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傘骨的防彎折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傘的傘骨的防彎折裝置,特別是防止如下所述的彎折,即撐開狀態的傘,其主傘骨前端的露出傘骨一側與地面、室內地面、樹木及建筑物等碰撞時發生的彎折,主要是在主傘骨的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分的外側部位發生的彎折(彎曲、彎折、折斷、扭歪等)。
傘的傘骨包括8根主傘骨,它們一端軸支在固定于傘軸上側的扣銷(上口ク口)上,外面張復傘布;8根支撐傘骨,它們的一端軸支在與傘軸嵌合、可自由升降的盤頭套(下口ク口)上,另一端與各主傘骨的中間部位連接,從內側下方支撐各主傘骨。主傘骨與支撐傘骨都是金屬制成的。
主傘骨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通常如圖9所示,在主傘骨A的中間部位(稍靠近傘軸)的U字形槽內嵌裝金屬的連接件B,將支撐傘骨的端部軸支于該連接件B的連接用凸起B2上。
具體是,在連接件B的彎曲成U字形的長度較短的腳片B1的大致中間部位,以一定間隔相向凸起形成有一對連接用凸起B2,腳片B1的連接用凸起B2的兩外側部位通過鉚接C與主傘骨A固定。
一對連接用凸起B2上開設有小圓孔,支撐傘骨的端部插入一對連接用凸起B2之間,借助小圓孔將支撐傘骨的端部軸支于一對連接用凸起B2上。
撐開傘時,盤頭套沿著傘軸上升,上按簧使盤頭套不再下降因而支撐傘骨的位置固定,主傘骨是由支撐傘骨從下方支承,保持在撐開狀態的,但在該狀態下,如果對主傘骨施加從其前端部露出傘骨側向根部(傘軸側)方向的外力,由于支撐傘骨處于固定狀態,支撐傘骨會經過連接部分起作用,將主傘骨向外側推壓,因此,此時從主傘骨的前端部一側施加的外力(沖擊力)會集中于主傘骨的與支撐傘骨連接的部位。這樣,由于其外面固定的傘布的張力,主傘骨變成向下彎的狀態,主傘骨前端的露出傘骨成盡可能指向地面的方向。
因此,傘在撐開的情況下,如果由于被風吹飛或投擲等原因,主傘骨前端的露出傘骨部位與路面或室內地面碰撞,或者由于不注意等使露出傘骨部分與樹木、建筑物等碰撞時,其沖擊力集中作用于主傘骨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位,主傘骨就會發生從該部位或者從尺寸較短的連接件的腳片B1的露出中骨一側即外側部位發生彎折(彎曲,彎折,折斷,扭歪等)這樣槽糕的事態。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可靠地防止上述撐開狀態的洋傘在露出傘骨側受到沖擊時有可能發生的主傘骨彎折事故,以提高傘骨的耐久性。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特征在于,在主傘骨的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位的U字形槽內,以致密充填其內部空間的狀態嵌裝支撐傘骨連接用及主傘骨增強用的增強構件,該增強構件是將由玻璃纖維、碳纖維、氟纖維等纖維增強樹脂形成的所需長度的棒狀體與支撐傘骨連接用的連接用凸起成一體成型,且在該棒狀體的外面,沿長度方向凸出形成膨出部而成的,上述增強構件的棒狀體的所需長度比傳統的支撐傘骨連接用連接件要長,即設定充分的長度,當傘傘骨從其露出傘骨一側受到沖擊時,該長度可使集中于主傘骨的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位的沖擊力在棒狀體的前端部位盡可能變小。
由于在主傘骨的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位的U字形槽內嵌裝了比傳統的支撐傘骨連接用連接件B更長的增強構件中的棒狀體,即,將棒狀體設定為有足夠的長度,以便當主傘骨在露出傘骨一側受到沖擊時,使集中于主傘骨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位的沖擊力在棒狀體的前端部分盡可能變小,該棒狀體嵌裝在主傘骨的U字形槽內呈致密狀態充填其內部空間,并且是由玻璃纖維等的纖維增強樹脂制成的,具有適當的硬度與彈性。因此,當傘的主傘骨在露出一側受沖擊時,基于傘骨的結構,過大的沖擊力集中作用于主傘骨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位,但該過大沖擊力對主傘骨的作用比傳統的明顯減小。
因為在傳統方式中,支撐傘骨連接用連接件B長度較短,是與主傘骨相同的截面為U字形的薄金屬片,并不填充主傘骨U字形槽內的空間部分,缺乏吸收沖擊力性能,所以,上述集中于主傘骨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位的過大沖擊力不僅作用在主傘骨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位,而且作用在連接件B的露出外側端部,也以幾乎相同的壓力同樣地作用于主傘骨。因此在傳統方式中,受到幾乎同樣大小的過大沖擊力作用的連接件B的露出外側端部產生阻力,主傘骨容易在該端部的位置彎曲折斷。
而在本發明中,增強構件的棒狀體以致密充填U字形槽內的空間部分的狀態嵌裝在主傘骨的U字形槽內,主傘骨與增強構件結合成一體,而且所用材質對沖擊力的吸收性能很強,不僅如此,由于如上所述,增強構件的棒狀體的長度被設定為比傳統的連接件B所規定的長度更長,棒狀體的靠近露出傘骨一側的頂端部位位于離主傘骨與支撐傘骨之間的連接部位有相當距離的位置,所以,即使過大沖擊力集中于主傘骨與支撐傘骨之間的連接部位,該沖擊力也會被充分吸收緩和,同時,作用于棒狀體的靠近露出傘骨一側的前端部分的沖擊力產生的壓力遠比傳統結構的小,因此與傳統結構不同,主傘骨不容易在捧狀體的靠近露出傘骨一側的前端部位出現彎曲折斷事故。
圖1是本發明第1實施例有關的傘骨防彎折裝置的平面圖。
圖2是連接了支撐傘骨狀態的圖1的縱剖面圖。
圖3是圖1的A-A剖面圖。
圖4是上述裝置中的增強構件的平面圖。
圖5是圖4的主視圖。
圖6是其他實施例中的增強構件的平面圖。
圖7同樣是其他實施例中的增強構件的平面圖。
圖8同樣是其他實施例中的增強構件的平面圖。
圖9是傳統的傘中,裝有支撐傘骨的連接件的主傘骨的平面圖。
圖中,1主傘骨,2增強構件,2a捧狀體,2b連接用凸起,2c膨出部,2d膨出部,2e小圓孔,2f缺口部,2g缺口部,2h缺口部,3a鉚接(かしめ)部,3b鉚接部,3c鉚接部,4支撐傘骨,5連接件。
以下根據圖1-圖5說明本發明的第1實施例。
1是截面呈U字形的金屬主傘骨,如圖1-圖3所示,在該主傘骨的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位及其周邊的U字形槽內,插置入增強構件2。
增強構件2有一拜狀體2a,它由加入了玻璃纖維、碳纖維、氟纖維等纖維的強化樹脂構成,有上述所希望的長度,在靠近該捧狀體2a的一側端部,有與之一體成型的并與支撐傘骨4連接用的凸起2b,并在棒狀體2a的外面沿長度方向,凸出形成有膨出部2c、2d。在連接用凸起2b上開設有小圓孔2e。如上所述,該增強構件2是橫跨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位而裝在主傘骨1的U字形槽內的,此時,捧狀體2a的從連接用凸起2b起較長一側的部分配置在主傘骨1前端露出傘骨一側。
增強構件2的棒狀體2a的截面形狀如圖3所示,適應于將主傘骨1的U字形槽內的中空部分填充致密。連接用凸起2b的寬度比拜狀體2a的寬度稍寬,將增強構件2嵌裝在主傘骨1內時,連接用凸起2b的兩側底面部分成由主傘骨1的U字形槽兩側片上面部位載置的狀態。
如圖1、圖2所示,增強構件2嵌裝入主傘骨1內,是通過將增強構件2的露出傘骨側前端部分及連接用凸起2b兩側部位的主傘骨1U字形槽的兩側片分別向內彎折鉚接(3a、3b、3c)來進行的,從而使主傘骨1與增強件2被固定。2f是為了改善增強構件2對主傘骨1變形的適應性而在捧狀體2a上設置的缺口槽,不設置也行。
支撐傘骨4的一個端部固定于分成兩個分叉的連接件5,該連接件5的兩個分叉夾著連接用凸起2b的兩外側面并通過小圓孔鉸接,于是,支撐傘骨4與主傘骨1相連接,并可以相對主傘骨1轉動。
另外,相反也可以將連接用凸起2b分成兩片,將做成扁平狀的連接件的端部或同樣成扁平狀的支撐傘骨4的連接端部夾在其中鉸接。
圖6-圖8顯示了增強構件2有若干改變的其他實施例。圖6是不設上述實施例中的膨出部2d的例子,圖7是在連接用凸起2b的兩外側部分也設缺口槽2g、2h的例子,圖8是不設缺口槽,而在棒狀體2a的整個長度方向形成膨出部2c、2d的例子。
本發明的結構如上,有如下效果。
(1)在傳統的洋傘中,將較短的截面呈U字形的、在其金屬制腳片上設有與支撐傘骨連接用的凸起的連接件嵌裝在金屬制的截面呈U字形的主傘骨內,在該連接件上鉸接支撐傘骨以使主傘骨與支撐傘骨相連接。
因此,傳統的洋傘在撐開狀態,因風或不注意等原因,在露出傘骨的一側與路面、室內地面、樹木、建筑物等發生碰撞時,或對抗正面的強風以維持撐開狀態時,由于連接件呈與主傘骨的U字形槽相同的截面形狀,并內部空間沒有被致密充填,缺乏對沖擊力的吸收能力,以及由于長度較短,主傘骨受到的沖擊力或推壓力與來自支撐傘骨的、對主傘骨向外側作用的推壓力相互作用,使其集中作用于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位,再加上使主傘骨變弱的連接件的鉚接部分與支撐傘骨連接部位的距離很近,這一連接部位及其周邊部分,特別是在連接件的露出傘骨側部位,容易發生彎折這樣不良的事態。
這對于為了提高裝飾效果而加強傘布的張緊、主傘骨被大大彎曲、露出傘骨更指向地面的傘來說,問題特別大。
而在本發明中,在主傘骨的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位以及周邊的U字形槽內,嵌裝有用玻璃纖維等的纖維增強樹脂形成所需長度的捧狀體,構成增強構件。截面為U字形厚度很薄的主傘骨在長度方向受外力作用,容易在水平面、垂直等直角方向發生彎曲變形,上述增強構件由于致密地充填入主傘骨的U字形槽的內部空間部分,變形時仍與主傘骨成為合體(緊密嵌合)。并且,增強構件的棒狀體并不是傳統連接件那樣短尺寸的,而具有比傳統的更長的所需長度,即,它具有足夠的長度,當傘骨從其露出傘骨一側受到沖擊時,可以使集中于主傘骨的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位的沖擊力在捧狀體的前端部分盡可能地變小,同時由于其材質的關系,它有適當的硬度與彈性。
因此,要本發明由于增強構件的棒狀體以致密充填U字形槽內部空間的方式裝填在主傘骨的U字形槽內,與主傘骨合為一件,且因其材質的關系,所以對沖擊力的吸收性能比傳統的有明顯提高,并且由于其棒狀體的長度比傳統的要長,其前端部受到的沖擊力比傳統的明顯要小,所以,能可靠防止傳統傘所產生的不良情況,即,能可靠防止在主傘骨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分的近露出傘骨端的外側部位發生彎折。
此時如上所述,由于在棒狀體的外面沿長度方向設置了膨出部(上隆部分),更增大了增強構件的強度,所以,更可以期待其效果的可靠性。
(2)因為在增強構件上有與之一體成型的與支撐傘骨連接用的凸起,所以主傘骨支撐傘骨連接時,只要在主傘骨上裝上該增強構件,不必裝上其他的連接支撐傘骨的構件,可以盡可能地簡化主傘骨與支撐傘骨的連接工序,方便洋傘的制造。
(3)由于增強構件的原料是玻璃纖維等的纖維增強樹脂,所以不僅極強韌,而且重量輕,再加上增強構件不僅增強主傘骨,而且兼用作與支撐傘骨的連接構件,所以即使裝上增強構件,洋傘的重量也不會增加,適于使用。
(4)主傘骨與增強構件連接的鉚接處只要在捧狀體兩端的兩處就足夠了,在如上所述設置了3處的情況下,能進一步提高主傘骨與增強構件的密附性,是很合適的。此時,即使在沖擊力集中的連接用凸起的露出體側外側部分設置鉚接處,如前所述,由于增強構件的棒狀體對沖擊力的吸收性能明顯優于傳統的結構,所以不會降低該部分主傘骨及增強構件的強度。
權利要求
1.一種傘骨的防彎折裝置,其特征在于,在主傘骨的與支撐傘骨的連接部分的U字形槽內,以致密充填其內部空間的狀態嵌裝連接支撐傘骨用及增強主傘骨用的增強構件,該增強構件是在由玻璃纖維、碳纖維、氟纖維等的纖維增強樹脂形成的所需長度的棒狀體上,與之有一體成型并的、與支撐傘骨連接用的連接用凸起,且在該棒狀體的外面,沿長度方向凸出形成膨出部。上述增強構件中的棒狀體的所需長度要比傳統支撐傘骨連接用連接件長,即設定為有充分的長度,當傘骨自其露出傘骨側受到沖擊時,該長度可集中于主傘骨的與支撐傘骨連接部位的沖擊力在棒狀體的前端部分盡可能的變小。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洋傘傘骨的防彎折裝置,其特征在于,將增強構件嵌裝于主傘骨的與支撐傘骨的與支撐傘骨連接部位的U字形槽內的方法是,在相當于插置在內部的棒狀體的連接用凸起的兩外側部位,以及離連接用凸起盡可能遠的靠近露出傘骨一側的部位,將主傘骨的U字形槽的兩側片向內側彎折進行鉚接。
3.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洋傘傘骨的防彎折裝置,其特征在于,將增強構件嵌裝于主傘骨的與支撐傘骨連接部分的U字形槽內的方法是,在相當于插置在內部的棒狀體的連接用凸起的一側軸的外側部位,以及離連接用凸起盡可能遠的靠近露出傘骨一側的部位,將主傘骨的U字形槽的兩側片向內側彎折進行鉚接。
全文摘要
一種防止洋傘撐開時在主傘骨的外側部位發生彎折的傘骨防彎曲裝置。在主傘骨與支撐傘骨連接部分的U字形槽內,以致密充填其內部空間的狀態嵌裝連接支撐傘骨用和增強主傘骨用的增強構件,該增強構件包括纖維增強樹脂制成的棒狀體,與之一體成型的與支撐傘骨連接用的凸起及沿棒狀體長度方向凸出形成的膨出部,該棒狀體有充分的長度,當主傘骨從其露出傘骨側受到沖擊時,該長度可使沖擊力盡可能的減小。
文檔編號A45B25/02GK1081345SQ9310289
公開日1994年2月2日 申請日期1993年2月27日 優先權日1992年2月27日
發明者高橋哲夫 申請人:河政商事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