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防止割傷的傘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防止割傷的傘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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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2所示,其為現今的傘架結構,中骨90上滑設有一滑座91,該滑座91周圍等分樞設有主傘骨92,而中骨90頂端在相對主傘骨92的位置樞設有頂骨93,并使主傘骨92另端軸樞于頂骨93中段位置,而頂骨93另端則軸樞有尾骨94,另在主傘骨92、尾骨94及頂骨93適當位置間樞連有一中介骨95。
當滑座91在中骨90上滑移時,可撐開主傘骨92或者收合主傘骨92,令頂骨93及尾骨94連帶展開傘面或收合傘面。
中骨90在相對滑座91撐開傘架的位置,設有一開槽96,該開槽96可供支撐簧片97穿入,并使支撐簧片97可進出開槽96,以利滑座91在撐開主傘骨92時的定位。
前述習用結構在使用時卻有安全的顧慮,因其主傘骨92經沖壓制造后,其開口部份朝向滑座91方向,當使用者施力手指稍一歪斜,其手指便會觸壓或劃過主傘骨92上,致使手指割傷,為避免該等不安全使用狀況,制造者大都須將主傘骨92的毛邊加以去除,但現今去除毛邊須外包而另以人工修整,其一公斤量的修毛邊成本約需30元,除浪費成本外,更會減緩生產效率,該等制程實須加以改良,而且即使主傘骨92在經修毛邊的程序后,亦不能完全確保手指于觸壓后不會受傷,此乃現有的結構設計上有待克服之處。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防止割傷的傘架,以令使用者手指不會觸壓于主傘骨開口部份,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更簡化習用主傘骨須修毛邊的制程。
為達成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其中骨上的滑座樞連有主傘骨,主傘骨另端則樞連頂骨及中介骨;主傘骨開口部份朝向傘面,主傘骨一端樞接于滑座、另端樞連頂骨,主傘骨與頂骨相對連動;主傘骨上開設有容置槽,中介骨活動設置在容置槽中;主傘骨在容置槽的位置組設有卡掣件,該卡掣件以卡定段定位于主傘骨內、并以環段進入容置槽,環段和中介骨樞連,進而主傘骨、中介骨相對樞連。
主傘骨一端伸入頂骨中段部位內,并在主傘骨、頂骨相對位置設有穿孔,鉚釘穿樞固定在穿孔中。
容置槽由主傘骨封閉底端向上開設。
中介骨組設于容置槽的端部呈一開叉狀,并于該端設有供鉚釘穿樞的樞孔,并和卡掣件相對樞連。
卡掣件以線鋼彎制成。
卡掣件中段形成環段,環段適可進入容置槽中、并對合中介骨預設的樞孔,鉚釘穿樞定位環段及樞孔。
由上述得知,本實用新型確具有極高的安全性,因主傘骨經沖壓制成,其開口部份朝向傘面方向,當使用者即使手指觸碰或劃過主傘骨時,手指只會接觸于主傘骨的封閉部份,根本不會有任何割傷的情形發生;再則,本實用新型在對鉚主傘骨及中介骨前,只須將卡掣件置入容置槽中,如此在經鉚合程序即可將三者結合成一體,根本不會造成太大的制造困擾,是以,本實用新型減少外包修毛邊的制程,除增加內部制造的效率,且精簡修毛邊成本。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述。
圖1系習用結構的局部剖面示意圖;圖2系習用結構的局部立體示意圖;圖3系習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局部外觀示意圖;圖4系本實用新型分解示意圖;圖5系本實用新型主傘骨、中介骨樞連處的剖面示意圖。
請參閱圖3-5所示,本實用新型于中骨上滑設有滑座10,該滑座10樞連有主傘骨20,而主傘骨20另端則樞連有頂骨30及中介骨40。
主傘骨20開口部份朝向傘面,該主傘骨20一端樞接于滑座10、另端則伸入頂骨30中段部份內,并在主傘骨20、頂骨30相對位置設有穿孔21、31,供鉚釘51穿樞固定,使主傘骨20、頂骨30可相對連動;而主傘骨20在適當位置開設有容置槽22,該容置槽22由封閉底端向上開設,其形狀和中介骨40端部形狀相當,使中介骨40得于容置槽22中活動。
中介骨40組設在容置槽22的端部呈一開叉狀,并在該端設有樞孔41。
主傘骨20在容置槽22的位置組設有一以線鋼彎成的卡掣件60,該卡掣件60兩端形成平直狀的卡定段61,卡定段61則抵接定位在主傘骨20內,并在卡制件60中段形成一環段62,該環段62適可進入容置槽22中、并對合中介骨40的樞孔41,并供鉚釘52穿樞定位環段62及樞孔41,進而將主傘骨20、中介骨40相對樞連,在配合頂骨30及尾骨的牽動下而構成一確實可行的傘架。
權利要求1.一種防止割傷的傘架,其中骨上的滑座樞連有主傘骨,主傘骨另端則樞連頂骨及中介骨;其特征在于主傘骨開口部份朝向傘面,主傘骨一端樞接于滑座、另端樞連頂骨,主傘骨與頂骨相對連動;主傘骨上開設有容置槽,中介骨活動設置在容置槽中;主傘骨在容置槽的位置組設有卡掣件,該卡掣件以卡定段定位于主傘骨內、并以環段進入容置槽,環段和中介骨樞連,進而主傘骨、中介骨相對樞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防止割傷的傘架,其特征在于主傘骨一端伸入頂骨中段部位內,并在主傘骨、頂骨相對位置設有穿孔,鉚釘穿樞固定在穿孔中。
3.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防止割傷的傘架,其特征在于容置槽由主傘骨封閉底端向上開設。
4.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防止割傷的傘架,其特征在于中介骨組設于容置槽的端部呈一開叉狀,并于該端設有供鉚釘穿樞的樞孔,并和卡掣件相對樞連。
5.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防止割傷的傘架,其特征在于卡掣件以線鋼彎制成。
6.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防止割傷的傘架,其特征在于卡掣件中段形成環段,環段適可進入容置槽中、并對合中介骨預設的樞孔,鉚釘穿樞定位環段及樞孔。
專利摘要一種防止割傷的傘架,主傘骨開口部分朝向傘面,主傘骨一端樞接于滑座、另端樞連頂骨,主傘骨與頂骨相對連動;主傘骨上開設有容置槽,中介骨活動設置在容置槽中;主傘骨在容置槽的位置組設有卡掣件,該卡掣件以卡定段定位于主傘骨內、并以環段進入容置槽,環段和中介骨樞連,進而主傘骨、中介骨相對樞連。由此,令使用者不會為主傘骨割傷,且克服習用須修整主傘骨毛邊的缺點。
文檔編號A45B25/00GK2385576SQ9921529
公開日2000年7月5日 申請日期1999年7月2日 優先權日1999年7月2日
發明者楊春柳 申請人:楊春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