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指甲干燥裝置及其方法
本申請是1988年8月23日登記的申請號為235,349的專利申請的繼續。
本發明涉及一種快速干燥涂在人的指甲上的指甲油的裝置和方法,尤其是這樣一種裝置和方法,即首先在剛涂完指甲油的指甲上再涂上一層光敏化學劑,然后用紫外線照射所述指甲,當紫外線輻射在上述光敏化學劑涂層上時,上述光敏化學劑涂層起反應,并在3分鐘內完全干燥剛涂的指甲油。
過去,指甲油涂于指甲上后靠空氣自然干燥,這個過程需要很長時間,而在等待指甲油干燥期間,涂油者不得不避免指甲表面與其它物體接觸,否則會抹去或沾污指甲油,從而前功盡棄。實際上,涂油者在等待指甲油干燥過程中不能用手從事任何日常的活動,這對那些需要在涂完指甲油后立即要接觸錢包、汽車鑰匙和其它物品的沙龍主顧來說實在是一種負擔。
考慮到這種空氣干燥指甲油的方法給涂油者造成的負擔,已有人研制了一些裝置來加速指甲油的干燥過程,如美國專利2,374,472和2,262,274,這些裝置一般由一個盒式干燥器組成,該干燥器循環冷熱空氣或將熱的或冷的空氣吹到指甲表面一定時間。然而,這些裝置僅能干燥頂層的指甲油,而不能干燥頂層以下的指甲油,因此,還需要將其暴露在空氣中以干燥下層的指甲油,所以,當碰到硬的物品時,所涂的指甲油層仍很容易被破壞,涂油者仍必須在幾小時內很小心謹慎地動用她(他)們的手以避免毀壞指甲表面的指甲油涂層。
美國專利3,928,113提出了一種涂蓋指甲的技術,包括下列步驟首先將一層水溶性的基層涂到指甲上,并先讓基層干燥,然后涂上一層光敏硝基漆(lacquer),并施加足量的輻射進行處理。被認為是支持該發明的具有創造性的目的是試圖研制一種指甲涂料,使其能用水就可將其去除,而不必使用已經商品化的指甲油去除劑-丙酮,因此,為這種水溶性基層專門設計了一種指甲用硝基漆(lacquer),在這種技術中不能使用商品化的指甲油。美國專利4,529,260提出了一種在人造指甲表面涂光敏涂料的技術,采用這種技術,給涂層以適當的輻射,可使涂層硬化以接近自然指甲的外觀。但如果將其施加到常用指甲油上,這種光敏涂料使用任何溶劑也很難將其去除。因此,上述兩個專利表明了它們的工藝都與本發明的快速干燥任何商品化的指甲油的發明目的是不同的。
因此,仍然有必要開發這樣一種指甲干燥裝置及其方法,即使用安全劑量的紫外線輻射和一種光敏涂料,快速干燥涂在人的指甲上的商品化的指甲油。
本發明的簡要說明本發明的目的之一是提出一種使用安全劑量的紫外線輻射和光敏指甲涂料的指甲干燥裝置和方法。
本發明的目的之二是提出一種能快速干燥指甲油的指甲干燥裝置和方法。
本發明的目的之三是提出一種能快速干燥可用商品化的指甲油去除劑去除的指甲油的指甲干燥裝置和方法。
本發明的目的之四是提出一種能用來干燥具有任何顏色的任何種類的商品化的指甲油的指甲干燥裝置和方法。
目前,在世界范圍內的指甲沙龍和家庭,涂指甲油的過程一般有三個步驟首先,在指甲背上涂一層基層以防止第二步(下一步)時涂的彩色指甲油沾污自然指甲。
第二步,在指甲上涂兩層彩色指甲油。通常涂兩層指甲油是為了得到既不透明又鮮艷的涂層。
第三步,再涂上一層光亮的頂層以保護第二步時所涂的指甲油,并使其具有極好的光澤和不易被磨掉。
本發明提出了一種上述第三步所述的指甲頂層涂料,與目前已經使用的頂層涂料相同的是它也是光亮的,有極好的光澤,并也不易被磨掉,不同的是它是一種光敏涂料。因此,當這種涂料被作為頂層涂料涂到指甲上后,本發明還提供了安全劑量的紫外線輻射源,以對該頂層進行輻射,從而使其發生化學反應,結果使得在幾分鐘內即可干燥指甲上頂層以下的指甲油涂層。
本發明提出一種指甲干燥裝置,其特征是該裝置具有紫外線發射裝置以及一種光敏涂料的涂層裝置該涂層裝置是能用來使光敏涂料覆蓋指甲油,并與指甲油起化學反應膠合在一起,通過將其暴露在紫外線下輻射以達到干燥指甲油的。所述光敏涂料被覆蓋在所述指甲油涂層的上面,是透明的。所述光敏涂料暴露在紫外線輻射下后能起化學反應并快速干燥任何顏色的各種商品化的指甲油。所述光敏涂料且可用任何商品化的指甲油去除劑去除,是抗水的,能抵抗弱有機酸,并且是均質的。所述光敏涂料是由足量的溶劑,基膜形成劑,光敏單基體,聚合劑,光引發劑和抑制劑組成的,包括大約30%-70%重量的溶劑和大約20%-35%重量的基膜形成劑。所述溶劑是醋酸乙酯和醋酸丁酯,而所述基膜形成劑是硝化纖維素。所述光敏涂料的重量配方為醋酸乙酯 20%-30%醋酸丁酯 1%-15%硝化纖維素 25%-45%乙基異丁烯酯 10%-30%聚合劑 1%-15%光引發劑 1%-15%
抑制劑 >1%所述紫外線的波長為320-390毫微米。所述紫外線發射裝置進一步包括紫外線發生器和封閉及支持紫外線發生器的外殼。發射紫外線采用的是熒光燈炮。所述燈泡是F4T5/350型不可見光燈泡。所述紫外線發生器使用時與一能量源相連接。所述能量源是常規家庭用交流電。所述能量源也可是常規蓄電池提供的直流電。進一步還包括用來打開和關閉紫外線發生器的開關。所述外殼元件重量很輕,是便攜式的,外殼元件的形狀正好與使用者的手相配合,外殼元件還包括引導紫外線指向一個方向的護目罩和能讓使用者可用左手或右手抓握的手握部位。所述護目罩可與所述外殼元件在360度范圍內成可轉動配合。護目罩正常位置下引導所述紫外線指向所述手握部位。所述手握部位使得使用者握住該裝置時,使用者的手指在手握部位排成一列,手握部位與所述紫外線發生器之間保持足夠的距離以使得當所述光敏涂料涂到指甲上后能使指甲油快速干燥。所述開關位于所述手握部位的下面,以使得通過推壓所述手握部位即可打開或關閉所述紫外線發生器。
本發明提出一種干燥涂在人的指甲上的指甲油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驟將商品化的任何顏色的指甲油涂到人的至少一個指甲上;在上述指甲油涂層上面再涂一層光敏涂層,該涂層能與上述指甲油起化學反應后膠合在一起,并當將其暴露在紫外線輻射下時干燥所述的指甲油;當將光敏涂料涂到指甲油涂層上面后,以安全劑量的紫外線照射所述光敏涂層以快速干燥所述指甲油涂層。所述光敏涂層可用任何商品化的指甲油去除劑去除。輻射時間約為3分鐘。所述輻射過程包括下列步驟準備一臺便攜式紫外線發射裝置,該裝置能握在使用者手中,并具有引導所述紫外線輻射指向一個方向的與外殼可轉動地相配合的護目罩和一個整體的手握部位;沿所述手握部位握住所述紫外線發射裝置,這時使用者的手指在手握部位上排成一列;轉動所述護目罩使得紫外線指向所述手握部位;給所述紫外線發射裝置供電約3分鐘,這時所述手握部位即被紫外線所輻射而所述指甲油被快速干燥。
附圖的簡要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最佳實施例的紫外線發射裝置的透視圖;
圖2是圖1所示最佳實施例沿圖1所示線2-2剖開的剖視圖;
圖3是圖1所示最佳實施例沿圖2所示線3-3剖開的剖視圖;
圖4是電路示意圖;
圖5是圖1所示最佳實施例被用于干燥腳指甲時的示意圖;
圖6用來表示安裝在外殼上的護目罩。
光敏涂料由溶劑,基膜形成劑,光敏單基體,聚合劑,光引發劑和抑制劑組成,由于這些成份常出現于一般的指甲油中,一位技術專家很容易理解光敏涂料中每種成份的作用,因此,這些成份不必在此作詳細討論。在涂料的最佳實施例中,其中的溶劑采用醋酸乙酯和醋酸丁酯,基膜形成劑是硝化纖維素,這些溶劑和基膜形成劑的使用使得可用商品化的以丙酮為主要成份的指甲油去除劑去除涂于指甲上的指甲油涂層,并改進了它與已經商品化的指甲油的相容性。這種涂料的配方使它在長波紫外線輻射下起反應,而人的皮膚和眼睛在短時間內暴露于所述的紫外線下不會受到損害。在本實施例中,這種涂料的按重量的配方如下(誤差為+-10%)醋酸乙酯(Ethyl Acetate) 30%醋酸丁酯(Butyl Acetate) 5%硝化纖維素(Nitrocellulose) 35%
乙基異丁烯酯(Ethyl Methacrylate) 20%聚合劑(Oligomer) 5%光引發劑(Photoinitiator) 5%抑制劑(Inhibitor) >1%用于本實施例的光引發劑的實例是紐約電子樂器工業出品的Darocure 1173,同時,使用Butane Dio Dicylate作為聚合劑,而用Methylethyl Hydroquinone(甲、乙基氫醌)作為抑制劑。
技術專家們可以理解,這樣選用化學劑的部分原因就是它們是無毒,并且是非光敏的。
參見附圖,圖1-3中標號為10的紫外線發射裝置包括一個外殼12,該外殼是卵圓形的,以使該裝置很容易與使用者的手8緊貼配合,所述外殼12最好由輕型塑料制成,并有一個基殼13和從基殼13上伸出的兩平行伸出臂14和15,每個伸出臂14或15上分別具有圓形凹口16和17,所述凹口16和17具有相同的尺寸并面相對成一列布置。通過將護目罩18的兩端分別插入凹口16和17可將護目罩18與伸出臂14和15可轉動地連接在一起,如圖6所示。被伸出臂14和15以及護目罩18和基殼13的頂面26所包圍的是手握部位20,當使用者抓握所述裝置時即將她(他)的手指放入上述手握部位,沿頂面延伸布置的是開關22,開關22通過頂面26上的小孔25與電鎮流器24相接,電源電纜28從電鎮流器24穿過基殼13的底面32上的小孔與外面的電源相連,電線34的一端與電鎮流器24相連,并分別穿過伸出臂14和15使其另一端與插座36相連,在插座36之間裝有一熒光燈炮38,該熒光燈炮用來發射長波紫外線,這種燈泡可采用商品化的品種,如不可見光燈泡F4T5/350。圖4是該裝置的電路示意圖。
技術專家一定知道短波的紫外線(UV-B和UV-C)對人的皮膚和眼睛是有損害作用的,因此,本實施例中燈泡38發出的是波長在320-390毫微米的長波紫外線(UV-A),然而,如果認為長波紫外線長時間輻射人的皮膚和眼睛也是有害的,那么本實施例只要求輻射約3分鐘,而且燈泡38最好是熒光燈炮而不是白熾燈泡,因為熒光燈炮發射80%的光和20%的熱,而白熾燈泡發射80%的熱和20%的光。
在本實施例中,護目罩18是曲面狀的,從而形成一個拋物面通道19圍住燈泡38,護目罩18用紫外線不能透過的材料制成,而且其正常的定位方向是引導紫外線指向開關22和頂面26。
本發明的操作過程既簡單又容易,首先將電源線與外部電源相連,需要時將護目罩轉向正常的方向,然后使用者按上面所述的一般步驟的第一、二步操作,將任何商品化的指甲油涂到她(他)的指甲上,再按一般步驟的第三步涂上光敏涂料,然后握住手握部位20,一旦握住手握部位20,使用者的手指甲就自動地以被燈泡38所輻射的方向定位,而使用者的手指正好落在開關22的上面,使用者壓下然后再松開開關22,即接通了燈泡38,燈泡38一被接通,指甲就被長波紫外線所輻射,光敏涂料與剛涂的指甲油起化學反應并膠合在一起,在3分鐘內干燥指甲油;然后通過壓下后再松開開關22即可關閉該裝置10。使用者可通過交換手或轉動護目罩的方向以干燥另外一只手的指甲或腳指甲,如圖5所示。
本發明在此僅對一個最佳實施例進行了特別的描述,技術專家不難理解在不超出本發明的思路和范圍的情況下,結構形狀及具體細節可以作多種變化。
權利要求
1.一種指甲干燥裝置其特征是該裝置具有紫外線發射裝置以及一種光敏涂料的涂層裝置是能用來使光敏涂料覆蓋指甲油,并與指甲油起化學反應膠合在一起,然后通過將其暴露在紫外線下輻射以達到干燥指甲油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光敏涂料被覆蓋在所述指甲油涂層的上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光敏涂料是透明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光敏涂料暴露在紫外線輻射下后能起化學反應并快速干燥任何顏色的各種商品化的指甲油。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光敏涂料可用任何商品化的指甲油去除劑去除。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光敏涂料是抗水的。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光敏涂料能抵抗弱有機酸。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光敏涂料是均質的。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光敏涂料是由足量的溶劑,基膜形成劑,光敏單基體,聚合劑,光引發劑和抑制劑組成的。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光敏涂料包括大約30%-70%重量的溶劑和大約20%-35%重量的基膜形成劑。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溶劑是醋酸乙酯和醋酸丁酯,而所述基膜形成劑是硝化纖維素。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光敏涂料的重量配方為醋酸乙酯 20%-30%醋酸丁酯 1%-15%硝化纖維素 25%-45%乙基異丁烯酯 10%-30%聚合劑 1%-15%光引發劑 1%-15%抑制劑 >1%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紫外線的波長為320-390毫微米。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紫外線發射裝置進一步包括紫外線發生器和封閉及支持紫外線發生器的外殼。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發射紫外線采用的是熒光燈炮。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燈泡是F4T5/350型不可見光燈泡。
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紫外線發生器使用時與一能量源相連接。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能量源是常規家庭用交流電。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能量源是常規蓄電池提供的直流電。
20.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進一步包括用來打開和關閉紫外線發生器的開關。
21.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外殼元件重量很輕,是便攜式的。
22.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外殼元件的形狀正好與使用者的手相配合。
23.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外殼元件包括引導紫外線指向一個方向的護目罩和能讓使用者可用左手或右手抓握的手握部位。
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護目罩可與所述外殼元件在360度范圍內成可轉動配合。
25.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護目罩正常位置下引導所述紫外線指向所述手握部位。
26.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手握部位使得使用者握住該裝置時,使用者的手指在手握部位排成一列。
27.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手握部位與所述紫外線發生器之間保持足夠的距離以使得當所述光敏涂料涂到指甲上后能使指甲油快速干燥。
28.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開關位于所述手握部位的下面,以使得通過推壓所述手握部位即可打開或關閉所述紫外線發生器。
29.一種干燥涂在人的指甲上的指甲油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驟將商品化的任何顏色的指甲油涂到人的至少一個指甲上;在上述指甲油涂層上面再涂一層光敏涂層,該涂層能與上述指甲油起化學反應后膠合在一起,并當將其暴露在紫外線輻射下時干燥所述的指甲油;當將光敏涂料涂到指甲油涂層上面后,以安全劑量的紫外線照射所述光敏涂層以快速干燥所述指甲油涂層。
30.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光敏涂層可用任何商品化的指甲油去除劑去除。
31.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輻射時間約為3分鐘。
32.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輻射過程包括下列步驟準備一臺便攜式紫外線發射裝置,該裝置能握在使用者手中,并具有引導所述紫外線輻射指向一個方向的與外殼可轉動地相配合的護目罩和一個整體的手握部位;沿所述手握部位握住所述紫外線發射裝置,這時使用者的手指在手握部位上排成一列;轉動所述護目罩使得紫外線指向所述手握部位;給所述紫外線發射裝置供電約3分鐘,這時所述手握部位即被紫外線所輻射而所述指甲油被快速干燥。
全文摘要
一種用于快速干燥涂于人的手指甲或腳指甲上的任何顏色的商品化的指甲油的指甲干燥裝置和方法,這種裝置和方法包括一種光敏涂料和一臺紫外線發射裝置,所述光敏涂料被涂在未干的指甲油涂層上,然后用安全劑量的紫外線進行輻射,以使所述指甲油在幾分鐘內完全干燥。
文檔編號A45D29/18GK1049605SQ9010681
公開日1991年3月6日 申請日期1990年8月14日 優先權日1989年8月15日
發明者邁克爾·D·納夫齊格, 羅杰·李·戴維斯 申請人:奧徹塞特聯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