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其包括一包被主體,所述包被主體進一步包括一主體部分、對稱地設置于所述主體部分兩側部的側翼部分、設置于所述主體部分尾部的尾翼部分以及設置于所述主體部分頭部的頭枕部分,其中每所述側翼部分包括一魔術貼,并且每所述魔術貼相互交流,以使得兩個所述側翼部分得以連接在一起;其中所述包被主體由一主體層以及一內襯層相互重疊制成,所述主體層與所述內襯層具有相同的形狀和尺寸,并且所述內襯層由銀纖維和紡織纖維通過混紡工藝制成,在所述內襯層的經緯兩個方向,每相鄰兩根銀纖維之間包括至少一根紡織纖維。
【專利說明】 —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嬰幼兒制品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其中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包括一主體層以及一內襯層,其中所述內襯層與搜書主體層相互重疊設置,并且所述內襯層由銀纖維與紡織纖維通過混紡工藝制成,以方便使用。
技術背景
[0002]嬰幼兒體溫調節中樞發育不完善,皮下脂肪比兒童和成人都要薄,因此豹紋能力較差。嬰幼兒的體表面積相對較大,按體重為單位來計算嬰幼兒的體表面積的話,是成人的3倍,這也就意味著,嬰幼兒的身體的散熱速度也幾乎相當于成人的三倍。因此,可以理解的是,嬰幼兒如果靠自身來保證正常的體溫是非常的困難的,因此,對于嬰幼兒來說,采取一下其他的措施來保證其溫度的相對平衡是非常有必要的。
[0003]在家庭中對嬰幼兒來說,保暖方法很多,最簡單的就是舒適的衣服,這種衣服既可以使得嬰幼兒的身體與衣服之間的間隙的溫度在三十度左右,又可以防止身體過分散熱,因此,能夠維持嬰幼兒的體溫的相對平衡。另一方面,包被也是用來保持嬰幼兒的體溫平衡的一個重要的物品,而且使用起來也比較方便,因此,對于普通的家庭來說,包被是用來保證嬰幼兒體溫平衡的一個重要的產品。
[0004]但是,現在的包被大多數是由絲綿等材料制成,這些材料對于成人來說雖然具備良好的保溫能力,但是其不能夠適合于嬰幼兒使用。因為,由絲綿等成人用品的材料制成的包被,不僅不利于排汗,而且還容易早包被的內部滋生大量的細菌,給嬰幼兒的健康帶來嚴重的危害。
[0005]因此,市場上需要一款改進的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來滿足,家庭的需求。
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其中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成本低,能夠滿足市場的需求,并保證嬰幼兒的安全。
[0007]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其中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包括一主體層以及一內襯層,其中所述內襯層與所述主體層相互重疊設置,并且所述內襯層由銀纖維與紡織纖維通過混紡工藝制成,以方便使用。
[0008]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其中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所述主體層由純棉通過紡織工藝制成,從而,有利于增強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排汗能力。
[0009]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其中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所述內襯層由銀纖維和紡織纖維通過混紡工藝制成,從而,有利于提高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殺菌、抗菌性能,增強嬰幼兒使用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時的衛生性。
[0010]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嬰幼兒保暖制成,其中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所述內襯層由銀纖維和紡織纖維通過混紡工藝制成,有利于利用銀纖維的促進微循環的性能,增強嬰幼兒血液微循環,從而增強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保暖功效,促進嬰幼兒的身體健康的發育。
[0011]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其中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所述內襯層由銀纖維和紡織纖維通過混紡工藝制成,有利于利用銀纖維的防輻射的功能,以阻斷外界輻射對于嬰幼兒的污染,從而方便使用。
[0012]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其中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可以被多次反復地使用,從而,有利于緩解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使用給予環境的壓力,進而符合環保理念。
[0013]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其中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能夠具有較低的售價,從而,有利于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推廣和普及。
[0014]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其中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各部分結構設計合理、布局科學,因此,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材料成本和制造成本都能夠得到有效地監控和控制,以提高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性價比。
[0015]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其中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沒有涉及到復雜的結構和精密的構件,而且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也不需要復雜的工藝,且原材料來源廣泛且低價,能夠填補這一細分市場領域的空白,因此,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具有良好的市場空間和前景。
[0016]本實用新型的其他目的和特點通過下述的詳細說明得以充分體現并可通過所附權利要求中特地指出的手段和裝置的組合得以實現。
[0017]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來滿足上述被提及的目的以及其他未被提及的目的,其中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包括一包被主體,所述包被主體進一步包括一主體部分、對稱地設置于所述主體部分兩側部的側翼部分、設置于所述主體部分尾部的尾翼部分以及設置于所述主體部分頭部的頭枕部分,其中每所述側翼部分包括一魔術貼,并且每所述魔術貼相互交流,以使得兩個所述側翼部分得以連接在一起;
[0018]其中所述包被主體由一主體層以及一內襯層相互重疊制成,所述主體層與所述內襯層具有相同的形狀和尺寸,并且所述內襯層由銀纖維和紡織纖維通過混紡工藝制成,在所述內襯層的經緯兩個方向,每相鄰兩根銀纖維之間包括至少一根紡織纖維。
[0019]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優選實施例,所述主體層由綿純棉通過紡織工藝制成。
[0020]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優選實施例,相鄰兩個銀纖維之間的距離小于或者等于一厘米。
[0021]本實用新型的其他目的、優勢和特征將在下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以及權利要求書中提及的技術特征及其組合得到進一步的揭露和闡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2]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優選實施例提供的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一個立體示意圖。
[0023]圖2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優選實施例提供的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一個局部示意圖。
[0024]圖3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優選實施例提供的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的另一個局部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以下描述用于揭露本實用新型以使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實現本實用新型。以下描述中的優選實施例只作為舉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想到其他顯而易見的變型。在以下描述中界定的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可以應用于其他實施方案、變形方案、改進方案、等同方案以及沒有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的其他技術方案。
[0026]如圖1至圖3所示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所提供的一個優選實施例,其中在這個優選實施例,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來滿足市場的需求,以有利于嬰幼兒使用者的身體健康,其中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包括一包被主體10。
[0027]根據本實用新型精神所提供的這個優選實施例,其中所述包被主體10進一步包括一主體部分11、對稱地設置于所述主體部分11兩側部的側翼部分12、設置于所述主體部分11尾部的尾翼部分13以及設置于所述主體部分11頭部的頭枕部分14,其中每所述側翼12部分包括一魔術貼121,并且每所述魔術貼121相互交流,以使得兩個所述側翼部分12得以連接在一起。從而,可以將嬰幼兒包裹在所述包被內。
[0028]值得一提的是,所述包被主體10由一主體層110以及一內襯層120相互重疊制成,所述主體層I1與所述內襯層120具有相同的形狀和尺寸,并且所述內襯層120由銀纖維和紡織纖維通過混紡工藝制成,在所述內襯層120的經緯兩個方向,每相鄰兩根銀纖維之間包括至少一根紡織纖維。
[0029]進一步地,,所述主體層110由綿純棉通過紡織工藝制成。這樣的話,可以保證所述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具有更佳的排汗性能和保暖能力。
[0030]更進一步地,相鄰兩個銀纖維之間的距離小于或者等于一厘米。以保證所述嬰幼J L制品在使用過程中的可靠性。
[0031]上述內容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的例舉,對于其中未詳盡描述的設備和結構,應當理解為采取本領域已有的通用設備及通用方法來予以實施。
[0032]同時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僅為說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之用,僅為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列舉,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保護范圍。采用等同技術手段、等同設備等對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及說明書所公開的技術方案的改進應當認為是沒有超出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及說明書所公開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包被主體,所述包被主體進一步包括一主體部分、對稱地設置于所述主體部分兩側部的側翼部分、設置于所述主體部分尾部的尾翼部分以及設置于所述主體部分頭部的頭枕部分,其中每所述側翼部分包括一魔術貼,并且每所述魔術貼相互交流,以使得兩個所述側翼部分得以連接在一起;其中所述包被主體由一主體層以及一內襯層相互重疊制成,所述主體層與所述內襯層具有相同的形狀和尺寸,并且所述內襯層由銀纖維和紡織纖維通過混紡工藝制成,在所述內襯層的經緯兩個方向,每相鄰兩根銀纖維之間包括至少一根紡織纖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銀纖維嬰幼兒保暖制品,其特征在于,相鄰兩個銀纖維之間的距離小于或者等于一厘米。
【文檔編號】A41B13/06GK203913404SQ201420308126
【公開日】2014年11月5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11日 優先權日:2014年6月11日
【發明者】蘇秀麗 申請人:蘇秀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