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方便夜行照明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方便夜行照明鞋,由LED燈、導線、電池、電阻、撥拉開關和彈片開關組成的整個照明電路分別安裝在左右一雙鞋的鞋中底與鞋外底夾層之間,方便夜行照明的鞋子。LED燈分別裝在鞋尖,電池、撥拉開關和彈片開關分別裝在鞋跟。撥拉開關是選擇是否夜行照明開關,當把撥拉開關撥到閉合位,電源則通過彈片開關的重力作用下同時接通電源LED燈亮,反之LED燈也不亮;彈片開關是在選擇斷開或閉合位的條件下,通過步行時,左右兩腳交替重力壓下的這只鞋的彈片開關閉合接通電源,LED燈亮,沒有重力壓下的另只鞋的彈片開關斷開,電源不接通,LED燈不亮。這照明鞋比手持電筒或頭戴電筒照明方便實用,而且結構簡單,成本低,便于推廣使用。
【專利說明】一種方便夜行照明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夜行運動照明工具,具體的說是一種利用120燈、導線、電池、電阻、撥拉開關和彈片開關組成照明線路分別同時安裝在左右一雙鞋的鞋中底與鞋外底夾層之間,方便夜行照明的鞋子。
【背景技術】
[0002]利用一種方便夜行照明鞋,方便無路燈照明的夜行者步行,具有極為重要意義,現已有的夜行照明都是基于手持式或頭戴式的,方便夜行照明鞋與手持式或頭戴式照明,相比之下具有輕便靈活性和經濟實用性,因此,方便夜行照明鞋為在夜間步行運用中的優勢提供了解決的辦法。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輕便靈活,經濟實用的夜行照明工具。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第一根導線的一端接燈的正極,另一端接第一個撥拉開關的一端,撥拉開關的另一端接第二根導線的一端,第二根導線的另一端接彈片開關與電源正極斷開或閉合的一端,第三根導線的一端接電池的負極,另一端接電阻的一端,電阻的另一端接第四根導線的一端,第四根導線的另一端接[£0的負極。120燈、導線、電池、電阻,撥拉開關和彈片開關組成的照明線分別同時安裝在左右一雙鞋的鞋中底與鞋外底夾層之間。[£0燈分別裝在鞋尖,電池、撥拉開關和彈片開關分別裝在鞋跟。
[0005]本發明方便夜行照明鞋,不僅實現輕便靈活而且設備簡單,極有推廣價值。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6]圖1是本發明的一種方便夜行照明鞋線路結構示意圖。圖中未畫出電源的向外撐開彈片開關的結構形式。
【具體實施方式】
[0007]本發明的一種方便夜行照明鞋,盡量利用現有的資源和條件,要求簡易、成本低、實用方便。
[0008]本發明的一種方便夜行照明鞋,導線①的一端接120燈12的正極1,另一端接撥拉開關3的一端2,撥拉開關3的另一端4接導線②的一端,導線②的另一端接彈片開關5,導線③的一端接電池6的負極7,另一端接電阻9的一端8,電阻9的一端10接導線④的一端,導線④的另一端接[£0燈12的負極11,電池6的正極是與彈片開關5的彈開或閉合點,120燈是聚光燈。
[0009][£0燈、導線、電池、電阻、撥拉開關和彈片開關所組成的整個照明線路分別同時安裝在左右一雙鞋的鞋中底和鞋外底的夾層之間,撥拉開關是選擇是否夜行照明開關,當夜行需要照亮路面則把撥拉開關撥到閉合位,電源則通過彈片開關的重力作用下同時接通電源[£0燈亮,當不需要照明則把撥拉開關撥到斷開位,電源即使通過彈片開關的重力作用下接通電源,[£0燈也不亮;彈片開關是在撥拉開關選擇斷開或閉合的條件下,通過步行時,左右兩腳交替作用于開關,一只腳著地重力壓下的這只鞋的彈片開關閉合接通電源,120燈亮,另一只腳離地,沒有重力壓下的這只鞋的彈片開關斷開,電源不接通,[£0燈不亮,達到了明顯輕便靈活、經濟實用的效果。
[0010]以上方式僅為說明本發明的列舉,并非限制本發明,任何基于本技術方案所變換的等同效果的結構,均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方便夜行照明鞋,包括LED燈、導線、電池、電阻、撥拉開關和彈片開關,其特征在于:整個照明線路分別同時安裝在左右一雙鞋的鞋中底和鞋外底的夾層之間,LED燈分別裝在鞋尖,撥拉開關、彈片開關和電池分別裝在鞋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方便夜行照明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撥拉開是選擇是否夜行照明開關,當夜行需要照亮路面則把兩只鞋的撥拉開關撥到閉合位置,電源則通過彈片開關的重力作用下同時接通LED燈亮,當不需要照明則把撥拉開關撥到斷開位,電源即使通過彈片開的重力作用下接通電源,LED燈也不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方便夜行照明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彈片開關是在撥拉開關選擇斷開或閉合的條件下,通過步行時,左右兩腳交替作用于開關,一只腳著地重力壓下的這只鞋的彈片開關閉合接通電源,LED燈亮,另一只腳離地,沒有重力壓下的這只鞋的彈片開關斷開,電源不接通,LED燈不亮。
【文檔編號】A43B3/00GK104432935SQ201310438844
【公開日】2015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5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25日
【發明者】馮征華 申請人:馮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