。
【具體實施方式】
[0077]為了更好的解釋本實用新型,以便于理解,下面結合附圖,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詳細說明。
[0078]參見圖1,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傘及其骨架,該傘的骨架具有中軸1、第一活動座2和若干傘骨單元3,傘骨單元3具有傘骨31、第一連接件33、第二連接件34、第二活動座32、角撐36和彈性件35,其中,當第一活動座2沿中軸I移動使得傘在撐開和收攏狀態間轉換時,第一連接件33和第二連接件34帶動第二活動座32沿傘骨31移動,使得彈性件35推抵/牽拉角撐36的第三活動座364沿著傘骨31運動使角撐36在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當傘撐開時,彈性件35在第二活動座32和第三活動座364之間提供預壓縮的彈性力使得位于傘骨31尖端的角撐36其支撐本體361和第三活動座364之間具有距離H,該距離H由彈性件35預壓縮的彈性力維持,使得傘骨31尖端具有彈性,當傘處于收攏狀態時,彈性件35在第二活動座32和第三活動座364之間提供預拉伸的彈性力使得角撐36趨向處于收攏狀態。
[0079]參見圖2至圖4,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一種傘,其具有傘面和供撐開傘面的傘骨架,傘面的外周緣側定義為外側,傘骨架具有中軸1、第一活動座2和若干傘骨單元3,傘骨單元3具有固定端、移動端和自由端,固定端連接于中軸1,移動端連接第一活動座2,當第一活動座2沿中軸I移動時,通過移動端帶動自由端活動,使得傘在撐開和收攏狀態之間轉換,其中,
[0080]傘骨單元3具有傘骨31、第一連接件33、第二連接件34和第二活動座32,其中,傘骨31為長度固定的整根,其內側端構成傘骨單元3的固定端,其外側端構成傘骨單元3的自由端,第一連接件33的第一端構成傘骨單元3的移動端,第一連接件33的第二端連接第二活動座32,第二活動座32活動設于傘骨31,并能沿傘骨31的延伸方向往復移動,第二連接件34的第一端連接于第一連接件33上介于其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間的預定位置,第二連接件34的第二端連接于傘骨31上介于其內側端和第二活動座32之間的預定位置,當第一活動座2沿中軸I移動使得傘向撐開狀態轉換時,第一連接件33和第二連接件34帶動第二活動座32向傘骨31的外側端移動一段預定距離,當第一活動座2沿中軸I移動使得傘向收攏狀態轉換時,第一連接件33和第二連接件34帶動第二活動座32向傘骨31的內側端移動一段預定距離;[0081 ]傘骨單元3還具有角撐36,其角撐36具有:
[0082]支撐本體361,設于傘骨31的外側端,使得傘骨31的外側端被隔離,
[0083]左右支撐側翼362,活動地設于支撐本體361,具有撐開的支撐狀態和閉合的收攏狀態,
[0084]第三活動座364,活動地設于傘骨31的外側端和第二活動座32之間,
[0085]左右連接翼363,連接第三活動座364與左右支撐側翼362,使得左右支撐側翼362隨著第三活動座364沿著傘骨31的運動在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
[0086]傘骨單元3還具有彈性件35,設于第二活動座32和第三活動座364之間,當傘處于撐開狀態時,彈性件35在第二活動座32和第三活動座364之間提供預壓縮的彈性力使得角撐36的左右支撐側翼362處于支撐狀態,且支撐本體361和第三活動座364之間尚具有一段可被壓縮的距離H,該距離H由彈性件35預壓縮的彈性力維持,當來自外側的壓力作用于支撐本體361時,通過作用于彈性件35來縮小該距離H,當傘處于收攏狀態時,彈性件35在第二活動座32和第三活動座364之間提供預拉伸的彈性力使得角撐36趨向處于收攏狀態。
[0087]通過上述可以彈性壓縮的距離H的結構設置,使得傘骨單元3形成對傘面的彈性撐開,一方面使得其結構更穩定,另一方面使得其與外物之間發生的是彈性碰撞,既避免了對外物(如他人等)的傷害,又避免了其自身的損壞。尤其是,通過將傘骨31設置為具有固定長度的一整根,使得其可以為傘骨架提供一個穩定的整體支撐以及整體的彈性中心結構,使得整體結構更加穩固,可以避免因傘骨31本身不穩定或配合不佳等導致的結構不穩定或運行不順暢的情況;而第二活動座32的設置,使得其可以與整根傘骨31更好的配合,使得整體結構根穩定,運行更順暢;而第二連接件34的設置,使得可以根據需要通過調整其設置位置等來控制彈性件35的預壓縮、預拉伸量,且由其構成的三角結構使得傘骨架整體結構更穩定;而通過設置第三活動座364,不僅使得其結構更穩固,運行更順暢,而且,使得其外形體積不至于過大,同時,還便于角撐36的更換;另外,通過設置左右支撐側翼362,可以增加對傘面的支撐面積,使其支撐結構更加穩固,而且,還可以通過增加觸碰面積減少傷害。特別是,通過上述結構的設置,使得不僅可以提供彈性的安全防護,而且,由于還可以通過預拉伸的彈性力來控制角撐36的左右支撐側翼362由撐開狀態向收攏狀態轉換,其更便于收傘操作,即在通過第一活動座2收攏傘的同時,可以利用第一連接件33對第二活動座32的牽拉實現彈性件35由預壓縮向預拉伸轉換,進而帶動第三活動座364實現角撐36的收攏。
[0088]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二活動座32為套設于傘骨31外的套筒狀,第一連接件33的第二端活動連接于其外側壁。
[0089]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二活動座32與第一連接件33通過樞軸連接,該樞軸為空心的。
[0090]如圖所示的第一實施例中,第二活動座32具有套設于傘骨31外的套筒本體321和由套筒本體321的外側壁向外延伸的兩個耳座322,兩個耳座322各具有一耳孔,第一連接件33的第二端設于兩個耳座322之間,其軸孔與兩個耳座322的穿孔相對應,一空心樞軸穿設于其中,使得第一連接件33與第二活動座32樞轉連接。
[0091]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三活動座364為套設于傘骨31外的套筒狀,左右連接翼363的第一端活動連接于其外側壁。優選為第三活動座364的外側壁設有左右凸緣,左右連接翼363的第一端活動連接于左右凸緣。更優選為左右凸緣設于第三活動座364的外側壁的中部。較佳的,筒狀支撐本體361的外側端設有頂帽,使得其外側端呈封閉狀態,避免傘骨31伸出,使傘骨31尖端被隔離。
[0092]其中,左右支撐側翼362活動地設于支撐本體361,具有撐開的支撐狀態和閉合的收攏狀態。具體的,左右支撐側翼362整體呈長條板狀,一端與支撐本體361的左右凸緣連接,另一端設置呈寬度縮減的圓角過渡。較佳的,左右支撐側翼362的長度為支撐本體361長度的兩倍左右,左右支撐側翼362對稱設置。
[0093]其中,左右連接翼363連接第三活動座364與左右支撐側翼362,使得左右支撐側翼362隨著第三活動座364沿著傘骨31的運動在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具體的,左右連接翼363整體呈長條板狀,一端與左右支撐側翼362的中部連接,另一端與第三活動座364連接,在第三活動座364運動時,通過左右連接翼363帶動左右支撐側翼362在撐開狀態與收攏狀態之間轉換。較佳的,左右連接翼363的長度與支撐本體361長度基本相等,左右連接翼363對稱設置。
[0094]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左右連接翼363的第二端活動連接于左右支撐側翼362的中部。
[0095]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支撐本體361呈筒狀,傘骨31的尖端通過筒狀支撐本體361內側端的開口伸入其中,并且在左右支撐側翼362于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的過程中,傘骨31尖端在筒體中滑動且不會由該開口脫出(即傘骨31的尖端伸入筒狀支撐本體361中足夠長的深度,優選為不小于距離H)。優選為筒狀支撐本體361的外側端設有左右凸緣,左右支撐側翼362連接于支撐本體361的左右凸緣。
[0096]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三活動座364靠近第二活動座32的一端還具有連接部365,彈性件35的一端連接于該連接部365。
[0097]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傘骨31依次穿設于第二活動座32、彈性件35、第三活動座364和支撐本體361。傘骨31以支撐本體361為導向,第二、第三活動座364以傘骨31為導向,傘骨31還對彈性件35形成限位,防止其偏離,該種結構設置結構簡單,且整體穩定性能較好。
[0098]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彈性件35為螺旋彈簧350,其第一端連接第二活動座32,第二端連接第三活動座364。
[0099]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二連接件34的第一端連接于更靠近第一連接件33的第二端的一側。優選為,在第二連接件34與第一連接件33和傘骨31各自的一部分構成的三角形中,第一連接件33所在的為最短邊。
[0100]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三活動座364靠近第二活動座32的一端的連接部365的外側壁延伸有凸耳366。優選為,凸耳366具有垂直于傘骨31延伸方向的穿孔。
[0101]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三活動座364靠近第二活動座32的一端的連接部365的外側壁延伸有凸鈕367。
[0102]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三活動座364靠近第二活動座32的一端的連接部365的外側壁延伸有凸耳366和凸鈕367。優選為,二者相對設置于連接部365的外側壁的兩側。
[0103]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彈性件35外套設有隔離件。
[0104]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螺旋彈簧350外套設有隔離套,以避免螺旋彈簧350伸縮時摩擦傘面,造成傘面的損壞或影響螺旋彈簧350的伸縮。
[0105]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螺旋彈簧350的第一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一第一延伸部351,通過第一延伸部351連接于第二活動座32。
[Ο?Ο?]如圖所不的第一實施例中,螺旋彈簧350的第一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一第一延伸部351,通過第一延伸部351連接于第二活動座32,第二活動座32與第一連接件33通過空心樞軸連接,螺旋彈簧350的第一端的第一延伸部351穿設于空心樞軸中。
[0107]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螺旋彈簧350的第二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第二延伸部352,通過第二延伸部352連接于第三活動座364。
[0108]如圖所示的第一實施例中,螺旋彈簧350的第二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第二延伸部352,通過第二延伸部352連接于第三活動座364,第三活動座364的連接部365的外側壁相對的兩側分別延伸有凸耳366和凸鈕367,凸耳366具有垂直于傘骨31的穿孔,第二延伸部352穿過凸耳366的穿孔后,再繞設于第三活動座364的連接部365的外側壁,并由凸鈕367對其構成限位。
[0109]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彈性件35為若干彈片,若干彈片的第一端連接第二活動座32,第二端連接第三活動座364。
[0110]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彈性件35為若干碟形彈簧,若干碟形彈簧的第一端連接第二活動座32,第二端連接第三活動座364。
[0111]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支撐本體361、左右支撐側翼362、左右連接翼363和第三活動座364六者中,相連接的任意兩個為一體成型的。
[0112]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支撐本體361、左右支撐側翼362、左右連接翼363和第三活動座364六者中,相連接的任意三個為一體成型的。
[0113]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支撐本體361、左右支撐側翼362、左右連接翼363和第三活動座364六者中,相連接的任意四個為一體成型的。
[0114]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支撐本體361、左右支撐側翼362、左右連接翼363和第三活動座364六者中,相連接的任意五個為一體成型的。
[0115]如圖所示的第一實施例中,支撐本體361、左右支撐側翼362、左右連接翼363和第三活動座364六者為一體成型的。
[0116]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還具有角撐36包覆層,設于角撐36位置,其周緣與傘面結合并于二者之間形成容納角撐36的空間。
[0117]結合圖1和圖5,參見圖2至圖4所示的第一實施例的一種傘骨架,其具有中軸1、第一活動座2和若干傘骨單元3,傘骨單元3具有固定端、移動端和自由端,傘骨單元3通過其固定端呈輪輻狀的連接中軸I,傘骨單元3的移動端連接第一活動座2,當第一活動座2沿中軸I移動時,通過移動端帶動自由端活動,使得傘在撐開和收攏狀態之間轉換,其中:
[0118]傘骨單元3具有傘骨31、第一連接件33、第二連接件34和第二活動座32,其中,傘骨31為長度固定的整根,其內側端構成傘骨單元3的固定端,其外側端構成傘骨單元3的自由端,第一連接件33的第一端構成傘骨單元3的移動端,第一連接件33的第二端連接第二活動座32,第二活動座32活動設于傘骨31,并能沿傘骨31的延伸方向往復移動,第二連接件34的第一端連接于第一連接件33上介于其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間的預定位置,第二連接件34的第二端連接于傘骨31上介于其內側端和第二活動座32之間的預定位置,當第一活動座2沿中軸I移動使得傘向撐開狀態轉換時,第一連接件33和第二連接件34帶動第二活動座32向傘骨31的外側端移動一段預定距離,當第一活動座2沿中軸I移動使得傘向收攏狀態轉換時,第一連接件33和第二連接件34帶動第二活動座32向傘骨31的內側端移動一段預定距離;
[0119]傘骨單元3還具有角撐36,該角撐36具有:
[0120]支撐本體361,設于傘骨31的外側端,使得傘骨31的外側端被隔離,
[0121]左右支撐側翼362,活動地設于支撐本體361,具有撐開的支撐狀態和閉合的收攏狀態,
[0122]第三活動座364,活動地設于傘骨31的外側端和第二活動座32之間,
[0123]左右連接翼363,連接第三活動座364與左右支撐側翼362,使得左右支撐側翼362隨著第三活動座364沿著傘骨31的運動在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
[0124]傘骨單元3還具有彈性件35,設于第二活動座32和第三活動座364之間,當傘處于撐開狀態時,彈性件35在第二活動座32和第三活動座364之間提供預壓縮的彈性力使得角撐36的左右支撐側翼362處于支撐狀態,且支撐本體361和第三活動座364之間尚具有一段可被壓縮的距離H,該距離H由彈性件35預壓縮的彈性力維持,當來自外側的壓力作用于支撐本體361時,通過作用于彈性件35來縮小該距離H,當傘處于收攏狀態時,彈性件35在第二活動座32和第三活動座364之間提供預拉伸的彈性力使得角撐36處于收攏狀態。
[0125]通過上述可以彈性壓縮的距離H的結構設置,使得傘骨31形成對傘面的彈性撐開,一方面使得其結構更穩定,另一方面使得其與外物之間發生的是彈性碰撞,既避免了對外物(如他人等)的傷害,又避免了其自身的損壞。尤其是,通過將傘骨31設置為具有固定長度的一整根,使得其可以為傘骨架提供一個穩定的整體支撐以及整體的彈性中心結構,使得整體結構更加穩固,可以避免因傘骨31本身不穩定或配合不佳等導致的結構不穩定或運行不順暢的情況;而第二活動座32的設置,使得其可以與整根傘骨31更好的配合,使得整體結構根穩定,運行更順暢;而第二連接件34的設置,使得可以根據需要通過調整其設置位置等來控制彈性件35的預壓縮、預拉伸量,且由其構成的三角結構使得傘骨架整體結構更穩定;而通過設置第三活動座364,不僅使得其結構更穩固,運行更順暢,而且,使得其外形體積不至于過大,同時,還便于角撐36的更換;另外,通過設置左右支撐側翼362,可以增加對傘面的支撐面積,使其支撐結構更加穩固,而且,還可以通過增加觸碰面積減少傷害。特別是,通過上述結構的設置,使得不僅可以提供彈性的安全防護,而且,由于還可以通過預拉伸的彈性力來控制角撐36的左右支撐側翼362由撐開狀態向收攏狀態轉換,其更便于收傘操作,SP在通過第一活動座2收攏傘的同時,可以利用第一連接件33對第二活動座32的牽拉實現彈性件35由預壓縮向預拉伸轉換,進而帶動第三活動座364實現角撐36的收攏。
[0126]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傘骨31,較佳的,第二活動座32為套設于傘骨31外的套筒狀,第一連接件33的第二端活動連接于其外側壁。
[0127]如圖所示的第一實施例中,第二活動座32具有套設于傘骨31外的套筒本體321和由套筒本體321的外側壁向外延伸的兩個耳座322,兩個耳座322各具有一耳孔,第一連接件33的第二端設于兩個耳座322之間,其軸孔與兩個耳座322的穿孔相對應,一空心樞軸穿設于其中,使得第一連接件33與第二活動座32樞轉連接。
[0128]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31,較佳的,第三活動座364為套設于傘骨31外的套筒狀,左右連接翼363的第一端活動連接于其外側壁。
[0129]優選為第三活動座364的外側壁設有左右凸緣,左右連接翼363的第一端活動連接于左右凸緣(參見圖5)。更優選為左右凸緣設于第三活動座364的外側壁的中部。較佳的,筒狀支撐本體361的外側端設有頂帽,使得其外側端呈封閉狀態,避免傘骨31伸出,使傘骨31尖立而被隔尚。
[0130]其中,左右支撐側翼362活動地設于支撐本體361,具有撐開的支撐狀態和閉合的收攏狀態。具體的,左右支撐側翼362整體呈長條板狀,一端與支撐本體361的左右凸緣連接,另一端設置呈寬度縮減的圓角過渡。較佳的,左右支撐側翼362的長度為支撐本體361長度的兩倍左右,左右支撐側翼362對稱設置。
[0131]其中,左右連接翼363連接第三活動座364與左右支撐側翼362,使得左右支撐側翼362隨著第三活動座364沿著傘骨31的運動在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具體的,左右連接翼363整體呈長條板狀,一端與左右支撐側翼362的中部連接,另一端與第三活動座364連接,在第三活動座364運動時,通過左右連接翼363帶動左右支撐側翼362在撐開狀態與收攏狀態之間轉換。較佳的,左右連接翼363的長度與支撐本體361長度基本相等,左右連接翼363對稱設置。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31,較佳的,左右連接翼363的第二端活動連接于左右支撐側翼362的中部。
[0132]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31,較佳的,支撐本體361呈筒狀,傘骨31的尖端通過筒狀支撐本體361內側端的開口伸入其中,并且在左右支撐側翼362于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的過程中,傘骨31尖端在筒體中滑動且不會由該開口脫出(即傘骨31的尖端伸入筒狀支撐本體361中足夠長的深度,優選為不小于距離H)。
[0133]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31,較佳的,傘骨31依次穿設于第二活動座32、彈性件35、第三活動座364和支撐本體361。
[0134]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31,較佳的,第三活動座364靠近第二活動座32的一端還具有連接部365,彈性件35的一端連接于該連接部365。更進一步的,連接部365的外側壁延伸有凸耳366和/或凸鈕367,當同時設置有凸耳366和凸鈕367時,二者相對設置于連接部365的外側壁的兩側,當設置有凸耳366時,凸耳366的穿孔優選為垂直于傘骨31。
[0135]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31,較佳的,第二連接件34的第一端連接于更靠近第一連接件33的第二端的一側。更進一步的,在第二連接件34與第一連接件33和傘骨31各自的一部分構成的三角形中,第一連接件33所在的為最短邊。
[0136]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31,較佳的,彈性件35為螺旋彈簧350,其第一端連接第二活動座32,第二端連接第三活動座364,
[0137]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31,較佳的,彈性件35外套設有隔離件,當彈性件35為螺旋彈簧350時,隔離件為套設于螺旋彈簧350外的隔離套,以避免螺旋彈簧350伸縮時摩擦傘面,造成傘面的損壞或影響螺旋彈簧350的伸縮。
[0138]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傘骨31,較佳的,支撐本體361、左右支撐側翼362、左右連接翼363和第三活動座364六者中,相連接的任意兩個、三個、四個或五個為一體成型的。更進一步的,六個為一體成型的。
[0139]其中,優選為,支撐本體361與左右支撐側翼362之間、左右連接翼363與左右支撐側翼362和第三活動座364之間為一體可折疊的活動連接。
[0140]如圖所示的第一實施例中,螺旋彈簧350的第一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第一延伸部351,并通過第一延伸部351連接于第二活動座32。更進一步的,第二活動座32與第一連接件33通過空心樞軸連接,螺旋彈簧350的第一端的第一延伸部351穿設于空心樞軸中。
[0141]如圖所示的第一實施例中,螺旋彈簧350的第二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第二延伸部352,通過第二延伸部352連接于第三活動座364。更進一步的,第三活動座364的連接部365的外側壁延伸有凸耳366和凸鈕367,凸耳366具有穿孔,第二延伸部352穿過凸耳366的穿孔后,再繞設于第三活動座364的連接部365的外側壁,并由凸鈕367對其構成限位。其中,凸耳366和凸鈕367可以分別延伸于第三活動座364的連接部365的外側壁相對的兩偵U,凸耳366的穿孔垂直于傘骨31的延伸方向。
[0142]實施時,彈性件35還可以包括若干彈片或若干碟形彈簧。
[0143]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傘,通過結構的改進,可以提高其安全系數。包括通過上述可以彈性壓縮的距離H的結構設置,使得可以通過彈性件在傘骨的尖端形成彈性的支撐結構,一方面使得其對傘面的支撐更穩定,另一方面使得其與外物之間發生的是彈性碰撞,既避免了對外物(如他人等)的傷害,又避免了其自身的損壞。尤其是,通過將傘骨設置為具有固定長度的一整根,使得其可以為傘骨架提供一個穩定的整體支撐以及整體的彈性中心結構,使得整體結構更加穩固,可以避免因傘骨本身不穩定或配合不佳等導致的結構不穩定或運行不順暢的情況;而第二活動座的設置,使得其可以與整根傘骨更好的配合,使得整體結構根穩定,運行更順暢;而第二連接件的設置,使得可以根據需要通過調整其設置位置等來控制彈性件的預壓縮、預拉伸量,且由其構成的三角結構使得傘骨架整體結構更穩定;而通過設置第三活動座,不僅使得其結構更穩固,運行更順暢,而且,使得其外形體積不至于過大,同時,還便于角撐的更換;另外,通過設置左右支撐側翼,可以增加對傘面的支撐面積,使其支撐結構更加穩固,而且,還可以通過增加觸碰面積減少傷害。特別是,通過上述結構的設置,使得不僅可以提供彈性的安全防護,而且,由于還可以通過預拉伸的彈性力來控制角撐的左右支撐側翼由撐開狀態向收攏狀態轉換,其更便于收傘操作,即在通過第一活動座收攏傘的同時,可以利用第一連接件對第二活動座的牽拉實現彈性件由預壓縮向預拉伸轉換,進而帶動第三活動座實現角撐的收攏。
【主權項】
1.一種傘,其具有傘面和供撐開傘面的傘骨架,傘骨架具有中軸、第一活動座和若干傘骨單元,傘骨單元具有固定端、移動端和自由端,固定端連接于中軸,移動端連接第一活動座,當第一活動座沿中軸移動時,通過移動端帶動自由端活動,使得傘在撐開和收攏狀態之間轉換,其特征在于, 傘骨單元具有傘骨、第一連接件、第二連接件和第二活動座,其中,傘骨為長度固定的整根,其內側端構成傘骨單元的固定端,其外側端構成傘骨單元的自由端,第一連接件的第一端構成傘骨單元的移動端,第一連接件的第二端連接第二活動座,第二活動座活動設于傘骨,并能沿傘骨的延伸方向往復移動,第二連接件的第一端連接于第一連接件上介于其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間的預定位置,第二連接件的第二端連接于傘骨上介于其內側端和第二活動座之間的預定位置,當第一活動座沿中軸移動使得傘向撐開狀態轉換時,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帶動第二活動座向傘骨的外側端移動一段預定距離,當第一活動座沿中軸移動使得傘向收攏狀態轉換時,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帶動第二活動座向傘骨的內側端移動一段預定距離; 傘骨單元還具有角撐,其角撐具有: 支撐本體,設于傘骨的外側端,使得傘骨的外側端被隔離, 左右支撐側翼,活動地設于支撐本體,具有撐開的支撐狀態和閉合的收攏狀態, 第三活動座,活動地設于傘骨的外側端和第二活動座之間, 左右連接翼,連接第三活動座與左右支撐側翼,使得左右支撐側翼隨著第三活動座沿著傘骨的運動在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 傘骨單元還具有彈性件,設于第二活動座和第三活動座之間,當傘處于撐開狀態時,彈性件在第二活動座和第三活動座之間提供預壓縮的彈性力使得角撐的左右支撐側翼處于支撐狀態,且支撐本體和第三活動座之間尚具有一段可被壓縮的距離H,該距離H由彈性件預壓縮的彈性力維持,當來自外側的壓力作用于支撐本體時,通過作用于彈性件來縮小該距離H,當傘處于收攏狀態時,彈性件在第二活動座和第三活動座之間提供預拉伸的彈性力使得角撐趨向處于收攏狀態。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 第二活動座為套設于傘骨外的套筒狀,第一連接件的第二端活動連接于其外側壁;和/或 第三活動座為套設于傘骨外的套筒狀,左右連接翼的第一端活動連接于其外側壁;和/或 左右連接翼的第二端活動連接于左右支撐側翼的中部;和/或 支撐本體呈筒狀,傘骨的尖端通過筒狀支撐本體內側端的開口伸入其中,并且傘骨尖端在筒體中滑動且不會由該開口脫出;和/或 傘骨依次穿設于第二活動座、彈性件、第三活動座和支撐本體;和/或 彈性件為螺旋彈簧,其第一端連接第二活動座,第二端連接第三活動座;和/或 第二連接件的第一端連接于更靠近第一連接件的第二端的一側;和/或 第三活動座靠近第二活動座的一端還具有連接部,彈性件的一端連接于該連接部。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在第二連接件與第一連接件和傘骨各自的一部分構成的三角形中,第一連接件所在的為最短邊。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 第三活動座靠近第二活動座的一端延伸有凸耳和/或凸鈕。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第三活動座靠近第二活動座的一端的外側壁向外延伸形成有凸耳,凸耳具有垂直于傘骨延伸方向的穿孔。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第三活動座靠近第二活動座的一端的外側壁向外延伸形成有凸耳和凸鈕,二者相對設置于連接部的外側壁的兩側。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 彈性件外設有隔離件,當彈性件為螺旋彈簧時,隔離件為套設于螺旋彈簧外的隔離套。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彈性件為螺旋彈簧,其中:螺旋彈簧的第一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第一延伸部,并通過第一延伸部連接于第二活動座,第二活動座與第一連接件通過空心樞軸連接,螺旋彈簧的第一端的第一延伸部穿設于空心樞軸中;和/或螺旋彈簧的第二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第二延伸部,通過第二延伸部連接于第三活動座,第三活動座的連接部的外側壁相對的兩側分別延伸有凸耳和凸鈕,凸耳具有垂直于傘骨的穿孔,第二延伸部穿過凸耳的穿孔后,再繞設于第三活動座的連接部的外側壁,并由凸鈕對其構成限位。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還具有角撐包覆層,設于角撐位置,其周緣與傘面結合并于二者之間形成容納角撐的空間。10.—種傘骨架,其具有中軸、第一活動座和若干傘骨單元,傘骨單元具有固定端、移動端和自由端,傘骨單元通過其固定端呈輪輻狀的連接中軸,傘骨單元的移動端連接第一活動座,當第一活動座沿中軸移動時,通過移動端帶動自由端活動,使得傘在撐開和收攏狀態之間轉換,其特征在于,其傘骨單元具有傘骨、第一連接件、第二連接件和第二活動座,其中,傘骨為長度固定的整根,其內側端構成傘骨單元的固定端,其外側端構成傘骨單元的自由端,第一連接件的第一端構成傘骨單元的移動端,第一連接件的第二端連接第二活動座,第二活動座活動設于傘骨,并能沿傘骨的延伸方向往復移動,第二連接件的第一端連接于第一連接件上介于其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間的預定位置,第二連接件的第二端連接于傘骨上介于其內側端和第二活動座之間的預定位置,當第一活動座沿中軸移動使得傘向撐開狀態轉換時,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帶動第二活動座向傘骨的外側端移動一段預定距離,當第一活動座沿中軸移動使得傘向收攏狀態轉換時,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帶動第二活動座向傘骨的內側端移動一段預定距離; 傘骨單元還具有角撐,該角撐具有: 支撐本體,設于傘骨的外側端,使得傘骨的外側端被隔離, 左右支撐側翼,活動地設于支撐本體,具有撐開的支撐狀態和閉合的收攏狀態, 第三活動座,活動地設于傘骨的外側端和第二活動座之間, 左右連接翼,連接第三活動座與左右支撐側翼,使得左右支撐側翼隨著第三活動座沿著傘骨的運動在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 傘骨單元還具有彈性件,設于第二活動座和第三活動座之間,當傘處于撐開狀態時,彈性件在第二活動座和第三活動座之間提供預壓縮的彈性力使得角撐的左右支撐側翼處于支撐狀態,且支撐本體和第三活動座之間尚具有一段可被壓縮的距離H,該距離H由彈性件預壓縮的彈性力維持,當來自外側的壓力作用于支撐本體時,通過作用于彈性件來縮小該距離H,當傘處于收攏狀態時,彈性件在第二活動座和第三活動座之間提供預拉伸的彈性力使得角撐趨向處于收攏狀態。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第二活動座為套設于傘骨外的套筒狀,第一連接件的第二端活動連接于其外側壁,和/或 第三活動座為套設于傘骨外的套筒狀,左右連接翼的第一端活動連接于其外側壁,和/或 左右連接翼的第二端活動連接于左右支撐側翼的中部,和/或 支撐本體呈筒狀,傘骨的尖端通過筒狀支撐本體內側端的開口伸入其中,并且在左右支撐側翼于支撐狀態與收攏狀態間轉換的過程中,傘骨尖端在筒體中滑動且不會由該開口脫出,和/或 傘骨依次穿設于第二活動座、彈性件、第三活動座和支撐本體。12.如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第三活動座靠近第二活動座的一端還具有連接部,彈性件的一端連接于該連接部。13.如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第二連接件的第一端連接于更靠近第一連接件的第二端的一側。14.如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彈性件為螺旋彈簧,其第一端連接第二活動座,第二端連接第三活動座。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在第二連接件與第一連接件和傘骨各自的一部分構成的三角形中,第一連接件所在的為最短邊。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連接部的外側壁延伸有凸耳和/或凸鈕。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當同時設置有凸耳和凸鈕時,二者相對設置于連接部的外側壁的兩側。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當設置有凸耳時,凸耳具有垂直于傘骨延伸方向的穿孔。19.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螺旋彈簧外套設有隔離套。20.如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支撐本體、左右支撐側翼、左右連接翼和第三活動座六者中,相連接的任意兩個、三個、四個、五個或六個為一體成型的。2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彈性件包括若干彈片或若干碟形彈簧。2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彈性件為螺旋彈簧,螺旋彈簧的第一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第一延伸部,并通過第一延伸部連接于第二活動座。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第二活動座與第一連接件通過空心樞軸連接,螺旋彈簧的第一端的第一延伸部穿設于空心樞軸中。24.如權利要求10或22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彈性件為螺旋彈簧,螺旋彈簧的第二端具有以其彈簧絲延伸形成的第二延伸部,通過第二延伸部連接于第三活動座。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第三活動座的連接部的外側壁延伸有凸耳和凸鈕,凸耳具有穿孔,第二延伸部穿過凸耳的穿孔后,再繞設于第三活動座的連接部的外側壁,并由凸鈕對其構成限位。26.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傘骨架,其特征在于,凸耳和凸鈕分別延伸于第三活動座的連接部的外側壁相對的兩側,凸耳的穿孔垂直于傘骨的延伸方向。
【文檔編號】A45B25/16GK205624859SQ201620286948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4月8日
【發明人】王斌
【申請人】北京吉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