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發光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發光傘,特別是涉及一種在主傘骨部分可發光,具有警示的安全作用及趣味性的發光傘。
以往傘的結構大致包括一支主傘骨、套設于主傘體上的支傘骨軸體、連接于支傘骨軸體的支傘骨、位于支傘骨上的傘布以及位于主傘骨底端的把手,以往的傘外觀除了在傘布圖樣色彩的不同作變化外,就沒有其他使視覺感受色彩變化美感的構造。而且,以往的傘外部沒有醒目的標示,如果行人身上也沒有醒目的警示裝置,在夜間行走時,容易發生危險事故。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發光效果的發光傘。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發光傘,包括一個傘體,該傘體具有一個主傘骨、支傘骨軸體、支傘骨架及設在主傘骨底部的把手,該支傘骨軸體上下滑動地套設于該主傘骨上,該支傘骨架連接于該支傘骨軸體,其特征在于該主傘骨外套設一個發光節套,該把手上連接一個發光裝置,該發光節套由多數個可伸縮拉長的節套套接而成,該發光節套一端連接該支傘骨軸體,另一端固接于主傘骨下段靠近把手處,該把手面對該發光節套的壁面上設有透射孔。
所述的發光傘,其特征在于該發光節套由透光材質制成且形狀相同但大小逐漸遞增,每個節套具有一個中空套管,頂面形成口徑比該套管周徑小的縮口緣,底部凸設一個口徑比套管周徑大的連接緣,該發光節套相鄰的上方節套的連接緣套入于下方節套的套管內。
所述的發光傘,其特征在于該把手具有一個中空把柄部,該把柄部底部內壁與該發光裝置頂面設有相對應的陰、陽螺紋。
所述的發光傘,其特征在于該發光裝置包括一個連接體、內套、反射鏡及一個手電筒裝置,該連接體為一個中空體,一端設有與該把手對應的螺紋,另一端螺接該手電筒裝置;該內套套設于該連接體內靠近螺接該把手一端處,頂緣是一個透明封閉端;該反射鏡具有一個內凹鏡面,該內凹鏡面凹口處設有一個平面,且該內凹鏡面穿設一個中心孔,并固設于該連接體端緣內。
本實用新型的特征在于該發光傘傘體的主傘骨外套設一個配合主傘骨長度且可配合傘體進行伸縮動作的發光節套,并藉由開啟位于主傘骨底端把手處的發光裝置集光束照射到發光節套,而發出光亮。
本實用新型的發光傘具有一個傘體,該傘體包括一個主傘骨、支傘骨軸體、支傘骨架及把手,該主傘骨外套設一個配合主傘骨長度且可伸縮的發光節套,該節套一端連接于主傘骨上滑動的支傘骨軸體,另一端固接于主傘骨下段靠近把手處,該把手處裝設一個發光裝置,當傘體的支傘骨軸體展開支傘骨架時,藉由開啟發光裝置可集光束照射到發光節套,以產生光亮,提供夜間警示發光的安全作用及趣味性。
本實用新型操作使用時可產生以下的優點(1)如
圖1所示,當傘體10的支傘骨軸體12在主傘骨11往上滑移時,(也就是展開支傘骨架13時),拉伸出發光節套20,就可藉由開啟發光裝置30使燈泡341發亮,并經由反射鏡33反射至內套32而集光束再經主傘骨11底端把手14的透射孔144投射而出,照射到發光節套20,產生光亮,夜間使用時可提供警示發光的安全作用及趣味性。
(2)如圖5、6所示,當傘體10的支傘骨軸體12在主傘骨11上往下滑移時,(也就是收合支傘骨架13),使發光節套20由上方節套21一一收納套入至最底部的節套21內,呈縮合狀態,就可關閉發光裝置30而不發光,達到收合傘體10的目的。
(3)因本實用新型傘體10的主傘骨11底部的把手14與手電筒裝置34兩者相配置的結構關系,可拆開該手電筒裝置34作為手電筒使用。
本實用新型的發光傘確實藉該發光節套20長度配合主傘骨11的長度,并能進行伸縮動作,再配合開啟發光裝置30而集光束照射到發光節套20,而產生光亮,使傘可提供發光效果增加趣味性,而且傘警示發光可增加安全性。
下面通過最佳實施例及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發光傘進行詳細說明,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組合展開傘體及開啟發光裝置的立體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部分構造的分解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中內套的剖視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發光節套、發光裝置及把手的配置示意圖。
圖5、6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收合傘體及關閉發光裝置的整體示意及部分放大示意圖。
如
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發光傘包括一個傘體10、一個發光節套20及發光裝置30。
該傘體10包括一支主傘骨11、支傘骨軸體12、支傘骨架13及一個把手14,該主傘骨11底端設有陽螺紋111,并于陽螺紋111上方套固一個套環112,該套環112上設有穿孔113,該支傘骨軸體12可滑動地套設于該主傘骨11上,且其上設有多數個穿孔121,該支傘骨架13設有多數支連接于該支傘骨軸體12的穿孔121上的支傘骨131,可藉由該支傘骨軸體12在主傘骨11上、下滑移動作,而使支傘骨架13呈展開或收合作用。該把手14設有一個中空把柄部141,該把柄部141內壁設有陰螺紋142且向上逐漸縮小,形成透射部143,該透射部143壁上穿設有呈長形透射孔144,頂部凸設一個內壁設有陰螺紋146的插接部145,可插接螺設該主傘骨11的陽螺紋111,且可螺退分離。
該發光節套20的長度與該主傘骨11配合,由多數個節套21構成,每個節套21是由透光塑料材質制成且形狀相同但大小由上往下逐漸遞增,每個節套21具有一個中空套管211,頂面形成口徑比套管211周徑小的縮口緣212,底部凸設一個口徑比套管211周徑大的連接緣213,相鄰的上下節套21位于下方的節套21的套管211口徑比上方節套21底面連接緣213稍大,可使上方節套21的連接緣213套入于下方節套21的套管211內,而可受限于下方節套21的縮口緣212,形成可伸縮動作,依此類推,多數個節套21可配合主傘骨11長度一一套接,并可伸展所有節套21,或縮納所有節套21于一個節套21內的使用動作。
該發光裝置30包括一個連接體31、內套32、反射鏡33及一個手電筒裝置34,該連接體31為一個中空體,一端外壁設有陽螺紋311,以螺接該把手14底部,另一端緣內壁設有陰螺紋312,該內套32套設于該連接體31內具有陽螺紋311的一端,且外周壁是由外紅內黃的顏色構成,內套32頂緣是一個透明封閉端。該反射鏡33有一個內凹鏡面331,凹口處設有一個平面332,該內凹鏡面331中穿設一個中心孔333,該反射鏡33以平面332面向該連接體31具內套32的一端,而固設于具有陰螺紋312端緣內。該手電筒電裝置34為一般手電筒結構,其前端面設有一個燈泡341,外周壁設有陽螺紋342,該陽螺紋342螺接于連接體31具陰螺紋312的一端上,并使燈泡341穿過反射鏡33的中心孔333,藉由開啟手電筒裝置34使燈泡341發亮,就可經由反射鏡33投射至內套32而集光束再投射出主傘骨11底端把手14的透射孔144外。該手電筒裝置34的開、關設計可以旋轉筒身達成,或是藉由一個開關(ON-OFF)達成,因旋轉方式具有較佳的防水滲漏功效,所以實施例是采用旋轉式筒身為例。
如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內套32可制成三節式,由三節段321所構成,當該發光裝置30單獨使用時(例如作為手電筒時),該內套32可抽出如圖3所示的狀態。
如
圖1、2、4所示,其組合如下先將發光節套20套設于該傘體10的主傘骨11外,且該發光節套20的最上方第一個節套21頂端設有孔洞214,可利用連接勾41連接該孔洞214及該支傘骨軸體12的穿孔121,使發光節套20頂部連接于支傘骨軸體12,而發光節套20以下方最后一個節套21上設有孔洞214,可利用連接勾41連接該孔洞214及穿孔113,使發光節套20底部連接于主傘骨11下段的套環112。該把手14以頂部插接部145內壁陰螺紋146插接螺設于該主傘骨11的陽螺紋111上。再使發光裝置30的連接體31一端陽螺紋311螺接于主傘骨11底端把手14的陰螺紋142,將手電筒裝置34一端的陽螺紋342螺接于連接體31底端陰螺紋312上,并使燈泡341穿過反射鏡33的中心孔333,組裝成一支發光傘。
本實用新型的傘可為一般手開傘結構,也可為自動傘的結構,當傘體為手開式時,主傘骨11下段套環112位于底部把手14上方,
圖1、3的傘是以自動式為例,當傘為自動式時,主傘骨11下段的套環112位于自動按鍵下方,則發光套體20的長度是至主傘骨11自動按鍵上方,藉由連接勾41連接發光套體20下方最后節套21及套環112,可達到與手開式相同的使用效果。
權利要求1.一種發光傘,包括一個傘體,該傘體具有一個主傘骨、支傘骨軸體、支傘骨架及設在主傘骨底部的把手,該支傘骨軸體上下滑動地套設于該主傘骨上,該支傘骨架連接于該支傘骨軸體,其特征在于該主傘骨外套設一個發光節套,該把手上連接一個發光裝置,該發光節套由多數個可伸縮拉長的節套套接而成,該發光節套一端連接該支傘骨軸體,另一端固接于主傘骨下段靠近把手處,該把手面對該發光節套的壁面上設有透射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傘,其特征在于該發光節套由透光材質制成且形狀相同但大小逐漸遞增,每個節套具有一個中空套管,頂面形成口徑比該套管周徑小的縮口緣,底部凸設一個口徑比套管周徑大的連接緣,該發光節套相鄰的上方節套的連接緣套入于下方節套的套管內。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傘,其特征在于該把手具有一個中空把柄部,該把柄部底部內壁與該發光裝置頂面設有相對應的陰、陽螺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光傘,其特征在于該發光裝置包括一個連接體、內套、反射鏡及一個手電筒裝置,該連接體為一個中空體,一端設有與該把手對應的螺紋,另一端螺接該手電筒裝置;該內套套設于該連接體內靠近螺接該把手一端處,頂緣是一個透明封閉端;該反射鏡具有一個內凹鏡面,該內凹鏡面凹口處設有一個平面,且該內凹鏡面穿設一個中心孔,并固設于該連接體端緣內。
專利摘要一種發光傘,具有一個傘體,該傘體包括一個主傘骨、支傘骨軸體、支傘骨架及把手,該主傘骨外套設一個配合主傘骨長度且可伸縮的發光節套,該節套一端連接于主傘骨上滑動的支傘骨軸體,另一端固接于主傘骨下段靠近把手處,該把手處裝設一個發光裝置,當傘體的支傘骨軸體展開支傘骨架時,藉由開啟發光裝置可集光束照射到發光節套,以產生光亮,提供夜間警示發光的安全作用及趣味性。
文檔編號A45B3/04GK2241463SQ9521010
公開日1996年12月4日 申請日期1995年4月24日 優先權日1994年8月10日
發明者黃添財 申請人:黃添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