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能發光的拖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能發光的拖鞋,由拖鞋本身(1)、容器盒(2)、熒光粉棒(3)所組成,容器盒(2)固定在拖鞋本身(1)前沿,熒光粉棒(3)位于容器盒(2)中央。它是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樣式新穎等特點的一種能發光的拖鞋,極大地方便了人們生活。
【專利說明】
一種能發光的拖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日常生活用具領域,具體地講就是一種能發光的拖鞋。
【背景技術】
[0002]拖鞋是人們居家生活的必需品,外出歸來,首先是替換拖鞋才能進入房間,常見的拖鞋樣式千萬種,且都只有拖鞋的功能。常見的拖鞋在生活中存在著:不好找的現象,尤其是深夜小解時雙腳在地面上亂畫,就是不知道拖鞋在何處?增添了不少麻煩。因此,有必要對其做進一步改進。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就能有效克服上述技術缺點,提供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樣式新穎等特點的一種能發光的拖鞋,極大地方便了人們生活。
[0004]本發明的技術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能發光的拖鞋,由拖鞋本身、容器盒、熒光粉棒所組成。容器盒固定在拖鞋本身前沿,熒光粉棒位于容器盒中央。
[0005]所述的容器盒是一個長I厘米,寬、高各6毫米的小凸起槽;
[0006]所述的熒光粉棒是一個直徑5毫米、長I厘米的塑料棒,在其上面涂擦有熒光粉;
[0007]所述的拖鞋本身,可依據人民喜愛設計成各式各樣的圖案;
[0008]本發明的工作原理是:利用熒光粉在夜間發光的原理,方便人民夜起時好尋找。
[0009]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樣式新穎、尋找方便、給人們生活帶來極大方便。
【附圖說明】
[0010]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出更為詳實地說明
[0011]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中:1、拖鞋本身,2、容器盒,3、熒光粉棒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以下通過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更為詳細的說明,但只要在本發明的要旨范圍內,并不僅限于以下實施例。
[0014]一種能發光的拖鞋,由拖鞋本身(I)、容器盒(2)、熒光粉棒(3)所組成。容器盒
(2)固定在拖鞋本身⑴前沿,熒光粉棒(3)位于容器盒⑵中央。
[0015]人們夜起方便時,位于容器盒(2)內的熒光粉棒(3)發光,使人們很方便地找到拖鞋本身(I)。
[0016]上述實施例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之一,并非以此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故:凡依本發明的形狀、結構、原理所作的等效變化,均應涵蓋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能發光的拖鞋,由拖鞋本身(I)、容器盒(2)、突光粉棒(3)所組成,其特征在于:容器盒(2)固定在拖鞋本身(I)前沿,熒光粉棒(3)位于容器盒(2)中央。
【文檔編號】A43B1/00GK105876986SQ201410635113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4年10月24日
【發明人】李平
【申請人】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