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反光雨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品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反光雨傘。
【背景技術】
[0002]雨傘是下雨天必不可少的生活必備品,但雨傘的種類比較單調。由于天黑雨天打傘走路的時候,光線不足,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駕駛員很難發現路人,導致容易發生車禍。此外,普通雨傘滴下的雨滴容易浸濕衣服,給人帶來不便和不適感。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反光雨傘,通過在雨傘上安裝反光布、反光球和凹槽,使雨傘能夠反光,且凹槽使雨水朝一個方向滴下,提升了使用者的安全性和舒適感。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一種反光雨傘由傘體、凹槽、反光球、反光布和出水口組成,其中,所述傘體由傘骨、傘面、傘桿和傘柄組成,凹槽設置在傘面的底部邊緣,反光球固定安裝在傘體的頂部,反光布安裝在傘面上,構成傘面的一部分,出水口設置在凹槽的一端。
[0005]進一步的,所述凹槽有一定的傾角,傾角約為3?10度。
[0006]進一步的,所述反光球為紅色塑料制品,用自行車尾燈的反光原理制作。
[0007]進一步的,所述反光布與普通傘布交替安裝構成傘面。
[0008]進一步的,所述出水口只有一個,設置在凹槽的最低處。
[0009]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有如下優點: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反光雨傘,具有安全方便、成本低廉等優點,在使用時,由于反光球是紅色的、反光布足夠大,當光線照過來,反光球和反光布足以反射足夠的光線警示其他人,保障了撐傘者的人身安全;凹槽由于具有傾角,可使雨水收集后集中從出水口排出,防止雨水打在人身上,增加了使用者的舒適感。此外,所有功能均采用物理原理實現,沒有消耗電能,節約能源,易于維護,投資成本低。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1 ]圖中標號為:1.傘骨,2.傘面,3.傘桿,4.傘柄,5.凹槽,6.反光球,7.反光布,8.出水口。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3]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一種反光雨傘由傘體、凹槽(5)、反光球(6)、反光布(7)和出水口(8)組成,其中,所述傘體由傘骨(1)、傘面(2)、傘桿(3)和傘柄(4)組成,凹槽(5)設置在傘面(2)的底部邊緣,凹槽(5)有一定的傾角,傾角約為3?10度,反光球(6)固定安裝在傘體的頂部,反光球(6)為紅色塑料制品,用自行車尾燈的反光原理制作,反光布
(7)安裝在傘面(2)上,構成傘面(2)的一部分,反光布(7)與普通傘布交替安裝構成傘面
(2),出水口(8)只有一個,設置在凹槽(5)的最低處。
[0014]在使用時,由于反光球(6)是紅色的、反光布(7)足夠大,當光線照過來,反光球(6)和反光布(7)足以反射足夠的光線警示其他人,保障了撐傘者的人身安全;凹槽(5)由于具有傾角,可使雨水收集后集中從出水口(8)排出,防止雨水打在人身上,增加了使用者的舒適感。此外,所有功能均采用物理原理實現,沒有消耗電能,節約能源,易于維護,投資成本低。
【主權項】
1.一種反光雨傘,其特征在于:由傘體、凹槽(5)、反光球(6)、反光布(7)和出水口(8)組成,其中,所述傘體由傘骨(I)、傘面(2)、傘桿(3)和傘柄(4)組成,凹槽(5)設置在傘面(2)的底部邊緣,反光球(6)固定安裝在傘體的頂部,反光布(7)安裝在傘面(2)上,構成傘面(2)的一部分,出水口( 8 )設置在凹槽(5 )的一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反光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凹槽(5)有一定的傾角,傾角約為3?10度。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反光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光球(6)為紅色塑料制品,用自行車尾燈的反光原理制作。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反光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光布(7)與普通傘布交替安裝構成傘面(2)。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反光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出水口(8)只有一個,設置在凹槽(5)的最低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品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反光雨傘,包括傘體、凹槽、反光球、反光布和出水口,其中,所述傘體由傘骨、傘面、傘桿和傘柄組成,凹槽設置在傘面的底部邊緣,反光球固定安裝在傘體的頂部,反光布安裝在傘面上,構成傘面的一部分,出水口設置在凹槽的一端。本實用新型具有安全方便、成本低廉等優點。在使用時,由于反光球是紅色的、反光布足夠大,當光線照過來,反光球和反光布足以反射足夠的光線警示其他人,保障了撐傘者的人身安全;凹槽由于具有傾角,可使雨水收集后集中從出水口排出,防止雨水打在人身上,增加了使用者的舒適感。節約能源,易于維護,投資成本低。
【IPC分類】A45B25/30
【公開號】CN205358556
【申請號】CN201620166609
【發明人】童領
【申請人】童領
【公開日】2016年7月6日
【申請日】201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