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簡化控制結構的多節自動開收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傘,特別是一種具有簡化控制結構的多節自動開收傘。
本發明為本案發明人先前所申請獲準為美國專利第5,626,161號專利(以下簡稱‘前案’)的改良前案揭示了一種多節自動開收傘包括結構簡單的控制裝置。其中按鈕系滑合于傘中棒把手中,以控制傘的啟閉。
但前案的結構仍有簡化的余地,可使控制裝置的元件減少至最少。
例如上卡栓52原與按鈕51分開,但如加以一體成型則可簡化結構減少元件。而筒571亦可加以延伸,以使筒571的頂緣高過下卡栓54,則于收傘縮合外、中管14、13時,外、中管14、13直接壓抵外、中管14、13的頂緣,不致于壓損該下卡栓54,否則于收傘下壓外、中管14、13時,勢必壓抵下卡栓54,使其易導致彈性疲勞而損壞。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減少零件、簡化結構、延長使用壽命的具有簡化控制結構的多節自動開收傘。
本發明包括傘中棒結構、傘骨總成、開傘彈簧、多數收傘彈簧及控制結構;傘中棒結構包括下管、把手、中管、上管、上巢及多節伸縮式內套管;把手插接于下管下部,中管滑套于下管上部外,上管滑合于中管上部外,上巢固設于上管頂端;多節伸縮式內套管包括上套管及滑設于該上套管內的下套管;傘骨總成包括互相樞連并樞接于上巢及滑合于傘中棒結構上的下巢之間的多數傘骨;開傘彈簧設于傘中棒結構內并滑于伸縮式內套管外;多數收傘彈簧分別安裝于傘骨總成上;控制結構包括彈性持設于把手中的按鈕及設于按鈕上的上卡栓;收傘控制器包括彈性連設于防止誤動作安全結構上的下突栓;安全結構則彈性設于把手中;拉桿下桿端連接與下管上扣鉤相卡扣的扣頭;連結于拉桿上的拉索繞經下巢后連至上管頂端;防止誤動作的安全結構包括滑套于下管下部的長筒及設于把手底部的張力彈簧;長筒藉由張力彈簧向上頂;連設于長筒上的下突栓在長筒上的位置系低于長筒頂緣;按鈕自按鈕鈕面漸斜形成的環形部,環形部一體成型連設與下巢的下突緣管上切口槽相卡扣的上卡栓;環形部上凹設彈簧凹座及置于彈簧凹座內的復歸彈簧。
其中按鈕與漸斜形成的環形部之間漸斜形成位于按鈕兩邊的一對補強翼。
安全結構長筒頂緣的厚度系稍大于中管及上管的厚度之和。
下巢的下突緣管包繞防止誤動作的安全結構的長筒。
由于本發明包括傘中棒結構、傘骨總成、開傘彈簧、收傘彈簧及控制結構。控制結構包括戒指狀按鈕及安全結構;按鈕滑合于中棒把手中;與下巢的切口槽扣合的上卡栓一體成型連設于按鈕的環形部上;該下巢系滑合于傘中棒結構上。安全結構包括彈性持設于把手中的長筒,下突栓彈性連設于長筒上以防止其被誤壓,下突栓低于長筒頂緣。故收傘下降中管及上管時,中管及上管會下壓長筒頂緣,而不會下壓到下突栓,故下突栓不易損壞,可延長使用壽命。將上卡栓一體成型于按鈕的環形部上,結構簡化、安裝容易,大大降價制作成本,即減少零件、簡化結構、延長使用壽命,從而達到本發明的目的。
圖1、為本發明開傘示意圖。
圖2、為圖1中控制結構放大示意圖。
圖3、為圖2中按壓按鈕時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收傘時壓縮開傘彈簧以蓄能示意剖視圖。
圖5、為圖4中控制結構放大圖。
圖6、為本發明收傘控制器預防誤動作示意圖。
圖7、為圖6中控制結構放大圖。
圖8、為本發明控制結構分解結構示意立體圖。
圖9、為本發明戒指型按鈕俯視圖。
圖號說明
1傘中棒 2傘骨總成 3開傘彈簧4收傘彈簧5控制結構11下(內)管12把手 13中管14上(外)管 15上巢21頂管 22內(下)支骨23下巢 51按鈕52a上卡栓53收傘控制器54下突栓 55拉桿56拉索 57安全結構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一步詳細闡述。
如圖1所示,本發明包括傘中棒結構1、傘骨總成2、開傘彈簧3、多數收傘彈簧4及控制結構5。
傘中棒結構1包括下(內)管11、把手12、中管13、上(外)管14、上巢15及多節伸縮式內套管17。把手12上部構成容置控制結構5的中空腔120,其側壁設有鈕孔120a,并在與鈕孔120a相對側內壁設有導槽124。把手12插接于下管11下部,中管13滑套于下管11上部外,上管14滑合于中管13上部外,上巢15固設于上管14頂端。多節伸縮式內套管17包括上套管171及滑設于該上套管171內的下套管172。
傘骨總成2包括頂骨21、內支骨22、下巢23、中間骨24、中間連系骨25、尾骨26及彈簧桿27。頂骨21里端與傘中棒結構1的上巢15樞連;內支骨22里端與滑設于上管14外的下巢23樞連,其外端樞連于頂骨21中段部分;中間骨24里端與頂骨21最外端樞連,其最里端則與中間連系骨25樞連;中間連系骨25里端與內支骨22外端樞連;尾骨26里端與中間骨24外端樞連,其最里端與彈簧桿(或彈性骨)27樞連;彈簧桿27里端與頂骨21外端樞連。下巢23向下延設開設有切口槽231的下突緣管230。
開傘彈簧3滑設于伸縮式內套管17外,其下簧端31頂持于下管11下部的內突緣10a上,其上簧端32則抵靠于上管14頂部內塞塊151下緣,以頂持、撐張傘中棒結構1,作開傘動作。
各收傘彈簧4促使傘具由開傘狀態為為收傘狀態。收傘彈簧4里簧端41可系于中間連系骨25的里端,其外簧端42則系于頂骨21外端。當然,其他安裝收傘彈簧4的位置或方式亦可加以變化。
如圖2所示,控制結構5包括彈性持設于把手12鈕孔120a中的按鈕51,它設有伸向傘中棒結構1B側而滑合于把手12導槽124中的環形部511,環形部511一體成型連設上卡栓52a,環形部511為由按鈕51自傘中棒結構1的A側朝傘中棒結構1的B側漸斜而形成,位于按鈕51兩邊形成一對補強翼部51a,各補強翼部51a介于按鈕51與環形部511之間,于開傘時,按壓按鈕51同時使上卡栓52a動作,便呈開傘狀態。收傘控制器53包括彈性連設于防止誤動作安全結構57上的下突栓54,安全結構57則彈性設于把手12中。
如圖4所示,一體成型連設于按鈕51環形部511的上卡栓52a包括斜栓部522及嵌于凹設于環形部511中朝向傘中棒結構1的B側彈簧凹座524內的復歸彈簧50。藉助復歸彈簧50朝傘中棒結構1的A側彈性頂推斜栓部522。收傘時,斜栓部522被收傘下移的下巢23頂推,壓縮復歸彈簧50而暫時朝傘中棒結構1的B側移動,然后藉由復歸彈簧50再次將其朝傘中棒結構1的A側頂推,使上卡栓52a卡扣在下巢23的切口槽131內而鎖扣定位。
按鈕51的環形部511設有中孔511a。該中孔511a可容納收傘時下移的下巢23的下突緣管230、上管14及中管13。
收傘控制器53包括藉由彈簧板540連設于安全結構57的長筒571下部的下突栓54。長筒571藉由張力彈簧57a頂持向上。張力彈簧57a則扣入長筒571底的彈簧凹座573中。并使下突栓54介于按鈕51與扣頭551之間。如圖1所示,扣頭551連接一拉桿55。當開傘后,上管14、中管13及下巢23上升,張力彈簧57a頂起長筒571及下突栓54進入按鈕51環形部511中孔511a中。
拉桿55下桿端連接扣頭551,而上桿端52則藉偶合套聯結拉索56的內索端561。拉桿55滑設于內套管17的下套管172中。
拉索56的內索端561系藉聯結套筒560與拉桿55上桿端552樞連。拉桿55下桿端系連接扣頭551。如圖4所示,于收傘儲能時,扣頭551被把手12內鄰B側的扣頭彈簧板58上的斜簧板580偏壓而斜靠、卡扣于下管11的鄰A側的扣鉤111a,而使傘具穩定在收傘狀態下。拉索56系穿經該伸縮式內套管17內再依序繞經藉由輪銷16旋設于上管14頂端內塞塊151上的滑輪563,并經由上巢15與上管15頂端間槽道150拉出,然后向下迂回繞經樞設于下巢23上的下滑輪564,最后再向上繞,令其上索端562固定于上巢15里側及上管14頂端柱塞152之間。如圖1至圖4所示,當自開傘狀態下進行收傘時,下移下巢23,即相對將內套管17內的拉索56上拉,以聯動拉桿55上移,當拉桿55下端扣頭551移至下套管172底緣時,即將下套管172順勢向上拉動,使下套管172滑移于上套管171內,以收合(縮)伸縮式內套管17配合傘中棒結構1收合,使拉索56僅于伸縮式內套管17內滑移,不致與開傘彈簧3發生糾纏而影響傘具開收操作。
扣頭彈簧板58的上簧板581所形成的上斜簧板580向傘中棒結構1軸心10下斜兩側系分別突連一對翼片583。當收傘下移扣頭551時,藉由兩翼片53導引扣頭551正確地向下滑移,藉上斜簧板580偏壓扣頭551由B側斜向A側,使其卡扣于下管11的扣鉤111a上定位。而扣頭彈簧板58的下簧板582系嵌套于嵌設在下管11底端的下管栓59上并鄰傘中棒結構1的B側。
防止誤動作的安全結構57包括滑套于下管11下部的長筒571。長筒571藉由設于把手12底部的張力彈簧57a向上頂,連設于長筒571上的下突栓54在長筒571上的位置系低于長筒571頂緣。收傘時,長筒571頂緣可容許中管13及上管14下壓,故長筒571頂緣的厚度系稍大于中管13及上管14的厚度之和(有關防止誤動作的操作原理容后再述)。
當開傘時,如圖4至圖1所示,按壓按鈕51,使上卡栓52a解除對下巢23切口槽231的卡扣,開傘彈簧3先前因被壓縮所積蓄的彈性能予以釋放,使傘中棒結構1的上管14、中管13及下管11展伸,下巢23上升,張開傘骨總成2而開傘。此時,開傘彈簧3的彈性能撐張收傘彈簧4,使收傘彈簧4積蓄收傘彈性能。
如圖6、圖7所示,在開傘按壓按鈕51的過程中,由于下突栓54位于按鈕51下方,且于壓入按鈕51時,按鈕51會卡擋下突栓54使其無法上升,故開傘操作過程中,不至于按壓到收傘控制器53的下突栓54,從而得以防止收傘誤動作。如圖2所示,開傘動作完畢后,釋放按鈕51,張力彈簧57a頂起長筒571及下突栓54,此時,如圖3所示,再按壓按51即可進行收傘動作。
此時,按鈕51內壓下突栓54,推壓扣頭511離開扣鉤111a,使收傘彈簧4發揮復歸作用,下巢23下降,縮合傘骨總成2,收折傘中棒結構1的上管14、中管13及下管11,進行收傘。如圖4所示,按壓把手12,壓縮開傘彈簧3,令扣頭551重新卡扣住扣鉤111a,下巢23的下突緣管230包繞防止誤動作的安全結構57的長筒571。以備下次重新開傘。收折傘中棒結構1時,中管13及上管14的下管端下壓長筒571的頂緣,故長筒571被下壓,并壓縮張力彈簧57a而使其積蓄彈性能。
本發明優于美國專利5,626,161號在于1、下突栓54已降低其在長筒571上的高度,故收傘下降中管13及上管14時,中管13及上管14會下壓長筒571頂緣,而不會下壓到下突栓54,故下突栓54不易損壞,可延長使用壽命。
2、按鈕51形成戒指狀,將上卡栓52a一體成型于按鈕51的環形部511上,結構簡化、安裝容易,大大降價制作成本。
3、原中管13及上管14不必再開設扣孔,而令下巢23下延下突緣管230,直接在下突緣管230上開切口槽231,以便收傘后卡扣在上卡栓52a上。
4、零件減少、結構簡化、好操作、少故障、制作易、好維修。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簡化控制結構的多節自動開收傘,它包括傘中棒結構(1)、傘骨總成(2)、開傘彈簧(3)、多數收傘彈簧(4)及控制結構(5);傘中棒結構(1)包括下管(11)、把手(12)、中管(13)、上管(14)、上巢(15)及多節伸縮式內套管(17);把手(12)插接于下管(11)下部,中管(13)滑套于下管(11)上部外,上管(14)滑合于中管(13)上部外,上巢(15)固設于上管(14)頂端;多節伸縮式內套管(17)包括上套管(171)及滑設于該上套管(171)內的下套管(172);傘骨總成(2)包括互相樞連并樞接于上巢(15)及滑合于傘中棒結構(1)上的下巢(23)之間的多數傘骨;開傘彈簧(3)設于傘中棒結構(1)內并滑于伸縮式內套管(17)外;多數收傘彈簧(4)分別安裝于傘骨總成(2)上;控制結構(5)包括彈性持設于把手(12)中的按鈕(51)及設于按鈕(51)上的上卡栓(52a);收傘控制器(53)包括彈性連設于防止誤動作安全結構(57)上的下突栓(54);安全結構(57)則彈性設于把手(12)中;拉桿(55)下桿端連接與下管(11)上扣鉤(111a)相卡扣的扣頭(551);連結于拉桿(55)上的拉索(56)繞經下巢(23)后連至上管(14)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止誤動作的安全結構(57)包括滑套于下管(11)下部的長筒(571)及設于把手(12)底部的張力彈簧(57a);長筒(571)藉由張力彈簧(57a)向上頂;連設于長筒(571)上的下突栓(54)在長筒(571)上的位置系低于長筒(571)頂緣;按鈕(51)自按鈕鈕面漸斜形成的環形部(511),環形部(511)一體成型連設與下巢(23)的下突緣管(230)上切口槽(231)相卡扣的上卡栓(52a);環形部(511)上凹設彈簧凹座(524)及置于彈簧凹座(524)內的復歸彈簧(5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簡化控制結構的多節自動開收傘,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按鈕(51)與漸斜形成的環形部(511)之間漸斜形成位于按鈕(51)兩邊的一對補強翼(51a)。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簡化控制結構的多節自動開收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結構(57)長筒(571)頂緣的厚度系稍大于中管(13)及上管(14)的厚度之和。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簡化控制結構的多節自動開收傘,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巢(23)的下突緣管(230)包繞防止誤動作的安全結構(57)的長筒(571)。
全文摘要
一種具有簡化控制結構的多節自動開收傘。為提供一種減少零件、簡化結構、延長使用壽命的多節自動開收傘,提出本發明,它包括傘中棒結構、傘骨總成、開傘彈簧、收傘彈簧及控制結構。控制結構包括戒指狀按鈕及安全結構;按鈕滑合于中棒把手中;與下巢的切口槽扣合的上卡栓連設于按鈕的環形部上;該下巢系滑合于傘中棒結構上。安全結構包括彈性持設于把手中的長筒,下突栓彈性連設于長筒下部以防止其被誤壓。
文檔編號A45B25/14GK1228281SQ9812310
公開日1999年9月15日 申請日期1998年12月1日 優先權日1998年3月11日
發明者林俊光, 張榮仁 申請人:福太洋傘工廠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