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及行走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傘及行走裝置,傘包括傘筒、傘架、彈簧、傘面及傘柄。傘筒開設有引導槽。傘架包括傘骨架、拉桿固定圈及拉桿,傘骨架及拉桿固定圈均套置于傘筒外,拉桿分別與拉桿固定圈及傘骨架鉸接。彈簧設置于傘骨架及拉桿固定圈之間。傘面覆蓋于傘骨架。傘柄包括拉柄部、推動圈及滑動銷,拉柄部滑動套置于傘筒內,滑動銷貫穿引導槽,并分別與拉柄部的第一端部及推動圈連接,推動圈套置于傘筒外,并與拉桿固定圈遠離彈簧的一側抵持,拉柄部的第二端部穿過傘面并露置于外部,拉柄部用于拉動時帶動推動圈,以推動拉桿固定圈向靠近傘面的方向運動,使傘骨架及拉桿收攏。上述傘無需用戶用手去推動傘骨架,即可實現開傘操作,使用操作簡單便捷,且傘下空間較大。
【專利說明】
傘及行走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日常使用工作,特別是涉及一種傘及行走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傘作為一種提供陰涼環境或遮蔽風、雨、雪的日常使用工具,主要包括傘柄、傘骨、傘面和傘套等四個部分組分。用戶日常使用的傘主要包括兩種傘,其分別為直桿傘和折傘。
[0003]直桿傘的關鍵部件包括按鈕彈出機構、彈簧和不可伸縮的直桿,按鈕彈出機構安裝在直桿中,彈簧套置在直桿外,在直桿傘處于收攏狀態時,按下按鈕彈出機構,基于彈簧彈力,會推動傘骨架張開,無需用戶用手推動傘骨架使其張開,這樣,使用時更便捷。然而,直桿傘由于直桿這一部件的存在,導致在使用或存放時都存在比較占用空間的問題。
[0004]尤其是當將直桿傘安裝在行走裝置上時,如,行走裝置包括但不局限于兩輪、三輪或四輪自行車、電動車、助力車、摩托車,以及汽車等等,這樣,會產生傘下空間較少,影響用戶正常駕駛或乘坐的問題。此外,直桿部件的存在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遮擋用戶的視線,造成視野盲區,影響了駕駛的安全性。
[0005]折傘的關鍵部件在于可伸縮的直桿,折傘雖然在存放時較節省空間,但在開傘的時候,需要用戶用手去推動傘骨使其張開,這樣,極大地降低了使用的便捷性。
【實用新型內容】
[0006]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占用空間較小以及使用較便捷的傘及行走裝置。本實用新型還解決當將傘應用于行走裝置時,可以提高傘下空間,以及避免影響用戶駕駛或乘坐的視野的問題。
[0007]一種傘,包括:
[0008]傘筒,所述傘筒的側壁開設有引導槽;
[0009]傘架,所述傘架包括傘骨架、拉桿固定圈及拉桿,所述傘骨架及所述拉桿固定圈均套置于所述傘筒外,所述拉桿分別與所述拉桿固定圈及所述傘骨架鉸接;
[0010]彈簧,所述彈簧設置于所述傘骨架及所述拉桿固定圈之間;
[0011 ]傘面,所述傘面覆蓋于所述傘骨架;及
[0012]傘柄,所述傘柄包括拉柄部、推動圈及滑動銷,所述拉柄部滑動套置于所述傘筒內,所述滑動銷貫穿所述引導槽,并分別與所述拉柄部的第一端部及所述推動圈連接,所述推動圈套置于所述傘筒外,并與所述拉桿固定圈遠離所述彈簧的一側抵持,所述拉柄部的第二端部穿過所述傘面并露置于外部,所述拉柄部的第二端部用于在受力拉動時帶動所述推動圈,以推動所述拉桿固定圈向靠近所述傘面的方向運動,使所述傘骨架及所述拉桿收攏。
[0013]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傘骨架包括傘骨、傘骨固定圈、支撐桿及支撐桿固定圈,所述傘骨固定圈及所述支撐桿固定圈均套置于所述傘筒外,所述傘骨分別與所述傘骨固定圈及所述拉桿鉸接,所述支撐桿與所述支撐桿固定圈及所述拉桿鉸接,所述傘面覆蓋于所述傘骨,所述彈簧設置于所述支撐桿固定圈及所述拉桿固定圈之間。
[0014]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傘筒的側壁開設有兩個所述引導槽,所述滑動銷的兩個端部分別貫穿兩個所述引導槽。
[0015]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推動圈具有環形結構,所述滑動銷的端部與所述推動圈的內側壁連接。
[0016]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引導槽為長條形結構。
[001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按鈕彈出機構,所述按鈕彈出機構設置于所述拉柄部的第二端部,用于與所述傘骨架卡合。
[001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角度調節機構及安裝柱,所述角度調節機構包括第一調節件及與所述第一調節件相固定的第二調節件,所述傘筒與所述第一調節件轉動連接,所述安裝柱與所述第二調節件轉動連接,且所述傘筒所在的轉動軸線與所述安裝柱所在的轉動軸線成夾角。
[001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調節件及所述第二調節件具有空心正多邊形棱柱結構,與所述第一調節件轉動連接的所述傘筒的端部具有正多邊形棱柱結構,與所述第二調節件轉動連接的所述安裝柱的端部具有正多邊形棱柱結構。
[0020]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安裝柱具有多個彎曲結構。
[0021 ] 一種行走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任一所述的傘,還包括行走本體,所述傘安裝于所述行走本體。
[0022]上述傘無需用戶用手去推動傘骨架,即可實現開傘操作,使用操作簡單便捷,此夕卜,還消除了傳統直桿傘所必需的直桿這一部件,極大地擴展了傘下空間。
【附圖說明】
[0023]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傘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傘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0025]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傘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0026]圖4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傘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0027]圖5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傘處于閉合狀態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0028]圖6為圖5所不的傘的另一角度的局部結構不意圖;
[0029]圖7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行走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30]圖8為圖7所示的行走裝置的另一角度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1]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方式。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對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容理解的更加透徹全面。
[0032]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實施方式。
[0033]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0034]請一并參閱圖1及圖2,傘10包括:傘筒100、傘架200、傘面300、彈簧400、傘柄500、按鈕彈出機構600、角度調節機構700及安裝柱800,傘架200、彈簧400、傘面300、傘柄500及角度調節機構700均設置于傘筒100,按鈕彈出機構600設置于傘柄500,安裝柱800設置于角度調節機構700。
[0035]請參閱圖3,傘筒100的側壁開設有引導槽110,傘筒100具有空心結構,傘柄500套置于傘筒100內部,傘柄500沿著引導槽110和/或傘筒100的內側壁運動。例如,所述引導槽為長條形結構,又如,所述引導槽具有方形結構的橫截面。
[0036]請參閱圖3,傘架200包括傘骨架210、拉桿固定圈220及拉桿230,傘骨架210及拉桿固定圈220均套置于傘筒100外,拉桿230分別與拉桿固定圈220及傘骨架210鉸接。請一并參閱圖4,拉桿固定圈220沿著傘筒100運動,用于帶動拉桿230張開或合攏,從而帶動傘骨架210張開或合攏,進而帶動傘10的張開或合攏。
[0037]請一并參閱圖1及圖3,傘骨架210包括傘骨211、傘骨固定圈212、支撐桿213及支撐桿固定圈214,傘骨固定圈212及支撐桿固定圈213均套置于傘筒110外,傘骨211分別與傘骨固定圈212及拉桿220鉸接,支撐桿213與支撐桿固定圈213及拉桿220鉸接,這樣,當拉桿220張開或合攏時,可以帶動傘骨211及支撐桿213張開或合攏,進而帶動傘10的張開或合攏。
[0038]請參閱圖1,傘面300覆蓋于傘骨架210,傘骨架210用于支撐傘面300,例如,當傘骨架210合攏時,用于收束傘面300,即傘10合攏,當傘骨架210張開時,用于撐開傘面,即傘10打開。具體的,傘面300覆蓋于傘骨211。
[0039]請一并參閱圖3及圖4,彈簧400設置于傘骨架210及拉桿固定圈220之間。具體的,彈簧400設置于支撐桿固定圈213及拉桿固定圈220之間,彈簧400處于受壓狀態,基于自身彈力,用于撐開支撐桿固定圈213及拉桿固定圈220,以保持傘骨架210和拉桿230的張開狀態,當向靠近支撐桿固定圈213的方向推動拉桿固定圈220時,拉桿固定圈220進一步對彈簧400施壓,由于拉桿固定圈220向靠近支撐桿固定圈213的方向運動,可以用于帶動拉桿230合攏,從而帶動傘骨架210合攏,進而帶動傘10的合攏,當松開拉桿固定圈220時,即釋放對彈簧400的壓力時,基于彈簧400自身的彈力,彈簧400會推動拉桿固定圈220向遠離支撐桿固定圈213的方向運動,以帶動拉桿230張開,從而帶動傘骨架210張開,進而帶動傘10張開。
[0040]請一并參閱圖3及圖4,傘柄500包括拉柄部510、推動圈520及滑動銷530,拉柄部510套置于傘筒100內,滑動銷530貫穿引導槽110,并且滑動銷530沿著引導槽110運動,即引導槽110對滑動銷530的運動具有引導作用。
[0041]滑動銷530分別與拉柄部510的第一端部及推動圈520連接,即拉柄部510的第一端部與推動圈520通過滑動銷530相固定,并且滑動銷530穿設引導槽110,這樣,可以使得拉柄部510的第一端部位于傘筒100內部,推動圈520位于傘筒100外部。
[0042]推動圈520滑動套置于傘筒100外,并且推動圈520與拉桿固定圈220遠離彈簧400的一側抵持,即推動圈520與拉桿固定圈220遠離傘面300的一側抵持。拉柄部510的第二端部穿過傘面300并露置于外部,即拉柄部510的第二端部位于傘面300之上。拉動拉柄部510的第二端部用于帶動推動圈520推動拉桿固定圈220向靠近傘面300的方向運動,以使所述傘骨架及所述拉桿收攏,進而帶動傘面300收攏,即當拉動拉柄部510的第二端部時,可以控制拉柄部510的第一端部帶動推動圈520向靠近傘面300的方面運動,從而使推動圈520推動拉桿固定圈220向靠近傘面300的方向運動,以使傘面300收攏,即此時傘10處于合攏狀態。也就是說,所述拉柄部的第二端部用于在受力拉動時帶動所述推動圈,以推動所述拉桿固定圈向靠近所述傘面的方向運動,使所述傘骨架及所述拉桿收攏。在此過程中,彈簧400被擠壓并收縮,用于為下一次開傘10時,頂開拉桿固定圈220及支撐桿固定圈213儲蓄彈性勢能。這樣,實現了反向式的開傘和關傘操作。此外,上述傘10由于開傘或關傘的部件位于傘面300上或容置于傘骨架210圍成的空間內,無需占用用戶的傘下空間,極大擴展了傘10下的使用空間。
[0043]為了進一步提高傘10的可控性以及使用便捷性,例如,請參閱圖5,按鈕彈出機構600設置于拉柄部510的第二端部,按鈕彈出機構600用于與傘骨架210卡合。具體的,按鈕彈出機構600用于與傘骨固定圈212卡合。例如,拉柄部510的第二端部設置有握手部511,按鈕彈出機構600的按鈕611設置于握手部511,按鈕彈出機構600的彈扣612設置于拉柄部510的第二端部上,當拉動拉柄部510并使傘10處于收攏狀態時,彈扣612自動彈出與傘骨固定圈212卡合,用于限制拉桿固定圈220,即限制傘10處于收攏狀態;當需要打開傘10時,按下按鈕611,用于彈扣612下陷,釋放對拉柄部510的限制,基于彈簧400的彈力,用于推動拉桿固定圈220運動,進而帶動傘10張開。需要說明的是,所述按鈕彈出機構采用現有的按鈕彈出機構,例如,采用現有直桿傘的按鈕彈出機構,在此不再詳細贅述其工作原理。
[0044]上述傘10無需用戶用手去推動傘骨架,即可實現開傘操作,使用操作簡單便捷,此夕卜,還消除了傳統直桿傘所必需的直桿這一部件,極大地擴展了傘下空間。
[0045]為了提高滑動銷530沿引導槽110運動時的平穩性,例如,請參閱圖6,傘筒100的側壁開設有兩個引導槽110,滑動銷530的兩個端部分別貫穿兩個引導槽110,滑動銷530伸出引導槽110的部分與推動圈520連接,這樣,可以提高滑動銷530沿引導槽110運動時的平穩性。例如,推動圈520具有環形結構,滑動銷530的端部與推動圈520的內側壁連接,用于提高整體結構的機械強度;又如,拉柄部510、推動圈520與滑動銷530為一體成型結構,這樣,可以進一步提高整體結構的機械強度。
[0046]為了更好地將傘10安裝至外部,如,將傘10安裝至行走裝置上,例如,請一并參閱圖2及圖4,角度調節機構700包括第一調節件710及與第一調節件710相固定的第二調節件720,傘筒100與第一調節件710轉動連接,安裝柱800與第二調節件720轉動連接,且傘筒100所在的轉動軸線與安裝柱800所在的轉動軸線成夾角,也就是說,通過角度調節機構700,可以使得安裝柱800及傘筒100的結合處具有兩個自由度的運動,從而可以更好地將傘10安裝至外部,如,將傘10安裝至行走裝置上。又如,所述夾角為直角,這樣,所述傘筒可以Z軸方向轉動,所述安裝柱可以在X軸方向轉動。
[0047]為了進一步擴展傘10下的使用空間,并且還可以更好地將傘10安裝至行走裝置上,例如,請一并參閱圖2及圖7,安裝柱800具有多個彎曲結構;又如,所述安裝柱具有多個彎曲和/或彎折結構;又如,所述安裝柱具有弧形結構,其圍成一避位空間,該避位空間用于容置用戶,從而起到較好的避位效果;又如,所述安裝柱具有與人體背部輪廓相似的結構,如此,可以更好地擴展傘下空間,而且還可以使傘的重力方向與人體重力方向重合,這樣,可以進一步擴展傘10下的使用空間,并且還可以更好地將傘10安裝至行走裝置上。
[0048]需要強調的是,無論是傳統的直桿傘還是折傘,其用于安裝或支撐的部件均為直線結構,以用于引導傘骨架的張合,而上述傘10的安裝柱800可以實現彎曲和/或彎折設置,以進一步擴展傘下空間,避免了傳統傘由于直桿結構占用使用空間和用戶視野的問題。
[0049]為了更好地調節角度,且起到防滑和防意外轉動效果,例如,所述第一調節件及所述第二調節件具有空心正多邊形棱柱結構,與所述第一調節件轉動連接的所述傘筒的端部具有正多邊形棱柱結構,與所述第二調節件轉動連接的所述安裝柱的端部具有正多邊形棱柱結構,這樣,每一個自由度都可以實現固定角度的轉動,這樣,可以在實現調節角度的基礎上,起到防滑和防意外轉動效果。例如,所述角度調節機構還包括螺紋緊固件,當所述傘筒插入所述第一調節件時,將所述螺紋緊固件依次穿設所述第一調節件及所述傘筒,當所述安裝柱插入所述第二調節件時,將所述螺紋緊固件穿設所述安裝柱及所述第二調節件,這樣,可以更好地起到安裝固定作用,且起到防滑和防意外轉動效果。例如,所述正多邊形為正六邊形結構,可以實現每次60度的轉動,當然,所述正多邊形不局限為正六邊形結構,還可以正三角形、正四邊形或正五邊形等等,當然,也不局限于正六邊形結構,還可以為圓形結構。
[0050]—個例子是,一種行走裝置,其包括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傘,還包括行走本體,所述傘安裝于所述行走本體。例如,所述行走本體包括但不局限于兩輪、三輪或四輪自行車、電動車、助力車、摩托車,以及汽車等等。
[0051]請一并參閱圖7及圖8,行走裝置20包括傘10及行走本體30,傘10安裝于行走本體30,用戶乘坐在行走本體30上,傘10用于遮蔽用戶的上方的區域。具體的,傘10通過安裝柱800安裝在行走本體30上,
[0052]例如,通過安裝柱800遠離所述傘面的端部通過抱箍卡合、螺紋緊固件螺接或焊接等方式固定于行走本體上。例如,所述行走本體為自行車,當然,所述行走本體不局限于自行車,例如,還包括兩輪、三輪或四輪自行車、電動車、助力車、摩托車,以及汽車等等。
[0053]當將傘10應用于行走裝置20時,可以提高傘10下空間,以及避免影響用戶駕駛或乘坐的視野的問題。
[0054]例如,本實用新型的傘及行走裝置還包括上述各實施例的相互組合所形成的傘及行走裝置。
[0055]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0056]以上所述實施方式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主權項】
1.一種傘,其特征在于,包括: 傘筒,所述傘筒的側壁開設有引導槽; 傘架,所述傘架包括傘骨架、拉桿固定圈及拉桿,所述傘骨架及所述拉桿固定圈均套置于所述傘筒外,所述拉桿分別與所述拉桿固定圈及所述傘骨架鉸接; 彈簧,所述彈簧設置于所述傘骨架及所述拉桿固定圈之間; 傘面,所述傘面覆蓋于所述傘骨架;及 傘柄,所述傘柄包括拉柄部、推動圈及滑動銷,所述拉柄部滑動套置于所述傘筒內,所述滑動銷貫穿所述引導槽,并分別與所述拉柄部的第一端部及所述推動圈連接,所述推動圈套置于所述傘筒外,并與所述拉桿固定圈遠離所述彈簧的一側抵持,所述拉柄部的第二端部穿過所述傘面并露置于外部。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骨架包括傘骨、傘骨固定圈、支撐桿及支撐桿固定圈,所述傘骨固定圈及所述支撐桿固定圈均套置于所述傘筒外,所述傘骨分別與所述傘骨固定圈及所述拉桿鉸接,所述支撐桿與所述支撐桿固定圈及所述拉桿鉸接,所述傘面覆蓋于所述傘骨,所述彈簧設置于所述支撐桿固定圈及所述拉桿固定圈之間。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筒的側壁開設有兩個所述引導槽,所述滑動銷的兩個端部分別貫穿兩個所述引導槽。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動圈具有環形結構,所述滑動銷的端部與所述推動圈的內側壁連接。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槽為長條形結構。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按鈕彈出機構,所述按鈕彈出機構設置于所述拉柄部的第二端部,用于與所述傘骨架卡合。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角度調節機構及安裝柱,所述角度調節機構包括第一調節件及與所述第一調節件相固定的第二調節件,所述傘筒與所述第一調節件轉動連接,所述安裝柱與所述第二調節件轉動連接,且所述傘筒所在的轉動軸線與所述安裝柱所在的轉動軸線成夾角。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調節件及所述第二調節件具有空心正多邊形棱柱結構,與所述第一調節件轉動連接的所述傘筒的端部具有正多邊形棱柱結構,與所述第二調節件轉動連接的所述安裝柱的端部具有正多邊形棱柱結構。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柱具有多個彎曲結構。10.—種行走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所述的傘,還包括行走本體,所述傘安裝于所述行走本體。
【文檔編號】B62J11/00GK205492850SQ201620201971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6年3月16日
【發明人】宋友軍
【申請人】宋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