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雨傘,具體是一種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
【背景技術】
[0002]路人在雨夜行走時,光線昏暗使得其行走時,視線變得不清,很多行人會選擇打手電來照明,但手持電筒撐雨傘會影響行人對緊急情況的反應速度和時間;如果不拿手電筒,路人不僅看不清地面的積水,而且由于雨水聲和雨傘對視聽覺的妨礙,路人對近距離的行駛車輛也會反應遲鈍,然而目前市場上銷售的雨傘多注重外形設計、本身使用的方便性、耐用性和防曬性,而未涉及到行人的行走過程的安全性。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5]—種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包括雨傘本體,所述雨傘本體包括傘柄、直桿、傘帽和傘面,所述傘柄上安裝有雨傘把手,所述雨傘把手上安裝有控制開關和蓄電池;所述傘帽設在直桿頂端,傘帽外套設有照明警示器,直桿內置有導線,照明警示器通過導線電連接開關裝置及蓄電池。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開關為手動式觸摸開關。
[0007]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傘帽由金屬外螺紋段、塑料絕緣段以及金屬墊片三部分組成,塑料絕緣段位于金屬外螺紋段與金屬墊片之間。
[0008]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照明警示器內部底端開設有與金屬外螺紋段相匹配的金屬內螺紋,照明警示器通過螺紋配合裝配在傘帽外。
[0009]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照明警示器外部設有LED燈外罩,頂部設有防滑橡膠圈。
[0010]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照明警示器內部外圍設有LED燈。
[0011]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直桿設有轉向器和彈簧,所述直桿中的上桿上設有墊片。
[0012]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雨傘把手上設有手握凹面。
[0013]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該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在普通的雨傘基礎上加載了照明裝置,實現警示照明,給雨夜出行人的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2、該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對雨傘的造型與結構進行了再設計,連接結構成本較低,安全易操作,符合用戶的需求;3、該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在雨傘的防雨功能的基礎上,添加了安全照明的效果,增加了行人雨夜出行的安全性,不同的照明方式更增加了生活的趣味性。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的立體結構示意圖一(照明警示器旋入時)。
[0015]圖2為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的立體結構示意圖二 (照明警示器旋入時)。
[0016]圖3為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的立體結構示意圖三(照明警示器旋出時)。
[0017]圖4為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的主視結構示意圖(照明警示器旋出時)。
[0018]圖5為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去除傘面后的結構示意圖(照明警示器旋出時)。
[0019]圖6為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中照明警示器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7為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中照明警示器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0021 ] 圖中:1-照明警示器、2-LED燈外罩、3_直桿、4_控制開關、5_雨傘把手、6-手握凹面、7-蓄電池、8-金屬墊片、9-傘帽、10-金屬外螺紋段、11-墊片、12-上桿、13-彈簧、14-轉向器、15-防滑橡膠圈、16-LED燈、17-金屬內螺紋。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3]請參閱圖1?7,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包括雨傘本體,所述雨傘本體包括傘柄、直桿3、傘帽9和傘面,所述傘柄上安裝有雨傘把手5,雨傘把手5上設有手握凹面6,手握凹面6增加手感舒適度,視覺舒適性與美感;所述傘帽9設在直桿3頂端,傘帽9外套設有照明警示器1,所述雨傘把手5上還安裝有控制開關4和蓄電池7,直桿3內置有導線,照明警示器I通過導線電連接開關裝置4及蓄電池7,照明警示器I可實現雨夜照明及警示來往車輛和路人的作用,優選的,所述控制開關4為手動式觸摸開關,控制開關4方便雨夜控制照明警示器的亮弱程度,蓄電池7作為供電電源,且方便沒電時隨時進行更換;
[0024]所述傘帽9由金屬外螺紋段10、塑料絕緣段以及金屬墊片8三部分組成,塑料絕緣段位于金屬外螺紋段10與金屬墊片8之間,導線的兩端分別連接金屬外螺紋段和金屬墊片,連通線路。
[0025]所述照明警示器I內部底端開設有與金屬外螺紋段10相匹配的金屬內螺紋17,照明警示器I通過螺紋配合裝配在傘帽9外,照明警示器I可以隨時根據需要旋擰下來,方便使用,金屬內螺紋17與金屬外螺紋段10連接形成供電流通過的一個電極A。
[0026]所述照明警示器I外部設有LED燈外罩2,頂部設有防滑橡膠圈15,所述照明警示器I內部外圍設有LED燈16,LED燈16接觸金屬墊片8,LED燈16與傘帽9上的金屬墊片8連接形成另一個電極B,該電極B與電極A配合,最終形成一個閉合的回路,實現照明。
[0027]所述直桿3設有轉向器14,負責雨傘打開關閉的控制,所述直桿3上設有彈簧13,上下拉動控制傘面的收縮,所述直桿3中的上桿12上設有墊片11,緊固傘帽、傘面與直上桿,防止雨水滲漏進來。
[0028]在確保行人安全的基礎上,雨傘照明裝置使用的簡便性也成了至關重要的因素。設計者主要針對雨傘頂部及其組件的缺陷進行再改造,即通過傘柄處的控制開關4控制傘頂的照明警示器。當下雨的時候,行人可根據雨量的大小,通過觸摸開關,人工改變照明裝置亮度,達到提醒來往車輛的目的。
[0029]所述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在普通的雨傘基礎上加載了照明裝置,實現警示照明,給雨夜出行人的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所述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對雨傘的造型與結構進行了再設計,連接結構成本較低,安全易操作,符合用戶的需求;所述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在雨傘的防雨功能的基礎上,添加了安全照明的效果,增加了行人雨夜出行的安全性,不同的照明方式更增加了生活的趣味性。
[0030]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31]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主權項】
1.一種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包括雨傘本體,所述雨傘本體包括傘柄、直桿、傘帽和傘面,所述傘柄上安裝有雨傘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雨傘把手上安裝有控制開關和蓄電池;所述傘帽設在直桿頂端,傘帽外套設有照明警示器,直桿內置有導線,照明警示器通過導線電連接開關裝置及蓄電池。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開關為手動式觸摸開關。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帽由金屬外螺紋段、塑料絕緣段以及金屬墊片三部分組成,塑料絕緣段位于金屬外螺紋段與金屬墊片之間。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警示器內部底端開設有與金屬外螺紋段相匹配的金屬內螺紋,照明警示器通過螺紋配合裝配在傘帽外。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4所述的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警示器外部設有LED燈外罩,頂部設有防滑橡膠圈。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警示器內部外圍設有LED燈。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4或6所述的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直桿設有轉向器和彈簧,所述直桿中的上桿上設有墊片。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雨傘把手上設有手握凹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包括雨傘本體,所述雨傘本體包括傘柄、直桿、傘帽和傘面,所述傘柄上安裝有雨傘把手,所述雨傘把手上安裝有控制開關和蓄電池;所述傘帽設在直桿頂端,傘帽外套設有照明警示器,直桿內置有導線,照明警示器通過導線電連接開關裝置及蓄電池;該帶手動開關式照明裝置的雨傘,在普通的雨傘基礎上加載了照明裝置,實現警示照明,給雨夜出行人的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IPC分類】A45B3/04
【公開號】CN204838324
【申請號】CN201520545919
【發明人】白璐, 姜霄, 毛慶鑫, 賀笛, 章媛
【申請人】嘉興學院
【公開日】2015年12月9日
【申請日】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