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再生蛋白混紡纖維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揭示了一種再生蛋白混紡纖維,由第一纖維、第二纖維以及第三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一纖維為玉米蛋白纖維,所述第二纖維由酪素纖維和花生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三纖維由再生絲素蛋白纖維和珍珠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二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別為:所述酪素纖維占32%?39%,所述花生蛋白纖維占61%?68%,所述第三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別為:所述再生絲素蛋白纖維占47%?52%,所述珍珠蛋白纖維占48%?53%。本發明具有吸濕透氣、柔軟舒適、彈性貼身、護膚保健的特點。
【專利說明】
一種再生蛋白混紡纖維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纖維,具體涉及一種再生蛋白混紡纖維。【背景技術】
[0002]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滿足人們不同需要的紡織品纖維層出不窮,以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0003]隨著產業的不斷發展,纖維的市場也在不斷擴大,但是纖維大多都效果較為單一, 制成的面料僅具備了遮擋的功能,而無法使得人們在穿著時具有一個較好的舒適度。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吸濕透氣、柔軟舒適、彈性貼身、護膚保健的特點的再生蛋白混紡纖維。
[0005]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再生蛋白混紡纖維,由第一纖維、第二纖維以及第三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一纖維為玉米蛋白纖維,所述第二纖維由酪素纖維和花生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三纖維由再生絲素蛋白纖維和珍珠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二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別為:所述酪素纖維占32%_39%,所述花生蛋白纖維占 61%_68%,所述第三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別為:所述再生絲素蛋白纖維占47%-52%,所述珍珠蛋白纖維占48%-53%。
[0006]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二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酪素纖維占38%,所述花生蛋白纖維占62%,所述第三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再生絲素蛋白纖維占51%,所述珍珠蛋白纖維占49%。
[0007]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二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酪素纖維占33%,所述花生蛋白纖維占67%,所述第三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再生絲素蛋白纖維占48%,所述珍珠蛋白纖維占52%。
[0008]本發明所述為一種再生蛋白混紡纖維,本發明具有吸濕透氣、柔軟舒適、彈性貼身、護膚保健的特點。【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對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明的優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0010]本發明所述為一種再生蛋白混紡纖維,由第一纖維、第二纖維以及第三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一纖維為玉米蛋白纖維,所述第二纖維由酪素纖維和花生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三纖維由再生絲素蛋白纖維和珍珠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二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別為:所述酪素纖維占32%-39%,所述花生蛋白纖維占61%-68%,所述第三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別為:所述再生絲素蛋白纖維占47%-52%,所述珍珠蛋白纖維占48%-53%。
[0011]進一步地,所述第二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酪素纖維占38%, 所述花生蛋白纖維占62%,所述第三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再生絲素蛋白纖維占51%,所述珍珠蛋白纖維占49%。
[0012]進一步地,所述第二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酪素纖維占33%, 所述花生蛋白纖維占67%,所述第三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再生絲素蛋白纖維占48%,所述珍珠蛋白纖維占52%。
[0013]通過各成分不同重量百分比進行配比,使得得到的功能性纖維性能高低不一。
[0014]本發明所述為一種再生蛋白混紡纖維,本發明具有吸濕透氣、柔軟舒適、彈性貼身、護膚保健的特點。
[0015]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所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再生蛋白混紡纖維,由第一纖維、第二纖維以及第三纖維混紡編織而成,其特征 在于:所述第一纖維為玉米蛋白纖維,所述第二纖維由酪素纖維和花生蛋白纖維混紡編織 而成,所述第三纖維由再生絲素蛋白纖維和珍珠蛋白纖維混紡編織而成,所述第二纖維中 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別為:所述酪素纖維占32%-39%,所述花生蛋白纖維占61%-68%,所 述第三纖維中各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別為:所述再生絲素蛋白纖維占47%-52%,所述珍珠 蛋白纖維占48%-53%。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再生蛋白混紡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纖維中各成分所占 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酪素纖維占38%,所述花生蛋白纖維占62%,所述第三纖維中各成分 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再生絲素蛋白纖維占51%,所述珍珠蛋白纖維占49%。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再生蛋白混紡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纖維中各成分所占 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酪素纖維占33%,所述花生蛋白纖維占67%,所述第三纖維中各成分 所占重量百分比具體為:所述再生絲素蛋白纖維占48%,所述珍珠蛋白纖維占52%。
【文檔編號】A41D31/00GK105996256SQ201610652577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8月11日
【發明人】張青, 沈波
【申請人】蘇州華良化纖紡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