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軸可伸縮拉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拉桿組件,包括兩組可彼此垂直接合的拉桿部件,其中,至少其中一組拉桿部件大致延伸至殼體或包中容納拉桿的容納部分的整個寬度。該容納部分可以與殼體集成在一起,以便在制造過程中不需要制造額外的容納部分,使復雜程度下降,制造工藝更便宜。該拉桿還可以包括鎖銷機構,使得該拉桿易于套縮進殼體,而不需要單獨的按鈕和鎖定機構。
【專利說明】單軸可伸縮拉桿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通常涉及一種行李箱或工具箱的拉桿組件。
[0002]更具體地,本發明涉及一種單軸可伸縮拉桿,其可滑動地容納在整體位于殼體中的容納部分中。
【背景技術】
[0003]傳統的行李箱或容器可以用多種方式攜帶。許多行李箱或其他類型的行李箱包括設置在行李箱底部的輪子,該輪子使得用戶能夠在地上以輪子滾動的方式拉動該行李箱,而不是必須把該行李箱提起并在半空中搬運。
[0004]輪式行李箱還可以包括四個輪子,使得用戶能夠在該行李箱直立時將其拉動或推動,或者可以包括兩個輪子,以致用戶可以在該行李箱與地面呈傾斜角度時將其拉動或推動。
[0005]輪式行李箱通常使用可套縮或可伸縮拉桿,以便用戶可以直立行走并且將行李箱拉在其身后。如圖6所示,傳統的拉桿組件600通常包括可以伸縮地套縮進行李箱的容納部分615的兩組第一桿605和兩組第二桿610。為了將該第一桿605套縮進該第二桿610,用戶通常必須壓下釋放按鈕625來釋放彈簧承力球630或其他置于閉鎖狀態的定位機構。通過壓下該下釋放按鈕625,接著用戶可以將第一桿推進第二桿610,然后將整個拉桿裝置600推進行李箱的容納部分615。
【發明內容】
[0006]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拉桿裝置,該拉桿裝置包括兩組可彼此垂直接合的拉桿部件,并且至少其中一組拉桿部件大致延伸至用于可伸縮地容納該拉桿的行李箱中的容納部分的整個寬度。并且,該容納部分可以與殼體集成在一起,以便在制造過程中不需要制造額外的容納部分,導致復雜程度下降和制作過程更便宜。該拉桿還可以包括定位機構,該定位機構用于將拉桿固定在延伸位置,并且進一步釋放該拉桿,使得該拉桿能夠可伸縮地套縮進該殼體,而不需要單獨的按鈕或鎖定機構。
[0007]具體地,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可伸縮地套縮進殼體的容納部分的拉桿組件,該拉桿組件包括大致在垂直方向上延伸并可被該容納部分可伸縮地容納的第一拉桿部件,以及在垂直方向可被該第一拉桿部件可伸縮地容納的第二拉桿部件,該第一和第二拉桿部件大致延伸至該容納部分的整個寬度,該寬度處于大致垂直于所述垂直方向的方向上,其中,該第一拉桿部件和該第二拉桿部件彼此帶有摩擦地接合,以在部分地垂直地伸展的位置保持該第一和第二拉桿部件。
[0008]此外,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箱,包括:殼體,該殼體具有集成地設有軌道的容納部分;拉桿組件,該拉桿組件包括在大致垂直方向延伸并通過該軌道可滑動地容納的第一拉桿部件,以及在垂直方向上通過該第一拉桿部件可滑動地容納的第二拉桿部件,該第一和第二拉桿部件大致延伸至該容納部分的整個寬度,該寬度在大致垂直于所述垂直方向的方向上。
[0009]本發明還公開了一種將拉桿套縮進殼體的方法,包括:提供拉桿,該拉桿包括第一拉桿部件,以及可與該第一拉桿部件摩擦地接合的第二拉桿部件;施加套縮力以克服該第一拉桿部件和該第二拉桿部件間的摩擦接合,從而套縮該拉桿;繼續施加套縮力,直到該第一拉桿部件和該第二拉桿部件被該殼體大致隱藏。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下面參照附圖的描述便于理解本發明需要保護的主題,當結合以下描述考慮本發明需要保護的主題時,將更容易理解和體會本發明的構造、操作和優點。
[0011]圖1為合并了本發明的拉桿和殼體組件的一個實施例的行李箱的透視圖,其中具有處在延伸位置的拉桿;
圖1A為根據本發明的拉桿的剖視圖;
圖2為根據本發明的拉桿和殼體組件的一個實施例的部件分解透視圖;
圖3為合并有圖1的拉桿和殼體組件的一個實施例的行李箱的透視圖,其中,拉桿輕微地縮進殼體中;
圖3A為圖3的縮進的拉桿的剖視圖;
圖4為合并有圖1的拉桿和殼體組件的一個實施例的行李箱的透視圖,其中,拉桿大體縮進殼體中;
圖4A為圖4的縮進的拉桿的剖視圖;
圖5為合并有圖1的拉桿和殼體組件的一個實施例的行李箱的透視圖,其中,拉桿幾乎完全縮進殼體中;
圖5A為圖5的縮進的拉桿的剖視圖;
圖6為現有技術的拉桿和殼體組件的平面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本發明可能有許多不同形式的實施例,需要理解的是,如附圖所示將要詳細描述的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是對本發明的示范性說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范圍的限制。
[001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拉桿裝置,該拉桿裝置包括兩組可彼此垂直接合的拉桿部件,并且至少其中一組拉桿部件大致延伸至容納該拉桿的行李箱中的容納部分的整個寬度,使得該拉桿結構更穩固并能夠承受很重的負載。并且,該容納部分可以與殼體集成在一起,以便在制造過程中不需要制造額外的容納部分,導致復雜程度下降和制作過程更便宜。該拉桿還可以包括定位機構或其他摩擦接合系統,以使得該拉桿能夠可伸縮地套縮進該殼體,而不需要,如,使用傳統的拉桿,進行鎖定釋放。
[0014]如圖1所示,行李箱100,如,工具箱,包括殼體105和可滑動容納在該殼體105中的拉桿110。該殼體105包括基底115和封裝該基底115的蓋120,還包括當該拉桿110套縮進或插入該殼體105時,用于可滑動地容納該拉桿110的容納部分125。在一個實施例中,該拉桿110包括垂直容納第二拉桿部件135的第一拉桿部件130,以及在第一拉桿部件120和第二拉桿部件135上延伸并垂直地容納在該第二拉桿部件135中的延伸部分140。該延伸部分140包括抓握部件145,該抓握部件145用于容納來自,例如,用戶,的外力。第一拉桿部件130上設有第一擱板狀物150,以阻止延伸部分140的進一步向上運動。同樣的,第二拉桿部件135上設有第二擱板狀物155,以阻止延伸部分140的運動。
[0015]該殼體105可以為任何容器、行李箱、包或圍繞物,而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例如,該殼體105可以為輪式行李箱設備,其中,用戶可以使用拉桿110推動該殼體105。在一個實施例中,該殼體105為工具袋。
[0016]殼體105的蓋120連接至基底115,通過已知的方式封裝該基底115。例如,蓋120可以通過合頁、螺絲、摩擦配合連接至基底115,或者蓋120可以簡單地擱置在基底115的頂部而不需要任何到蓋120的結構附件。
[0017]在一個實施例中,殼體105的容納部分125包括當套縮拉桿110以隱藏大部分的第一拉桿部件130和第二拉桿部件135時用于容納該拉桿110的結構。在一個實施例中,容納部分125包括與殼體135集成在一起的容納拉桿110的結構。例如,該容納部分125可以與殼體105的基底115 —起注塑成型,從而該容納部分125可以由與殼體105相同的材料同質構造而成。
[0018]第一拉桿部件130和第二拉桿部件135用于在殼體105的容納部分以相對殼體105垂直的方向滑動。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一拉桿部件130由一對通過第一擱板狀物150連接在一起的支架構成,并且類似的,第二拉桿部件135由一對通過第二擱板狀物155連接在一起的支架構成。延伸部件140用于在垂直方向上可滑動地容納在第二拉桿部件135中,該第二拉桿部件135用于在垂直方向上可滑動地容納在第一拉桿部件130中。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一拉桿部件130、第二拉桿部件135和延伸部分140,每個都由擠制鋁制成,以便在保持材料重量最小的同時獲得結構性穩定的結構。可選地,延伸部分140可以由其他輕質材料構成,如塑料、鈦或其他材料,以便減少基底100的整體重量。
[0019]在一個實施例中,抓握部件145可以設置在延伸部分的端部,并且可以包括用于,如當推行李箱時,使得用戶可以緊握該拉桿110的結構,并且該結構能夠向拉桿110施加套縮力、上舉力或其他類型的力。如圖所示,抓握部件145包括用于接納用戶的手的部分,該部分包括接納用戶的手指以提供更舒適的緊握區域的結構。然而,該抓握部件145不限于所舉的實施例,并且包括允許用戶緊握并向拉桿110施加力的任何結構,例如,球形、環形、T型結構或任何其他類似結構。
[0020]如圖1所示,拉桿110大致延伸至容納部分的整個寬度W。相應地,本發明的拉桿110包括大致延伸至寬度W的第一拉桿部件130和第二拉桿部件135,以便增加結構性穩定和拉桿110的易用性。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一拉桿部件130用于在第一拉桿部件130的遠橫向端接合軌道或其他設置在容納部分125中的容納結構。這種配置使得第一拉桿部件130能夠大致延伸至容納部分135的整個寬度W,并且能夠通過第一拉桿部件130相對的支架固定在容納部分125中的結構上。
[0021]圖2為本發明的拉桿的部件分解圖。如圖所示,拉桿110包括使得拉桿110臨時保持在不同垂直位置中的各種鎖銷和凹口。在一個實施例中,拉桿10可以包括在鎖銷和凹口的幫助下可伸縮地彼此套縮的第一拉桿部件130、第二拉桿部件135和延伸部分140。在一個實施例中,拉桿部件130、135可以被套縮以形成42英寸的拉桿位置或35英寸的拉桿位置(如圖3所示),然而,可以理解的是,可以獲得其他位置而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
[0022]如圖2所示,延伸部分140包括設置在延伸部分140的外表面的第一鎖銷160,該第一鎖銷160用于匹配接合設置在第二拉桿部件135的內表面上的第一凹口 165。類似的,該第二部分135包括設置在第二拉桿部件的內表面上的第二鎖銷170,該第二鎖銷170與設置在第一拉桿部件130的外表面上的第二凹口匹配接合。在一個實施例中,延伸部分140包括兩個第一鎖銷160,延伸部分140的每個相對面各設有一個,以使得與設在第二拉桿部件135上的兩個第一凹口 165更對稱地接合。此外,可以以相同的方式提供兩個第二鎖銷170和兩個第二凹口 175。可以理解的是,可以選擇任意數量的第一鎖銷160、第一凹口 165、第二鎖銷170和兩個第二凹口 175,而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此外,鎖銷和凹口可以為任意形狀或尺寸,并且可以設置在拉桿110的任意位置。
[0023]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2所示,延伸部分140、第一拉桿部件130和第二拉桿部件135分別包括第一突出180、第二突出185和第三突出190。第一突出185和第二突出190分別緊靠第一擱板狀物150和第二擱板狀物155的底面。第三突出190緊靠容納部分125的頂面。當拉桿110被向外拉時,這些突起防止拉桿的部件彼此分離。例如,如果用戶向外拉拉桿110,第二突起185將緊靠第二擱板狀物155的底面,并防止第二拉桿部件135完全從第一拉桿部件130和延伸部分140中取出。
[0024]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一拉桿部件130、第二拉桿部件135和延伸部分140還可以包括排氣孔195,使得空氣流過拉桿110部件,有助于防止在部件的接口出形成真空。如圖所示,排氣孔195呈橢圓形,但是,可以理解的是,排氣孔195可以是任意尺寸和形狀,并且可以在第一拉桿部件130、第二拉桿部件135和延伸部分140設置任意數量的排氣孔195,而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
[0025]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2所示,容納部分125可以包括沿著容納部分125向下延伸的軌道120,該軌道120用于容納,例如,第二拉桿部件135的兩個支架。第二拉桿部件135的兩個支架各自用于抓緊軌道200并在軌道200中滑動。然而,容納部分125可滑動地容納拉桿110的任何其他結構均可以采用,而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例如,容納部分125可以包括滾珠軸承設計,使得拉桿110能夠以最小的摩擦在容納部分中移動。可選地,容納部分125可以定義內凹的軌道,來自拉桿110的突出物可以插入到該軌道中。在一個實施例中,容納部分125與殼體105的基底115集成在一起,或者由與基底115相同的材料同質地構成。
[0026]在一個實施例中,容納部分125可以包括內部的鎖銷205,該鎖銷205與第一拉桿部件130的外表面上的凹口 210接合,以將拉桿保持在伸出位置,類似于上面對第一和第二鎖銷165,170,以及第一和第二凹口 175,180的討論。類似于第一擱板狀物150和第二擱板狀物150,容納部分125可以包括擱板狀物215,當第一拉桿部件130向外延伸時該擱板狀物215充分地阻止第一拉桿部件130的運動,并且第一拉桿部件130的第三突出190緊靠該擱板狀物215。
[0027]現在參照圖1、3、4和5描述一種操作箱100的方法。如圖1所示,拉桿110處在拉伸位置,其中延伸部分140在第二拉桿部件135上延伸,根據上述定位機制,保持固定。接著用戶將拉桿110的抓握部件145向下推,克服第一鎖銷160和第一凹口 165間的摩擦力將延伸部分推進第二拉桿部件135,如圖3所示。其后,用戶可以繼續克服第二鎖銷170和第二凹口 175間的摩擦力推動抓握部件145,如圖4所示。用戶可以繼續推動抓握部件145,直到拉桿110大致被容納部分125隱藏,其中,只有抓握部件145是大致可見的,如圖5所/Jn ο
[0028]以上提出的方法,以及附圖和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可容納在殼體的容納部分中的可套縮拉桿組件,該拉桿組件包括: 第一拉桿部件,該第一拉桿部件在大致垂直方向上延伸,并可由所述容納部分可滑動地容納; 第二拉桿部件,該第二拉桿部件在垂直方向上可由所述第一拉桿部件可滑動地容納,該第一拉桿部件和該第二拉桿部件大致延伸至所述容納部分的整個寬度,該寬度在大致垂直于所述垂直方向的方向上, 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拉桿部件和第二拉桿部件彼此帶有摩擦地接合,以將該第一拉桿部件和第二拉桿部件保持在部分垂直地伸展的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拉桿組件,其特征在于,該拉桿組件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拉桿部件和所述第二拉桿部件其中一個上的鎖銷,該鎖銷可與設置在所述第一拉桿部件和所述第二拉桿部件中另一個上的凹口接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拉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合部分還包括一體地設置在殼體中并用于可滑動地容納所述第一拉桿部件的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拉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拉桿部件和所述第二拉桿部件中的一個包括排氣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拉桿組件,其特征在于,該拉桿組件還包括可垂直地容納在所述第二拉桿部件中的延伸部分,并且該延伸部分具有用于被用戶握緊的抓握部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拉桿組件,其特征在于,該拉桿組件還包括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一拉桿部件和所述第二拉桿部件的端部上的第一擱板狀物和第二擱板狀物,該第一擱板狀物用于阻擋第二拉桿部件的垂直運動,該第二擱板狀物用于阻擋所述延伸部分的垂直運動。
7.—種行李箱,包括: 殼體,該殼體具有一體地設有容納結構的容納部分; 拉桿組件,該拉桿組件包括在大致垂直方向延伸并可由所述容納結構可滑動地容納的第一拉桿部件,以及在垂直方向上可由該第一拉桿部件可滑動地容納的第二拉桿部件,該第一拉桿部件和第二拉桿部件延伸至該容納部分的整個寬度,該寬度在大致垂直于所述垂直方向的方向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拉桿部件和所述第二拉桿部件彼此可摩擦接合,以將第一拉桿部件和第二拉桿部件保持在部分地垂直地伸展的位置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拉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桿組件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拉桿部件和所述第二拉桿部件其中一個上的鎖銷,該鎖銷可與設置在所述第一拉桿部件和所述第二拉桿部件中的另一個上的凹口接合。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拉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拉桿部件和所述第二拉桿部件中的一個包括排氣孔。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拉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桿裝置還包括可垂直地容納在所述第二拉桿部件中的延伸部分,并且該延伸部分具有用于被用戶握緊的抓握部件。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拉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桿裝置還包括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一拉桿部件和所述第二拉桿部件的端部上的第一擱板狀物和第二擱板狀物,該第一擱板狀物用于阻擋第二拉桿部件的垂直運動,該第二擱板狀物用于阻擋所述延伸部分的垂直運動。
13.—種將拉桿套縮進殼體的方法,包括: 提供第一拉桿部件,以及與該第一拉桿部件形成摩擦接合的第二拉桿部件; 施加套縮力以克服所述摩擦接合,從而使得所述拉桿套縮;繼續施加所述套縮力,直到所述第一拉桿部件和所述第二拉桿部件被所述殼體大致隱藏。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還包括提供可被所述第二拉桿部件滑動地容納的延伸部分,其中,所述套縮力施加在該延伸部分。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還包括在相對于所述套縮力的方向上施加上舉力,以將所述拉桿從殼體中提起,使所述第一拉桿部件接合在設置在所述第二拉桿部件中的第二鎖銷上,并且使所述延伸部分接合在該第一拉桿部件的第一鎖銷上。
【文檔編號】A45C13/26GK104507354SQ201280058292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23日 優先權日:2011年11月28日
【發明者】杰弗里·L.·克魯爾 申請人:施耐寶公司