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護腿暖腳的護套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個人防寒用品,具體是一種護腿暖腳的護套。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暖腳用品主要對小腿以下有保暖防寒作用,而對小腿以上臀部以下沒有保暖防寒作用,腿部健康、保暖,就會充滿無限的生機和活力;而實際生活中,對于久坐的人來說,小腿以上臀部以下的區域才是特別需要保暖防寒的產品,也是越坐越冷的根本原因,特別是貧血、腸胃病患者、營養缺乏者、局部血液循環不良者或肢體末梢血液循環障礙者,都會導致腿足冰冷,尤其是女性經期孕期和產期,由于體虛,更容易引起腿足冰涼,基于上述理由,迫切需要對現有技術的暖腳用品進行改進,以克服上述缺點,滿足產品使用需求,解決小腿以上臀部以下保暖防寒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護腿暖腳的護套,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5]—種護腿暖腳的護套,包括護套本體和系帶,所述護套本體整體呈Z型,所述護套本體內為中空結構,所述護套本體包括橡膠底板、第一保暖布、第二保暖布和拉鏈,所述第一保暖布的底邊粘接在橡膠底板的一側邊上,所述第二保暖布的底邊粘接在橡膠底板的另外三個側邊上,所述第一保暖布和第二保暖布的兩側邊分別通過拉鏈連接,所述第二保暖布的上端的兩側均設置系帶。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保暖布和第二保暖布的表層采用PU合成革。
[0007]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保暖布和第二保暖布的內層復合有皮毛層。
[0008]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防風保暖,對小腿以上臀部以下也有保暖防寒作用,結構簡單,保暖效果好,適合上班久坐的人和各種原因引起的腿足怕冷的人。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護腿暖腳的護套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0011]請參閱圖1,一種護腿暖腳的護套,包括護套本體1和系帶2,所述護套本體1整體呈Z型,所述護套本體1內為中空結構,所述護套本體1包括橡膠底板11、第一保暖布12、第二保暖布13和拉鏈14,所述第一保暖布12的底邊粘接在橡膠底板11的一側邊上,所述第二保暖布13的底邊粘接在橡膠底板11的另外三個側邊上,所述第一保暖布12和第二保暖布13的兩側邊分別通過拉鏈14連接,所述第二保暖布13的上端的兩側均設置系帶2,所述第一保暖布12和第二保暖布13的表層采用合成革,所述第一保暖布12和第二保暖布13的內層復合有皮毛層。
[0012]本實用新型使用時,先將兩側的拉鏈14拉開,把腳伸進橡膠底板11上,然后把第一保暖布12和第二保暖布13拉至大腿處,再將兩側的拉鏈14閉合,最后將第二保暖布13的上端的兩側的系帶2相系,使護套固定,第一保暖布12和第二保暖布13的表層采用合成革用來防風保暖,第一保暖布12和第二保暖布13的內層復合有皮毛層,使腿和腳更加保暖。
[0013]上面對本專利的較佳實施方式作了詳細說明,但是本專利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在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所具備的知識范圍內,還可以在不脫離本專利宗旨的前提下做出各種變化。
【主權項】
1.一種護腿暖腳的護套,包括護套本體(1)和系帶(2),其特征在于,所述護套本體(1)整體呈Z型,所述護套本體(1)內為中空結構,所述護套本體(1)包括橡膠底板(11)、第一保暖布(12)、第二保暖布(13)和拉鏈(14),所述第一保暖布(12)的底邊粘接在橡膠底板(11)的一側邊上,所述第二保暖布(13)的底邊粘接在橡膠底板(11)的另外三個側邊上,所述第一保暖布(12)和第二保暖布(13)的兩側邊分別通過拉鏈(14)連接,所述第二保暖布(13)的上端的兩側均設置系帶(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護腿暖腳的護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保暖布(12)和第二保暖布(13)的表層采用合成革。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護腿暖腳的護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保暖布(12)和第二保暖布(13)的內層復合有皮毛層。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護腿暖腳的護套,包括護套本體和系帶,所述護套本體整體呈Z型,所述護套本體內為中空結構,所述護套本體包括橡膠底板、第一保暖布、第二保暖布和拉鏈,所述第一保暖布的底邊粘接在橡膠底板的一側邊上,所述第二保暖布的底邊粘接在橡膠底板的另外三個側邊上,所述第一保暖布和第二保暖布的兩側邊分別通過拉鏈連接,所述第二保暖布的上端的兩側均設置系帶。本實用新型防風保暖,對小腿以上臀部以下也有保暖防寒作用,結構簡單,保暖效果好,適合上班久坐的人和各種原因引起的腿足怕冷的人。
【IPC分類】A41D13/05, A41D13/06
【公開號】CN205030542
【申請號】CN201520784670
【發明人】潘君輝
【申請人】潘君輝
【公開日】2016年2月17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