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磁性上衣面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面料,特別是涉及一種磁性上衣面料。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磁性面料中,因磁性面料的原理是在使用者的周圍制造出磁場,從而保護使用者,但是現有技術中的磁性面料制造出來的磁場不均勻。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提供一種能為使用者營造出自然均勻的磁場環境,增強人體機能及免疫力,該面料還具有柔軟、透氣性強,穿著舒適的優勢,在日常穿衣中即可達到磁療的目的,具有很強的實用性能的面料。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磁性上衣面料,包括:滌綸棉、中空棉、腈綸、氨綸、粘膠纖維長絲和磁性保健纖維,所述磁性上衣面料按照質量百分比計算,包括以下重量份:滌綸棉10-15份、中空棉8-10份、腈綸5-12份、氨綸1_5份、粘膠纖維長絲3-7份和磁性保健纖維0.5-2.5份。
[0005]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磁性上衣面料按照質量百分比計算,包括以下重量份:滌綸棉12份、中空棉9份、腈綸7份、氨綸2份、粘膠纖維長絲4份和磁性保健纖維1.0 份。
[0006]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磁性上衣面料按照質量百分比計算,包括以下重量份:滌綸棉13份、中空棉9份、腈綸10份、氨綸3份、粘膠纖維長絲5份和磁性保健纖維2.0份。
[0007]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能為使用者營造出自然均勻的磁場環境,增強人體機能及免疫力,該面料還具有柔軟、透氣性強,穿著舒適的優勢,在日常穿衣中即可達到磁療的目的,具有很強的實用性能。
【具體實施方式】
[0008]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09]本發明實施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10]在本實施例中提供一種磁性上衣面料,所述的磁性上衣面料包括:滌綸棉、中空棉、腈綸、氨綸、粘膠纖維長絲和磁性保健纖維,所述磁性上衣面料按照質量百分比計算,包括以下重量份:滌綸棉10-15份、中空棉8-10份、腈綸5-12份、氨綸1_5份、粘膠纖維長絲3-7份和磁性保健纖維0.5-2.5份。
[0011]所述磁性上衣面料按照質量百分比計算,包括以下重量份:滌綸棉12份、中空棉9份、腈綸7份、氨綸2份、粘膠纖維長絲4份和磁性保健纖維1.0份。
[0012]所述磁性上衣面料按照質量百分比計算,包括以下重量份:滌綸棉13份、中空棉9份、腈綸10份、氨綸3份、粘膠纖維長絲5份和磁性保健纖維2.0份。
[0013]將上述配方中的各種面料成分按照不同的重量比進行配比,可以調制出不同效果的功能性面料,且都具有良好的使用效果。
[0014]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能為使用者營造出自然均勻的磁場環境,增強人體機能及免疫力,該面料還具有柔軟、透氣性強,穿著舒適的優勢,在日常穿衣中即可達到磁療的目的,具有很強的實用性能。
[0015]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磁性上衣面料,其特征在于,包括:滌綸棉、中空棉、腈綸、氨綸、粘膠纖維長絲和磁性保健纖維,所述磁性上衣面料按照質量百分比計算,包括以下重量份:滌綸棉10-15份、中空棉8-10份、腈綸5-12份、氨綸1-5份、粘膠纖維長絲3-7份和磁性保健纖維0.5-2.5份。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磁性上衣面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性上衣面料按照質量百分比計算,包括以下重量份:滌綸棉12份、中空棉9份、腈綸7份、氨綸2份、粘膠纖維長絲4份和磁性保健纖維1.0份。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磁性上衣面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性上衣面料按照質量百分比計算,包括以下重量份:滌綸棉13份、中空棉9份、腈綸10份、氨綸3份、粘膠纖維長絲5份和磁性保健纖維2.0份。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磁性上衣面料,包括:滌綸棉、中空棉、腈綸、氨綸、粘膠纖維長絲和磁性保健纖維,所述磁性上衣面料按照質量百分比計算,包括以下重量份:滌綸棉10-15份、中空棉8-10份、腈綸5-12份、氨綸1-5份、粘膠纖維長絲3-7份和磁性保健纖維0.5-2.5份。通過上述方式,本發明能夠提供一種磁性上衣面料,能為使用者營造出自然均勻的磁場環境,增強人體機能及免疫力,該面料還具有柔軟、透氣性強,穿著舒適的優勢,在日常穿衣中即可達到磁療的目的,具有很強的實用性能。
【IPC分類】A41D31/00
【公開號】CN105124815
【申請號】CN201510537605
【發明人】朱貴明
【申請人】太倉飆豹服飾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9日
【申請日】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